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欲擒故纵

淡看浮华三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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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缘啊。”萧术谨靠在榻椅上,一袭浅蓝色长袍铺开,发丝松散,目光散漫,逗着笼中的一只百灵鸟。

    “公子。”随缘停下手中摆弄的瓶瓶罐罐,躬身道。

    “这毒怎么样?”

    “此毒名为‘扶苏醉’,顾名思义,以扶苏花香为引,随呼吸进入体内,并不伤人性命,却可令人神志松懈,化功散气。此毒极难配制,且须以百年扶苏树为根本,老夫在江湖上,已有数十年未曾见了。”随缘仍是心有惊讶,这毒他也没有足够的把握配制出来,使毒之人手法极为高明,谁会在扶苏园中怀疑花香有毒?“幸而公子功力深厚,压制住了此毒,不然老夫也极难医治。”

    “好一个‘扶苏醉’,若卿怎么样了?”

    “公子及时为其封穴,宛姑娘并无大碍。”

    “查到什么了么?”

    “只知道她二人于两年前出现在江湖上,一直住在今日公子去的那个阁楼里,其它的尚未有什么消息。”

    萧术谨眉头微皱了下,连随缘也这么吃力么?“下去吧。”

    那一句“速离廊月”仍自回响在他耳边,她知道了什么?不过这一点点的蛛丝马迹,她就知道了什么?真是其智近妖呀!金丝鸟笼里的百灵鸟突然吃痛的哀叫一声。

    曾修远已经离开廊月城了,在醉歌提醒后的第二天,曾逆傲便飞鸽传书命曾修远回家,再令其哥哥曾修英来接替他。曾修英为人城府颇深,或许武艺不如曾修远,但智谋心机却远超其弟。曾逆傲这个老狐狸也察觉了么?

    初夏时分,和风暖阳,百花尽开,廊月城长街上人潮拥挤,叫卖声不绝于耳,胭脂铺里飘来清甜的蜜香,绣庄的布匹花色开始清爽,谁家小姐的轿子缓缓走过青石桥,惹得那家的书生摇头晃脑时乱了文章?

    素问与醉歌坐在云来酒楼的二楼雅间,看着窗外众生百态,仿佛游离世外,难融人间。隔开雅间的屏风外有几人正窃窃私语。

    “听说最近元府新招了一批侍卫,个个人高马大,英明神武,都是练家子出身。”

    “是呀,听说是元大人家中有贵客,又邀请了八方好友,所以,多招些人手。”

    “怎么我听说是元大人是担心那黑衣刺客,所以才加强戒备的。”

    “别说呀,那黑衣刺客实在了不起,想那成高李谢四家,为虎作伥,草菅人命,死有余辜!杀得好!”

    “话可不能这么说呀,好歹也是朝中高官,这黑衣刺客怕是逃不出朝廷的追捕。”

    “追捕?你看看现在,连张告示都没帖出来,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看呀,这黑衣刺客说不定早就远走高飞了!”

    “也对,再说了,这黑衣刺客杀的都贪官污吏,朝廷要是大张旗鼓地拿人,怕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没几个服气的。这种人,就是大侠呀!”

    “唉不说了不说了,喝酒喝酒,就当是敬这位除暴安良的大侠一杯!”

    “对对对,是该敬一杯。”

    “……”

    素问冲醉歌一笑,“小姐,你可成了大侠了呢,还除暴安良!”

    醉歌英眉轻扬,“大侠?你觉得我是?”

    “你才不是,这最多就是误打误撞!他们就算不贪,你也得把他们逼贪,不然怎么逼得朝堂之上的那位不好对你动手?”素问撅撅嘴,不以为然道。“不过皇帝估计比我们更希望他们死吧。”

    “知我者,素问也。”醉歌笑着举起桌上的酒杯,正欲细品一番,却突然停下,“你早发现了?”

    “对呀,看看小姐你的警惕性如何嘛,不过,还是像在山谷中一样了不起。”素问似有些顽皮地笑到。“在我面前下毒,简单是班门弄斧,自取其辱嘛!”

    “大侠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呀。”醉歌放下手中毒酒,“这是第几回了?”

    素问偏着头认真想了想,“从那日曾萧两位公子离去之后,这应该是第七次了,都没什么新花样,好生无趣。”

    下毒刺杀,围追堵截。来来回回也就这几个套路,不像是欲置她们于死地,反像是猫鼠游戏,更像是表演给某些人看。

    “这应是两拔人,下毒刺杀的应是萧术谨,围追堵截的自然是曾修英了。”醉歌解下腰上自己的酒囊,喝了一口。

    “这曾修英倒是比曾修远老练得多。要换成是他弟弟,绝对想不出这样欲擒故纵之计。而且,每次派来截杀我们的人都是元府的人,好缜密的心肠,办事不力的罪名也落在元府的身上。”素问一手支额靠在窗柩上,望着楼下来往的人群说到。

    “欲擒帮纵,最终还是要落在这个擒字上呀。”醉歌笑笑,这些天的游戏,绝不仅仅是作给元明岚看。要是曾萧两家谁能擒住她,死了,换得元明岚更大的筹码,活着,用途更大,直接要挟元明岚。所以,这个游戏还有一层用意,耗尽醉歌心神,待其力竭之时,雷霆一击。就看他们谁的时机把握得好了。

    不知不觉间,醉歌发现,自己原来如此值钱,竟值得两大巨头费尽心思。

    “他们如果真是那样想的,就太愚蠢了。”素问突然笑了起来,醉歌不由得摇摇头。

    醉歌是谁?八岁开始便在深山老林中独自生存,师父从未因她是女儿身而有半点仁慈。山中飞禽走兽,恶畜密布,醉歌从八岁到十八岁,从最边缘的山脚一路杀上山顶,身上从不带干粮,饿食野果渴饮露汁夜宿树林,还要时刻提防野兽袭击。

    每每回来时,都是奄奄一息,伤痕累累。十三岁那年,一只白额虎一爪差点断去醉歌一只胳膊,两肋肋骨断了四根,左腿小腿骨折,醉歌却生生挖掉了那畜牲的两只眼睛,直到师父把她抱回来时,一手一只虎睛还紧握着。那一次在床上整整躺了三个月,若不是师父妙手回春,早就是废人一个了。她倒没事,只是苦了素问,哭得两眼肿得跟核桃一样。后来师父还用那虎睛泡了酒,醉歌喝了一大半,师父都喝不过她。

    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十三岁的姑娘所为。

    不过,这一切,都是醉歌自己选的。

    所以,想消耗醉歌的心神,攻其虚弱,真是,太愚蠢了。

    “对了小姐,你为什么突然停手不杀元明岚了?”素问奇怪地问到,以小姐的性格,无人可以阻止她要做的事情才对。

    醉歌只是笑了一下,未说他话。

    两人正谈笑间,突然酒楼诡异的安静下来,醉歌素问对视一眼,“这便是雷霆一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