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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洗翠夸张的想象不一样,汪克凡此时并没在街上飞跑,而是在横石里外的田野中匀速慢跑。
这副身体有些瘦弱,应该是长年伏案攻读,缺乏运动导致的。但可贵的是,这副身体只有二十岁,年轻而富有活力,只要坚持系统性的锻炼,很快就能强壮起来。
二十岁,真是金子般的年龄,汪克凡整整年轻了十九岁!只冲这一点,这趟穿越就没什么好抱怨的。
但这几天他还是郁郁不振,旧时空里的娇妻爱女,每次想起来心中都隐隐作痛。
还有古稀之年的二老双亲,自己撒手这一走,他们能顶住这沉重的打击吗?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不能为父母养老送终,是永远不能弥补的巨大遗憾!
过往生活中的记忆,难以割舍的亲情,无法完成的责任,对亲人的内疚和思念……这一切,岂能轻易被跨越时空的穿越冲淡?如果有可能,汪克凡宁愿回到旧时空,不要这二十岁年轻的身体。
但这不是人力能够改变的,汪克凡只能接受和亲人两世相隔的事实。
至于解放军xx政治学院的文职副教授,等等身份地位一类的东西,更全是过眼浮云,根本不值得牵挂。
不过前世在部队呆了十来年,转文职后也在军校工作,一直没有脱离这个大家庭;突然失去组织,孤身一人来到明末乱世,让汪克凡有一种不安的紧迫感。
于是,汪克凡身体稍稍好转,就按照原来的习惯跑步出操,锻炼身体了。
失去的已经失去,放不下的只能藏在心里,先做好身边的一点一滴。
跑出去没多远,汪克凡就有些气喘腿软,额头也微微见汗,不过和以讹传讹的传言不同,汪克凡并没有“汗出如浆”。在有意的调整和磨合下,他的呼吸渐渐流畅,两腿也越跑越轻松。
汪家四少爷的人缘还不错,路上碰到的邻里乡亲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汪克凡也能一口叫出对方的名字,言语和口音中没有什么破绽。
汪克凡继承了四少爷的记忆,适应新的身份并不难。但是也有副作用,每天晚上做梦都好像精神分裂,四书五经和《战争论》在脑子里搅作一团,早晨醒来必须发上一会呆,才明白自己到底是谁。
真正的四少爷已经到另一个世界去了,祝他一路走好吧……。
汪克凡在乡野中兜了个大圈,回到横石里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远远看到家门旁倚着一个老妇,正抬手遮阳向外张望,看到他后满脸喜色地迎了上来。
“凡伢子,肚子饥了吧?快进屋吃饭去。”这老妇就是汪克凡现在的母亲刘氏,这些日子没少照顾他,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让汪克凡这个冒牌儿子既感动又心虚。
他该叫刘氏为娘,却实在叫不出口,只含糊应道:“噢,您站在这里干嘛?早上风大,该披件夹衣的。”
刘氏并未介意儿子的无礼,微笑的眼神中充满疼爱之意,轻描淡写地应道:“没事,早起出来透透气,心里头畅快。”
站在大门口透气,还不停向远处张望,怎么听着有点别扭?看到刘氏慈祥的神情,汪克凡突然明白了,刘氏其实在等候自己,也不知等了多久了。
这个内敛的性子倒和旧时空的母亲有些类似,从来不把亲情挂在嘴边,只默默在背后关心着家人。
汪克凡的心中一热,上前搀起刘氏的胳膊迈步进门:“回家吧,我陪您吃早饭去。”
刚刚进了院子,洗翠却风风火火蹦了出来,一见到汪克凡就大呼小叫地嗔怪道:“哎呀,四少爷,你这是去哪啦?让我们好找!”
她数落了汪克凡两句,不待他答话又转头向内喊道:“四少奶奶,四少奶奶,四少爷回来啦!”
傅诗华应声款款迎出,弓鞋莲步,娉娉婷婷的别有一番风姿。汪克凡眼神往她裙角下一扫,已看到一双小小的绣鞋,不敢说三寸金莲,但肯定是裹了脚的,这种伤残身体的习俗和现代人的审美观念相差太远,汪克凡不由得轻轻地摇了摇头。
傅诗华和他对视一眼,低头微微屈膝,福了一福,柔声说道:“官人的身子已经大好,真是可喜可贺!”
汪克凡拱手回礼,向众人赔罪道:“早上出去没有打招呼,让大家担心,对不住了。”
“这倒不用。”洗翠嘴快,又仗着刘氏宠爱,抢着答道:“少爷身子好了,太太和少奶奶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计较?”
“这丫头,一点规矩都没有,凭白让少奶奶笑话。”刘氏佯怒瞪她一眼,又对汪克凡笑道:“诗华可真是贤惠,到门口已经看了几回,若非不便出门的话,早和洗翠一起去寻你了……”
“那就多谢你了。”汪克凡只好向傅诗华再次赔礼,顺便又看了她一眼,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容貌生得十分秀美,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一看就是从小条件优越的富家小姐,却陌生的仿佛不太真实。
妻子?相濡以沫十几年的妻子在另一个世界中,只怕此生永难相忘,和她相比,犹如路人的傅诗华完全没有感觉。
几人说着话回到屋中,刘氏陪着汪克凡洗手净面,然后坐下解开他发髻,亲自替儿子重新梳头。
“凡伢子,你是读书人,又有秀才功名在身,出门不说峨冠大袖,起码也得带头巾,穿长衫,别让人笑话……”
虽然被刘氏数落,但汪克凡两世为人,怎会不知她是一番好意,当即笑着一一答应下来。
明朝的穿戴打扮他还不太适应,衣服还罢了,头发实在难以打理,汪克凡虽然拥有四少爷的记忆,手底下却完成不了这么复杂的任务,梳的发髻让人不敢恭维,跑步的时候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作为军校讲师,汪克凡对南明时期的历史很熟悉,非常清楚头发在明末的重大意义。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一句话说明了所有问题。头发代表着态度和立场,汉家衣冠,在明末就是卫道的象征,无论如何都要保留;除非打算做个满清顺民,改留一条“金钱鼠尾”的小辫子。
想到这里,汪克凡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为将来的处境隐隐担心。
明末清初是有名的乱世,充斥着屠杀和战争,湖广又是南明和满清反复较量的前线战场,昏昏噩噩的随波逐流,恐怕难逃厄运。
现在已是1644年的初夏,不到一年之后,李自成就会率大军南下湖广,清军随即尾追而来,整个湖北都将沦陷。
乱世将至,得尽快做点什么了!
眼神无意中和傅诗华一碰,不等闪出火花汪克凡就转开了目光。这是另一件麻烦事,自己继承了四少爷的身体,也继承了他在这个世上的责任,乱世将至,他的父母家人都压在自己的肩膀上了。
时间不长,刘氏为汪克凡盘好了发髻,佣人送上早点粥水,几人一起入座用饭。
“凡伢子,这两天族里好像有什么事情,长房派人寻了你几趟,你要不要去看看?”刘氏的语气有些犹豫,有些担心,汪克凡从前只爱读书,一向不愿和族中长辈打交道,现在又是大病初愈的时候,恐怕不想去见他们。但是自己一个妇道人家,不便在外抛头露面,儿子既然已经及冠成年,他父亲不在时就是一家之主,关键时候必须撑起场面。
汪克凡却答应得很痛快:“好的,我这就去一趟。”
在这个年代,宗族在乡里民间的控制力很强,甚至盖过了官府的权威,族长更是说一不二,绝对得罪不得……
用罢早饭,洗翠取来一身新衣,帮着汪克凡一一换上。
头上结一顶凌云巾,湖罗衫腰系蓝丝绦,脚下蹬一双云头履,穿上这身宽袍大袖的汉服,汪克凡油然产生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不自觉地抬头端肩,正襟挺胸,越发显得玉树临风。
这大概就是汉服中蕴藏的意义吧,虽然不及短衣胡服实用方便,却优雅伟博,令人不敢纵形放骸,追求安逸,无形中约束着穿者的行为举止,有利于士人修身养性。
汪克凡第一次穿云头履,感觉有些别扭,刘氏俯下身替他整理一番,起身的时候有些猛了,鬓角竟微微见汗。她却顾不上擦拭,只后退两步盯着儿子疼爱地打量,微笑赞道:“真是俗话说的好——‘男人有三紧’,头巾、腰带、鞋袜这三处收拾紧当了,我儿果然风度翩翩!”
汪克凡心中一软,自然而然地叫道:“娘,要是没别的事情,我就去长房了。”
说罢转身就要出门,刘氏犹豫了一下,张口叫住了他。
“凡伢子,你爹走时再三交代,我汪家各房之间休戚相关,荣辱一体,决不能为琐事伤了和气……”刘氏的脸上隐隐露出担忧之色,向汪克凡嘱咐道:“不知道族里寻你做什么,记住凡事好好商量,忍让些总不会错,莫和长辈争执。”
刘氏的这番话文绉绉的,应该是转述丈夫汪睿所说,一字一句丝毫不错,可见已牢牢印在她的心里。
汪克凡微微一怔,点头称是,转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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