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旅途

摇摇-欲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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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二年,京城到魔都的火车开通,一周对开一列。

    从此以后,这列火车就成为了全国最拥挤的火车。

    后世的春运在这个时代,根本不能相比。

    周臻就亲眼看到,在火车的车顶上,竟然也坐上了人。

    火车的最高时速也不超过三十公里,然后大小站台都停,每到一站,停的时间还不短。

    每到一地,都可以在站台上购买当地特色的农副产品和小吃。

    上火车的时候,周臻他们就携带了大量的零食,车上供应食物和热水,不过食物全部都是西餐。

    各种海鲜,三文鱼,龙虾都是寻常,还有牛排供应。

    而同车厢的人每到一地,都是成筐的水果买,然后相互分享食物。

    白秀珠在这种场合如鱼得水,很快就跟一帮贵妇熟稔了起来,除了睡觉,就是跟她们闲聊。

    小怜一直很乖巧地守在周臻的身边,不去抢白秀珠的风头。

    蒋妈看到这和谐的一幕,虽然旅途有些难受,但是脸上一直挂着和蔼的笑容。

    她是金太太从小的保姆,比金太太大了十岁,一辈子未婚,今年已经六十了。

    金家的兄弟姐妹,她都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

    这次周臻前往魔都定居,她跟着一起,帮着周臻安顿新居。

    金家原本就是江南人,蒋妈也是江南人,这次来了魔都,就没有想过回京城了。

    四天四夜的火车,并不是那么容易熬的,哪怕是一级车厢,时间长了,腿部也会出现浮肿。

    蒋妈刚过天津,腿就肿胀了起来,开始她还忍着不说,后来忍不住了才说。

    周臻将她当长辈看,毫不嫌弃地帮她按摩,引得车厢内的同行旅人赞叹不已。

    蒋妈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对周臻这个她最偏爱的小七,更是亲近到骨子里。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白秀珠除了跟一帮贵妇闲聊,最喜欢做的就是跟周臻腻歪,在其他女人面前显摆她跟周臻的亲近。

    虽然不能畅意,但是也确实让周臻享受到了倚红偎翠的快活。

    21年的华夏真的很落后,到处都是破破烂烂,即便是城市,也显得残破。

    而且,因为国家还没有完全稳定,这个时代的医疗非常落后,各种疾病肆虐。

    在秀丽的自然美景的下面,隐藏着各种病毒和寄生虫。

    即便是有美丽的自然风景,也没有多少人敢到处旅游。

    旅途第三天的下午,火车抵达了浦口,所有人要在这里下车,乘坐轮渡进金陵,然后换乘火车。

    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众人将会在金陵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前往魔都。

    周臻很想见识一下这个时代的秦淮河,可惜的是天不凑巧,他们过江的时候就下了大雨。

    这个时代的金陵火车站位于长江南岸的下关,毗邻长江,距离市区还有一段距离。

    犹豫了一番,他们在火车站旁边的旅馆住了下来,不想再折腾。

    在旅途中度过了三天,周臻除了应酬,一直在查阅这个时代的电影发展。

    如今的电影发展可谓是落后之极,不仅仅是华夏,也包括了欧洲和好莱坞。

    国内的电影明星如今都是男人,大都是戏子扮演。

    五年前,也就是16年,第一代电影人黎明伟拍摄了一部庄子试妻的电影,他反串庄子的妻子,他的妻子严珊珊入镜,扮演他的婢女。

    当时的各大媒体轰动一时,认为女人进入屏幕是自甘下流。

    不过,舆论抵不过民众的需求,自此以后女性开始进入电影圈,但是大部分都是几女和戏院的花旦参演,并且很少有重要角色。

    以周臻现在的身份金燕西为例,他现在的情人邱惜珍,表面身份是电影明星,其实就是一个花魁。

    至于后世熟知的阮玲玉,胡蝶,周璇她们,有些刚出生,有些还没有出生。

    周臻没有她们之前的电影女星作为参考,目前除了一个邱惜珍,并没有其他人选。

    所以,他决定仿效后世的无线,到了魔都之后,就举办一场选美大赛,然后选出十个美女,作为电影公司以后的班底。

    为了筹办这场选美大赛,他必须制定完善的计划。

    另一方面,如今的电影实在太落后了。

    现在电影还是默片时代,根本没有后世的明确分工。

    他在主世界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第一代女星之一的王汉伦,就是在自己家里,自己买了一台摄影机,带着三个配角,拍摄了一部电影。

    电影被她架在桌子上,锁定一个场景,自己开机了以后,跟其他人参演,然后自己剪接。

    根本没有什么化妆,灯光,置景,只有一个讲故事的剧情。

    就这,这部电影还影响颇大,靠这部电影,王汉伦过了几年好日子。

    周臻的目的当然不是拍这样的电影,在新世纪他就是个演员,参演过两部电影。

    对电影的制作,远远超过如今时代的人们。

    所以,他想要从一开始就把先进的经验带到这个时空。

    对话剧本暂时不需要考虑,但是剧情剧本,分镜头剧本,这方面,他从一开始就准备规范起来。

    还有灯光,摄像,置景,化妆这些,都要形成理论性的东西让其他人学习。

    从脑子里面将这些资料整理出来,也是一项繁琐的工作,而且,还偷懒不了。

    “少爷,热水来了。”

    坐在桌前的周臻看到小怜进来,湿润的头发被毛巾包裹了起来。

    “你们洗完了?”

    “少奶奶在洗,蒋妈在伺候她。我先帮你泡泡脚,舒服一点。抬脚”

    周臻抬起了脚,小怜蹲了下来,将他的脚抱在怀里,脱掉了袜子,放进了热水盆里,纤纤玉指轻搓了起来。

    后世除非在洗脚城里面,否则的话,根本享受不到老婆如此周到的服务。

    周臻的体质远远超过一般人,蒋妈在旅途中仿佛没了半条命,其他人也都疲惫不堪,但是周臻根本没有疲劳的感觉。

    不过,三天没有泡脚,这个时候泡在热水里面,也是格外舒服。

    “少奶奶看到选美的计划,有些不开心呢。她怕你看多了漂亮姑娘,会移情别恋。”

    周臻笑问:“你怕吗?”

    小怜摇了摇头。“不怕。”

    “为什么不怕?你就不怕少爷我被别的女人勾了魂?”

    小怜抬起头,一双迷人的大眼睛格外璀璨。“少爷你喜新不厌旧,只要你心里有我,我就不怕。”

    周臻心里格外舒服,放下了手中的笔,摸上了她的小脸。“放心,我不会随便往家里领人,就是领,也要你们同意才领进门。”

    小怜像个小猫一样把脸蛋在周臻的手心磨蹭。“我就是个妾,才不管这些,只要少爷让我伺候一辈子就好了。”

    周臻看了看房间里面的床,旅馆的床上用品都被揭了起来,换上了他们自带的。

    不过这双人床也只有一米五宽不到,睡两个人还好,三个人就有些挤了。

    “今天委屈你一晚,到了魔都,少爷我好好伺候你。”

    “不要,你不正经”

    周臻得意地嘿嘿笑了起来,还别说,像小怜和白秀珠这样接受了先进思想,又有传统女性的温顺的性格,真的格外迷人。

    光凭这一点,到这个时代来泡妞,绝对是一个好的选择。

    回到古代虽然也能享受温顺的女人,但是时代隔阂太大,没有心灵共鸣的地方啊!

    帮周臻洗完了脚,小怜端着水出门,周臻把精力又收回来,完善自己的计划。

    不一会儿,白秀珠也洗完回来,坐在了床边,让小怜帮她搓着未干的头发。“你也别急着写了,快去洗洗,在车上坐了三天,身上都有馊味了。”

    小怜也说:“少爷,护卫守着浴室,蒋妈在那边等着你。你快去洗了,也好让其他人去洗。”

    “好,我马上就去。”周臻把写好的资料压住,跟白秀珠说道:“你想看可以,别把我写的弄乱了。也别胡思乱想,你老公我可不是随便的野花就能被勾引住的。”

    白秀珠心情不错,妩媚地白了他一眼说:“那要是一朵鲜嫩美丽的野花呢?”

    小怜说道:“少奶奶啊,蒋妈说:这男人就是风筝,只要线牵在自己的手里,随便他怎么折腾。有一点你要记住,千万不要让线断了。我去给少爷拿内衣”

    白秀珠拉住了她。“小怜,不要管他,你忙前忙后的,也赶紧歇下,让他一个人洗。”

    小怜看看周臻,又看看白秀珠,决定还是先不要得罪少奶奶的好。

    小小得罪一下少爷,他不会生气,得罪了少奶奶,日子就不好过了。

    所以,她只是犹豫了一下,就坚定地站在了白秀珠一边。

    “哟,拉帮结派来对付我啊,到了魔都,看我不好好收拾你们两个。”

    想到了新婚几日的荒唐,白秀珠羞恼不已,她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那么丢脸的时候,不要说面子,里子都被周臻糟蹋干净了。

    攥着小怜的手,她似乎有了依靠。“我们两个从今往后就是一个阵营,非把你吸干了不可!”

    这话一说出口,她自己倒是羞红了脸,小怜也吃吃直笑。

    周臻得意地出了门,心里大为畅快。给她找一帮不确定的对手,她果然对小怜更亲近了

    (情绪不正常,这几天的故事写的也不顺畅,有些对不起大家,我尽快调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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