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初遇耿博远

都市一良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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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别说,耿博远本就练得一身的肌肉。

    而且,这季节,衣服也不多,看起来还真像那会回事。

    晓月和小妖都只是笑笑,并没有回话。

    李军也没理他,看着后面的欧阳颖道:“哟,这不是小颖护士嘛,巧啊!”

    欧阳颖听到耿博远的话,才算明白他是准备这么帮她抢李军呢。

    她表示被他给打败了,在后面笑得肚子都快疼了。

    “是啊,挺巧的,这个是我朋友耿博远,他这个人最喜欢搞怪了,晓月姐、小妖,你们不要介意啊。”

    小妖道:“小颖,这是你朋友啊,挺有意思的,这肌肉也挺有型的,弹性也不错。”

    边说她还边用手指在耿博远胸前戳着。

    耿博远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也感觉到晓月和小妖刻意隐藏着的高手气息。

    在小妖伸出手指的时候他就暗中绷紧了肌肉小心警备着,所以小妖会感觉弹性不错。

    欧阳颖道:“是啊,博远哥,我给介绍下,刚才说话的就是小妖,另一个是晓月姐,还有一个叫李军,都是我的朋友。”

    刚才小妖手指戳他时明显带着暗劲,显然是难得一见的高手。

    此时听到李军的名字,他顿时想起一个人。

    “你就是李军?你爷爷是沈老?”

    “呵呵,是不是我看起来跟你听说过的那个不太一样,有点失望啊?”

    耿博远没想到李军说话这么直接,他心中确实有点这种想法。

    “呵呵,看来你也是个爽快人,我喜欢,说实话,第一眼看到你我确实以为你就是一普通打工仔,现在我总算明白爷爷总是说我不如你的原因了。”

    “千万别这么说,我们家老头子还经常在我面前夸你呢。”

    欧阳颖道:“好了,这会这么客气了,博远哥,你刚才可是当面挖人家墙角呢!”

    “额,小颖,你能不当面揭我的短吗?”耿博远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引得几人咯咯的笑个不停。

    这会正好也到饭点,几人就近找了个饭店吃了顿,然后接着到处逛了起来。

    下午有了耿博远做伴,李军也没那么无聊。

    虽然两人对彼此具体的身份还不清楚,也不方便问。

    但心里都明白对方也是为国家工作的,同为华夏最优秀的战士,他们当然不愁没话题聊。

    将要分开的时候,耿博远将李军拉到一边。

    “李军,我这次来中海只能呆一天,晚上就要回燕京了,我妹妹还有小颖就麻烦你多照看着点,别让她们被人欺负了,有机会回燕京记得找我,咱们好好喝几杯。”

    李军道:“没问题,这边你就放心吧,咱们不去欺负别人就好了,这里又不像燕京有那么多顶级人物。”

    “也对,不过就算在燕京又怎么样,咱们还能怕了谁?”

    两人相视而笑,是啊,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那都是能在燕京排得上号的。

    如果两个人一起,那都快可以在华夏横着走了。

    耿洁接到她爷爷的电话有些意外,因为一般都是她打电话给她爷爷的,难道有什么事?

    “喂,爷爷,想我啦?”

    “是啊,能不想你嘛,这么久都不来看爷爷!”

    “爷爷不是一直教导我们要以工作为重嘛,我这是在落实爷爷的指示精神呢!”

    “小丫头,还学会给爷爷戴高帽啦,呵呵,以工作为重没错,不过你也不小了,个人问题也该解决了吧?”

    “爷爷,我正在努力呢,这不没找到合适的嘛,您总不希望我随便嫁个阿猫阿狗的吧?”

    “你说的这是什么混账话,爷爷当然希望你嫁得好了,你真的还没找到合适的吗,我怎么听说你最近跟个叫李军的年轻人走得比较近啊?”

    耿洁不由脸一红,还好只是电话,也没人看见。

    “爷爷你说什么呢,我跟他只是有过一些工作上的接触而已,您也认识他?”

    “很奇怪吗,他是你沈爷爷的干孙子,只不过你们一直没见过面而已,前两天我跟沈老头还说准备把你许给这小子呢,既然你没这意思,那这事就算了吧!”

    “爷爷,你别急嘛,那个,,,沈爷爷怎么说啊?”

    耿洁这才知道李军的身份原来不比她差,她之前也怀疑过李军应该是哪个老爷子看重的人。

    没想到竟然是沈爷爷的干孙子,那就更不能让他跑了。

    “呵呵,就知道你丫头不说实话,沈老头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啦,不过我可听说那小子身边围着的女人可不少,他的态度才是关键!”

    “只要沈爷爷没意见就行,我可是您孙女,还怕拿不下一个李军?”

    “我支持你,不行就想办法把生米先煮成熟饭,到时候爷爷替你做主。”

    “爷爷,哪有你这样的,讨厌,不说了,我挂电话了。”

    耿老爷子放下电话,心道,生米煮成熟饭怎么啦,我当年就是被你奶奶这么拿下的。

    丫头,这样的男人可不多,不抓紧点就机会啦!

    在送耿博远去机场折路上,耿洁道:“哥,听说你今天见到李军了?”

    “是啊,怎么啦?”

    “觉得他怎么样,够格做你妹夫不?”

    正喝着水的耿博远“噗”一下,将水全喷在前面挡风玻璃上。

    他被呛得直咳嗽,心道这什么情况,先是小颖,现在不会连妹妹也陷进去了吧?

    耿洁有些莫名其妙,心道我不就问得直接了点嘛,不用这么夸张吧?

    “哥,你怎么啦,太夸张了吧这也?”

    “咳咳,那个,,我现在脑子有点乱,你容我先理理。”

    “至于嘛,你妹妹我难得看上个男人,还想让你帮忙参考下呢,算了,还不如不问呢。”

    “不是,你确定你要嫁给他?”

    “当然了,虽然还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不过你觉得,就凭你妹妹我的魅力,他有不愿意的可能吗?再说了,爷爷可是跟我说过,我可是得到沈爷爷认可的,可由不得他。”

    耿博远都快哭了,李军,你小子到底有什么魔力?

    单纯的小颖沦陷就算了,连一向眼高于顶的妹妹也一副非他不嫁的模样。

    好像这事爷爷也知道,不明白啊不明白!

    他无奈的道:“既然你都决定了,哥支持你,要是他欺负你,跟哥说,哥帮你教训他。”

    “谢谢哥,就知道你最疼我了,不过他好像挺厉害,你打得过他吗?”

    “这叫什么话,敢欺负我妹妹,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得打不是?”

    ......

    罗伯茨一直没有再找到对龙凌云下手的机会。

    他明白,想独享那三千万美金的巨额佣金是不可能的了。

    于是他拿起电话拔通一个号码。

    “嘿,老伙计,想吃大餐吗,带上他们几个,来华夏中海市吧,我请客!”

    “又有大餐吃了,那真是太好了,我们会尽快赶过去的!”

    挂掉电话,罗伯茨将手机卡取下来扔进下水道里。

    这样的卡他刚来华夏的时候就准备了很多,无需登记身份,而且很便宜。

    南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一个欧洲男子收起手机。

    他对一旁的金发比基尼美女道:“琳莎,去安排一下,我们要去一趟华夏。”

    这是一个别墅内的露天泳池,他的名字叫莫瑞克。

    在他身前,一个同样金发的女人正埋头在他两腿间活动着。

    他时不时发出舒爽的呻&吟,刺激着面前的女人更为卖力。

    在他附近还有好几拔人,都在做类似的事情。

    那几个人都是这几年一直跟着他的,因为他能帮他们找到高报酬的活。

    虽然这同样意味着高危险性,但他们都早习惯了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日子。

    莫瑞克他们都和罗伯茨一样,曾经是各个国家的优秀战士,后来成为雇佣军。

    而现在,他们什么都干,只要你出得起钱,他们可以帮你做很多事。

    比如杀人,比如参与非洲小国的政变。

    这个小岛是他们的基地,没任务的时候他们就在这里休整,过着奢靡的日子。

    片刻之后,随着一声低吼,莫瑞克在女人的嘴里喷发,另一个女人赶紧帮他整理干净。

    他大声道:“嘿,兄弟们,听我说,又有活啦啦,这回是去华夏,听说那是一个美丽而且神奇的国度,罗伯茨那家伙已经在那边等着了,今晚我们就动身前去跟他汇合!”

    众人一听又来活了,顿时欢呼起来。

    这里的日子虽然美好,但得有钱才行,所以他们需要去赚更多的钱来维持这里的开销。

    如今这年头,他们这行竞争也是相当激烈,接到生意显然是令人兴奋的事。

    ......

    刘大山是龙啸天手底下最好的两个保镖之一,另一个当然就是龙一了。

    龙一负责保护龙凌云,而他一直跟在龙啸天身边。

    这天晚上,他正要睡觉,手机响了。

    是一条彩信,打开一看居然是他弟弟刘小山被人捆了手脚扔在一个房间里的照片。

    下面还有有一句:“想救你弟弟的命,明天我们去抓龙啸天的时候你就好好配合!”

    刘大山父母早逝,他和弟弟依为命长大。

    后来他进了部队,凭着出色的表现,加入南方的“中华利剑”特种部队。

    服役五年,然而,就在他踌躇满志的时候,一次秘密任务失败,他不幸成为替罪羊。

    被迫复原后,他只身来到中海。

    因为一次街头见义勇为正好被路过的龙啸天看到,发现他身手过人便起了招揽之心。

    正好他也需要一份工作,于是便跟在龙啸天身边当起保镖。

    而他弟弟刘小山随后也考入中海大学,现在是在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