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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开了间房后,程想想在广平寸步不离的陪伴下, 进到了房间里。又偷瞄了广平一眼, 正想问问他真的不需要睡觉吗?就听他说:“你睡吧, 我也回房了。对了, 工牌记得戴好。如果我不在身边, 工牌不要随便借出。”
经过之前的事, 广平也不想把心迹表现得太明显,免得吓到了程想想。毕竟, 他觉得还是得先从朋友发展起来比较好。
叮嘱完之后,广平刚准备要走, 程想想忽然想起了什么,忙道:“对了大神。刚才我睡觉的时候,你不是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玩手机吗?后来怎么跑到我床边上的?”
如果不是离得太近, 也不至于“面面相撞”,她的额头啊, 可是到现在还隐隐生疼呢。
“这……”广平开始吞吞吐吐起来,想蒙混过关,却见程想想一双乌黑溜圆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他。
于是广平在“这”了半天之后,忽然灵光一闪,一本正经地道:“刚才你睡觉的时候,本君发现有一团妖气朝你袭来。许是哪个不开眼的小妖, 闻到你的味道, 想来吸你的阳气。当时你正睡得香, 本君不忍心喊你, 就想着一巴掌拍死算了。可刚一靠近你,那只蠢僵尸就乍乍呼呼地回来了。破锣嗓一吼,把那团妖气也吓跑。再后来的事你也都知道了。”
程想想一听,自己睡觉的时候,居然有妖想害她,心都跟着揪了起来:“真是太可怕了!幸好有大神你在,要不然,我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工牌,对了工牌!”
她赶紧把工牌从兜里摸出来,在衣服上别好后,才稍稍放心了点——出门外在,还是得小心点好。
广平负着手,一脸傲娇地点了点头:“正所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你多些防备,也免得勾引妖精们犯罪。”
说罢,出了房,又顺手带上了房门。等到程想想看不见他时,他才轻轻吁了口气,自语道:“幸好本君反应够快,就是最近的谎话说得有些多。”
程想想最近几天翻山越岭着实累很了,一觉下去,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要不是肚子饿得紧,程想想还能再接着睡下去。
起床洗漱之后,刚一走出房门,便见广平也从对面的房间里走出来,看见她时淡淡一笑:“醒了?本君还以为你要睡足三天三夜。”
程想想撇了撇嘴,“你当我是猪啊!睡那么久,我还不得饿死?”
广平道:“就知道你该饿了。走吧,出去吃饭。”
话音才一落,旁边另一间的房门也打开了,僵尸先生的脑袋探了出来:“你们要去吃饭吗?正好,我也饿了,一起一起呀!”
广平瞪着他:“你饿了你自己去吃不就完了。谁要跟你一起?别说你没钱,想想头天晚上给你的钱,足够你这几天的伙食费了。”
僵尸先生挠着头,嘿嘿一笑,“一起吃饭热闹呀!”
程想想正想回他一句:热闹个鬼呀,谁要跟你们一起!
那只僵尸却已扭头招呼道:“桃夭别睡了,赶紧起床吃饭了。”
于是,在广平怨愤的目光下、程想想的无奈中,以及僵尸先生的兴奋和桃夭的含羞带怯里,一行四位离开了旅店,在镇子里走了一阵后,到了一家中餐馆。
这家中餐馆面积不小,上下两层楼,足有四五百平米。里头的装修也是极具古典风格。连女服务员都穿着高开叉的旗袍,风情万千地捧着菜单过来招呼。
桃夭坐在加了软垫的木椅上,神情颇有些局促,扯了扯程想想的袖子,小声地道:“程姐姐,这家馆子一看就很高档,我以前路过好几次,但从不敢进。要不,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吃吧?吃一桌肯定得费不少钱。”
桃夭这姑娘自小在山里长大,后来父母都早早死了,自己得了机缘,入了修练的道,也是直到近些年才修出了人形。
以前她来镇子里时,最多也是靠卖点土货,换点东西。一般的小饭店她都没来过,何况是这种大馆子?
程想想在桃夭身上,看到自己当年刚刚考到城里上学时的模样,那时的她也如桃夭这般,见什么都好奇,却又什么都不敢买、舍不得买。
心中不免也生出了些许亲近之感,正想安慰她几句,却听僵尸先生先嚷了起来:“桃夭你别心疼。我跟你说,想想有钱着呢。就年前,她卖了个古董,一下子就赚了十几万呢。你知道十几万有多少吗?买胡萝卜能买把这馆子都撑破!来来,想吃什么,只管点!甭客气!”
程想想今天虽然不打算太抠门,可是听到这样的话,恨不得把手里的一杯热茶水直接泼他一脸!妈蛋的,自己想在美女面前充大方,就拿她当靠山!
桃夭翻了翻菜单,却是越翻眉头拧得越紧,一直到整本菜谱都看完了,才点了两道菜。一道是腌萝卜,一道是炒青菜。点罢之后还埋怨道:“这家馆子看起来挺大,就是没啥好吃的,以后不来了。”
“就是,就是!这么大的馆子,也不知道多准备几道兔子们爱吃的。”僵尸先生也跟着附和了一句后,扭头冲服务员喊道:“给我来盘炸全鸡,炸鸡排,还有红烧鸡爪!”
还别说,这段时间来,和桃夭在一起后,僵尸先生天天啃萝卜吃青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当然要点一些自己爱吃的炸鸡喽。
程想想听到僵尸先生点的菜后,忍不住打趣道:“你到底是只僵尸还是只狐狸精?怎么会这么爱吃鸡?”
僵尸先生道:“其实我最想吃的是人。可是我已经立志要做一只好僵尸,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改吃鸡了。”
程想想一阵无语。这两位,一个爱吃萝卜,一个爱吃炸鸡,到底是怎样对上眼的?
他们俩都点完了,程想想便把菜单递给广平:“你喜欢吃什么,尽管点吧。今天我请客。”
这段时间,广平陪着她,也受不了少的罪。于情于理,程想想都想好好地请广平吃一顿。
广平只淡淡地扫了眼菜单,道:“你点吧。我随便吃什么都可以。”
程想想也没敢往多里点,就随便点了几个炒菜,要了几碗米饭。
一顿饭吃完,虽说喜好不同,却也算各自满意。
吃完了饭,一行四位沿街逛了逛。街上的各色铺子皆有,还有不少妖族们喜欢的工艺品,比如做成半人半妖人状的泥偶。还有些爱美的妹子,拿着相机玩着自拍。
总之,走在街上,有时都会让人错觉,这里只是普通的旅游景区。
可是再细看,就能看到有修为不够的小妖,露出尾巴。或者有些嫌维持人形太费体力,干脆走到一半,身子往前一拱化成一只大胖熊的。
逛了一阵子,又买了些赶路时吃的、用的。
间中,僵尸先生还厚着脸皮凑到程想想面前:“想想,能不能再借我点钱?”
程想想没好气地道:“你不是都吃饱了吗?”
僵尸先生指了指旁边一家卖衣服的铺子,低声道:“桃夭的衣服又旧又破,我想给她买套新衣服。刚才我看她一直在偷看那个厨窗里的裙子,肯定是喜欢又不好意思说。想想,我也知道让你破费不太好。我已经想好了,等回去后,我就去找个工作。凭我这身本事,赚钱肯定不难。除了还你的钱之外,最主要是以后为养媳妇做准备。”
程想想打量着僵尸先生,只见他那一身清朝官服已经破了好几道口了,其中一个袖子还掉了一半,“你自己的衣服不操心,却一心想着帮她买衣服?”
“嘘!”僵尸先生忙看了眼走在他们前头,正饶有兴趣地看小摊老板捏糖人的桃夭,见她应该没听到,方才松了口气。
“想想你小声点,别叫桃夭听到了。我堂堂一个大男人,总找你借钱,实在是有损面子……”
广平也离得近,听这里,嗤笑着插了句:“你觉得你还有面子可言吗?”
僵尸先生只装没听到,继续道:“我是男人,衣服破点不要紧,反正婚介所里还有衣服,回去了再换也不迟。可是桃夭是位姑娘家,总穿得破破烂烂的不太好。她脸皮薄,不好意思说。我作为他的男朋友,理应要多体贴些。”
程想想听到“男朋友”这个词,心思微动:“你已经搞定她了?人家这么漂亮看得上你?”
僵尸先生嘿嘿一笑:“现在看不看得上不要紧,将来肯定是我女朋友,没跑!”
言下之意,就还不是那种关系喽?
“这么说来,你从昨天夜里到今天上午,这么时间,跟人家同处一室就什么也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