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赶集

忘三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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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小子,让你起早点,还这么晚!”

    钟岳打着哈欠,“张伯,这还不算早啊,这才五点。”

    “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啊,五点?要是搁以前,这会儿都下地干活了,哪家不是三四点就起来的?”

    “……”

    钟岳伸了伸懒腰,现在谁还三四点起来,这不有病么。

    “走吧,咱们去马家沟。”

    “去那儿干什么?进城里不是更近吗?”

    张来福烟锅子敲了敲钟岳的后脑勺,“你小子这还没学本事就跟师傅抬杠呢是吧?要搁以前,哪家的徒弟,师傅讲话敢插嘴的。你要学制笔,就跟我走。”

    “哦……”

    “把那个竹篓背上,我路上跟你讲讲这个制笔的功夫。”

    钟岳将那个有些陈旧的竹篓背在身上,跟着张来福出了门。

    “这个制笔,要用的材料主要是两类。笔杆一般就是用木管或者竹管,那些什么瓷器、玉啊这些的,华而不实,我就不细说了。”

    钟岳回想着当初家里的那些毛笔,也都是木管跟竹管的,这初级毛笔制作,应该不会太难,“张伯,那咱们是要去买什么?”

    “兔子。”

    “兔子?”

    张来福点了点头,“笔杆的材质对于一支笔,只不过是价格上的高低,真正判断一支笔优劣的,就是在这笔毫上了。现在做笔,分软毫跟硬毫两种。软毫用到的羊毛,这个倒是不用买,去杀羊的地方讨一些来就好,咱们宣笔最精品,最畅销的就是紫毫笔了。这紫毫,用的就是兔毛。马家沟那里的兔子,都是从Z县那里买来的兔仔,用这个兔毛做出来的紫毫笔,才能算是真正的宣笔。”

    “张伯,我听说还有用黄狼尾巴上的毛,还有什么石獾的毛做的笔,那样子是不是价值更高一点?”钟岳心里想着,就算手艺不过关,咱们用品质取胜,多少加点分,能够达到初级毛笔的标准就好。

    张来福搭了辆三蹦子,跟钟岳一道坐了上去,“跟我较劲是吧?这石獾、黄狼,有那么好弄到的?当年我在制笔厂的时候,这一百支笔里,九十九支都是紫毫跟羊毫的,你说的狼毫跟獾毫,按乡里那些把头发搞得跟刺猬似的后生话来讲,就是非主流。”

    “……”

    钟岳呵呵一笑,这是要把葬爱家族都给得罪光啊。

    张来福点上一根黄山,吸了一口,吐出烟圈,“现在除了紫毫跟羊毫,还有兼毫,就是那兔毛跟羊毛混在一起的,什么九紫一羊,七紫三羊的。”

    开三蹦子的也是准备去马家沟买草药的,插话道:“唷,张叔您这是准备重出江湖了啊。”

    张来福吸得烟头火星直冒,“喏,带徒弟呢。这做笔的手艺,要失传了啊……”

    “谁说不是呢。这不是钟岳嘛,不是去年考上大学了?怎么回来跟张叔学做笔了?”

    钟岳如今在乡里,也算是有点小名气,毕竟出个大学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给我爹守孝呢,暂时休学,等过了三年,再去读书。”

    钟岳嘴上说是守孝三年,可是他明白自己老爹到底是个什么想法,是觉着自己读大学,怕钟家这书法传承断了香火,迫不得已,才用守孝三年的说法,让钟岳安心在这山沟里,钻研书法。

    不说钟岳能用这三年做出多大的成就来,但是至少不能忘记钟家的书法传承。若是之前,钟岳还觉得自己那点三脚猫的书法造诣,怕是要给钟家丢脸,但是现在有了笔法系统,他很有自信,绝对能够重振钟家的书法!

    “唉,老钟真是好福气啊,有这么个孝顺的儿子。”

    “罗叔您可别这么说,我爹生前没能享福,已经是我这个做儿子的愧疚了,至于这守孝,也就是能了却我爹的心愿,至于其他的方面,倒是没有什么多想过。”

    张来福点上新烟,拍了拍钟岳的肩膀,“好了,不说这些了。”

    “我说老张,宣城那制笔厂现在还开着?”

    “嗯,开着呢。不过生意不景气,现在都是做些工艺品,毕竟都不是那个年代了,除了练练书法,谁还用毛笔的?”

    开三蹦子的老罗接过张来福递来的烟,跟嘴里叼着的烟头一对接,吸了两头,将烟头吐到一边,“也是,你说现在这毛笔,利润也不高,谁还回去雇人再手工制笔。”

    “有些活只能手工来做,现在市面上的毛笔,大多都是次品,那些真正卖得贵,用起来得心应手的,还是厂里那些老师傅手工做的笔。你跟我学个三年五年的,将来出师了,也有个养家糊口的手艺。”

    “三年五年……”

    “怎么,嫌时间长?这笔可不是那么好做的。”

    车子一个刹车,停在了赶集的路边,老罗拿链子锁上车,“老张,我先去抓婆娘喝的汤药,咱们两小时后在这里碰头。”

    “嗯,阿岳,跟我走。”

    钟岳跟着老张,在集市里逛着。

    “新鲜的杏子,买点尝一尝?”

    “刚摘的油菜,这背着露水的呢,好吃,自家吃的,没打农药的。”

    “……”

    钟岳很喜欢这样热闹的赶集场面,东张西望地。

    “跟点紧,别走丢了!”

    张来福两手负背,朝身后吆喝道。

    两人来到一家卖家禽的地方。

    “唷,这不是老张叔嘛,好久不见了啊。”

    “强子,有老兔卖嘛。”

    穿着件汗背心的汉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笑道:“您这是赶巧了。这老兔肉柴,一般都是没卖的,昨儿个刚刚收了一对,喏,在那儿呢,您看看,怎么?又干上老本行了?”

    张来福嘿嘿一笑,从兔笼里提溜起一只兔子来。

    “够肥的啊。”

    “可不嘛,不过养这么大,肉都柴了,不好吃,您要啊,两只,一百块拿走,怎么样?够仗义吧。”

    张来福将兔子放回兔笼里,丢过去一根黄山烟,“你跟我打马虎眼呢,两只,八十。”

    “哎哟,老张叔,八十真不能给啊,小本买卖,哪有你这么讨价还价的?”

    “我这当年在Z县搂草打兔子的时候,你小子还在河里捉泥鳅呢。这老兔什么价,我会不知道?”

    钟岳蹲下来,拿了点香椿叶儿喂起了兔子,听着两人讨价还价。

    “您那是去年的老黄历了。现在养兔子的不比以前了,成本大,销量还不好,这兔子啊,也是从散户手里头收上来的,这样,您啊,也甭跟我较劲了,九十,就九十,成不?我这也折本钱了,总不能让我亏太多吧。”

    “阿岳,给钱。”

    强子看了眼蹲在地上喂兔子的钟岳,笑道:“哟,这是新收的徒弟?”

    “强哥好。”钟岳将一张百元大钞递到强子手里。

    “跟着老张好好学,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动不动就想着赚大钱,这钱哪里是这么好赚的,找你十块,收好。”

    “强子,兔子给我宰了,记住喽,别把这毛给我弄脏咯。”

    “好嘞,加工费,十块……”

    “我锤烂你个瓜娃子!”

    强子一下躲开,笑道:“开玩笑,开玩笑。我哪里敢收您老的钱,放心,保管给您收拾利索咯。”

    “阿岳,咱们去买点葱姜蒜,今天我给你露一手,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

    说好的制笔,倒是先炖起了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