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乱糟糟的同学会(二)

蓝惜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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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玲两口子是他们班当年四对班对中唯一修成正果的一对,男的不帅,女的不俏,谈恋爱的时候就平平淡淡,在校园里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但大学毕业之际,很多轰轰烈烈要死要活可歌可泣的恋人都分道扬镳了,就这不起眼的一对,反而默默地签了同一家单位,同时报到上班,当年便拿了结婚证同居了。

    “拿结婚证同居”是女方的说法,因为他们只拿了结婚证没有举办婚礼,所以女方心里有很多遗憾和不甘,每次同学聚会总是这样调侃自己,男方当此之际就会无奈地一笑。他家在革命老区,据说家里至今住着土坯墙的房子,还有两个妹妹在读书,家里不仅不可能拿钱出来给他准备婚礼,还得问他要钱给妹妹交学费。

    这是本市唯一成家的一对,但他们并非最早成家的,还有一个回到家乡小镇工作的同学,几乎来不及放下行李就挂上大红花当了新郎,因为他的女朋友快生了。两个月后,他得了一个宝贝儿子,自己也靠岳父的关系进了镇政府,当上了一名每天喝茶看报纸的公务员。

    从名声上来讲,他似乎是班上混得最差的,因为全班三十五个同学中,大学毕业后又回到偏远的故乡小镇的就只有他一个。但最轻松最舒服的也是他了,在山明水秀的小乡镇,住着漂亮的小楼房,孩子有老人带着,自己每天上班喝茶,下班打牌。照同学的说法是,“那小子,一上班就直接养老了。”

    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那样的日子有意思吗?

    说这话的就是玲玲的丈夫文格,没错,此人姓文,名格,是村里的老教书先生取的,不知其中是否有恶搞的性质,比如,隐射*之类。

    文格是真正的有志青年,只是暂时还不是“有为青年”,所以玲玲颇有微词,总觉得自己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因为玲玲虽然不美,却是娇生惯养的城市女孩,结婚的时候娘家给了几十万的。玲玲是个精明的女孩,居然赶在房价飞涨之前全款买下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好像就在她买房之后,房价就像坐了云霄飞车一样,一路狂飙。到现在,她那套房子已经至少翻了三番,

    也就是说,玲玲是百万富翁了。但文格依然是穷光蛋,因为房子是玲玲的婚前财产,只写了玲玲一个人的名字,没文格一毛钱的事。而文格婚后挣的每一分钱,绝大部分上交给老婆,其余的一点奖金加外快全被家里搜刮去支援了妹妹。

    于是,这对本该平淡幸福的恋人不知怎么变成了一对见人就吐苦水的“贫贱夫妻”。

    玲玲永远的心结是:“他从来没有娶过我,我们就是合法同居。”

    文格也有文格的怨:“我是地道的穷光蛋,一文不名!”

    当然玲玲也有她的心理优势啦,这不,刚一进包间的门,立刻就大声嚷着:“我还以为今天能见到两位猫老公呢,怎么你们俩还是孤家寡人那。我说两位亲爱的,女孩子青春有限,不要只想着玩,终身大事也要抓紧一点。”

    以胜利嫁人的“已婚妇女”姿态教育完两个女生,又开始吼男生:“你们,快一一报上来,谁拖家带口,谁还是光棍一根?”

    梁弟弟噗哧一声,口里的茶水差点喷到林妙身上。张山也调侃着玲玲说:“文弟媳,虽说你是已婚妇女,说话也不好太露骨吧?光棍就算了,还‘一根’,忒形象了,是不是刚和你家老公那啥了再出门的?说得这般栩栩如生。”

    玲玲斜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在座的都是文明人,就你思想龌龊。还有,最后说一次,我不是已婚妇女,我还是未婚MM。”

    “你未婚MM,拿文格算什么?奸夫!”

    “你个死印度阿三。”玲玲在桌上找啊找啊,最后抓起林妙放在桌上的一个小手袋说:“妙妙,借我砸他一下,别人的包包都太大了,我不想出人命。”

    林妙讶异地看着姜伟玲,这女孩在学校的时候那么文静,怎么才入社会几年,就变成这副样子了。

    她看了看文格,才二十几岁的人,就小腹凸出,发线上移。本来就不帅,现在竟有了中年之态。

    看来,婚姻不仅是爱情的坟墓,它还是青春的坟墓。不管多年轻,只要一结婚,马上萝莉变御姐,正太变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