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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郑龙兴轻轻地抚摸颌下三缕长须,神色惊讶,道:“这李牧不是文进士出身吗?怎么又变成了武林高手?合力境的实力,虽然算不得什么,但在江湖上也能入流了,竟然被一招秒杀,难道王都中传来的消息有误?”
郑龙兴除了身具太白县典使之位外,还有另一重身份,那就是血月帮的四大香主之一。
这一次刺杀李牧的行动,就是他推动进行的。
他本身就是一个武林高手。
虽然合力境是武道修炼初入门的境界,再往上还有合气境、合意境等等,但不管怎么说,进入合力境的武者,已经初步掌握了粗糙的内劲,在整个江湖上也算的是三流武者了。
且血月帮这一次派出截杀李牧的武者,都是帮中机警精锐的弟子,除了五名合力境的三流武者之外,带队首领更是一位合气境的武士,可以算是三流武者中的高手,这样的力量,对付一个年龄不到十五的文进士,绝对是绰绰有余,谁想竟然失败了,还搭上了两个帮中弟子的性命。
“也许是因为李牧隐藏太深,之前从未听说此人会武功。”黑色劲装武士低头道。
郑龙兴脑海中浮现出了今日白天在县衙中见到李牧时的情景。
那个少年坐在官椅上,看似镇定,实际上极为局促,故作淡定,实则很容易被看穿,不论是神态还是气息,都是十足十的菜鸟,没有丝毫文进士或者是武林高手的征兆迹象,难道是伪装的?
如果真的可以伪装到这种程度,那也太可怕了,绝对是一个心机深沉之辈。
这一次,郑龙兴铤而走险,推动血月帮半道击杀,其实也是为了谋求县令之位。
西秦帝国乃至于整个大陆,武林帮派、宗门的地位极为特殊,近乎于可以与官府分庭抗礼,许多帝国巨擘政要,都是出身于武林宗门,可以说江湖与朝堂共治天下也不为过,甚至连律法对于武林人士都有格外优待,郑龙兴原本只是一个镖师,后来加入血月帮屡立大功,升到了香主之位,才在帮派的运作之下,成为了太白县的典使,掌握兵权。
如今西秦帝国政令混乱、吏治败坏,已经隐隐有了乱世之相。
他已经谋划好了一切,只要截杀新县令成功,然后也会迅速解决掉县丞周武,利用血月帮的能量,运作之后,这个县令之位,绝对会是他的。
郑龙兴野心极大。
在他看来,太白县位置极佳,经营得当的话,会是一方世外桃源,可以慢慢积蓄力量,养精蓄锐,日后揭竿而起成就一番事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个计划一开始,就产生了变故。
他在密室之中,沉思良久,最终脸上浮现出了狠色:“计划绝对不能改变,事不宜迟,让帮中再派更强的高手,刺杀李牧,务必在他立足未稳时,将其绝杀。我的计划,绝对不能有任何的耽搁。”
……
……
一夜时间,飞速过去。
太阳升起于东方的天穹。
一共有两颗太阳,一大一小,一先一后。
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
李牧从房间里走出来,精神前所未有地充沛。
“少爷,你……”天然呆小书童明月瞪大了眼睛看着李牧,过了半晌,尖叫着转身就跑:“好臭,臭死了……少爷你一身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啊,怎么和屎一个味道啊。”
李牧无语。
昨夜一整夜,他都在修炼先天功,进入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入定状态之中,一夜时间宛如一瞬一般,走出房门之间,李牧没有仔细看,被明月这么一闹,才发现自己身上竟然又沁出了一层细腻的黑色污垢,都是从肌肤毛孔之中排出来的。
一股酸臭味道缭绕周身。
连他自己,都觉得酸臭扑鼻。
“来人啊,备热水……本官要洗澡……”
李牧大叫了起来。
县衙中有杂役,很快就烧好了热水,连同浴盆一起送到了李牧的房间里。
洗完澡之后,李牧浑身舒爽。
他惊讶地发现,洗掉了皮肤上的那些黑色污垢之后,自己的皮肤竟是细腻了许多,对着镜子一看,一夜之间,头发也长长了不少,昨夜还只是短寸,今天就可以可以梳个中分了,连身形骨架,似乎都拔高了一些。
“这先天功真的神奇啊,还具有美容效果。”
李牧啧啧称奇。
不过他很快就又犯愁。
因为除了官服之外,他手头竟无其他衣物可换。
从地球带来的运动鞋、运动裤和背心,他是不打算再穿了,毕竟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穿着反而是引人注目遭人非议,不如先留下来保存好做个纪念吧,二十年之后再回地球时也许还用得着。
想来想去,李牧有了主意。
他依稀记起,做完观看后衙的时候,在前任知县的炼丹房里,有几个箱子,里面装着的似乎是衣物,也许可以暂时穿着应急,等到回头俸禄发下来,手头宽裕了,让两个小书童去街上买两件成衣回来。
妈的,这个县长当得憋屈啊,第一天就被人看笑话,更是穷的一个铜板都没有了。
李牧愤愤地穿过后衙的走廊,来到了丹房。
丹房位置幽静,需要通过前面练功房的暗门,才能进去,里面摆着丹炉、栅格柜子、蒲团、蒲扇、药柜等等必需品,还摞着一堆劈得整整齐齐的硬木柴禾……总之一应炼丹的物品,林林总总,应有尽有,一看就知道,前任是下过一番功夫布置这丹房的。
这反而让李牧觉得亲切。
因为在地球的时候,老神棍在燃灯寺中的禅房,也是类似的风格布置。
他扫了一眼,来到几个黑木箱子跟前,将其打开。
没有记错,里面果然是有几套衣物。
但拿出来一看,却是六件颜色不同的道袍,做工颇为精细,竟是用细细的金丝缝制,不同颜色的道袍大小、制式皆略有区别,上面用银色丝线绣有日月星辰、仙鹤、麒零、八卦、宝塔、龙凤等图案,且六件道袍都配有内衫、长裤和靴子,极为完整,而且浆洗的非常干净。
“唷,看起来我的前任还是个讲究人啊。”
说实话,李牧对于这位辞官而去深山寻道的前任,还真的有了一些好奇。
他很快穿上内衫,换上了一件蓝色的道袍,竟然觉得非常合身。
道袍的材质贴身也极为舒适,仿若纯棉一样。
李牧走出丹房,返回自己的房间,对着铜镜看了一番,非常满意。
镜中的少年身形修长挺拔,英气勃勃,在蓝色金丝道袍的衬托之下,隐隐有一股飘然出尘的气质,真的如同是道教仙人一样。
“还不错。”
李牧对于这个卖相很满意。
唯一的缺陷,就是袖子太大,还有点儿长。
这要是遇到敌人打架,还得先抽空把袖子挽起来。
穿衣的问题总算是暂时解决了。
有衙役送来早餐。
一起吃早餐的时候,两个小书童看到李牧这一身打扮,却是并未过于吃惊。
“少爷总算是正常一点了。”清风一脸的如释重负,就像是含辛茹苦的老爹看到傻儿子恢复正常了一样的欣慰。
明月则满眼的桃花,欢呼道:“少爷好帅。”
后来李牧才知道,原来西秦帝国崇尚道教,许多贵族、名士和上层人物,常以道袍为常服,对于这种服饰极为推崇,在明见也颇为流行,所以身为县令的李牧,穿着道袍现身,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饭还没有吃完,就有衙役来报,说是县丞周武等人又来求见,要请示县政云云。
“不见,没空。”李牧很任性,干脆利落地拒绝。
他就是不想见外人,以免被看出破绽。
“呃……少爷,要勤政……”小书童清风一副朽木不可雕的表情。
李牧摆摆手,直接就起身回了后衙。
身后传来了小书童明月的没心没肺的大笑声。
……
一转眼,三日时间过去。
县衙前厅。
“居然又不见?”
县丞周武看着前来回复的小书童明月,难以理解地道:“县令大人难道不想了解一下县中政事?”
明月这天然呆的小丫头,这几日在县衙里吃饱穿暖,养的那叫一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笑嘻嘻地点头,道:“我家少爷说,一应政务,皆由周县丞权衡即可,他没有兴趣。”说完,心里想着今日午餐还有几块被他偷偷藏起来的红烧肉没有吃完,顿时口水哗啦啦地转身就跑了。
“这……”
县丞周武和一众文吏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一脸懵逼。
这几日以来,他们本来早就准备好了演一场戏,来给李牧一个下马威,谁知道这个小县令竟缩头乌龟一样躲了起来,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躲在后衙之中根本不出来,谁都见不到他,也不知道是真的对于政务权力没有兴趣,还是知道会出糗所以识趣地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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