即使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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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

    “咱们学校有一个‘闷声色狼’”

    “谁呀?”

    “喏!就是他!”

    闷声色狼。这好像一本日本漫画书中人物的称谓,但现在却成了我的“雅称”

    这是同室密友强加在我头上的,并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恩!这个名字简直和你就是绝配。”

    这个名字一面世,犹如石缝里蹦出个石猴,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知道我是“闷声色狼”却不知陈善良是何许人也。

    噫!色狼!还是闷声的。

    色狼就色狼吧!又何苦是闷声的?

    现在许多人见到我总是拍着我的肩膀亲切的称呼:“闷声兄啊”我曾抗议,反击。但是双拳难敌众嘴,最后一切以失败告终。

    我屈服了,默认。

    其实我并不认为色狼是对人的一种贬称。至少要比流氓中听一点。“食色性也”孔子告诉我们好色是人的本性,无论男女,皆有色心。可现在女人们却把自私的自己看成是受害者。

    古人云:“谩藏诲盗,冶容诲淫。”意思是:把金银财宝不好好保藏起来,等于教人家来偷;女人把自己打扮的漂亮妖艳,就等于让人家来揩油。由此可见:“男人之德草,女子之容风,草上之风必偃。”古人之言理也。

    说到这儿,我就有必要介绍一下和我同房而哺同床的两个密友了。

    宁宁,高中同学。闷声色狼之名就是拜他所赐。大学又同时考进同一所学校,虽无共患难却也是至交。

    由于他生的瘦,又有点女人像,我们都称他“妮儿”

    周伟,大学同学。有钱的公子哥。长的五大三粗,面相偏老龄化,84年出生,总有人怀疑他是48年出生的。

    我们都称他为“老皮”

    妮儿和老皮什么都缺,甚至连上厕所的手纸也要顺我的用。但是惟独身边不缺女人,如果把女人比作锅里的肉。他们两个属于天天都架锅,顿顿都吃肉类型,而我则连刷锅水都不知道什么味道。

    听说,20岁还没有谈过恋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人生。我就属于人生不完美的那种人。曾经有人说我拥有一张明星的脸,可见造成人生不完美的原因并不是我长的难看——后来人们说我和潘长江是亲戚,这就是后话了。所以我一直都认为造成我我人生不完美的主要原因是我的身高不够完美(170cm)。

    接着说老皮和妮儿,他们两个对女人都有自己独道的见解:

    妮儿说:男人如果不是为了要搞女人,保准一辈子都不会和她们讲话。但是男人天生就要和女人说话,所以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就像磁和铁。女人就是磁,男人就是铁,磁到那里铁都感觉的到。也可以理解说男人在女人面前永远都是被动的。

    老皮说:女人都有向金性,就像植物都有向阳性一样。这句话是他在无数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他曾经用四天时间用4000人民币为代价把校花抱到怀中,最后又毫不可惜的将其抛弃。

    因此他还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用金者甩人,用情者甩于人。”让人回味无穷。

    这也是老皮和妮儿的不同之处。

    虽然两个人都不缺女人,但每次都是老皮甩人,妮儿每次都被人甩。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情。它绝对地宽容,绝对地真挚,它绝对地无私,绝对地美丽

    现实中真有这种爱情?我没有见到过

    这是妮儿和老皮的普遍看法。

    现实中没有女朋友,我只好到网络中去找。我喜欢在网络中到处留情,遍地开花。

    在网络中我不但有韦小宝的多情,又具备楚留香的风流倜傥。如果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就绝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女人就像写文章一样。每当开始写一篇新文章时都会无比激动,亢奋。当这篇文章把你的激情消磨掉时,你就该从写一篇了。

    所以网络中到处是已经把我的激情耗尽而被我遗弃的“残骸”“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鬼不惊。”我晚上经常梦到许多年轻的女子,坐在空旷的原野上号啕大哭。直到把我惊醒,大汗淋漓。为了压惊总要在胸口画上十字架才能安心睡去。

    作孽啊!

    十男九色,另一个还是有生理问题不敢色。我曾经和七个人同舍住过半年,每个人的好色程度决不在我之下。我与之相比也只能算是泛泛之辈。

    晚上熄灯后的必修课就是老套却从不缺乏新鲜感的讨论,研究——女人。

    哪个女孩子可爱;哪个女孩子漂亮;哪个更有女人味;某某女生的三围是多少?胸罩应该是那种款式等。并研究一下太阳再次从东方升起来的时候如何去制造一个所谓巧合,浪漫的邂逅。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在这里不但人色,连狗都嗜色成性。

    宿舍里养着一条棕色的宠物狗——丢丢。难看之极,我怀疑它是狗的家族中最丑的种类。每当有女生光临寒舍时,丢丢就会后腿儿蹬地、两眼放光、尾巴乱摇。

    两支前足直往女生身上爬。通常出现这种现象只会在我们给它喂食时才会出现。这时即使女生趁我们不注意偷偷的一脚把它踹开,踢它三个滚儿,它依旧缠着不放,俨然一条色狗。

    这条色狗如果达到目的——躺在女生怀里。就会温顺的眯起眼睛打盹儿,好不快活,而在我们怀里它只会抓坏我们的衣服。

    我经常想趁它主人不在时把它塞进高压锅里,扒它的皮、喝它的血、吃它的肉、嚼它的骨头。此乃仰天、扼腕、切齿者也。鄙视它一副“色”相。

    “痴汉常骑良驹走,巧夫常伴浊夫眠。”这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在大街上经常与遇到一对情侣。一个貌若天仙的姑娘和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伙子勾肩搭背,眉来眼去。更有甚者,小伙子不是其貌不扬而是呲牙咧嘴,演绎着一个现代版的美女与野兽。

    一次,和几个同学在大街上闲逛,一对情侣从我们身边昂首走过,我们登时被惊呆在原地。

    但见那仁兄长得:

    嘴大似盆半吨肉

    面黑如碳脚有疾。

    身矮体短胜武大

    口粗音呱如喁嗷。

    他毫不羞愧的拥着旁边女子的纤纤细腰。

    在看那女子生的:

    好似嫦娥临下尘

    胜出仙子落凡界。

    这位佳丽挽着仁兄的胳膊一脸甜美,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登时天旋地转。

    “这这真他妈的我我就真他妈的”我旁边的一位同学捶胸顿足激动的语无伦次。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直目送那位仁兄拥着女友消失在闹市里,从那以后我在也不把造成自己人生不完美的原由归在我的身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