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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节与全文没有丝毫联系,纯粹为本人大姨爹发作而出现的心情随笔。请选择性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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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从被窝中坐起,双眼无神。
又想起它了。
每年冬天开始和结束左右的时段都会在梦中出现它的身影。
依然温顺,依然可爱,依然粘人。
每次梦到它时我的心情也一如以往。
依然悔恨,依然痛苦,依然困顿。
两年前的初冬,朋友来我家玩。近午夜之时,朋友离去。遂送友人至楼下。临行前三人站在楼下聊天,颇有谈笑风生之感。
它就是在这时出现的。划着它这一族永恒不变的优雅步伐从远处的黑暗中出现。
我是三人中第一个发现它的。就像我在看到它的其它同类时一样,会看着它们无声地,平静地,优雅地走到我的面前。或抬头注视,或发出那百听不厌的可爱叫声。
它静静地凝视着我。喜欢猫的我也能理解它当时的愿望。
希望有人可以来抚摸它。
我高兴地蹲下身,伸出右手抚摸起它背上柔软的毛皮。
美国短毛,不纯的杂交品种。一双琥珀色的竖瞳因为我的抚摸而眯起。小脑袋对着我的右手蹭啊蹭的。
很可爱。
我家楼下经常可以见到野猫。在这个快餐时代里,某人心血来潮想要养只宠物。出于虚荣,出于好奇,出于兴趣或者出于别的什么原因跑到宠物市场去买下它们。在养了几天后发现它们很腻人,很烦,很麻烦或者很吵而后悔了。将它们扔掉,烫死,打死,或者送人。少数的幸存者们便流落街头。等待着,寻找着有可能出现的天上馅饼。让它们至少可以不在今天冻死或者饿死。
我很多的朋友都说我给野猫们买食物的行为很傻。我也知道本就没多少收入的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不明智的。
但是,少少懂点猫语的我无法不去注意它们的眼睛。那充满着期待,充满求生欲望的眼睛。
我掏了掏自己的口袋。因为只是下来送人并没有想过买什么东西回去并没有带钱包,口袋里只有4个铜板。
3块5。
至少可以买到一根火腿肠。我松了口气,低头看向身边的可爱小猫。
可我看到的不是需要食物的眼神。它的眼中传出的意思完全不同。
冷。
我赶紧将它抱了起来,搂进怀中用大衣包在外面抱住。只露出那颗可爱的小脑袋。
“很可爱。”朋友A伸手过来抚摸它的脑袋。“可惜我家已经养了好几只了。”
小猫惬意地眯起眼睛。没有挣扎,没有害怕。
“我那边也差不多。一只狗一只猫。”朋友B也摊手。“A,不早了。走吧。”
我和小猫目送两人走向远方,直到不见。
我再次蹲下将小猫放在地上。
“既然你不饿,那我就不买食物给你了。快点回去吧,你主人一定等急了吧。”我摸摸它的脑袋,它仍然眯着眼睛用脑袋蹭我的手。
刚才将它抱起之时我就发觉了。不同于一般野猫,它身上的虎斑短毛干净而整齐。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它有主人,只不过是出来溜达的。另一种是刚被扔掉。
我宁愿相信是第一种。而且他的主人因为回到家里没有发现它,现在很着急。
“就到这里吧,拜拜。”我收回抚摸它的手,站起来转身上楼。
这时候我特别恨自己在黑夜中感觉过于灵敏。我居然感觉到它跟在我后面,已经和我一起上到二楼。
有时候无知真的是一种幸福。在现在这个时候,我基本可以确定它的情况是第二种。
它是刚被扔掉的。
我转过身蹲下,和它对视。
它的眼睛在无灯的楼道里发出淡淡的萤光,看着我。
我可以隐约感觉到它的想法。
它轻轻地走到我身前,贴着我的裤腿蹭着。喉咙里发出的呜呜声在无声的楼道里特别明显。
在这一刻我热血上脑,忘记了一切。抱着它回到了家里。
当我为它在房间角落里放好盒子垫上旧毯子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做了些什么。
我的母亲有恐毛症外加小动物恐惧。只要是小动物出现在家里就会害怕。虽然不会有什么歇斯底里的行为,但会出现血压上升和心悸之类的症状。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只是喂食,从不抱回家的真正原因。
而我却是个抵挡不住任何可爱小生物魅力的家伙。尤其是猫。
喜欢和它们相处,也喜欢去接近它们。结果一旦周围有小动物,我或者它就有很高的概率向对方走去。尤其是猫。
算了,至少今天让它住下,明天给它找个好人家。我抚摸着又扑到我身上来的它叹了口气。
躺到床上盖上被子合上眼没多久,我就听到了平常在家里绝对不会听到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
它出现在我眼前,踩在枕头上。与我的脑袋之间的距离不足5公分。
它对我眨了眨眼,往前数步用自己的脑袋蹭了蹭我的脑袋。然后俯下身体钻入被窝。
我感觉到我在被窝中的胸前被一团温暖的毛球贴住了。
真可爱。我伸出双手抱住它的身体,然后闭上眼睛。
一夜无梦的睡眠是最美妙的。
第二天早上,我被手机的铃声吵醒。
电话是我母亲打来的,从隔壁房间。与我的房间相距不足两米。
我那强大的母亲说她早上一醒来就感觉不对,在站到自己房间门口后就吓得跳了回去。然后就是一个电话打了过来。问我是不是带了什么小动物回家。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的超强第六感。
我只能在电话里和她保证我会尽快将小猫送到别处去。而她表示在此之前将反锁自己的房门,在此之前绝不出门。一应饮食全数断绝。早餐拜拜,如果时间拖得够长,午餐也拜拜。
小猫被说话声吵醒了过来,趴在我胸口张大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我只能苦笑。
我将我自己每天一瓶的牛奶加热后送给它当早餐。我则蹲在一边看着它喝,同时咽口水。
它喝得很慢,慢条斯理地。
喝掉一半后它抬起头来看看我,然后走到坐在电脑前的我脚边用尾巴扫我的脚踝。
我将它抱起来观察它的肚子。
嗯,是男孩。
两个多小时后,昨天出现过的朋友B再次出现在我家里。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还可以养只猫。结果同样喜欢小动物的他就急急忙忙地冲到我家里。
“它不是昨天晚上那只吗?”朋友B惊奇的问道。“你把它抱回来了?你母亲没把你打成生活不能自理?”
“快了。”我一边苦笑一边抚摸在我膝盖上睡觉的小猫。“等它离开这里,我就要成为残障人士了。”
“想让我养也不是不行。但是……”朋友B苦恼地抓抓头。“一时也说不清。我搬家后你也一直没去过,不知道我家的情况。你今天和我一起去看过之后再决定吧。”
“还有什么决定不决定的。”我将小猫给他抱,自己穿上鞋披上外套。“除了你也没人可以养了。总不能再让它当弃猫。这样的事我可做不出来。”
“我也做不出来。”朋友B温柔地抚摸着小猫。
“它的名字是什么?”
“?”我一楞。“不知道。我没给它起过名。”
“我去。我总不能对着它喂喂地叫吧。”朋友B催促我。“快给它起名。我只不过是替你养,名字你来起。”
“利奇。”我抱起小猫向外走去。
“原因呢?”朋友B跟着我向外走去。
“以前就很想养一只。虽然不能养却一直在琢磨名字。这个名字已经快想了十年了。即使还是不能养在家里,但至少让我起名的愿望实现了。”
“我说的是名字的意义。”我的脑袋上生受了一手刀。
“Lich。你说是什么?”
“巫妖?”
“对。”利奇醒了过来,我伸出一根手指逗它玩。
“你这个DND控!”
“至少Lich可以活得很长久。希望它也能。”利奇伸出右爪拍击我不断晃动的手指。
……
我现在站在位处于这个城市的市区和郊区之间的城乡结合部的其中一块。再具体些就是站在那种农村里可以随意建造的自建砖房的大院子里。
“你……现在就住这里?”我也可以感觉到自己说话时的声音是颤抖的。
“因为这样和那样的原因啦。”朋友B不好意思的摸着自己的头傻笑。
片刻后我就适应了过来。我本就是个不太正常的人,交到的朋友自然也没什么正常人。他会住到这里来可以理解。
“那你所说的不太好养的原因是什么?”
“我上班在市区,两天回来一次。”朋友B摊手。“既然是你家的小子当然我会和我家的小子一样对待。可是我就担心你会因为这地方”朋友B指着周围的环境。他家的边上稀稀拉拉地竖着几幢和他住的房子差不多的房子。“而担心你的利奇。很容易走失的,我只能把自己家的小子和利奇一起关在房间里。两天放一次风。”
的确,这不是养猫的好环境。
“但至少比无家可归来的好。”我叹了口气。“以后就交给你了。”
在拉过他的那只秋田的狗脸,吓了他的波斯猫一跳后我乘车回家。
两个半小时,这是我从他家到我家的时间。去的时候是两个小时多一点。
对此我只能苦笑。以后每月一次去看利奇大概都会像出去短途旅行一样。
回到家里等着我的自然是一次长达两个小时的说教。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进行着每月一次的两点式旅行。对我这种不喜欢出门的家伙来说,一出去就是一天的行动等同于旅行。
利奇过得还算不错。朋友B对小动物还算用心,没有一次不小心断掉它的粮。
每次我来的时候它也会第一时候用一成不变的优雅脚步走到我面前,用它的琥珀色双眼静静地看着我。
而我也会蹲下与它对视片刻,然后将它抱起来,用自己的脸蹭它的脸。
只有在这时候我才会真切的感觉到,在离自己家数十里之外的地方有一个非人类的可爱小家伙在思念着自己。
每次我都会被幸福感充满。
利奇喜欢打架。这是朋友B在观察每次利奇放风时注意到的细节。
朋友B的房子周围的人家多多少少都养着一些动物来看家护院。最多的就是杂交狼狗。
而我的利奇在被放出去自由散步时,一旦被那只狗叫烦了,就会冲上去和对方好好打上一架。
而朋友B那只同样喜欢散步的秋田也会跟着冲上去。
然后就是二打一。一猫一狗对一狗。
听朋友B说战绩还不错。基本上没输过。
我很担心,却无法阻止。只能和利奇四目对视,两厢无语。
有时候我真的很恨我那像诅咒一般的第六感。因为它再一次应验了。
“利奇死了。”朋友B在电话对面说道。
这一刻我喉咙干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原因。”憋了半天我也只能憋出这两个字。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只是不敢去面对。
“喉咙在打架时被咬破了。”
“怎么会……”我瘫坐在椅子上。
“我听到我家那只狗的叫声出去看的时候,它已经倒在地上了。”
朋友B家的狗是只很通灵的狗,平时根本不叫。只有在伙伴有危险的时候才会叫一声。它和利奇的关系相当不错。
“它死得很爷们儿。对方被它抓瞎一只眼睛。”
“我不想知道这个!”我拍案而起。“我只想知道对方家在那里!”
“别这样,没意义的。”朋友B劝说着。“我已经冲到那只狗的主人家里把对方狠揍了一顿。”
“……”
“我很抱歉,我……”
“不,那不关你的事。有些事就是命中注定的。”在用冷静的声调说出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有些自我厌恶。
自己的朋友死了,我还能平静地,用虚无飘渺的理由来解释对方的死亡原因。
“要不要来一起埋掉利奇?”
“不,拜托你了。”说完我就挂上了电话。
我不敢去看,真的不敢。我完全可以想像出利奇的悲惨死状。我不想也不敢去看,怕自己会一个控制不住把那只草狗的主人弄得和利奇一样。
几天后,朋友B告诉我利奇被葬在一片土坡上。那土坡上有一些蒲公英。在春天的和风中看上去很漂亮。
也许那样的环境很诗意,很意境。但我笑不出来。
我没有任何的人可以去怨恨。
我不能怨恨我母亲。因为我早知道她就是这样的,原本带利奇回家就是我的错。
我不能怨恨我朋友。因为是我希望他来养利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风格,我不应该去干涉他的生活。他对宠物的放养行为自然有他的道理,他没有任何的错。
我也不能去怨恨那只狗的主人。因为他是无辜的,他并没有唆使他的狗去杀利奇。
归结到最后我只能怨恨我自己。谁叫我要带利奇回家,谁叫我要把利奇送出去。
活了你个死年糕的该!
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件事小得不能再小。但就是这样一件小事注定伴随我终生。
因为我喜欢利奇。从它那天晚上踩到我枕头上之后。
我有很多可以自我厌恶的性格特点。当中最讨厌的莫过于多愁善感。
就是因为这个毛病,我每年会在冬天的时候想起利奇。初冬到初春之间的晚上会做梦梦到它。
柔软的巧克力色皮毛。
长长的尾巴。
眯起的琥珀色竖瞳。
大大的直耳。
可爱的哈欠。
优雅的猫步。
可惜……写到这里请允许我抽根烟。
可惜我从来没听它叫出声过。
会是怎么样的叫声呢?一定很可爱吧。柔柔的,弱弱的,轻轻的那种。
播放器中正在回响着《さくら~あなたに出会えてよかった~》。
我突然有些想哭。
利奇,下一次的转世愿你能成为雄鹰。
至少那样你可以翱翔九天,更自由地选择你自己的人生。
Ps.蒲公英的花语:永不止歇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