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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杨说, 据蹲点在陆氏公司门口的线人汇报,宋楚楚从中午进入陆氏公司大门后,一直没有出来,李阡陌来过一次,但是没过多久便又急匆匆地走了,之后宋楚楚便再没有出来过,即便陆氏公司的员工全部下班,都没有看见宋楚楚从正门出来过。线人猜测,宋楚楚很可能是被人从后门带走了。
陆芷昭和未晏两 人并排坐在沙发上,剩下的五个人或坐或站,但都敬畏地离未晏两米远。
陆芷昭 只认识谭凉和秦素,剩下三个男人也经常来别墅,看见了陆芷昭便客气地打个招呼,但是因为他们来去匆匆,从来没有正式介绍过自己,直到刚才她才知道他们的名字,个子最高的叫孙亮,稍微有点胖的叫赵武旭,另一个长得白白净净一双桃花眼的男人叫沈流光。
能到这别墅里见未晏的,必定深得未晏信任,并且也多半知道未晏的身份。陆芷昭挨个打量起这五人。
秦素坐在单人沙发上,眼睛一直盯着未晏,忽然瞄见了陆芷昭的目光,立刻把视线移开;谭凉坐在秦素沙发的把手上,摆弄着秦素的发梢,不知在想些什么;孙亮正拿着手机跟什么人聊天,手指动的飞快;赵武旭嘴里嚼着口香糖,右腿抖个不停,看上去有些烦躁;而当陆芷昭的视线掠过沈流光时,他立刻给了陆芷昭一个大大的笑容,温暖如阳光,果然人如其名。
“未先生,我们到底该……”刘杨扫了一眼陆芷昭,再看向未晏,一脸欲言又止。
未晏想了想,说:“先让那边盯着,宋楚楚毕竟是李阡陌的继母,抚养她长大的,我们暂且按兵不动,看看他们的动作再说。”说完,未晏把视线投向自己身边的陆芷昭,“你怎么想?”
陆芷昭点头:“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虽然之前听了未晏说的宋周家的什么“换魂实验”,陆芷昭心里很是担心,但是目前情况尚不明确,贸然行事只会打草惊蛇。
扫了一眼似乎都有话要说,但又碍于她在场,什么都不敢说的五人,陆芷昭选择知趣地离开。她站起身,对未晏说:“我有点饿了,去找点吃的,你要不要吃什么?”
未晏摇了摇头,也站起身,伸手滑过她光洁的脸颊,眼神满是宠溺:“我现在还不饿,你先去吃吧,如果累了就早点休息,不用等我。”
“好。”陆芷昭点头,出于礼貌,她又回头看向其他人,“你们呢?想吃什么吗?”
其他四人都摇头说不用,只有沈流光笑嘻嘻地说:“我也饿了,陆姐姐我们一起吧。”
陆姐姐?
陆芷昭挑眉,笑着说:“好啊,那一起吧。”
沈流光笑得更灿烂了,一双桃花眼眯成两弯新月。
未晏别墅的管家依然是十二年前的那位,只是多了很多花白头发,他是个很不爱说话的老头儿,大家都叫他二叔。听说二叔原来是个军人,参加过越南战争,差点死在战场上,幸好被未晏救下,所以退伍以后,一直跟着未晏。
走到厨房,发现二叔不在,沈流光就冲着外头放声大喊:“二叔!我们饿了,要吃饭!”
跟个小孩子似的。
陆芷昭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沈流光:“你今年多大了?”
沈流光回答:“十九,明年年初就二十啦!”
果然是个小孩子。
陆芷昭忍俊不禁,问他:“应该还在上大学吧?为什么会想着加入这里?对了,说起来未晏这个组织叫什么来着?”
“我们没有名字的,外人叫我们无名组。”沈流光说,“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加入无名组已经五年了,比亮亮和赵大哥来的都早呢。”
“嚯,原来是个元老了。”陆芷昭做出吃惊的模样,“五年前你也才上初中吧?怎么知道的无名组?”
一脸灰白胡子的大叔穿着一身大厨的白色衣服大摇大摆地走进厨房,在菜篮里翻找起来。
沈流光露出有些羞涩的表情:“其实初中的时候,我……我就是个小混混,不好好上学,整天用法术操控鬼去欺负其他同学,本来我初中念完就不想再念了的……但是后来有天晚上,我又让小鬼去骚扰卖煎饼的大妈——因为我想吃东西,又没钱,所以……啊总之被未先生看见了,让人抓住我好好教育了我一顿,还出钱供我去好的学校读书……”
“等等,”陆芷昭忍不住打断他,“你这样……你的父母呢?”
沈流光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早就不在啦,我从小被奶奶带大,但是现在也不在了。”
陆芷昭立刻说:“抱歉。”
但是沈流光依旧一副没心没肺地笑脸,陆芷昭很难相信当初一个顽劣地孩子是怎么长成现在这样的,想来未晏费了不少心。
“没关系的。可以说,没有先生就没有现在的我。”沈流光说这话时满脸真诚,陆芷昭不禁幻想起来,如果以后她和未晏有了孩子,是不是也会这样?
沈流光见陆芷昭出神,以为她在担心宋楚楚,于是安慰她:“姐姐你放心,我们一定会保护伯母的,有我男朋友在,他会好好看着的。”
陆芷昭又是一惊:“你男朋友?”
沈流光面露窘色:“抱歉,姐姐是不是不能接受……”
陆芷昭立刻摇头:“不不不,我只是有点惊讶,现在时代这么开放,我完全支持你们的!”
“哇!姐姐真是太温柔了,比秦姐温柔一百倍!”沈流光欢呼起来,“怪不得未先生一直对姐姐念念不忘!”
陆芷昭有些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如果这话被秦素听见,恐怕会打死他。
没过多久,二叔就把两菜一汤摆在了陆芷昭和沈流光面前,又细心地给他们摆上碗筷,随后便又大摇大摆地走出厨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二叔这个管家很尽职,只要谁饿了,想吃东西,无论是不是饭点,只要叫他一声,他就会立刻放下手头的事去做饭,并且手艺绝佳。
陆芷昭这个对做饭一窍不通的人对二叔的崇敬之情,只能用吃得精光的空碗来表达了。
沈流光就是个话唠,不愧是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陆芷昭下午被未晏榨得筋疲力尽,再没有多余地精力去应付沈流光了,于是敷衍了两句,把他赶去找未晏了。
用手机看了一会英语新闻,等到十点,未晏还是没能回来,陆芷昭便自己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陆芷昭被一阵磨人地亲吻弄醒,她知道是未晏,所以眼睛都没睁开就热烈地回应起来,直到未晏快要克制不住自己,两人才结束这个吻。
“起来吧宝贝儿,我们去约会。”未晏把她的衣服放在床头,等着这个“睡美人”睁开眼睛。
果然,陆芷昭一听“约会”二字,立刻睁眼,用慵懒地声音问他:“你不是说最近不太平,不能出去么?”
未晏说:“我让人跟着,大白天应该不会有事,而且今天又是周末,怎么样?去不去?”
陆芷昭猜未晏是怕她太担心宋楚楚,所以想带她出去散散心。陆芷昭已经在别墅里闷了快一个月了,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要去!”
她张开双手伸向未晏,撒娇道:“我要你亲亲才能起来。”
未晏狠狠在她的红唇上啄了一口,很有些不满地说:“等这事结束,我要你立刻和唐卓离婚!”
陆芷昭咯咯地笑起来。她也想离婚,早就想离了,但是唐卓就是要借着陆振国女婿的身份,才能名正言顺地接手陆氏,只能等到以后了。
镜子前,未晏帮陆芷昭拉好连衣裙背后的拉链,从身后环住她:“你果然最适合红色。”
陆芷昭并不知道这句话的深意,只是笑着说:“我以前觉得红色太艳,而且上班的时候又只许穿西装,所以从来没买过红色的衣服,没想到红色这么衬皮肤……”
未晏也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当两人手拉着手走出房间时,别墅里所有的人都看呆了,当两人走到街上时,行人也看呆了。
未晏穿着白色的衬衣,西装裤,很随意的打扮,但是配上他那张英俊刚毅的脸,就让人觉得这衣服也无比精致。而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位红衣美人,深邃地双目让她看起来像个混血儿,顺直的长发没有做任何修饰,随意地散在身后,偶然伸手撩发的瞬间,风情毕现。
任谁也看得出这是一对恩爱的情侣,因为他们牵着的手从未放开过。
“我们现在去哪儿?”陆芷昭笑着问未晏。
六月初夏的朝阳稍稍有些刺眼,陆芷昭伸手搭在眉骨处,抬头看向身边的未晏。
红的是裙据和朱唇,白的的皮肤和皓齿,黑的是瞳孔和长发。她真的是上天眷顾的美人,无论过去几千年,她终究会在一某天,在清澈的阳光下,和他相遇。
未晏遮住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轻轻在她的嘴唇上啄了一下:“你想去哪儿,我就陪你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