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山上跑跳如飞

罗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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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习魔法,本该使身体越来越虚弱,但每次欢好后从星玫身上采补的结果,却让我身体日益健壮,连带地也使魔力增进,能使用的淫术越来越多,每次都把小星玫逗得欲仙欲死。

    可是,世事岂能尽由人意,星玫虽然与我恋奸情热,但是从小受的皇家教育,却让这位小公主多方矜持,别说不肯陪我玩肛交、口交的激烈把戏,就连握一下肉棒都大呼小叫,让我好没趣。

    我坚持到后来,她就哭哭啼啼,说我不疼她,只会逼她做这等龌龊事情,甚至还端起公主娘娘的臭架子,斥责我无礼。哼!

    公主?脱光衣服,还不是小婊子一个,有什么了不起的!结果,有她在身边,我等于被限制住,往常妓馆中的花天酒地,现在通通没法做了。

    加上公主娘娘又端他妈的臭架子,我越想越火大,索性偷偷申请外调,一切活动都瞒着星玫,当军部命令下来,她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星玫改扮加入御林军,是瞒着国王陛下的,她曾对我说过,她仰慕武功绝世的二皇姐,以女儿之身指挥大军,征战沙场的英姿,缠着二皇姐传授她武功后,极想一试身手,所以不顾女官们的反对,利用空闲时间,偷偷改扮加入御林军。

    换言之,我一旦外调,她自不可能跟上来,我就可以从容将她甩开,从此到外头花天酒地,任意逍遥了,一切事情正如我料,知道我转调外省的星玫,哭闹不休,但是也无计可施,眼看我收拾行囊,转任他方。

    只有一件事令我大惑不解,当初我请调的方向,是离王都遥远,南方的海港大城,但颁下来的军令,却把我调去东方国境上的阿胡拉玛城,那里虽然尚算富饶,却是民风纯朴的农业地带,把我调去那里,岂不是闷死人了,不过,只要能先甩开公主那臭小婊子,什么也不管了,老子拍拍屁股,走马上任也。

    在阿胡拉玛城,我一样是百夫长,每天的带兵操练都胡混过去,这里没什么大妓院,娼寮里的公用军妓都是庸脂俗粉,看了就倒胃口,军队里是有几个女将,姿色不错,但多半是认为我武功低微,连正眼也不瞧我一下,哼!

    有什么大不了,我好稀罕吗!趁着空档,我专心研究淫术魔法书里头的奥秘,更发现了一种名叫“淫蛊”的生化秘药。

    让女性服下,只要听见一种特殊音律,就会变得淫乱无比,难以自制。书上更说,用一种叫做“哭竹”的植物作成吹哨,就可以发出那种高频率的特殊音律,只有被中了淫蛊的女性,还有兽人族听得见,十分安全可靠。

    我大感兴奋,哭竹甚是稀有难寻,但恰好此地便有数株,可见老天要助我成事。花了数天时间,削竹练蛊,开始准备一切,这天,正采购好配合的数种药草,路过军营。

    忽然听见有人提起我的名字。凑近过去,原来是几名我麾下的十夫长,在那边聚会,说我坏话,本来这也没什么,不过几个家伙越讲越起劲,大有意思付诸行动,我不得不竖起耳朵,凝神细听。

    原来,几个王八羔子不安好心,打算在明天,以向我祝贺为名,送我一坛酒做礼物,一举把我了掉。“怎么做?要在酒里下毒吗?”“这招太老套了,了无新意。”

    一名红发的十夫长小声道:“我们家乡有种液体火药,我们装个满满一瓶,那小子只要把瓶子一开,嘿嘿!立刻炸得他面目全非,下半辈子比死还惨啊!”我听得暗暗心惊,这家伙居然出此毒计。当下不动声色,预备在他们明天献酒时当面拆穿,逼着几个王八蛋给我大口喝下去。哪知道,第二天,我大清早就接到命令,命我率领本队弟兄,往东边巡逻,为期三天。

    我知道城里常常派出数个百人队,定期外出巡逻,不过这责任从来没落在我们头上过,虽然疑惑,但没有抗命余地,率领本队人马往东而行。

    阿胡拉玛城位于东方国境,往东走出十数里,越过摩萨岭,就是伊斯塔大公国。他们国力不如我们,但军力之强却不容小觑,每隔五六年,就会向我们发动偷袭,掠劫国境边的财富。

    他们采用骑兵,来去如风,委实难以防范,因此,城内定期会派出巡逻小队。上一次伊斯塔军队侵入,是三年前,照时间来算,现在正处于高枕无忧的安定时间。

    然而,命运这东西之所以充满讽刺,就是因为它从无规则可言。眼下正值秋季,满山枫红,蝉呜不绝,和风中夹着淡淡干爽的凉意,很适合行军。

    我们是步兵队,行军到第二天,我偶然找着了最后的几味药草,急忙下令扎营做饭,全队开起小差。将材料混在一起,念过咒语,炼成淫蛊。我看着装盛淫蛊的磁瓶,心里得意万分,正寻思该拿谁当试验品。

    忽然侍从兵报告,有军中弟兄求见。昨天忙着行军,几个王八羔子没有机会送酒,算来他们今天也该来了。

    我冷笑着,吩咐接见来人。人进来了,却不是那几个王八羔子。头低低的,个子瘦小,军服上满是尘土污渍,还没开口说话,就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

    我一听那哭声,心里就凉了半截,再低头看清那张哭脸,登时魂去了一半,却不是星玫小公主是谁?“你你怎么会来了!”

    “人家人家想你嘛你一走就那么久答应的信也不写说过的话全都不算数你、你你这个大骗子”听她哭得伤心,我连忙搂过她,轻拍粉背,柔声呵护。

    王都距离此地,纵是快马在官道上不停奔驰,也要跑上六七天,她小小年纪,公主千金之躯,从未到过王都以外的世界,只凭着一股思念,竟这么千里迢迢地赶了过来。

    看星玫的俏脸上满是憔悴,路上自然大受风霜之苦,我心中感动,握着她手,低语安慰,说的当然是陈年老词,反正管用就行。

    小丫头的武功,我万万不是对手,但小丫头的心思我要掌握她,实在太容易了,没几下功夫,便给我哄得破涕为笑。

    “啊!这瓶东西是什么啊?”星玫发现了我随手放在一旁的淫蛊,将磁瓶拿起来把玩。我一想,这正是大好机会,骗小丫头喝下去,让她淫兴大发,就在这里要了她,于是随口说是水果酒。

    “酒?那刚好耶!”星玫将磁瓶放到背后,俏皮一笑,再拿出来时,竟是两个一模一样的磁瓶。“我刚刚进来的时候,有几个你的下属,说是很仰慕你这位长官,要送酒慰劳你,约翰哥哥,你真是英雄了得,就连部下都这么爱戴你。

    我们一起喝了这两瓶酒好不好?”慰劳我?送我下地狱才是真的,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瓶子,我口水猛吞,就是不知该如何分辨。酒我肯定是不会喝了,但小星玫一开瓶子,喝下淫蛊当然很好,要是炸了开来,让她的秀美娇容变成花脸猫,那可大大糟糕。

    我愣了好半晌,这才以“公物中不得喝酒误事”的正经理由,暂缓处理这两瓶要命东西。“星玫,分开几个月,可把我想死了。”我笑着搂住她的细腰,缓缓往上婆娑,内中意义不问可知。

    “你又说公务中不可以误事?”“我没有误事啊!我在尽我长官的职责,好好调教属下二等兵军中礼节。”

    星玫的小酥胸被我一摸一揉,眼神都柔媚了起来,荒芜了几个月的肉体,自然情动。我吻着她,正要帮她解扣子,忽然门外有人大声嚷嚷,要禀告紧急军情。

    一名二等兵像死了老爸一样,呼天抢地,冲了进来。“报报告长官!有弟兄发现伊斯塔的大军,马上就要杀来了!”伊斯塔的骑兵团,总数两万五千人,全数是一等精兵,正面碰上,我们这一百人只有全军覆没的份。

    他们正往这方向来,就算我们立刻逃跑,他们骑的是快马,我们只有两条腿,距离阿胡拉玛城又有一日距离,铁定被他们追上杀光。全体弟兄都感到奇怪,虽然说我们与伊斯塔军撞个正着。

    但照理说,另一队走向北方的骑兵侦察队,该更早发现敌人,发火箭烟花警告,那样我们几个时辰前便会看到,应付上有余裕,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进退维谷。

    全队一百人,只有星玫刚刚骑来的一匹快马,这时,一百双眼睛都盯在我身上,认定我这长官会舍弃属下,骑马逃生。

    “波塔恩格,你骑上这匹快马,立刻回城求援,请他们派人来援。”众人都感奇怪,为何我不放火箭烟花,却命人回去报讯,更纳闷我自己怎么不担了这优差?星玫敬慕的眼光瞧在我身上,我却是有苦难言。

    我国军法极严,在此时抛下部属逃生,军法从事,不死也是残废,我纵想用贵族特权逃避刑责,无奈变态老爸一定不肯站我这边,何况星玫这匹快马已给她骑得半死不活,跑不跑得快谁晓得,要是被人家骑兵追上,照样得死。

    比较稳当的方法,是在此拖延一阵,真正危急时候,了不起要星玫背我逃命,她轻功极好,山道上跑跳如飞,骑她比骑快马管用。至于不放火箭旗花,却是另有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