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与个人的幸福

伯特兰·罗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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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章内,我想把以前各章所说的性与性道德影响个人的快乐和幸福这一件事简要地重提一下。关于这件事,我们不仅仅指人生中性的活动时期,也不仅仅指真正的性关系,儿童时期、青年时期、甚至老年时期,都要受到性的影响。影响的方法很多,视情形不同而有好坏之分。

    习俗上的道德最初所做的工作,是要使儿童的脑海里印入许多的禁忌。小孩很小的时候,大人就教他,有大人看见的地方,不许用手摸身体上的某些部分。当他想大小便的时候,他应该低声地说出,大小便时,不要让人看见。因此,人们身体的某些部分和人们的某些举动,在小孩看来,就具有特殊的性质,而不容易了解;结果,他们对那些事情产生一种神秘的心理和特别的兴趣。对于有些知识上的问题,如婴孩是从哪里来的,小孩子只得暗中思索,因为大人给他们的解答不是有意躲闪,就是明明是假的。我知道好多男子(他们的年龄组不算老),当他们是小孩子的时候,如果被父母看见用手摸身体上的某些部分,就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教训:“我宁愿看见你死,也不愿看见你做出这种事情。”然而这种教训在此后一生中所发生的道德影响,每每不是习俗上的道德家所希望的,说来真是可惜。现在,恐吓的手段,不见得不常使用。从前他们喜欢拿闭割来吓孩子,这种情况或许现在比较少一点,但是现在要是拿疯癫来吓儿童,人们还是觉得很正当的。要是告诉儿童,除非他自己以为他会疯癫,他并不会有那种危险,这在美国纽约州是不合法的。这种教育的结果就是使大多数的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对于性的事情就起了一种很深的罪恶和恐惧的意识。这种把性与罪恶和恐惧相连的心理,深深地印入他们心中,以至于差不多或者完全地成为不知不觉自然而然的了。我希望能够作一个统计的调查,看看那些自信已经解脱了那类童话的束缚的人们,在雷雨大作的时想,是否同在任何别的时候一样地容易犯通好的罪。我相信他们中有90%,在他们的内心深处都会以为,假如他们那时要是一样地犯了的话,肯定要遭雷打的。

    性虐待狂和受虐狂这两者,在他们比较缓和的时候,是正常的,但是在他们做出有害的行为的时候,的确是知道犯了性方面的罪恶。受虐狂者,是敏锐地感觉他自己犯了与性有关系的罪恶的男子。虐待狂者,是更觉得受虐待的妇女犯了引诱人的罪恶的男子。由这些影响我们可以知道,儿童时期要是受的道德教训过于严厉,其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何等深远的力量!关于这件事,那些负有教育儿童责任的人,尤其是那些负有照管很幼小儿童责任的人,现在已经逐渐开明多了。不过,不幸的是,法庭尚未能够开明。

    童年和少年构成人生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恶作剧。顽皮、做大人不许做的事,是很自然的,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话,是不足懊悔的。但是,儿童如果违背了性方面的禁忌,大人处置起来,却与别的犯规大不相同;因此,儿童会觉得,性的犯禁必定属于很不同的另一类。假如孩子从食物贮藏室里偷了一些水果,你或者会觉得懊恼,或者会严厉地责骂他一顿,但是你绝不会感到任何道德上的恐怖,也绝不会使儿童觉得他做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另一方面,假如你是一个旧式人物,而你又发觉你的孩子手淫,那你斥责他的口气之中就会有一种声调,是他做任何别的事情的时候所从未听过的。这种声调使小孩感觉一种沮丧的恐怖;假如引起你申斥的那种行为,小孩发觉是很难抑止的,则他的恐惧心将会更厉害。孩子心中有了你的严厉态度的印象,就会深深地相信,手淫必定真的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坏。但是他仍旧继续犯这个毛病而不能自己。因此,一种病态就从此打下了根基,或许终身都不能根除。他从很年轻的时候起,就把自己当作一个道德上的罪人。他马上学到可以秘密地犯罪,因为事实上没人知道他的罪过,他内心就得到一半的安慰。他因为万分地不快乐,就设法想对世人发泄报复的心理,责备那些和他犯同样的罪恶而不如他会隐藏的人。他小的时候既然已经欺诈成性,大的时候做自欺欺人的勾当自然就毫不费力了。他的父母本来极想使他成为他们心中所谓有德行的人,但由于他们不聪明的企图,结果使他变成了一个病态的内心反动的伪君子和喜欢迫害别人的人。

    儿童的生活中,不应该充满了罪恶、羞愧与恐惧的心理。他们应当快活、高兴、自然。他们不应该畏惧他们自己的冲动;他们不应该畏缩不前,不敢探讨自然的事实;他们不应该将一切本能的生活隐藏在黑暗的地方;他们不应该把情感的冲动理在他们潜意识的深处,这种冲动,即使他们极端努力,也是不能消除的。假如我们要他们长成正直的男女,在智力上诚实,社交上无畏,思想上坚忍,做事时有精神,那么,我们必须要及早开始,好好训练他们,将来才能够获得这些效果。教育一向都被想象得太与训练狗熊跳舞相类似了。大家都知道会跳舞的狗熊是怎样训练出来的:先把它们放在一个很烫的地板上,逼得它们非跳不可,因为假如它们的脚一挨着地,他们的脚趾就会被烧伤。当它们在这般跳着的时候,就对它们奏一种音乐。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之后,不需要烫的地板,只需要奏那种音乐,熊就会跳舞了。儿童也是一样的。当儿童知觉他有性器官的时候,大人就骂他。以后,小孩心中只要有性器官的意识存在,他就联想到大人骂他的话——这正是跟着大人的音乐而跳舞了;于是一切可以做得到的健康快乐的性生活,都完全毁了。

    在下一个时期即青春期中,习俗操纵性时所酿成的祸害,比起儿童时期还要大些。许多男孩子完全不能正确知道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对于性的生理现象一点也没有正确的知识;当他们经历第一次遗精的时候,他们就被吓倒了。他们发现自己充满着许多冲动,但是大人曾经教过他们,这些冲动都是极端坏的。一方面,这些冲动却非常强烈,日夜都在围攻他们。有一种较好的男孩,同时还产生一种极端理想的情感,即关于美和诗的,还有关于理想的爱的。所谓理想的爱,在他们心中,是完全与性不相干的。由于基督教中摩尼教的成份1,青年时期精神上的情感与肉体的冲动,容易完全分离,甚至于彼此冲突。关于这一点,我可以引用一位聪明的朋友所自己承认的话来作证明,他说:“我相信,我自己的青春期并不是例外的;我那时期中这两种情感的分离,非常明显。白天里有好几个小时我会读着雪莱的诗,而为那句话所感动:‘飞蛾眷恋星辰,黑夜思念天明’,但是我突然之间会抛开这种高尚的诗词,而在女仆脱衣服的时候,想秘密地偷看她一眼。后者的冲动使我深感羞愧;前者自然含有愚蠢的成份在内,因为那种理想不过是一种对性的愚蠢的恐惧心的表现而已。”

    大家都知道,青春期是最容易发生神经失常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就是平常很镇定而能够保持平衡的人,也容易颠倒过来。米德女士在她的(萨摩亚岛人的青春期一书中说,那个岛内绝未听说过有青春期神经失常的事,她把这个事实归功于当地所流行的性的自由。自然,他们的性自由已经被传教士的活动削减了些。岛上有些女子住在教士的家中;她曾经问过她们,知道这些女子在青春期的时候,只进行手连和同性的性关系.而在别处居住的女子,则也进行异性的性关系。在这方面.我们的最著名的男学校、不见得和萨摩亚岛上教士的家里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不过,这种行为对青年心理的影响,在萨摩亚岛是无害的,而在英国的男学生身上,或许就有大害,因为美国的男学生或许衷心地尊崇习俗上的礼教,而萨摩亚岛人只把传教士当作有特殊风味的白种人,付诸幽默而已。

    大多数的青年男子,在他们成人期的早年中,在性方面都经过一番大可不必的艰难和困苦。假如一个青年男子要保持贞洁。则他那种克制上均艰苦工夫,或许使他变得胆怯而拘束。所川到了最后结婚的时候,他不能打破从前的那种自制心理,要是能打破的话,也许是用一种兽性的、违然的方式,这样一来,他就在他的妻子面前失去做ài人的资格了。假如他常和娼妓相处,那么青年时代开始的那种肉体方面的爱情与精神方面的爱情这二者的分离.会永远继续下去,结果,从此以后,他和妇女的关系不是相拉图式的,就是根据他平素的信念为堕落构。并且,嫖妓还有花柳病的严重危险。要是他和他同阶级的女子发生关系,害处就会少得多;但是,纵然如此,如果一定要守秘密,也是有害的,对于男女间关系稳定的发展也有妨碍。现在男子结婚都很见一部分是因为庸俗的趋时,另一部分是因为相信婚姻应该立邵生育子女的原故。况且,离婚困难的地方,早婚有很大的危险、因为两个在20岁时情投意合的人,很可能到30岁的时候彼此不再投合。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结合,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很难的,除非他们有过种种的经验才可以。假如我fll对于性的观念是清晰健全的,我们ikw望大学生结暂时的婚,不生子女。这样,他们可以避免为性所迷恋,性的迷恋目前大大妨碍了他们学问上的工作。他们可以得到一种适宜的异性的经验,这种经验对将来正式结婚生育子女,是一个很好的起步。并且,他们可以自由有爱的经验,而没有丝毫的遁词隐藏和性病的恐惧心掺杂其间,这些掺杂的东西,在今日正有害于许多青年的进取敢为的壮志。对于大批在事实上不得不永守独身的妇女们来说,习俗的道德实在是一种痛苦,而且在大多数情形内,是有害的。我知道——我们大家都知道——好多具有严厉习俗上的德行的妇女们,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值得我们万分的称赞。不过我觉得普通一般的情形不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没有过性的经验,而且以为保持她的贞操非常重要的妇女,必定产生一种消极的反感,带着恐惧的心理,因此多半会变得胆小,同时,她天性的不知不觉的妒嫉心使她对于普通的人,总不赞成,并且对于已经享受过她所抛弃的东西的人,总想指责。长久的贞洁尤其容易发生智力方面的胆小。真的,我颇觉得现在妇女的智力低下,主要是因为她们对于性的事情有种恐惧心理,因而抑制了她们的好奇心。找不到一个独归己有的丈夫的妇女们,终身度着处女生活所造成的不幸和浪费,的确是很不合理性的。在现在的情形之下,这种现象必然常常发生;然而在婚姻制度才开始的时候,人们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因为那时候两性的数目是大约相等的。无疑地,现在许多国家中妇女过剩,这实在是改变习俗道德条规的一个重大的理由。

    婚姻是习俗所宽容的为性而设的一条出路,它的本身就受着道德条规严厉的痛苦。儿童时代所得到的种种情结,男子玩娼妓的种种经验,妇女厌恶性的态度——这是人们故意灌输在她们脑海中,以保持她们的贞操的——都使婚姻上的幸福减少。一个受了很好的教养而长大的女子,倘若她的性冲动是强烈的,那么当有人向她求爱的时候,每每不能分辨清楚这个男子是否真的和她情投意合,抑或只是一种性的诱惑。她也许随随便便地嫁给那个第一次唤起她的性欲的男子,等到她的性饥荒获得了满足的时候,才发觉他和她在各方面都没有彼此投合的地方,而悔之晚矣。他们俩一向所受的教育,都极尽能事地使两方面在性的接近的时候,女的过分地胆怯,男的过分地唐突。他们双方都没有各人应该有的性知识;因为这种知识的欠缺,他们往往遇到婚姻中最初的失败,使得从此以后双方都长久不能得到性的满足。并且,他们身体的和精神的伴侣关系都因此发生困难。妇女不惯于自由地谈论性的问题。男子除开和男子与娟妓之外,也不惯于自由地谈论性问题。于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最亲密最重要的关系上,他们竟然羞怯、笨拙,甚至彼此完全缄默。做妻子的或许醒着躺在床上,不能满足,却又不知道自己所需要的是什么。丈夫呢,心中想到,即使娼妓给他的好处,比起自己合法的妻子,也要慷慨些;这种念头起初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是渐渐地越来越厉害。也许正当他的妻子因为他不会刺激她,而在感到痛苦的时候,同时他却因为妻子的冷淡而感到愤闷恼怒。这一切的不幸,都是我们缄默和守礼的政策酿成的。

    因为这种种关系,人们从儿童期经过幼年期青春期一直到结婚,都让旧礼教把爱情毒害了,使爱情充满着凄惨、恐怖、互相误解、悔恨和神经紧张,性中肉体的冲动和理想爱情中的精神冲动被截成两段,肉体的变成兽性的,精神的成为没生育的。人生不应该如此度过。肉体的本性和精神的本性不应该冲突。两者并没有什么不相融合之处;除了两者彼此联合外,也没有一个能够获得充分的发展。男女的爱情最圆满的时候,是自由的,无所恐惧的,身心的成份相等的;不因为有肉体的成分而怕理想化,也不怕肉体的基础妨碍理想化。爱情应该像一棵树,它的根深入地下,而枝干则伸展在天空中。不过,爱情假如受到禁忌和迷信的畏惧的束缚,受到责难的言辞和恐怖的缄默的籍制,爱情是绝对不会生长滋荣的。男女之爱和父母子女之爱是我们人生情感上的两大中心事实。习俗的道德一方面贬抑男女之爱,另一方面假装抬高父母子女之爱;但是,实际上,因为贬损了父母彼此之间的爱情,父母对子女的爱也就遭殃。假如儿童是父母彼此满足和快乐的结晶,那么父母对所生子女的爱就更为健全、充实,而合乎自然之道;并且也比较单纯直爽,就像动物界的情况一样;而且也更没有自私自利的成份,容易收到效果;这是另外一些父母所难做到的,他们闹着饥荒,伸手去向年幼无助的i[女们讨些他们婚姻中得不到的养份,这样一来,就把幼稚的心灵引入歧途,而给下一代安排下同样的苦恼根子了。畏惧爱情,就是畏惧人生,而那些畏惧人生的人,本身已经死去一大半了。第二十章做在人类价值中的挺住

    讨论性问题的作者,每每有一种危险,容易受到那些以为不应该提及这样问题的人的攻击,说他过分地迷恋于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除非他对于这个问题的兴趣完全超过了它的重要性,他犯不着受贪淫好色而假装贞洁的人的非难。不过,这个观点仅仅指那些主张改良习俗道德的人而言。至于那些鼓动别人去骚扰娼妓的;那些设法制定法律,名义上反对贩卖妇女为娼,而实际上反对自愿的正当的夫妻之外的关系的;同那些指责妇女穿短裙用唇膏的;以及那些在海滨徘徊窥伺,意图发现游泳衣穿得太露体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会被人猜想,说他是迷恋于性的牺牲者。但实际上,他们也许比主张扩大性自由的作者更有这方面的毛病。严厉的道德多半是淫欲的反映;发表严厉道德意见的人多半是满肚子猥亵思想的人,这种人的思想之所以不端正,不单是因为他们思想的内容有性的成份,并且是因为道德的观念把他们的头脑弄得糊里糊涂,使他们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作清晰而健全的思考。在主张迷恋于性是一件坏事这一点上,我是十分赞成教会的;但什么是避免这坏事的最好方法,我却不能与教会苟同。圣安唐里迷恋于性,比古今任何极端纵欲好色的人都要厉害些,那是臭名昭著的;我恐怕得罪近世的人,所以不举他们作例子。性好像饮食,都是本能的需要。我们之所以责备爱吃和贪杯的人,是因为饮食本来在人生中占有相当正当的位置,而他们却行之过份,为了口福的关系,耗费了他们过份的思虑与情感。只要一个人按照常规地有益健康地享受合理的食品,我们是不会责备他的。刻苦修行的人的确是这样做的,他们曾经考虑过,人们应当将他的营养削减到适于生存的最低限度;但是这种观点现在已经不普遍了,我们用不着理会它。清教徒在下定决心要避免性的乐趣的时候,比起以前的人,的确有几分更觉悟到饮食的乐趣。有一位17世纪的清教主义的批评家说道:

    你想享受欢乐的良宵愉快的饭餐吗?那你一定要和圣人同餐而和罪人同袅。

    由此观之,清教徒想要压制人性中纯肉体的部分,也不见得成功,因为他们失之于性方面的,却收之于饮食上面了。在天主教看来,贪吃是七大罪恶之一;依但丁的判决,贪吃无厌的人应该打到地狱的下层;但是贪吃的罪名有些模糊,因为我们很难说出什么才是正当的饮食,怎样才算犯了贪吃的罪。是不是吃不滋养的东西就算坏呢?假如是的,则我们每吃一颗盐杏仁,就有冒犯一次罪过的危险。自然,这种观点现在已经不时兴了。贪吃的人,大家一见都知道;他虽然有点儿叫人看不起,但是我们不能严厉地斥责他,虽然贪吃的人现在没有受人斥责的危险,然而对那些从未感受过缺少食物的人来说,过分迷恋于食物的事是稀罕的。大多数的人吃完了一顿饭,就去想别的事去了,一直要到吃第二顿饭的时候为止。反过来呢,那些遵守苦行哲学的人,除了最低限度的饮食外,剥夺了自身一切的享受,于是筵宴的幻影,珍暖的美梦,把他团团包围住了。困陷在南极的探险家,食物缺乏得要吃鲸鱼的脂肪,于是天天计划着将来回到家里,要如何如何地在加尔登大饭店里痛吃一顿。

    这些事实都表明,假如性不是一件迷人的东西,那么道德家们即应该用对待食物的应有的态度去对待它,而不应该用希腊柏伊德一带的隐士对待食物的态度去对待它。性是一种天然的需要,和饮食是一样的。诚然,人离开了性也能生存,而离开了饮食就不能够;但是,从心理的立场看来,性的欲望和饮食的欲望是完全类似的。性欲如果遭到抑制,它就会大大地亢进;性欲假如得到满足,它就会慢慢地平静。当性的欲望紧张的时候,它使人类心中不会念及世界上其他一切的事情,所有的兴趣都会暂时消退;那时的人们可能做出异常的动作来,做过后自己也会觉得有些癫狂。并且,像饮食一样,欲望因受到阻抑而特别兴奋。我知道许多儿童不吃早餐预备好的苹果,而直接跑到花园里去偷一些苹果,纵使早餐预备的苹果是成熟的,偷来的苹果是未成熟的。我不以为光景富裕的美国人的饮酒欲,比起20年前要强烈得多的这件事实,是可以否认的。同样的道理,基督教的教义和基督教的权威的确大大刺激了人们对于性方面的兴趣。首先抛开习俗的礼教的那一代人,对于新得的性的自由,肯定不免过度地沉溺滥用,其程度超过了我们对于某些人所预料的,那些人的性的观点,不论是积极的或者消极的,都没有受过迷信教育的影响。除了自由,没有东西可以防止人们过分地迷恋于性;但仅仅是自由,还不能得到这种效果,除非这自由成为习惯性的,而且和完善的性教育相联系。在这里,我要十分郑重地再次申明一下,我认为对于这个问题过分存有偏见是一种罪恶,而且这种罪恶在今日传播甚广,尤其是在美国,在那里,比较严厉的道德先生们对于他们认为是反对他们的人,很容易相信是虚伪的、错误的——这实在是足以表现他们心中对于性问题的偏见之深。贪吃的人、纵欲的人与禁欲修行的人,都是专注于自我的人,他们的眼界,一为他们自己的欲望所限制,或者只图欲望的满足,或者放弃人生的权利。一个身心都健康的男子,其兴趣必定不只在他自己身上;他将放眼观察世界,去寻找他认为值得注意的对象。有的人以为,把心思集中在自己自上,是不再出世的人的自然状况,这可错了。那种现象,往往是人们自然的冲动受了挫折而发生的一种病态;好色的人,虎视眈眈地充满满足性欲的念头,通常是某种丧失的结果,正如储存食物的人通常是一个经过一次大饥荒或者一个时期的窘迫的人。人的天然冲动假如受到挫折,则男女的生活都不能健全而达观;只有平衡发展一个快乐人生所必须的一切冲动,然后才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我并不是建议,人们不应该有关于性的道德和自制,恰如我并不主张取消关于饮食的道德和自制一样。关于饮食,我们有三种限制,即法律的限制、礼节的限制和健康的限制。我们要是偷东西吃,或是与人共餐而吃了超过我们本应当有的份量的,或者是胡吃乱吃以致生病的,大家都认为是错了。就性而论,同样的限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性方面的限制复杂得多,而且需要更多的自制。况且,一个人既然不应该占有别人的所有物,那么在性方面,类似于偷窃的行为,不是私通,而是强奸,这显然要受到法律的禁止。卫生方面所发生的问题,差不多完全和花柳病有关系,这个问题,我们在讨论娼妓的时候已经提到过了。显然地,减少专门营业的娼妓,是医药之外对付这个社会恶疾的最好方法;近年来青年一天天地得到更大的自由,这种情形对于减少专业娼妓是最有效的。

    一种完美的性道德,不能认为性只是一种自然的饥饿,只是一种或许会酿成危险的源泉。自然,这两种意见都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应该记得性和一些人类生活上最大的幸福是有关联的。似乎最重要的三种是:抒情的恋爱,婚姻中的幸福,和艺术。关于抒情的恋爱和婚姻,上面已经说过了。有的人以为,艺术与性没有关系;现在主张这种观点的入,已经没有从前那么多了。凡是一种艺术的创造,其情感在心理上都与求爱有关,这是很明显的;这种关系虽然不必一定是直接的。明显的,却是很深沉的。要使性的冲动达到艺术的表现,必须有许多条件。第一,那人必须要有艺术的才气;但是这种艺术的才气,就是在一个特定的民族里,似乎也是一个时期普遍。一个时期又少有的;所以,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断定:环境(和天生的才能相反的)对于艺术冲动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艺术冲动的发展,必定要有一种自由。这里所谓的自由并非奖酬艺术家的意思,乃是那种不逼迫或引诱艺术家变成没有高尚心志的俗人的自由。当裘力斯二世把米开朗基罗监禁起来的时候,他毫不干涉艺术家所需要的自由。裘力斯二世之所以监禁他,是因为他认为米氏是个重要的人物,凡是教皇以下阶层的人对米氏有丝毫的冒犯,他都不能容忍。但是,假如一个艺术家要向有钱的主顾或者都市的权贵叩头,不得不拿他的作品去将就他们的艺术格调,那他艺术的自由就丧失了。于是他假如怕社会上的责难或经济上的窘迫,而不得不过着一种事实上不能再忍受的婚姻生活,那他就丧失了艺术创造上所必需的精力了。凡是一个拘守着习俗上的德行的社会,都不能产生伟大的艺术。那些曾经产生过伟大艺术的社会,都是由那些在美国爱达华州被认为应该被阉割的人组织成的。美国现在所有艺术的天才,多半是由欧洲输入的;在欧洲,艺术的自由尚有保存的,然而欧洲现在渐渐已经美国化,结果,所谓艺术的天才,大有必须求助于黑人之势。艺术最后的田园,似乎不在西藏的高原,就在非洲刚果河的上游。但是艺术的最后灭绝,是不能迟延多久的,因为美国目前对外国艺术家预备滥施的那种奖酬,将不可避免地致艺术于死地。过去的艺术是建筑在通俗基础上的,而这体通俗基础,全靠人生的欢乐才成立。人生的欢乐,又全赖性方面的出乎自然。性受抑制的地方,人生中剩下的只是工作;而为工作而工作的宣传,永远产生不出任何值得去做的工作。我不希望有人告诉我,某人对于美国每天(或者应当说每夜吧?)进行的xìng交数目作了统计,发现平均每人所行的至少与任何别的国家里一样多。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实在的情形,我一点也不想否认这个说法。习俗的道德家们最危险的谬误之一,就是要把性的关系削减到仅仅的性动作,以便他们更好地加以攻击。凡是我所知道的文明人和野蛮人,从没有一个是仅仅凭着性动作而得到本能上的满足的。通常先有情感的冲动,然后才会引起性的动作;要想满足这种冲动,必定先要求爱,先要有爱情,先要有伴侣的情谊。没有这几样东西,肉体上的饥饿虽然可以暂时平息,精神上的饥饿却仍然不能减轻,这样是不能得到什么深长的满足的。艺术家所需要的自由,是自由去爱的自由,并不是去和不相识的妇女解决肉体需要的那种粗暴的自由;而自由去爱,尤其是习俗上的道德家所不承认的。假如世界已经美国化了之后,艺术还想复兴,则美国必须改变才行;美国的道德先生必须变得比较不道德,美国不道德的先生们必须变得比较道德些。总而言之,这两种人都应该认识:性关系中还有更高的价值,并且人生的愉快也许比一张银行存款单的价值更要高些。游历美国的人所最感痛苦的,无过于愉快的缺乏。美国的愉快是狂欢滥饮,只图一时的忘形,而非陶然的自我的表现。先前他们的祖父随着巴尔干或波兰乡村的管乐跳舞,现在他们整天地坐在办公桌旁边,坐在打字间和电话中间,重要是重要,却没有一点价值。一到晚上,他们就饮酒作乐,在喧嚣声中,自以为找着了快乐;其实,他们不过是藉卖身为奴的人的肉体,寻得一点疯狂的快感,聊以把以钱赚钱的生活作暂时的忘却而已。

    我的意思并不是要说,凡是人生中最好的东西都与性有关系,这我自己也一点不相信。科学,无论是应用的或是理论的,我都不认为是与性相联系的;一些重要的社会上政治上的活动,与性也没有什么关连。有几种冲动,引起成人生活上复杂的欲望;这些冲动可以分成下列简单的几类,除了自图生存所必需的以外,权力、性和亲权这三件事,在我看来似乎是人类做大多数事情的原动力。三者之中,权力最先发生而最后完结。儿童既然没有什么权力,他就受着那个希望有更多的权力的欲望的支配。真的,他的大部分活动,是从这个欲望而发生的。儿童还有一个强烈的欲望是虚荣心,即愿意受别人的称赞而畏惧别人的责备或者排挤,虚荣心使他成为一个社会动物,并且给他在社会内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德行。在理论上,虚荣心虽然是与性分开的;实际上,它却是与性紧密联系的一个因子。就我所知道的而论,权力与性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对权力的爱——至少重要得和虚荣心一样——使儿童肯用功读书,使他们发达他们的肌肉。我认为,好奇的心理和知识的追求,应该是对权力的爱的一个分支。假如知识即权力,则喜欢知识也就是喜欢权力。所以,除了生物学和生理学那些学科外,科学必定是在性的情感区域以外的。因为胖烈特帝二世现在已不在人世,这个见解就不得不成为多少有几分是假定的。假使他仍活着,他必定会阉割一个著名的数学家和一个著名的作曲家,然后去观察个人工作所受的影响以断定上述的假设。在我看来,数学家必定不会因此而受任何影响,作曲家所受的影响却相当大。觉悟了知识的追求是人类本能中最有价值的成份之一,那么,很重要的活动范围,若是我们不错的话,是不受性的支配的。

    权力也是大多数政治活动的动机。所谓政治活动,是指它的最广义的意义而言。我并不是说,一个大政治家不关心公众的福利;反之,我相信他是一个富有父母情感的人。但是,除非他也有极强烈的对权力的爱,他将不能支持下去作政治事业成功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我认识许多高尚的社会服务家;但是,除非他们有很大的个人的野心,否则他们所努力的公益事业很难完成。林肯在某次危急的时候,向两个反对派的参议员谈话,开始和收尾都用了下面一句话:“我是美国的大总统,赋有伟大的权力。”当时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肯定会感到几分的愉快,那是用不着怀疑的。一切的政治,无论为善为恶,都有两种重要的力量,即经济的动机和对权力的爱,若想用弗洛伊德主义来解释政治,在我看来,是一种错误。

    假如我们以上说的话不错,则大多数的伟大人物,除了艺术家以外,其重要的活动都是与性无关的动机所促成的。一个人要想他的重要活动能够持久,次要活动能够普遍,则绝不可因为性而全不顾及他的情感和热情本性上的其余的事情。要想了解世界,并且想改造世界,这是进步的两大原动力;没有这两大原动力,人类社会就会停滞不前或者退步。人生的幸福太完美了,也许会使求知和改造的热情消退。当考伯登、约翰布里特参加自由贸易竞争的时候,他的夫人新近去世,考伯登就以布里特曾经经历过这种悲伤为理由而作私人的请求。假如布里特没有这种悲伤,他也许就会减少他对别人的悲伤的同情心。许多人因为对这个真实的世界绝望了,就不得不作抽象的追求。对有充分魄力的人来说,痛苦可以是一种可贵的刺激,并且我也不否认,假如我们全体都十分快乐,我们就不会再努力去追求更多的快乐。但是我不能承认,因为痛苦也许产生良好的结果这个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们就给别人预备下痛苦使他尝受,而且认为这是人类职责的一部分。100次的痛苦中,有99次只是含有毁坏性质的。至于那1%呢,最好还是听凭肉体应该有的那种自然的感觉去安排。人生只要有死,就会有悲伤,而只要人生已经有了悲伤,尽管有少数很难得的有志之土知道如何去转变它,但人类的职责,却不应该是再进一步去增加悲伤的份量了。第二十一章结论

    由以上各章的讨论,我们得到了一些结论,有的是历史方面的,有的是道德方面的。从历史方面说,我们发现,性道德,就现在文明国家所存在的而论,是从两个完全不同的源泉而来的:一方面是希望确定父亲的资格,另一方面是禁欲主义者的信仰——他们相信,除了为传种所必须的而外,性总是不好的。基督教未产生以前时代的道德,以及远东各地一直到现在的道德,都只有第一个根源,印度和波斯算是例外,因为禁欲主义似乎是以这两个国家为中心而传播开来的。有些野蛮民族,男人连对于生育所负的责任都不知道,他们自然没有想到要确定父亲血统的关系。他们中男性的妒嫉心虽然使女性的放任受到相当的限制,但是比起古代早期的父系社会,他们的妇女大概要自由多了。在过渡时期中,显然经过激烈的冲突,而限制妇女的自由,在热心做自己儿女的父亲的男子看来,一定认为是必要的。在这个时期中,性道德只是为妇女而设。男子仅仅不可以与已婚的妇女通好,此外他是自由的。

    自从有基督教以来,又增添了避免罪恶的新动机,于是道德的标准在理论上,男女是一致的)不过在实际上,因为有不能对男子实行的难处,而每每对于男子的不遵守要比对于女子的不遵守宽容得多。早期的性道德有明显的生物学上的目的,即要保证儿童幼年的时候应该受到双亲的保护,而不是只得到父亲或者一个人的保护,这个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论上是看不见了,虽然它在基督教的实践上仍然存在着。

    在最近的现代,已经有了种种迹象,表明基督教和基督教以前两部分的性道德,都正在发生变化。基督教的部分,因为正教信奉的没落,以及甚至那些仍旧信仰基督教的人的热诚日见冷淡,于是不再坚持以前它所坚持的。本世纪出生的男女,纵使他们的潜意识容易保存旧态度,但就大多数而论,不会有意识地相信私通的本身是种罪恶。至于基督教以前的性道德中的要素,已经因为一个因素而有所改变,而且还有一个因素正在改变它。第一个因素是避孕方法;避孕方法正在使xìng交逐渐可能地不怀孕,因此使未婚女子能够完全避孕生儿女,使已婚妇女能够只生她丈夫的儿女;在这两种情形内,都找不出有保守贞操的必要。这个方法尚不完善,因为避孕方法尚不十分可靠;不过,人fll可以猜想,不久之后,避孕方法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到那时,不必禁止妇女有婚外的xìng交,也可以确定父子血统的关系。有人会说,那时妇女将能在这一点上欺骗丈夫;但是,根本自古以来妇女就能欺骗丈夫的,并且这个欺骗的动机,在问题仅仅是谁做父亲的时候,比起在问题是能否和她热恋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其力量的确要薄弱得多了。因此,我们可以假定,那时候关于父子血统关系上的欺骗虽然偶尔也会发生,但比起从前通好上的欺骗,终究要少些。并且,丈夫的妒嫉心应该随着新的习俗而适应新的情形,他只应该在妻子提议要选择某一个别人做他们的儿女的父亲的时候,才产生妒嫉心理,这也绝不是不可能的事。在东方,男子常常宽容太监悻违礼法的自由,这是大多数欧洲的丈夫所愤怒的。东方人之所以能宽容这类自由,是因为太监并不能混淆父子的血统。以此类推,则关于用避孕方法连带发生的越轨行为,将来也可以博得人们对它同样的宽容。

    所以,两亲制的家庭将来也许依旧可以存在,不必一定要像先前那样严格地要求妇女的贞操。至于性道德变化中的第二个因素,则容易发生更加深远的影响。第二个因素,就是国家逐渐干预儿童的抚养和教育。就目前而论,这个因素所影响的,主要是劳工阶级;不过,他们毕竟占人口的大多数,而且在劳工阶级里现在正在发生的那种国家替代父亲的现象,最后大概会普及到全人类。在动物的家庭和人类的家庭,父亲的职责自来是保护和抚育儿女;但是,在文明社会里,保护这一层已由警察负责,至于抚养,不论如何,就比较贫穷些的人而论,似乎将完全由国家承担。假如事实果然如此,则父亲将不再有什么明显的用处。关于母亲方面,有两种可能性。她也许把自己的儿女交给公共机构代管,自己继续做她平常的工作,或者她可以——如果法律如此决定——领取国家的报酬去照顾她的尚在幼稚时期的孩子。如果采取后一种办法,传统的道德或许可以籍以支持一时,因为国家对于无德行的妇女,可以取消她的报酬。不过,如果她被取消了她的报酬,除非她去工作,她将无力抚养她的儿女,因此,她又得把她的儿女托付给某一个公共机构看管。所以,经济力量的作用或许可以将贫穷父亲照管儿女的职权废除,甚至于可以将贫穷母亲的职权的一大部分也取消。假如事情果真如此,则传统道德的一切传统理由都将消除;人们将不得不寻找一些新的理由去成立一个新的道德。

    家庭的打破如果实现,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父亲母亲的爱,对于子女是很重要的;而照管儿童的公共机构如果大规模地存在,则它对待儿童必定是极端官样的,而且不免粗暴。当不同的家庭环境的不同影响全被铲除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可怕的划一现象。并且,除非预先成立一个国际的政府,各国都将以一种恶毒的爱国心教育儿童,这样一来,这些儿童长大的时候,多半会互相残杀。国际政府之所以需要,还有一层是关于人口的问题,因为要是没有国际的政府,国家主义者总想鼓励人口的增加,直至超过适当的数目;将来医药卫生越来越进步,则处置过剩人口唯一的办法就是战争了。

    当社会学上的问题每每困难而复杂的时候,个人的问题,在我看来,却十分简单。那个性中有罪恶的成份的学说,对于个人的品格,为害不可胜言,从很早的婴孩时期到一生,无不受其影响。习俗的道德因为检借了性爱,于是连带地把所有其他各种善良的情感也监禁了,使得人类更不慷慨些,更不亲善些,更加困执些,更加残酷些。无论人们最后接受的是什么性道德,它总得解脱迷信,总得有能令大众承认的可以证明的赞成它的理由。性是不能废弃道德的,正如商业、运动、科学上的研究或者任何别的人类活动不能废弃道德一样。不过,假如那道德基于古代的禁忌,这种禁忌是完全和我们不同的社会里那些未曾受过教育的人民提出来的,那么,对于这种道德我们尽可以解脱。在性方面,与在经济和政治方面一样,我们的道德依然受着恐惧的支配,这类恐惧经过现代种种的发现,已证实其不合理性了;然而人们的心理仍旧不能适应那些发现,结果,从那么多发现而产生的利益也就大大地丧失了。

    从旧制度过渡到新制度,的确有它本身的困难,正如一切的过渡都有难处一样。举凡主张改良一种道德的人,有如苏格拉底,总会被人诉以败坏青年的罪名,这个罪名并不见得常常都是全无根据的,即使在那个时期,假如完全采纳了他们宣传的新道德,实际上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远胜于他们要去设法补救的!日道德。凡是知道东方信奉回教的情形的人都说,那些不再以为每天褥告五次是必须的人,也不会尊重别的我们认为更重要的道德条规。建议改变性道德的人,尤其容易这样地被人误会;我自己也知道我说了许多有些读者或许会误解的话。

    新道德区别于传统的清教徒主义的道德所根据的一大原则是:我fll相信,与其挫折本能,不如训练本能。这个观点用这种概括的字眼表示出来,是在现代的男女中能获得普遍接受的一个观点;但是,我们必须自小就依照这个原则实行,并且对于其中的含义必须完全了解,这个观点才能发生十足的效力。假如童年时的本能没有好好训练,反遭挫折,结局可以是,在此后一生中,本能都难免要受相当的挫折,因为早年挫折的影响,它将表现出极其不好的样子来。我所主张的道德,并不只是对成人或年轻人说:“依着你的冲动,做你喜欢的事。”人生必须有一贯性,必须向着最后的目的连续不断地努力,这目的也许现在并没有利益,并且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弓队入胜的;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别人的福利,并且必须有正义的标准。但我不以为自制本身是一个目的;我希望我们的制度和我们道德上的习俗,把自制的需要减到最低限度,而不要订到最高的限度。自制的用处,是和火车上制动器的用处相似的。当你发现你走上错误方向的时候,自制才有用处;但是当你走的路是对的时候,自制只有害处。没有人会主张火车应该常用制动器向前走的,而艰难的自制习惯对那些对于有用的活动、有利的精力,的确是给了很类似的有害影响。自制能使这些精力的大部分浪费在内心的冲突上而不应用在外部的活动上;因此它就常常令人可惜,纵使有时是必要的。

    人生所必需的自制,究竟要到什么程度,这全看早年处置本能的方法而定。儿童所具有的本能,可以引导他做有用的活动,也可以做有害的活动,恰如火车头的蒸汽可以把火车带到目的地,也可以把它引入岔路,发生意外而撞碎了。教育的作用,是引导本能向发生有益的活动而不发生有害的活动的方向发展。假如幼年教育充分地做到了这个工作,则男女通常就能度着有用的生活,除了在少数罕有的危机的时候,通常都不需要严厉的自制。反之,假如早年的教育对于本能只是阻挫,那么,此后一生中由本能冲动而发生的行为,一部分必将有害于社会,于是不得不连续不断地用自制的方法来限制他了。

    这些概括的讨论,对于性的冲动特别适用,因为性冲动的力量强大,并且因为传统的道德对于性冲动特别注意。大多数传统的道德家似乎以为,如果我们对性冲动不加以严厉的阻止,则它fll必将变得庸俗,越轨,而且粗暴。我相信这个观点是从观察好些人而得到的,他们早年受的禁忌很多,以后又想对这些禁忌置之不理。但对这类人来说,纵使早年的禁忌现在不能绝对地控制他们的行为,这些禁忌还是在他们内心发挥作用的。所谓良心,即幼时不加思索并且多少有几分无意识地接受的教训,这种接受使得人们已经长大了的时候,依然觉得任何只要习俗上所禁止的事都是错的,并且这种感觉可以经久不衰,纵使理智上的信念与之相反。结果,我们人格的本身发生了分裂,本能和理性不再携手前进,本能变得无关重要,理智变得软弱无力。人们在现代社会中能发现种种程度不同的对习俗上的教训的反叛,其中最普遍的是这种人的反抗:他在理智方面承认早年所学的那种道德的伦理学上的真理,但多少带有几分不真实的抱歉态度,自认他没有充分的毅力遵照这种道德行动。对于这样的人,实在无话可说。他最好能改变他的行为,或者改变他的信仰,使两者能够互相符合。次之就是那种人,他的自觉的理性否认许多他在孩提时代所学到的教训,但是他的潜意识中依旧整个地接受昔日所学到的东西。这种人要是感受到任何强烈的情绪,尤其是在恐怖情绪的压力之下,会陡然改变他的行为的方针。一场重病或一次地震会使得他进行忏悔,此时的信仰重新涌将上来,使得他放弃他理智上所坚信的东西。即使在平时,他的行为也受很多禁忌,这种顾虑的心理也许是不好的。禁忌不能使他不做传统道德所痛骂的行为,但会使他做这种行为的时候不是畅所欲为,于是就这样地消除了他行为中一些有价值的成份了。所以,用新道德的条规代替旧道德的条规,绝不能令人完全满意,除非用整个的身心去接受这新道德,而不是只用我们有意识的思想这一层面去接纳它。这在大多数的人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自小就受着旧道德的熏陶。所以,除非幼时就实行新道德的教育,要想对一种新道德作公平的判断,是做不到的。

    性道德要从几种普遍的原则中产生出来,关于这几种普遍的原则,或许有很大范围的一致意见,纵使关于由这几种普遍原则而推论出来的结果,意见是不一致的。第一件必须做到的事是,男女间应该有充分的、深送的、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包涵着双方整个的人格,从而产生一种融洽的情景,使得双方的人生都更丰富,更充实。第二件重要的事是,儿童身体和心理两方面,都应该充分地照顾周到。这两个原则本身都没有什么惊人的地方,不过就是因为这两个原则,我才主张要改变习俗上的礼教。在目前的情况下,大多数的男女不能照着如果他们早年不曾为大人的禁令所包围的那种样子尽情地、慷慨地去谈婚姻上的恋爱。他们或者缺乏必需的经验,或者从密秘并且不好的方法中获得那种经验。况且,道德家们既然对于妒嫉心是认可的,他们就以为彼此互相处在监禁的地位是对的。夫妻彼此相爱,圆满得没有一方想做不忠实的事,那当然是很好的;不过不忠实的行为如果发生就认为非常可怕,这是不好的,做到不许和异性有一切的友谊,也是不好的。美好的人生不能建筑在恐惧、禁忌和彼此干涉自由上。没有恐惧、禁忌和互相干涉自由而做到行为忠贞,那是好的,但假如需要这一切才能达到忠贞的目的,那么代价未免太大了,倒不如彼此对于偶尔不检点的地方稍为宽容一点。毫无疑问,彼此存有妒嫉‘心,即使在肉体上保持忠贞,但它每每使得婚姻的结果,比起如果更能相信有最后深厚和永久爱情力量的婚姻的结果,有着更多的不幸。

    许多自以为有德行的人,关于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都不能像我以为是对的那种样子去处理。在现行双亲制的家庭情形之下,一经有了儿女,缔结婚姻的双方的义务就是尽他们的力量做各种各样保存和谐关系的事,纵使需要相当的自制,也是应该的。但是,这里所谓的自制,并不仅仅指习俗上的道德家们骗人的抑制各种不忠贞的冲动;控制妒嫉心、坏碑气、专制等等的冲动,也是同等重要的。父母之间激烈的口角,无疑的是引起儿童神经失常的主要原因;所以,凡是能够防止这种口角的事,夫妻都应该做到。同时,假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缺乏自制工夫,不能使不和睦的事实不令子女知道,那么,解散婚姻或许更好些。从儿童的立场看来,婚姻的解散绝不一定是可能的最坏的事;真的,它的坏处,的确没有目睹大声吵闹、彼此狂骂、甚至互相动武的那般厉害,在不良的家庭内,许多儿童是处在这样的环境中的。

    我们决不可以揣测,以为头脑清醒的提倡更多自由的人所希望的那种事,可以立即完成。那些在旧式严厉的道德格言下长大的成人甚至青少年,是不能无依无助地自己醒悟一切道德家丢下给他们去做的那些坏冲动的。这是一个必须经过的阶段,因为不然的话,他们又将依照他们从前受教育的坏办法,对他们的儿女如法炮制。不过这也只是一个阶段而已。明哲的自由必须从小就学起,否则以后能够学到的自由只是一种轻浮的表面的自由,不是整个人格的自由。在那种情形之下,随便一点冲动就可以使我们的行为已经过度,而精神依然处在检桔之中。从最初即受了正当训练的本能,比起加尔文1的人生来就是有罪的信念所激成的那种教育,能够产生更好的结果。不过假如早年训练本能的教育恶劣,则要想消除它在以后一生中所发生的影响,非常困难。心理分析所赐给这个世界的最大益处之一,就是它发现了儿童早年所受的禁忌和威吓的恶劣影响,要想解除这种影响,也许需要心理分析治疗上的一切时间和技术。这件事,不但在那些受了人人看得出的伤害的显然有神经病的人是真的,就在大多数外表平常的人也是真的。我相信,幼年曾受过习俗教育长大的人,十有八九对于婚姻和性,总有些不能抱端正清醒的态度。我所认为是最好的那种态度和行为,在那一类人已属不可能了;那么,所能做得到的最好的,是使他们认识到他们所遭受的伤害,并且劝说他们,使他们不再使用自己所受的那种同样的股害方法去找害他们的子女。

    我所想要宣传的学说,不是一种纵欲的学说。我的学说中所需要的自制,和习俗的学说中所需要的自制差不多是相等的。但是自制的应用,在限制自己干涉他人自由上,比起在限制自己的自由上还要多些。假如是从小就有正当的教育,尊重他人的人格和自由,或许比较容易些,我想这是可以希望的事;但对已经教养成相信假借德行的名义有干涉他人的行动的权利的人来说,那就无疑地很难抛弃这种正中下怀的责难别人的习气,或者根本做不到。但是不可以就此推断,以为那些从最初就受了更少拘谏的道德教育的人也是不能做到的。良好婚姻的要点在于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加之以身体、心智、精神各方面深切的亲密,使男女间真正的爱情成为人类一切经验中最丰富的。这种爱情,有如世界上一切伟大的珍贵的东西一样,必须有它自己的道德,并且常常要为较重大的而牺牲较微小的;不过这种牺牲必须出干自愿,因为假如不是这样,那就毁了为爱情而建筑的那个真正的爱情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