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简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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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只有青少年才沉迷那个,我们家齐宙就很爱。”她挑挑眉毛,一副家长口气,彷佛她对什么网游的认识仅只于此。

    这样假正经的她看在孟昊眼里十分有趣可爱,他笑意深深地说:“这样看来,我跟齐宙没有代沟喔。”

    大部分口不对心的人都令人生厌,唯独白雪的口不对心常让他捧腹大笑,逗她成了他的乐趣。

    “或许吧!”白雪不置可否。

    老天,她真的好想跟他讨论有关笑傲京师的一切!这是她第一次遇到玩同款游戏的人,或许公司里也有人在玩,可是他们又不会跟她这个董事长聊这些,当她听到孟昊也玩笑傲京师时,真的有种忽然和他拉近了距离的奇妙感觉。

    “勇勇,明天见了,如果没下雨的话。”她转头摸摸勇勇的头,跟着开门下车。

    她原本只是下车送送他们,谁知道勇勇竟黏着她不放,甚至还会抱大腿,令她啼笑皆非又不知如何是好。

    “我家勇勇好像不想离开你。”孟昊看着他的“灵犬”眼里很是赞许。好孩子,这样黏着你姐就对了。

    “看起来好像是。”白雪耸耸肩。“可能是我大手笔请它吃了顿饭吧,它应该是以为抱我大腿就有小排吃。”

    天啊!她在说什么?在大股东面前说什么抱大腿,不伦不类的,她真想把自己的嘴缝起来。

    孟昊实在想笑。“一起进去吧,到我公寓后你再下来,它应该就不会再抱你大腿,不让你走了。”

    “好吧!”去他的公寓,或许她有机会跟他提支持的事也不一定。

    孟昊奸计得逞,露了微笑。

    他就是抓住现在她很需要他的这一点,如果不是他有利用价值,她也不会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他很高兴自己有用处。

    白雪随他进了画廊,另有通道往二楼,不会经过展场。

    二楼的摆设很令人意外,不仅古色古香,还有点清雅禅风的味道,与一楼画廊的法式现代截然不同,一入玄关有鹅卵石和竹枝造景,立即让她感受到清雅的氛围,挑高的客厅有个灯笼造型的主灯,点出了布置风格,沙发背墙以石头漆,将中文诗句的意境透过凹凸纹理的立面来表现,她注意到那是宋朝大文豪苏东坡的作品“定风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不知道怎么搞的,那首词竟让她心颤抖了一下,又感叹不已。

    自从继父和母亲双双过世,她一个人挑起家里与公司的重担之后,她就没有多余的时间,也没有心情风花雪月了。

    可是现在,站在这词墙之前,她想象着那词里“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情境,忽然有被打动心弦的感觉。

    孟昊就负手站在她身后,光看她的后脑杓是无法知道她在想什么的。

    可是奇异的,他感觉自己知道,知道她有所感触,因此没吵她,让她静静沉殿。

    长久以来一个人背负着那么一个特大号的包袱,她也累了吧?女孩子的青春年华她全用在持家跟打理公司了,他猜想她这几年来连一场电影也没看过。

    根本不知有个人在看着自己的后脑,白雪突然转身,被身后站很近的孟昊吓了一跳。

    她啊的一声,拍拍胸口。“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老天!她刚刚有“啊”吗?怎么可以,堂堂齐石集团的董座怎么可以因为被吓到就惊叫?

    “你把自己绷得太紧了,偶尔真情流露有肋身心健康。”孟昊咧嘴一笑,松开勇勇的牵绳。“你随便坐,我去泡茶。”

    白雪眨了眨眼,一脸的纳闷。他为什么突然说那些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话?是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吗?有没有那么神?

    清新茶香传来,盈绕在空气之中,茶香与室内摆设很搭,孟昊把一杯茶递给她,勇勇已经在她脚边趴着睡了。

    白雪低头品一口茶,忽然很羡慕勇勇可以说睡就睡。

    她起得早,又因为他而折腾了一早上,现在也累了,加上这古色古香的公寓像有魔力,她觉得坐在这里很舒心,不像初次造访。话虽如此,如果她在别人家里睡着也太好笑了吧?

    等到齐宇能接手公司时,她就要休息,也要弄一间像这样的公寓,养一只像勇勇一样大的狗,自己一个人生活。

    到时她要做什么好呢?

    在乡下买一块地,收养所有的流浪动物,或者开一间宠物餐厅,她要亲自制作餐点喔,不行,光是齐宇能接手公司还不够,她还要把银河嫁掉才能安心,帮银河挑个好老公是她的责任,她一定要完成才能退休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白雪就这样把双腿都抬到沙发上了还不自觉。

    享受着窗外洒进的近午冬阳,她半眯着眸子,端着茶杯,偶尔啜一口茶,自得其乐的想着她那些天马行空的计划。

    孟昊悄悄的离开去房里拿毛毯,他打赌她会睡着。

    还有,在银河小红娘嫁人之前,他会先把她娶回来,到时是他们一起为银河物色结婚对象。

    思及此,他笑逐颜开,穿越来之后首度对某件事感到有乐趣,看来要感谢“小小玉女”啊。

    百忙之中,白雪还是抽空参加了大学社团的同学会。

    与其说是同学会,不如说是菁英会,他们财经社都不是泛泛之辈,彼此的成就相当,当中不乏创业很成功的,因此她参加这种聚会毫无压力,她不是最好的,不是最值得谈论的,不会成为话题,可以真正放松的喝几杯。

    每一次参加同学会,她总会喝醉,今天也不例外。

    居酒屋前,老同学们纷纷挥挥手道再见,有人携家带眷,有人带男女朋友,也有像她这样,每年都孤身一人参加的。

    她不是自己开车来的,司机在车里待命,而车子则在停车场,只要她一通电话,司机马上会过来接她。

    但她没有打电话,而是先站在街边醒酒,不想自己这副脸红的醉态被小方给看见,有损她的威严。

    “白雪!”

    对街有个男人在对她大力招手,笑得露出了白牙,她揉揉眼睛,有没有看错,是孟昊?

    她呆立原地,孟昊一脸笑意的朝她走过来,大拇指比比身后的啤酒屋。“我在那里跟朋友聚会,聚会刚结束,一出来就看见你了。”

    银河这个尽职的小红娘,线报白雪今天会在这里的居酒屋参加同学会,而且按照惯例一定会喝醉,叫他千万不可以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每次收到银河的讯息都会大笑,那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一心想把白雪嫁出去,而且相中的对象是他,这点深得他心,他这个未来姐夫将来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怎么这么巧”白雪脑袋一热,双眸有些迷蒙的看着他。

    这阵子他们变得很熟。

    一起慢跑,一起在公园的餐车吃早餐,他跟勇勇会一起跟她回家,在她家等着,等她要上班时再开车送他们回画廊,勇勇有时还留宿她家,她也会去他那古色古香的公寓坐坐,喝他泡的茶,聊几句,他会下去画廊做他的事,而她总会不自觉的打盹,然后睡着,他上来时再把她喊醒,两个人一起吃些他准备的东西,有时是一碗汤面或咸粥,有时是一盘炒面或炒饭,酒足饭饱后,她再自己开车回家。

    他们的生活不知不觉变得紧密相依,但是,她一次都没跟他提股东会的事。

    一开始是总没机会提,混熟之后,觉得提那件事好像她跟他做朋友、与勇勇投缘都是有目的似的,光想自己都不舒服了,压根不想开口,宁可再想别的办法,在其他股东身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