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爱豆和演员

舞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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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晚八点,征服大结局终于放出!

    当王铮饰演的刘华强,咧嘴一笑,纵身从楼上跃下的时候——许多人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仿佛心里面失去了什么东西。

    也许是对这个极富有反抗精神的人物的寄托,也许是纯粹出于对片子的不舍。

    但无论如何,这一晚注定好多人感慨。

    同时,各色媒体纷纷给予头条。

    “征服完结,刘华强跳楼自杀!”

    “年度爆款网剧——征服完结、全网热议”

    “我说一句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你们应该没话说吧?——征服”

    “总点击破三千万,评分8.9,评论达数十万条!细数网剧征服之路!”

    “刘华强一个黑道大佬,为什么会被这么多的人喜欢?”

    “碾压!无数偶像剧被他踩在脚下!”

    “良心故事、用心演绎,正如王铮所说,征服只是开始!”

    ……

    几乎是全网爆发。

    征服这个月来所积攒的热度,在一夜之间彻底爆发出来!

    媒体、新闻、公众号、朋友圈、乃至大本营微博——全都在讨论征服!

    这不是营销,是真切的市场反应。

    甚至一些小明星,都来评论此剧——虽然不排除有拍王铮马屁的嫌疑。

    这其中,更是有一个名叫“洛小天”的明星写的评论被网友疯狂转发。

    内容是这样的:

    “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服》,很幸运,我可能是最早一批追征服的人,还记得那天刚分手,意外看到了微博上的宣传视频,结果晚上就入坑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本来天天盼着可以看到大结局,但今天大结局出来,我心里面反而空落落,满是不舍。

    王铮导演饰演的刘华强,并不是一个好人,反而是一个沾满鲜血的黑道大佬。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却一点也让人恨不起来。

    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他凶狠、霸气、冷峻,却绝不缺少我们自诩的善良——尤其这一点,被王铮导演刻画的极其成功。

    而他与李梅的感情,坚如磐石,哪怕到最后,王铮因她而死,他也毫无怨言,依旧护着她。

    这种温柔足以撼动所有观众的心。

    所以……当你忽然记起他是反派,是该恨该杀的人物时,你会发现,你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人物。

    他有情,他爱梅子,为了梅子,心高气傲的他宁愿去死。即便前妻,离婚后两人关系也很好。

    他重亲情,为了给兄弟复仇,他撬翻了整个地下黑势力,杀遍所有与其有过纠葛的人。

    他有义,对待收下兄弟,他情如手足。

    对只给他一口热水的出租车司机,他也开口道谢。

    他当然也狠辣无情,可这些情感全都被王铮隐藏在被包装好的温情之下了——刘华强所杀的所有人,都是用情来包裹的。

    ……

    刘华强身上其实代表着一种反抗精神,整部片子,他都在用自己的逻辑——杀人要偿命、我拳头硬我就是老大来做事情。

    这其实是对现实的一种讽刺。

    但刘华强终归如主题曲凡人歌里面所说,他是凡人,所以到最后,为了兄弟和女人,他的反抗精神虽然没有丢,但却失去了人性光辉。

    ……

    感慨,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视剧,很佩服王铮导演能在编导的同时,演的人物还这么出色!

    最后,期待一下王铮导演的新作。如果有机会,真希望能和王铮导演有合作一次。”

    王铮也注意到了这条微博。

    他点开微博评论,里面的评论却是五花八门。

    “分手???你不是和那个圈外的女人结婚了么?”

    “卧槽,大新闻!”

    “没想到你也看征服,握爪!”

    “第一次离偶像这么近,开心!”

    “理解的好深刻,什么时候转行写评论了?”

    “所以……你还是我们的爱豆嘛?”

    “和王铮合作?爱豆?是你……要回来了么?”

    “开心,终于分手。”

    “卧槽,还真是大新闻,当年你不是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么?怎么又要回归骗钱了?”

    “别在这蹭热度了……你已经不是偶像了,你现在连公司都没有!”

    “和王铮导演合作?额,你有演技么?”

    ……

    “洛小天?”

    王铮摸了摸下巴,露出思索的神色。

    他隐约记得这个人,两三年前,是风靡全国的偶像巨星,选秀出身,后来去南国的m.s公司做练习生,仅仅2年就以男子组合“wt-天空”正式出道。

    在组合内担任门面担当,以及吉他手。

    13年因不满南国m.s公司的苛刻条约,跳槽回归国内,成为烽皇影视的一名签约艺人。

    由于洛小天长相俊美,偏女性,很符合当下娱乐圈的鲜肉风气,再加上归国的荣耀,所以在拍摄完几部偶像剧后,哪怕是面瘫式的演技,却依旧吸引了大量的粉丝。并在短时间内火爆全国!

    而且,洛小天虽然演技一般,可待人很诚恳,经常会做一些看似傻傻的但很得人心的举动——比如,曾经在演唱会上,认真的读过一个小姑娘给他的情书,并且当场加小姑娘微信,两人还成为朋友。

    洛小天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偶像。

    他也一直在认认真真的做一个粉丝们喜欢的偶像。

    所以,他有很好的身材管理,会练歌,会跳舞,当然还有干净的私生活。

    所以,他在粉丝面前始终露出的笑脸。

    因为他是粉丝的爱豆,这是他的工作!

    他经历过南国等级化很严苛的娱乐圈,在那里,偶像——就是唱歌、跳舞,在娱乐圈地位极低,吃的是青春饭,粉丝们喜欢的是偶像的颜和公司替他营造出来的人设。

    所以洛小天一直很小心翼翼。

    虽然他没有一个能拿的出手的作品,甚至音乐作品基本都是中英混杂的歌词,很一般的口水歌。

    但他敬业,所以很成功,也很受女友粉欢迎。

    ……

    但突然有一天,他恋爱了,作为一个偶像,他知道自己不能恋爱,这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但第一次有喜欢的人的洛小天,不想结束这段恋情,更不想让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就这样一直在暗地里进行,不能曝光。

    前途和爱情,似乎两个天生的对立面——第一次赤果果的摆在了洛小天的面前!

    经过两天的思考,他还是做出了决定。

    为了粉丝、也为了喜欢的人,他决定放弃偶像这个职业,转行成为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