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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醒来的时候,孟凌已经开始在厨房叮叮当当地准备早餐了,赵湘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此刻正站在厨房里和她喜笑颜开地聊家常,那熟络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是失散多年的姐妹。尽管我站在两米开外,依然能够闻到赵湘北身上散发出来的骚气的荷尔蒙味,这真让我伤心。
她转过头也发现了我,故意流露出很欠揍的神奇,用小混混的口气说:“我这才两天没回来,家里就搞得跟狗窝似的,你也算是个女人?”
我知道,她这是在向我主动示好,所以我也懂得见好就收,“都说狗不嫌家贫,可有些人怎么都跑到别人的金窝里去享福了?”
赵湘北娇羞一笑,在此之前,我实在很难把娇羞两个字用在她身上,看来爱情面前,小女人倒是人人做得起。“我恋爱了!”她轻声说,
我点点头,“你早该这样了,田二蛋是个好青年!”
“可他真的跟我的理想目标相距甚远!”
“你现在的样子肯定也和你妈怀你时候的理想相距甚远,说吧,那怎么又想开了?”
被我这么一问,她居然脸红了,“他向我求婚了!”
好吧,这是个最有说服力的理由。
(2)
不得不说,张峰和我想象中完全不同,至少和所孟凌描述中折射出来的样子严重不符。之前孟凌所控诉的,完全应该是一个天不服地不服一脸猖狂的嚣张小子,最起码应该带有《余罪》里张一山的气质吧?可最后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带着眼镜背着双肩书包的白面小生,不知道的我甚至觉得他是个从教室偷跑出来的高中生。
“弟弟,你多大呀?”很显然,橘子小姐有和我一样的疑问。
“二十六了,别被他外表骗了!”孟凌抢着回答。
张峰点点头,算是赞同。
橘子小姐也跟着点点头,走过去拍了拍张峰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劝慰道:“年轻人啊,既然你也来了,没什么事就赶紧把人领回去吧,你看我们收留了好几天了,也够意思了吧?”
没想到张峰闻言,竟然一个飞身以我们都没来得及反应的速度穿越了我们的包围,若不是被暴龙冲过来及时拦下,我想他此刻已经坐在某辆奔向火车站的出租车上了。
“你跑什么呀?”橘子小姐生气了。
“骗子!你昨天让我来是让我说清楚的,你怎么又让我把人带走呢?”
“我是让你说清楚啊,只是我希望你们回去说清楚而已啊。”
张峰摇摇头,眼神里尽透着一种难以言表的惊恐,我心想这孩子是遭受了怎样的重创啊,不由得开始心生怜悯。不过我这中想法很快就让橘子小姐一个凌厉的白眼逼退了,她似乎在提醒我,不要用一时的怜悯留下这个累赘。我完全理解她对孟凌的厌恶,现在“散伙饭”的生意好得要死,房间不提前三天预约基本上没戏。可孟凌不但每天来蹭吃蹭喝,中午还要霸占一个房间午睡,这无疑是在削弱我们的市场竞争力。于是我只好假装没看见张峰那双可怜兮兮地眼睛,清了清嗓子说:“听姐一句话,孟凌是个好女孩,你们和好算了!”
“不!”张峰的怒吼把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不过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反而变得更加歇斯底里起来,“不可能,孟凌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这几年你都快把我折磨疯了,我就是这辈子娶不上媳妇,也绝对不可能再爱你。你……你就是个神经病!”
孟凌闻言随手抄起手边的啤酒瓶,脸上浮现出要同归于尽的壮烈,“你说谁是疯子?谁是神经病?”
“你打死我吧,我不怕你!可是,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可能和你和好的!”张峰红着脸,语气却是不可置疑的坚定,说这些话时候他甚至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可是却没有后退半步。
孟凌猛地一抬手,我吓得闭上双眼,心想完了完了,这下出人命了,“散伙饭”要被停业整顿了。不过张开眼时,张峰却好端端地站在我身边,玻璃瓶破碎在我们脚下,孟凌低着头不语。张峰松了一口气,走过去抬起她的下巴,声音变得略微沙哑起来,“丫头,你很好,可爱而且特别。只是咱们不合适,你还没长大,而我也不够成熟。”
“可是,你不能等我长大吗?”孟凌泪流满面。
可是,张峰只是摇头。
(3)
张峰走了,孟凌坐在吧台前面,不说话也不喝酒,那种眼神只能说是麻木。如果说之前她嚷着要割腕是吓唬人的戏码,这一刻我真害怕她来真的。“你们放心,马上会有人来接我的。”她悠悠地说,嘴角挂着一丝我读不懂的微笑。
“你确定?”被甩的姑娘往往都有妄想症。
“当然,我哥明早就到,他现在已经在机场了。”
我惊呆在原地,有一种殃及池鱼的悲伤。我不想见他,一点都不想。
孟远孟远。
(4)
孟远是我这辈子爱过的第一个男人。在此之前,曾经也有人追过我,是我们隔壁学校的学长。当他说他那一米七二的身高和我是情侣个的时候,我彻底被激怒,大骂一声:“你跟一米五二的人是情侣个,你们全家都和一米五二的情侣个”后,彻底将他拉黑了。为此,我们全寝室都断定我的Mr Right必定身高八尺又余,却不料想我最终爱上了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七的男生,这个人就是孟远。
孟远是搞建筑的,每天拿着图纸在工地上晃来晃去,常常晒得皮肤黝黑。一咧嘴,牙齿雪白,跟电视里的非洲人一个效果。他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爸以外唯一把我宠到天上的人,这样说对他并不公平,确切地说,他比我爸还要宠我。
可是,对于这样一个人,我还天杀的选择了背叛。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始终不愿意回忆这段时光的原因,三年半的感情断送固然可惜,可我做得那些事回忆起来都担心脑仁会腐烂。这个世界上,烂人横行霸道,可最可怕的就是某个烂人还有一点点残存的羞耻心。那是多么的别扭,又将是何等的矛盾。
和孟远分手后,我始终保持着给他写信的习惯,并且有了一个宏愿。就是等我写到三本的时候,就寄给他。只可惜,两本都没写完,他就传来了婚讯,这不怪他,只怪我的拖延症,那两个本子我写了整整三年。后来我也想过,把这两个本子寄给他,但又觉得矫情于是作罢。他大婚我没有去,我没有赵湘北的勇气,只是发了一千块的红包过去。在强装释怀这件事上,奥斯卡永远欠我一座小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