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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戈壁
从张家口去库伦的商队,横跨蒙古草原和茫茫戈壁沙漠,一千八百里的艰苦行程,至少要一个多月才能走完,沿途设有七、八个驿站。
这是往库伦的最后一个驿站。
甭看这小驿站连个名儿都没有,来往张家口和库伦的商队可都必定要在此稍事休息、补上水粮,才能应付接下来的三天旅程。
此时,又小又简陋的驿站里全挤满了人。
破旧的黑木桌凳上坐满了穿着皮袄的大汉,有的默声吃着桌上的酒菜,有的高谈阔论,斗酒划拳,不时爆出爽朗的大笑。
掌柜带着伙计,在店里愉快地穿梭,人多生意就好,虽然有些忙不过来,可掌柜开心啊,别看这些大汉穿的看起来一点也不华丽,可手中有的是钱,那茫茫大漠是谁都可以挑战的吗?
俗话说:“拉上驼队赶上路,有去无回十成六。”
走一次商队,可是拿命来赌啊!俸银能不多吗?都已经走到这了,基本上也算是成功了,这些驼队的汉子们自然要放开肚皮大吃,好好庆祝一番喽!
“嘿,掌柜的,你是怕我们出不起钱不成?”一名大汉拍拍桌子,豪声喝道:“老子有的是钱,就怕你不来赚!好酒好菜尽管上啊!”“好咧,这就来,大爷稍等。”掌柜连忙应声喝着。
大汉这才满意地转过头来,对着同伴问道:“我说,你这次回去后还继续跑商队吗?”
两名大汉显然不是同一个驼队,但彼此认识,恰巧在这里碰上,也算他乡遇故知。
“怎么不跑?不跑我那一大家子吃啥喝啥?”
“唉,是啊,虽说我们赚的多,但家里张嘴等着吃饭的更多,朝廷还要抽重税。”说话的汉子左顾右盼,像是怕被别人听到似的,附到同伴耳边继续说道:“你晓得不?我走这一趟,发现蒙古人不大安分,听小道消息说,他们决定要反抗朝廷,打算跟东北的鞑子连手啦。”
“是吗?”闻言,同伴难掩惊讶。“怪不得一路上查得紧,原来是怕我们汉人的驼队里安插了奸细?”
“就是。哎,不说了,不说了,我们成天在刀口上打滚的人,什么时候没命,自己都不知道呢,哪还有闲工夫管这些?”
两人同时叹了口气。
“听说雷闾泰的事了吗?”两人又换个话题聊开了。
这下子,四周的食客也都有了兴趣,端着自己的酒围过来,七嘴八舌地插话。
“听说他在库伦挖到了聚宝盆,发了!”
“是啊是啊,我还听说那人忒大胆,一个人偷偷跑到东北的老林子里,挖到一棵千年雪参,献给朝廷,一分不取,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
“我有个老友跟他是同乡,山西榆次县车辋村的人。我朋友说,雷闾泰他家是被当地的一个财主给逼垮的,因为交不出地租,他爹上吊自杀,他娘把他辛苦拉拔到十三岁,两腿一蹬,也死了。之后他就加入商队,如今也有十七、八年了,那可真是个贼大胆,只要能赚钱的事,他都做”
“哈,你那算什么,我这还有更惊人的消息呢”
正当大家一头热地在讨论时,驿站的破门被人一脚踢开。
一屋子的人全都看向门口,只见一个身高过人的大汉,低下头边往屋里跨,边沉声说道:“掌柜的,照例。”
眼尖的人不自觉地小声惊叹道:“雷闾泰!”
“他就是雷闾泰吗?”
“好像是,但他不是发了吗?”
“怎么穿得跟个乞丐似的?”
雷闾泰装作没听见,站在门口把身上的风沙拍掉,他脱下老旧的羊皮背心抖了抖,把马靴上的泥沙也跺到屋外。接着,他重新穿上背心,挑了一个角落,把腰上的藏刀放到桌上,缓缓坐下,等着掌柜上菜。
此时,再也没有人吭声,大家都好奇的盯着雷闾泰猛瞧。
外头传说,雷闾泰身高一丈,嘴有三尺,双臂赛猿,虎背熊腰,抬头一吼,便能把人的耳朵震破,活脱脱就是一个妖魔鬼怪。不过现下一瞧,确实是身材高大,嘴也不小,但绝对没有三尺那么夸张,就只是比一般人的嘴巴大了点,浓眉利目,虽然穿着厚厚的棉衣、皮袄,仍可看出他厚实健硕的身材。
他看起来不苟言笑,那把随身不离的藏刀被他安稳地压在掌下。
雷闾泰似乎感受到众人的目光,一双利眸扫了过去,大家赶紧收回视线,装作没事的低头猛吃,等掌柜给他送上饭菜,他开始埋首吃饭的时候,这群家伙又把眼睛斜了过去,偷偷打量。
店掌柜显然跟他熟识,借着送酒的空档寒暄着“雷爷安好,好久没见了,这次打算去哪里?”
雷闾泰不疾不徐地倒了一碗酒,慢慢喝着,掌柜在一旁等得尴尬,正欲给自己找台阶下时,他终于开口了“回家。”
接着他夹起一口菜送到嘴里。
“回家?”掌柜不自觉反问,因为实在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家,认识他十几年了,天南地北似乎都是他的家,真不知道他嘴里说的家,到底是哪一个?
“嗯。”雷闾泰沉声应道。“你再多准备些吃的,我有三、四个同乡也正从库伦赶过来。”
旁边有人终于忍不住开口了“雷爷,你们是要穿越沙漠吗?就四、五个人?”
“嗯。”雷闾泰应了一声后,又开始喝酒。
这人不是疯了,就是大胆过了头!就四、五个人穿越沙漠?这可是他们生耳朵就没听说过的事,茫茫千里的大漠,需要很多人帮扶着才能度过难关,四、五个人上路?这不是寻死吗?
这雷闾泰真不愧被人封为“贼大胆”!
雷闾泰可没有闲工夫管别人怎么想,他眯起利眸,细细地品尝杯中美酒,遥想着家乡的一景一物。小时候的一切,在这十几年的艰苦营生中,早化为一抹风烟,忘掉的比记得的多。
他从小生活困苦,唯一的理想就是能吃得饱、穿得暖,最好能有书念,但双亲的辞世,让他小小年纪就得进入商队当学徒,在那样的环境下,他提早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他咬紧牙根,拚命努力,为了赚钱,再大风险的事他都愿意做,只是希望有一天,等他赚够了钱,可以回归故里、光耀门楣,让过去那些看不起他家的人,都来奉承巴结他,看他雷家的脸色。
可是年纪越大,越觉得自己小时候的这个想法很幼稚,生活是自己在过,他干么非要别人来认同?
但想要落叶归根的心是不变的。正巧,几个同乡好友邀他一起回家,他也答应了。
回家,漂泊了这么多年,他真的好想有一个家。
一个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