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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妃原名塔娜,少女时梳两条黝黑发辫,骑一匹高头骏马,靴筒里插着圆月弯刀,英姿飒爽极了。她十九岁时嫁给先帝,从此由草原上的明珠公主,变成了大梁帝的明妃,便再也未离开过王城。
先前未离开,是因为先帝尚在,所以无论心中有多思念万里草场、多思念家中亲人,也只能待在甘武殿中,孤独看着天空飞过的鸟雀,等待父母兄长进宫探亲。
先帝驾崩后,便更不能离开了。那段时日,关于皇位的猜测如看不见的鬼影,在王城里飘着,在人群里飘着,也在新帝耳边飘着。是老太妃狠下心,将季燕然从西北边关招了回来,陪他一道去觐见李璟,主动表明立场,又对着列祖列宗许下重誓,方才勉强消除了兄弟二人间的隔阂。
不离开王城,也是给皇帝一粒定心丸,就连最不学无术的李珺也深知这一点。所以此番,当老太妃突然跪求要前往西南,而李璟又陷入沉默时,平乐王立刻就觉得,自己有必要出来打个圆场了。
“这段时间天气正热,酷暑三伏天的,南边就更潮闷了。”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两人神色,强行挤出一张轻松笑脸,“区区一个野马部族,七弟理应能处理妥当,太妃不必太着急。”
李璟也示意德盛,先将人从地上搀了起来。
老太妃怎会不知这其中利害,但想起先前在王府时,江凌飞那段古怪又毫无头绪的话,却又难免牵肠挂肚、心急如焚。冬日里的雪纷纷飘着,那时自己正坐在榻上烤火,小炉子上温着一盅甜汤,里头加了枣子与黑米,又香又甜软。
江凌飞盛出一碗:“干娘,尝尝。”
“出去一趟,倒像是去跟谁家厨子偷了师。”老太妃笑着吃了一口,“不错,是我的口味。”
“那我去将菜谱写下来,交给刘婶。”江凌飞替她捏腿,“将来哪天,我若不在了——”
“胡言乱语。”老太妃在他头上敲了一下,埋怨,“溜出门去游山玩水,就说游山玩水,什么叫不在了。”
如果换成季燕然,此时就该老老实实“呸”几句,将晦气吐出去。江凌飞却只笑了笑,自顾自道:“生死有命,若有朝一日,人人都看我不顺眼了,那活个七八百年也无乐趣。”
再后来,他还当真将那黑米红枣粥的熬法写了下来,再加上其余几道老太妃爱吃的江南小菜,全部交给了萧王府的厨子。当初没在意,可放在此时再看,他怕是心中一直就存着悲观死志,如一片浮萍,在惊雷与波涛中兀自飘着。
“凌飞自是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可我视他如亲骨肉,又如何能眼睁睁看着不管。”老太妃道,“有些话,燕然与云儿都劝不得,只有我说了,他才肯听。还请皇上恩准,让我亲自将这逆子押回王城受审!”
李珺在旁偷偷擦汗,这明太妃,平日里小心谨慎极了,怎么偏现在却如此执拗,皇上他明摆着不愿意啊!
该劝的也劝了,实在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平乐王整个人既惶恐又悲伤,心情相当复杂,回想起当初在西北的快活日子,还是死活都搞不明白,自己那“江湖朋友”浪荡公子当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成了反贼的儿子了呢?会不会是搞错了?
眼见气氛僵持,德盛躬身上前,小声道:“皇上,柳大人还在外头候着呐。”
“宣。”李璟靠回龙椅,“先扶老太妃回去吧,西南之事,容朕再仔细想想。”
李珺这回反应挺快,还没等德盛使眼色,便上前搀住老太妃,与她一道出了御书房。
“也不急于这一时。”走到没人处,他低声劝道,“对方处心积虑,屡次挑拨皇兄与七弟的关系,倘若这回在太妃南下时,又趁机放出谣言,说这一切都是七弟谋划,只为让母亲离开王城,自己好专心造反,那皇兄会怎么想、怎么做?反倒害了七弟,不如先回家去,慢慢再想办法。
这一番连哄带劝,听着倒也有几分道理,老太妃暗自叹气,满怀心事地,与他一道出宫了。
玉丽城中,云倚风正坐在一张小板凳上,专心致志扇风烧火。因客栈老板的手艺实在太过酸辣,三人一貂都受不了,所以玉婶便被暂时请来煮饭。此时她正端着一筐青菜,进门见灶膛里火光熊熊,一锅汤都要熬干了,便哭笑不得道:“云门主不是同王爷出去办事了吗?”
“王爷同驻军首领议事,我听得犯困。”云倚风擦了把汗,“天气炎热,真是辛苦婶婶了。”
“看这一张脸花的,快去洗洗。”玉婶将水瓢递给他,“这几天雷三与芙儿都去了滇花城,我一个人看顾粥店才叫辛苦,来这客栈里好吃好喝,还有银子赚,该是享福才对。”
“滇花城里的生意,好做吗?”云倚风一边洗脸一边问。
“小本买卖,没什么不好做的,只要不出意外,总能零散赚回一些银子。”玉婶将熬干的鸡肉捞出来,打算加些香料凉拌,“王爷召见驻军统领,是为巫师的事情吗?”
“是。”云倚风道,“那宅子古怪阴森,里头满是尸体与毒物,长右就更邪门了,将他自己关在暗室中,浑身赤|裸跳来跳去,也不知在念什么下流咒术。”
幸好啊,盯梢这事给了杀手,自己只需要听一听,不用亲自辣眼睛。
暮成雪隐在暗处,面无表情看着长右。那巫师脱了黑袍,露出一身稀奇古怪的图腾,活像个凸肚蛤|蟆,各色毒虫顺着他的小腿蜿蜒往上爬,又将细细的嘴钉进皮肉,争先恐后贪婪吸食着血液。长右非但不觉痛楚,反而满足叹息一声,直挺挺向后躺在榻上,粗喘着不再动了。
暮成雪:“”
以身饲蛊的传闻,他先前其实听过不少,不算什么稀罕事,但饲主大多表情狰狞痛苦万分,像这般饲出抽搐快|感的,还真是独一份的奇葩。
怎么说呢,更变态了。
这个季节的西南,雨水很多,沙沙浸透泥土,让空气里也漫上草叶香。
眼看着已近深夜,云倚风撑起一把伞,打算去府衙中接季燕然回客栈。穿过正街时,余光却扫见屋顶上人影一闪,转眼就消失无踪了。
暮成雪紧紧跟着巫师。他先前还以为对方回房是要睡觉,谁知没过多久,这黑袍怪人却又重新出来了,将那红衣尸偶用红布罩严实,往背上一甩,匆匆离开了大宅。
是出城的方向。
穿过田地,穿过树林,径直向着深山而去。
眼见长右的身影已经快要消失在风雨中,暮成雪刚欲紧追两步,却被人从身后拉住。云倚风悄声道:“随我来。”
他另选了一条小路,登上去后,恰好能透过稀疏树木,看清下方的动静邪门动静。
因此时雨已经停歇,所以火把又重新燃烧起来,山道上估摸有三十余人,看打扮像是大户人家的家丁。而被火把同时照亮的,还有一匹纸扎大马,纸人穿了新郎官的衣服,涂出两坨红彤彤的面庞。喜堂也早已布设好,就在山坳下的土坑内,燃两支龙凤红烛,风吹来时,纸钱飘散漫天。
长右将那尸偶从肩上卸下来,装进了一口捆着红绸的棺材中。唢呐与锣鼓同时响起,喧闹的声音回荡在深山中,分明是喜庆的调调,但配上此等诡异画面,只教人毛骨悚然。
配阴魂这种事,官府虽明令禁止,却始终未能彻底截断。不过寻常百姓大多是买一具尸骨合葬,像这种特意花费重金,请巫师预先制成偶的,倒的确不多见。
长右的两名小童也在,唱念一番后,便填坑埋土,算是完成了这桩“婚配大事”。人群里有一个穿着锦缎的中年男子,应当就是主人家,对长右千恩万谢,似是极为尊敬,连离开时,都躬身请他走在最前头。
山道湿滑,众人走得很慢。其中一名灰衣小童被挤到道边,也不知是踩到了什么,脚下一滑惊呼一声,竟是“骨碌碌”滚下了山。
“啊呀!”中年男子被吓了一大跳,赶紧命家丁举着火把去寻,可那滚落之地山高林密,又陡峭得很,三更半夜哪里还能看到人影,便担心道:“这下头可是蟒河啊,倘若真跌进去,那还得了?阿福,快,快回府中多找几个人,回来仔细搜搜。”
长右看着那黑漆漆的深渊,面色如铁,骂了一句,废物。
外头的声音闹哄哄远去了。
季燕然道:“别想了,他们不可能找得到你。”
坠山小童被缚住手脚,嘴也堵着,满眼惊恐。他身形瘦小,梳起发髻时,看着便分外像孩子,只有凑近才会发现,这哪里是小童,倒更像是成年后的侏儒,皮肤粗糙黝黑,腰里挂着一个透纱布袋,里头是两只乱爬的大秋娘。
季燕然问:“吃过吗?”
侏儒连连摇头。
季燕然扯出他嘴里的碎布,将那红蜘蛛丢进去一只,下巴重重一磕:“什么味道?”
侏儒双目圆瞪,连叫嚷都顾不上了,拼命将那半只残骸吐出来,白着脸哆嗦道:“甜甜的,酸甜,好汉饶命,饶命啊!”
季燕然未发一言,重新堵住他的嘴,拖着出了山洞。
云倚风与暮成雪回到客栈时,胖貂还在被子里呼呼大睡,蜷成蓬松一团,与被雨淋透的哆嗦老父亲形成鲜明对比。
暮成雪冷冷道:“你可以回去了。”
云倚风拂了两把衣袖,恋恋不舍收回目光:“王爷还没回来,我再去府衙看看,别是出了什么——”
话没说完,季燕然便在外头道:“云儿。”
云倚风打开门,见他也是一身雨水,便吃惊道:“去哪了?”
“抓了个人。”季燕然用手背试了试他的额头温度,“这湿漉漉的,怎么也不擦一擦。”
“有正事要说。”云倚风道,“我与暮兄今晚跟着长右,一路去了城外荒山,那偶人果然是用来配阴魂的。”
“先替你沐浴,再说什么长右长左。”季燕然单手抱起他,另一只手攥过那细白掌心,“身上怎么这么凉,冷不冷?”
云倚风老老实实道:“有点。”
又补一句:“叫一大桶水来,我们一起泡。”
暮成雪:“”
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有点卡文,随机200个红包,久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