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哄那群小姑娘开心

公子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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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歌的声音戛然而止,她怔怔的看着高建明,好久才发出一声轻笑,“因为我她姐姐,可我不欠她的,也不欠这个家的。”

    她缓缓地,将自己的手从高建明掌心抽出来,表情淡漠道,“您的养育之恩,在那天您亲手将我交给梁一鸣的时候,我就彻底还清了,以后,我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有任何让步,再见。”

    说完这段话,她拉开门大步离开。

    客厅里,高静还姿态高昂的坐在那儿,一边抹着指甲,一边拿下巴看她。

    “看来高家这小庙还是容不下你这尊大佛,这才回来几天,就急匆匆的要搬走,看来在外面是过得顺风顺水,回来有人管制着,不爽了是吧?”

    高歌动作一顿,突然扭头冲她笑了一下,莫名其妙的,让高静浑身一僵,有点儿毛骨悚然,等她还想说什么的时候,高歌已经离开了。

    从高家出来,高歌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上了车,才对搬家工人道,“师傅,帮我把东西送到这个地址吧。”

    她说着,将手机定位的一个地址,指给搬家工人看。

    对方一愣,犹豫道,“可是柯先生给我说的地址并不是这个。”

    “您只管往这边送就行了,柯助理那边,我去解释。”

    搬家公司的账已经结了,工人自然是听主顾的要求,司机师傅也不含糊,开车就往高歌指的那个地址开去。

    方糖在乾瑞花园帮她租了一间公寓,中档小区,新楼盘,地理位置稍微偏离市区,居住人口尚不算密集,对高歌来说很适合。

    公寓不大,百八十平方,装修还算可以,家具什么的一应俱全,高歌指挥着搬家工人将行李拖进客厅之后,就将人打发走了。

    她行李本就不多,就是平时欢喜的衣物,还有些洗漱用具跟摆件,没花多长时间就整理了七七八八。

    天快黑的时候,慕云泽的电话打了过来,“你让人把行李搬哪儿了?”

    对方劈头盖脸就是一番质问,而且语气算不上温和。

    “之前我就让方糖帮我租了地方,装修也装修好了,房租也付了,退又退不掉,我觉得不住怪可惜的,就让师傅帮我把行李运到了这里。”

    慕云泽没说话,但是电话那边的气氛,明显不对劲儿。

    高歌舔了一下嘴唇,轻声道,“这边儿公寓挺好的,治安也可以,你平常要是过来的话,也很方便……”

    “为什么不想跟我住一起?”

    他打断她的话,冷冷的问了这么一句。

    高歌手指轻轻攥了攥,眼帘往下垂了垂,好一会儿才道,“我只是想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管是谁,都没有办法将我赶出去。”

    慕云泽抿紧嘴唇,好久才叹了口气,低声道,“我既然让你来了,就不会赶你走的。”

    高歌笑了笑,“我知道。”

    至少现在不会。

    又是一阵沉默,好一会儿,慕云泽才又道,“地址在哪儿,我接你吃饭。”

    高歌将地址报了之后,就挂了电话。

    有一点,她跟慕云泽其实很相似,就是他们对家这个地方,都有种与生俱来的执着。

    慕云泽说带她吃饭,她以为是两个人单独的约会,结果到了地方才发现是一群人的聚会。

    聚会的地点是在森林公园的烧烤摊,很随意的地方,有点大排档的感觉,不过环境相对要安静很多。

    他们到的时候,火堆外的河边,还坐着两个人在钓鱼,直到有人喊了一声,“老大来了。”

    大家才放下手头上的活儿,往火堆这边儿聚集起来。

    高歌有点意外,因为之前慕云泽并没有告诉他要见朋友,所以高歌的穿着打扮很随意,见到这么一大群人,她顿时有点局促起来。

    “大哥,今年你又是最后一个来的,说吧,怎么罚?”

    说话的男子声音有些戏谑,高歌抬头看过去,对方看上去比她大不了几岁,长得有点邪气,痞帅痞帅,说话有点儿不着调,大秋天里,穿着一件花裤衩,刚刚在河边钓鱼的,其中有一位就是他。

    对方见她看过来,挑了挑眉,勾唇一笑,邪气道,“嫂子,我是韩昭霖,你也可以叫我老五。”

    韩昭霖……

    高歌有点疑惑的看向慕云泽,对方淡淡道,“韩昭雪的弟弟。”

    韩昭霖凑过来笑嘻嘻道,“我大哥排行老二,不过你可千万别当着他面喊他老二,他会翻脸的。”

    “大嫂好,我是严闵铮,排行老四,”说话的这位正是刚刚跟韩昭霖一起钓鱼的,戴眼镜的男子,身材清瘦,长相斯文,说话慢条斯理,看上去比韩昭霖要靠谱很多。

    严闵铮继续道,“我旁边这位叫季墨,排行老三……”

    韩昭霖接过严闵铮的话,絮絮叨叨就开始了,“人如其名,这家伙总是季墨,大嫂你可要离这家伙远一点,我们这群人里,就数他最花心,身边的女朋友最多不超过两个月,花心到人神共愤。”

    “季墨过来了。”

    严闵铮低声提醒了一句,韩昭霖瞬间闭上了嘴。

    等对方走近了,高歌才开清楚季墨的长相。

    很漂亮的一个人,身材挺拔,个头跟慕云泽差不多,但是长相相对要柔和些,但是气势却很逼人,他左眼的眼角有一颗红色的泪痣,头发很长,扎成马尾束在脑后,如果单单只是看脸,的确有点儿雌雄莫辩的感觉,但是当他站到你眼前的时候,你绝对不会再有这种想法,这是个各方面气势不逊于慕云泽的男人。

    “大嫂好。”

    他微微一笑,风华绝代,抿唇向高歌伸出纤白的手指。

    高歌观察了一下他的手,有些感叹于造物主的偏心,这个人从上到下,几乎完美到了极致。

    “你好,我是高歌。”

    “大嫂,你不介绍大家也都认识你呀,我还是你的影迷呢。”

    韩昭霖笑眯眯道,“大嫂一会儿帮我在衬衫上签个名呗。”

    “你什么时候喜欢看国产电视剧了?”

    季墨凉凉道,“怕是要拿去哄那群小姑娘开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