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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想撩我?”
林夕听见宋雯的发言,顿时懵了:“我刚刚那么彪悍地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的, 就这样他还能看上我?宋雯, 你别老是想东想西的, 男女之间又不是只有那么点狗血事。没听说过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就是他/她喜欢我吗?”
宋雯简直要被她气笑了:“你当自己是什么?一根木头还是一只猪?有点自觉好不好?!”
林夕顿时用一种“你这个小/逼/崽/子别想糊弄我真理之眼”的眼神盯着宋雯,慢吞吞地道:“腐眼看人基,狗眼看奸/情, 你不能因为我们都是单身狗就老是拿我跟别人凑CP,以前我身边但凡出现一个性别是公的, 你就说他们对我有意思, 别闹,我又不是玛丽苏万人迷, 哪里来的那么多桃花?我要是真的有那么多桃花, 也不至于现在还站在这里跟你互相汪。”
宋雯简直气炸了,这狗比居然拿自己跟她比!她单身是因为宁缺毋滥, 这狗比单身是因为她呆蠢如驴, 这能比吗?!不能!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和优越感让她把自己跟她摆在同一水平线的?简直拉低了她妖艳贱货的格调!丢人的玩意儿,褪裙吧!
“而且, 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这种感情不靠谱, 遇见渣的可能性也大。”十分担心好友误入歧途的林夕还在给自家闺蜜科普恋爱宝典,完全不管自己有没有说这些话的底气,“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为撩而撩都不是认真对你的。什么事情都能轻忽, 唯有感情不可以。所以你一定要万分小心, 不能为结婚而结婚,一定要慎之又慎,让自己嫁给生活,嫁给爱情。”
林夕此人沉默起来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但是她一旦话痨起来简直如同和尚讲经。上下嘴唇一碰就使出了无敌嘴遁,那一脸苦口婆心的模样让她夜色般沉郁的眉眼染上了圣洁,背后仿佛有无数纯白的百合花在绽放,带着普度众生的万仗佛光。
宋雯脑门上蹦出一个忍无可忍的井字,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动手,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磁性温润的嗓音笑起来苏气十足,但是宋雯却猛然拉响了心中的警报器,整个人都进入了备战状态。
“小夕,你还是这么通透有趣。”来者十分自来熟地拍了拍林夕的脑袋,一双温润带笑的眼眸透着金边眼镜斜晲着宋雯,“小夕说话总是很有道理的,小雯,你是真的该耐心听听小夕的话,别看小夕平时话少,她可是十分睿智聪颖的人呢。”
宋雯闻言,顿时皮笑肉不笑地道:“学长真是过奖了,我和林夕一起长大的,她是什么人我心里门儿清。通透睿智的确算得上,但是聪颖就有点难说了。别看她满口大道理的,实际上她就是个理论知识满分实践能力为零的小渣崽,傻得一比,实在当不起您老如此盛誉。”
“你呀,总是挤兑她,我看很多时候,你可能还不如小夕呢。”对方闻言也不恼,依旧摸了摸了林夕的头发。
来者名叫于修文,是宋雯和林夕的前辈学长,也是她们一门选修课的助教。单从外表上来看,对方的确是一个人如其名的温润君子。高挑清瘦的身材,俊气好看的五官,带着金边眼镜的模样斯斯文文,笑起来更是眉眼疏阔清朗,自有一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雅致怡人。
这么一个风度翩翩,在学校人缘极好备受女生欢迎的学长,落在宋雯的眼里就只剩下“人模狗样”。
从小到大,宋雯是真心对林夕的烂桃花感到绝望了。
林夕显然很不喜欢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碍于于修文是前辈,只能默默地忍了。她不动声色地拉开些许距离,社交恐惧症犯了一般闭上了嘴。于修文跟宋雯是同一个专业,她会认识这位学长纯粹是一个意外。这位热心的学长显然带着些圣母系的温柔,看到残疾人(社交障碍语言残疾)林夕就有点憋不住满腔如山父爱,愣是硬生生用了两年的时间,成功叫出了“小夕”这样的称谓。
好在对方虽然热心,但也没怎么得寸进尺,林夕只是单纯觉得这人心地太好跟自己简直画风不同,倒也没觉得哪里讨厌。
但是对宋雯来说,哪怕对方隐藏得再深,也骗不过同属性妖艳贱货洞穿真理的眼睛!披着一层温润的皮子都挡不住人渣的气息!
……好像把自己也一起骂进去了……
“对了小雯,老师已经等了很久了哦。”于修文笑着说了一句,藏在金边眼镜之后的眼睛如同蒙了雾气一般湿润迷离,“我和小夕在这里等你,你快点上去吧。”三言两语就将宋雯打发到一边,于修文对着林夕露出了温柔的笑。
眼看着自家家养的小白兔要被大尾巴狼给叼走了,宋雯冷笑着咬牙,哼声道:“林小夕,自己说的话自己记着,千万要小.心.流.氓!”
林夕只以为宋雯的老毛病又犯了,便敷衍地点了点头,打算去图书馆睡一觉。
但是还没来得及行动,于修文就先发制人地道:“学妹都是最后一次重返校园了,不最后看一看周围的风景吗?”
林夕想着看了四年的景色有啥好看的?但是想着这位过分温柔的学长估计是个念旧的人,不好拂了对方的好意,便点头应允。
于修文唇角的笑意微深,他看着总是微微垂眸显得心不在焉的女子,他知道她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拒绝别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每挖掘出这个女孩的一点秘密,他就会觉得异常的兴奋,就像是守着一处无人知晓的宝山,挖掘得越多越是让人贪婪。
林夕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是个高冷却又神秘的女子。她心中仿佛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面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始终是冷淡疏离、漫不经心的。但是如果无意间揭开她的冰山一角,你又会觉得她是温柔的。她虽然冷淡,却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不会拒绝他人的靠近,那种无言纵容的态度,令人沾之成瘾,欲罢不能。
跟林夕走在一起,你永远别指望她能先你一步提出话题。但是如今林夕都已经是毕业生了,有些话再不说出口可能就来不及了,于是于修文顺着宋雯方才的话题,略带揶揄地笑道:“小夕刚才教训小雯的话真是字字珠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已经千帆过尽了呢。虽然说谨慎一些都是好的,但是大学四年了,小夕就没想过谈个恋爱,找个人陪着你吗?”
林夕并没有意识到这个话题的暧昧性,于是便直白地道:“我自带隔绝桃花的体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说了,单身挺好的。”
这个俊气的女孩对自己的魅力一直没有多少自觉,她五官稠艳如墨画山水,眸光总是淡淡的,自带了一种与这个快节奏社会格格不入的孤清。那放在别人身上只显得矫情做作的气质,在她身上却显得那样理所当然,高出了美感——当然,她长得实在清秀,也是原因之一。
并不是很了解二次元世界有一种孤高的人类叫做“中二病”的于修文觉得这个姑娘真是神秘得令人心生向往,而且男人的劣性根发作,就是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在情场上向来无往不利,只有他玩暧昧别人倾慕他的份,哪有见过林夕这样把他当空气无视了两年的人?好在这两年来温水煮青蛙也不是完全没有效果的,至少他现在是最靠近她的男人不是吗?她从不拒绝他的要求,应当也是心有好感了吧?
想到这里,于修文璨然一笑,语调越发温柔了起来:“怎么会没有桃花呢?只怕爱慕你的人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吧。”
一般来说被他这样暗示,女孩多多少少也要想偏了,但是于修文遇上的偏偏是林夕这么个毫不清纯做作的姑娘。只见她不耐烦似的挥了挥手,眸光微深地道:“学长怎么跟宋雯一样想东想西的?生活如此忙碌,人生才刚刚起步,我又不需要谈恋爱来调节生活,如果谈了自然也是奔着一辈子去的。我现在还不够成熟,都还未能背负起自己的一生,又谈何而来背负别人的一辈子?”
于修文被噎了回来,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驳林夕的言语,只能羞赧地笑道:“有个人为你遮风挡雨,护你一世无忧,也是幸福的啊。”
“如果有这种想法,那人生也就止步于此了。”林夕大义凛然,显然十分有觉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打理好自己的人生本就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虽然每个人的活法都有所不同,但是将自己的立身之本托付给别人本就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不管男女,生来都拥有自己的一辈子,托付给别人的东西多了,自己拥有的就少了。而那个被你托付的人,甚至还未必能背负起你生命的重量呢。”
说到这里林夕微微一顿,她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身边站着的不是好闺蜜宋雯,而是于她而言也就比“陌生人”好一点的外人,当下改口弥补道:“当然,一种米养百样人,每个人的三观和想法都是不同的,不能强迫别人跟你同步,所以学长不必附和我,保留你自己的看法就好。”
于修文:“……”这怎么保留自己的看法啊?!完全被洗脑了有木有!
于修文觉得自己也是疯了,他一个潜意识里有点大男子汉主义的性格,居然会觉得林夕说得挺有道理的?
不行了这姑娘有毒!
于修文看着不远处嬉笑着跑过操场的两个小孩,也不知道是哪位老师的孩子,便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小孩子真可爱,小夕喜欢小孩吗?”
“……不。”林夕想道自己做的噩梦,有些犹豫地道,“乖一点听话一点的还好,太熊的话我会想掐死。”
于修文:“……”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此清纯毫不做作,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一点也不一样。#
#聊着聊着就把天给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