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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轮到叶飞买米了。
只见他嬉皮笑脸地走了上去,眼波从眼前的白花花的大米上一掠而过,落在了老板娘糜贞的胸前,偷瞄了几眼,前凸后翘,眉目含情,多一分嫌胖,少一分嫌瘦,按照黄金分割的理论来说,恰到好处。
只见糜贞穿着百褶裙,秀发没有用发髻盘了,很自然得披散下来,纤腰以云带约束,更显出不盈一握,肤如凝脂,眉如粉黛,予人美好的想象空间。
叶飞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惊为天人了。糜夫人身为大家闺秀,平常抛头露面的机会也不少。加上开的这家米铺,光临的贵客不在少数,其中少不了那些风流纨绔子弟的滋扰,但是糜贞秉性淑贞,品德高洁,对于这些登徒子不屑一顾。
那些登徒子碍于糜家的势力,也不敢对她怎么样,以致于糜贞到了及笄之年,仍旧孑然一身,身材却出落地愈加妖娆多姿,也就更加招蜂引蝶了。
正在叶飞浮想联翩的时候,糜贞已经迅速包好了米,用绳子捆了,递给叶飞,轻启朱唇道:“五斤大米,五铢钱三枚。”
五铢钱?什么玩意?
叶飞也是一愣,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彤彤的大毛(2005版的百元面值钞票)。
这次事发突然,叶飞没有带银两,只好把随身穿越过来的仅存的一张大毛拿了出来,大手一挥,说道:“不用找了!”
咦……
话音未落,糜贞和几个仆人都用诧异的眼神打量着叶飞,糜贞嘟着嘴,白了叶飞一眼:“这位公子,我们店里不收废纸的,我们只收五铢钱。”
废纸?
叶飞也是错愕了一下,自己一直珍藏的这张错版的百元大钞,一直舍不得用,居然被人认为是废纸!但是转念一想,也对,毕竟是秦汉时期,中原一带,流行的是五铢钱,而不是大家最爱的人民币,呵呵……
叶飞歉然一笑,两手一摊:“我没有什么五铢钱,要不,我把裤子脱了当给你们?”
噗呲……
糜贞抹嘴失笑道:“好一个无赖,你赶紧把米放下!下一个!”
到手的白米,叫我放回去,面子往哪搁?叶飞随即说道:“怎么样,才肯把米卖给我?”
一个仆人说道:“我看你这身行头,适合做苦力,我们厨房正缺一个火工呢。”
另一个仆人说道:“你安心做几天火工,就算给钱了。”
火工?是烧饭的吗?
叶飞又是错愕片刻,此刻后面的人在往前面挤。被叶飞大手一横,虎目一瞪,后面的人都不敢往前挤了。
叶飞心里想到:我可是堂堂徐州牧陶谦陶恭祖大人的座上之客,这要是当了糜家的火工,传出去不是沦为他人的笑柄吗?
忽然灵机一动,看向糜贞,咧嘴微笑道:“我是徐州牧陶谦的朋友,我叫叶飞,钱先欠着,我回去拿。”
一个伙计小声说道:“对不起,我们这里不赊账。”
叶飞瞪了伙计一眼:“要是让陶大人知道你们怠慢我,你们担待得起吗?”
糜贞白了叶飞一眼,说道:“实话不怕告诉你,我们也有亲戚在陶太守下面当差,我们才不怕你呢。你再啰嗦,我们就要喊人呢。”
叶飞一愣,冷不防一声阴阳怪叫从后面传来。
“喊谁呢?”
说话间,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敞着胸肌,大摇大摆得朝这边走来,他的后面跟着十几个赤龙画虎的混混。走到米庄前面,也是两眼色眯眯地扫过糜贞的酥胸,忽然把一袋米随手一放,掏出手指,抓起一把米道:“这就是从你们这里买来的米,你们看看,黑乎乎的,一定是假米!说,该怎么样赔偿我们的损失?”
一个伙夫仔细看了一团黑乎乎的米,忽然说道:“这米没有问题,至于眼色变黑,是你们用墨水掺进去的。”
“你说什么?”大汉伸手一指伙夫,伙夫吓得直往后退缩。
糜贞说道:“如果米是黑的,你怎么当场不要求退货?现在才来呢?”
大汉说道:“买的时候是白的,到家了就变成黑的了,肯定是你们事先动了手脚,以次充好,想蒙混过关吗?”
哗啦一下,人群都散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壮汉的来厉,此番便是存心来找茬的。
一个伙夫探出头来,叱道:“你们恶人先告状,你们就是故意来寻衅滋事的!”
话音未落,壮汉随即探出右手,抓住了伙子的衣领,像拎小鸡一样把他从里面拎了出来。伙计双腿离地,抖动得厉害,壮汉猛然松手,伙计扑通一下,跌倒在地,四脚朝天,爬不起来。惹来了壮汉及一干混混的阵阵嘲笑。
叶飞把伙计扶了起来,然后慢慢走到壮汉身边:“给你个机会,向这位伙计和老板娘道歉。然后拿着你们的东西,滚蛋吧。”
壮汉怒怼叶飞:“小子,你混哪里的?不认识朐县王天霸吗?”
“谁是王天霸?”叶飞反问道。
壮汉嘿嘿冷笑道:“王天霸就是我了!”
“不认识。”叶飞摇了摇头,忽然反问王天霸:“你认识陈留大飞哥吗?”
陈留大飞哥?江湖上可有这一号人物?
王天霸脸色囧了一囧,随即摇头;“不认识。”
叶飞叹了口气:“村野匹夫,哪里识地当世英雄?”忽然双目一瞪,拍着胸脯,迎向恶霸及一干混混的凶狠的眼睛,刻意加重语气,一字一句得说道:“实话不怕告诉你们,我就是陈留大飞哥,力斩华雄,挫败吕布的叶飞!”
话音未落,恶霸的脸色变了一变,看向随从:“你们有听说过吗?”
一个混混说道:“我有亲戚在长安城,确实听过叶飞这号人物,大王,惹不起的……”
王天霸也是识时务的,随即搭下笑脸,看向叶飞:“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大飞哥,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今天的事情就算了,弟兄们,我们请飞哥喝酒去。”
叶飞也是豪爽之人,便笑着应允道:“恭敬不如从命。”
叶飞临行之前,忍不住回头多看了糜贞几眼,发现糜贞也正脉脉含情地看着自己,心中暗喜。
随着王天霸来到了他的住处,一间废弃的寺庙被改造了成一幢大院,看上去略显几分宽敞。
那个说有亲戚在长安的混混提议道:“我都想听听飞哥的英雄事迹。能给我们大伙讲一讲吗?”
叶飞喝了几口酒,滔滔不绝得讲了起来,免不了贴油加醋一番,换来的是喽啰们阵阵喝彩之声。又有一个喽啰说道:“以飞哥的本事,做陈留太守太屈才,应该做护国大将军才对!”
“护国大将军!护国大将军!……”人群中又有人怂恿起来了。
叶飞对着众人,一一抱拳:“抬举了!抬举了!”
有人提议,王天霸与叶飞臭气相投,结拜为异性兄弟。叶飞觉地这些混混,也是被时代所迫,才落草为寇的,本性不是很坏,更重要的是,如果结为兄弟,他们就不会对糜家怎么样了。
想到这一层,叶飞也就不再避嫌,就与王天霸杀鸡血,烧黄纸,结为了异性兄弟。
然后大摆筵席,叶飞望着丰富的菜肴,感叹道:“想不到做混混们的伙食这么好……”
一个喽啰小声道:“都是抢来的食物,当然好吗?”
叶飞瞪了他一眼:“怎么能抢老百姓的财物呢?”
王天霸见状,说道:“现在这个社会,有钱有势的掌握了80%的资源,剩下的才是百姓的,我们不偷不抢,能干什么呢?如果可以安居乐业,谁愿意做强盗土匪呢?”
叶飞想想也对,便语重心长得说道:“这样下去,终非了局。你们以后跟着我,打出一个清平世界,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好!好!…”
听了叶飞的提议,混混们立刻欢呼雀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