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 风的自白

周晚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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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她叫林绛,杨绛的绛,绛红色的绛。

    她的解释完全多余。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听她念她自己名字时,就觉得她就该是那个“绛”。

    说实在的,记住她完全是因为她长得好看。

    那天夜色不算深,沈宴介绍她的时候我对上她的脸,当时我就想,怎么会有人这么白,像月光的白。

    有一种让人不忍心接近的感觉。

    所以后来,我就把她“忘了”。

    直到蓝竟宇那事之前,如果不是谁特意提起她,我真的已经完全忽略生命里还有个这样的女孩,曾与我擦肩而过。

    那天黄昏,霞光把天空染成不同的红色,可没有任何一抹红,抵得过她为我挡住伤害时流的血色。

    当时我是什么心情呢?

    想不起来了。

    但那抹红我一直记得。

    后来,我和赵思意闹掰,她来找我时哭得梨花带雨。

    说实在的,我很烦。

    女孩缠起人来都一个样,她来找我,每说一句我就难受一下,每掉一滴眼泪我就厌烦一分。

    事实证明,男生要是看不惯谁了,女生再低三下四也没用。

    在她哭得最痛的时候,我转身下楼。

    谁知道,一下子就撞上林绛了。

    该怎么形容当时林绛那眼神呢,我词汇量贫乏,如果非要说一个,我大概会用那天的雨来比喻。

    那天的雨真有股子忧郁气质。

    后来,林绛频繁地出入于我的生活里。

    那天翔子生日,她也来了,然后她唱了首粤语歌,那首歌后来也成为我第一首学会的粤语歌。

    我觉得杨千嬅唱得都没她好听,而且不止我一个人这么认为。

    那段时间,成明昊天天都单曲循环《少女的祈祷》,一有空就会念叨林绛。

    成明昊说:“林绛长得好看,最主要是干净。我好喜欢林绛啊。”

    “你说林绛会不会也喜欢我?”

    原来少男也怀春。

    我烦他的念叨,却好像被他洗脑一样,好像哪里都能见到她。

    那天,我和几个哥们儿路过学校的时候,正巧看见沈宴带她从校门出来,她坐在沈宴后座上,抻着脖子同沈宴讲话,不知道说了什么,笑得看不见眼睛。

    后来也总是遇见她。

    我在天台偷偷抽烟,见她背着书包从班里走出来,一阵风吹起了她的裙子,露出细长的小腿,从那天之后她很少穿裙装。

    还有那天,七班的小子找事,特幼稚地当面叫石头是肥猪,我和一帮兄弟过去和他“谈谈心”,正巧见她从打印店出来,她远远看见我了,定定站了一会儿,然后拐弯走了另一条路回学校。

    我后来骂成明昊,能不能别老林绛林绛地叫,没出息。

    彼时成明昊好像真的意识到自己碰壁了,抱着酒瓶叹气,问道:“你说林绛是不是真喜欢沈宴?”

    我哪儿知道?

    正因如此,为了兄弟少受点相思苦,我才去留意。

    可留意到的都是些什么?

    是她每天让沈宴带着上下学,还是沈宴脱下外套给她穿?

    是她在球场被人问谁会赢的时候笃定选沈宴,还是她对沈宴毫无防备地笑?

    细节是骗不了人的,她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说沈宴和林绛真配?

    不然,为什么当有人喊林绛“嫂子”时,沈宴从不解释?

    然后,我开始对她没什么好感了。

    可那时候毕竟年纪小,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很多男孩的喜欢,都是从没好感开始的。

    跨年夜那天,我把林绛惹哭了。

    后来我心情也不好,和兄弟们约去光明广场玩滑板。可是当天广场有烟花秀,人越来越多,我们不得不提前回家,就在我挤开人群的时候,我远远看到了她。

    她站在人群中,仰头看烟花,没一会儿又双手合十,虔诚许愿。

    那一刻,我觉得好像世界上所有的嘈杂都不见了。

    天地之间只有她一个人。

    然后,我开始后悔自己刚刚对她的冷嘲热讽,因为她看起来好像根本没那么……坏。

    我喜欢林绛,这件事谁也不知道,包括我自己。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

    因此当我看到郑姨手机上她的QQ号ID时,无异于天崩地裂。

    天塌地陷、移山倒海、天崩地裂、天翻地覆、震天动地……这些词全都砸在我脸上。

    这是青春抽我的巴掌。

    而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的青春至此终结。

    后来的几年,我的生活里,再也无关风月。

    我的烟瘾更重了,其实是因为心瘾大。

    我多想去找她。

    我想亲亲她,告诉她我也看上她了!她可能会哭吧?

    可我只敢做第一步。

    去找她。

    到她上学的城市,看看她宿舍楼下的丁香花,吃10块钱一份的黄焖鸡,再坐在操场的站台上看天。

    没遇见她,但似乎也不为遇见她。

    说实话,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身体里长着一些不稳定因子。

    我统称它们为——没安全感。

    没安全感,所以从东校转学到西校,这样就不用触景生情;没安全感,所以得知林绛可能喜欢沈宴时,第一反应是逃避和不在意,这样就不用接受她的目光从未流连于我身上的落寞感;没安全感,所以不敢在得知一切时,不管不顾地去找她。

    你知道吗?

    爱情有时候不仅仅代表勇气,还代表退缩。

    就像我曾经看过的一本我忘记名字的书里面写的:【真爱的征兆在女孩身上是大胆,在男孩身上是胆怯。】

    我江为风居然也有怕的时候啊?

    我怕给不了她一个好未来。

    那时候我太浑了。

    人们只知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却不知道浪子回头有多难。

    今天我得知林绛回国。

    七年了,我和她一面未见,仅有的联系也不过是她装腔作势的“群发问候”。

    我抽了一包烟,想了一夜。

    我不该再等了,对吗?

    什么叫成功?永远有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即使我给不了她世上最好的东西,但能给她世上最好的爱。

    多少年了,我才想通:

    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那么即使当下一无所有,也会拼命给她创造一个好的未来,给她一个好结局。

    因为真正爱一个人,怎么能眼睁睁看她选择别的人?

    我做不到,我永远做不到祝她遇到一个更好的人,因为我就要做最好的那个人。

    此刻是清晨五点钟,远方天际泛起鱼肚白。

    我想去找她。

    我必须去找她。

    我欠她一个结局未给。

    而她欠我一个故事未讲。

    我想听她从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