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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能驾驭赤色马,你不要生气。”见他久久不语,解忧再次向他保证。
“我没有生气。”克制住充斥内心的复杂情绪,翁归靡望着她明澈如泉的眼眸,感到自己的心,早已迷失在那汪清泉里,再难寻回。
听他否认生气,解忧立刻兴奋地追问:“你捉住那匹野马了吗?”
“是的。但我只是勒紧了公主套在它脖子上的皮鞭,让它收敛脾气。”
看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他口气一转,再次强调:“野马脾气暴躁,一踢足以致命,公主以后不能再像这样冒险!”
知道他是真的关心她,解忧心头漾起甜蜜的暖意,立即痛快地答应。“好,我保证以后尽量不再冒险,发现危险时,也会跑得远远的。”
“只怕那时就太迟了。”翁归靡忧虑难消地看她。“公主不怕身处险境吗?”
“不怕,还在娘胎里,我已身处险境了。”她略带苦涩地笑着回答。
由她的神情和话语,翁归靡想起她的身世,不由得感到同情。“在长安时,我曾听说过三十多年前大汉皇室发生的事,公主能平安长大,也算不易。”
“的确如此,若非先皇陛下开恩,我恐怕无法出生在这个世上。”解忧坦然相告。“先祖父为七王之一,当初七王之乱平定时,家父仅十岁出头;先帝因不忍绝我高先祖楚元王宗祀,因而留下家父,而后才有了我。”
见她并不忌讳谈论有罪的先人,翁归靡很吃惊,同时也没想到,作为受制多年的罪臣后代,她仍对汉皇怀有如此深厚的感恩之心。
像她这样心胸开阔、是非分明的女人,他从没见过。
“公主是因为对汉皇的感恩之心,才愿意来乌孙和亲吗?”翁归靡问。
“是的。”想起心中的抱负,解忧挺直身躯,豪迈地说:“我的确是怀着感恩的心,遵从吾皇圣旨出嫁乌孙;但我这么做,也是为我的家族和我自己。我要让世人看到,楚王府不乏忠君报国的赤血儿女!要让天下人知晓,我汉家女儿不是只会吟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的伤心曲,我们也能唱天下旷土兮莫为乡,愿做鲲鹏兮游四方的壮歌!”
说话间,她仰起脸,眺望那一望无际的蓝天,仿佛正将她的誓言,传送给她已安居天国的祖先。
听着她的慷慨陈词、凝望着她美丽的容颜,翁归靡的心跳失去了控制。
她吃立在他面前,丰腴健美、英姿焕发,眉宇间充满英雄气概。
在她身后,是绵延无尽的荒野;在她头顶,是一望无际的蓝天。
阳光在她白晰的双颊染上动人的红晕,秋风吹拂着她乌黑的秀发、舞动着她宽大的裙衫,她像红柳一样傲然挺立,像云杉一般妍丽刚强。
第一眼看到她时,他就被她坚定的眸光、热情的笑容吸引,并看出她与忧郁感伤的前任细君公主不同;此刻,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她的独特与非凡,不由感慨地道:“同为公主,缘何如此不同?”
听到他的喟叹,解忧转过脸看向他,了然一笑。“你在说我和我堂姊吗?我们当然不一样。虽然身世相同,但细君出生后就被太后收养,自小长在皇宫,是精致秀雅的美玉;我则由乳母抚养,长在乡下,是野山坡上的绒球花。”
她的比喻令他莞尔。“什么是绒球花?”
“你连那个都不知道?”解忧皱皱鼻子。“就是那种全身带刺、四季青绿,不怕风吹雨打,长在屋角院边的杂花。”
翁归靡笑得更开怀了。“公主果真是带刺的绒球花。”
听出他在隐喻她的脾气,解忧有点不好意思,笑道:“我这人从小就这样,不懂什么规矩,失礼处,你别在意。”
“我不会在意,公主这样的个性挺好的,我很喜欢。”
被人称赞总是令人愉悦,何况翁归靡在她心中,已是不可或缺的朋友,因此听到他的话,解忧兴奋得双颊通红,冲动地说:“我也喜欢你的性格。”
“是吗?”他有趣地问她:“那是什么样的性格?”
“你吗?”解忧掰着指头,一口气说:“聪明、勇敢、忠诚、体贴、细心;能跳舞、会角斗;耐心好、力气大;少年老成呃,指头不够用了”
解忧发出遗憾的叹息,翁归靡则以古怪的眼神看着她。
以她罗列出来的优点来看,他几乎是个完人;她这么看重他,难道难道她对他,也像他对她那样,有了不一般的情感?
希望混合着不安在心头油然而生,翁归靡心潮澎湃地问:“公主真的认为我有那么好吗?”
“是的。”解忧爽朗一笑。“我还可以说出更多,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这个大汉公主确实不一样!
翁归靡在心里感叹,她不仅与细君公主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也与其他女人大不相同;而她的每一点“不同”都深深打动了他。
崇敬、爱慕、怜惜,强烈的情感,在他胸口聚集成滚烫的河水,流淌自他深情的眸子中,倾注在她无瑕的面庞上。
解忧被他灼热的目光注视得很不自在。
过去从来没有男人这样看她,她也不曾如此羞涩过;她别开脸,看着树下吃草的两匹马说:“我们回去吧。”
“等等!”翁归靡突然抓住她的手。
她身子猛然一缩,发出一声痛呼。“哎哟!”
翁归靡翻过她的手,在看到手心青紫的伤痕时,眉峰拧成了绳。
“抓捕野马时弄伤的,是吗?”他问,同时将她的另一只手也抓过来,而那只手心,有着更为严重的出血伤口,让他发出了一串咒骂。
因他是用乌孙语说的,而且说得很快,声音抑扬顿挫、低沉浑厚,别有一种韵味,解忧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在说什么?”
翁归靡一楞,想起自己情急下,竟说起了乌孙咒语,忙答道:“没什么。”
他仔细察看她的伤,小心翼翼地按压那已经肿起的部分。
看着他粗实的手指,在她的手上灵巧地移动,解忧的心忽然产生了一阵悸动,仿佛内心有个从未被碰过的地方,因他手指的触动而渐渐苏醒。
她全身僵硬发热,双眼紧盯握在自己手上的大手,不敢往其他地方看,还屏住呼吸,希望藉此镇住那突如其来的心悸。
“幸好没伤及骨头。”翁归靡确定她的手并无大碍后,松了口气。
正想放开她时,没想到解忧忽然抓住了他的手,并用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他厚实的手心。
心头一热,他再次握住她的。“公主”
解忧知道自己很唐突,也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可是她无法控制想要靠近他、抚摸他的冲动。
翁归靡的手很大,手指很长,而且长了不少茧,那是长年执缰绳、握兵器的结果;那些茧子摸起来有点扎手,却很温暖、很舒服,令她舍不得放开。
克制着心头的悸动,她努力装作无事般说:“你的手好大。”
“而你的手好小。”翁归靡微笑着回应,小心地将她的手呵护在双掌中,轻声问:“痛吗?”
他这个动作,充满了关爱——她一生都在寻找的关爱!
解忧的视线,由他紧握自己的手,转向了他的眼睛,而他黑眸中浓浓的深情,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
一股滚烫的热流,由悸动的心底涌上来,她的呼吸急促,胸口剧烈起伏。
她希望他就这样握着她的手、给她这样的关爱,直到永远——
永远?!
这两个字,仿佛一道鞭子,狠狠地抽在她的心上。
不,她与他不会有永远,甚至连短暂的片刻都不会有。
且不说她已经出嫁,就凭他是她“夫君”的弟弟,她与他,也没有任何希望。
这个体认令她痛苦得全身一颤,倏然抽回手,声音沙哑地说:“不痛!”
看着她骤然失去血色的脸,翁归靡同样一惊,充斥于胸臆的柔情,瞬间化为难言的痛与恨。
痛他不能拥有她,恨她永远不属于他。
在痛与沉默中,他们走向坐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