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古恒温二

阿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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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采说在梦的创作方面,人人都是美满的艺术家。

    进门前接到琉琉的电话,她劈头盖脸丢过来这句话砸得我愣了好一阵,我一手提着皮箱一边在挎包里狼狈的翻手机,是她从西藏打来的长途,就为了告诉我她自己已经完全理解到这句经典的涵义。

    琉琉此时正躺在高原的草坪上享受蓝天丽阳的抚摩,那里青光明媚,风中摇曳着红杜鹃和龙胆花,她满目都浸透着湖水碧蓝的光影。我不禁浮想联翩,幻想着琉琉扎上藏女鲜丽的氆氇围裙,乌黑的头发掺进五色丝线扎成大辫盘在头顶,朴素清新,温柔野性,犹如田野间最灿烂的那朵格桑花,定然艳如彩虹。

    这里真美,琉琉叹息一声,美得就象做梦似的。

    再美也不是家!我狠呸一声,你总不能找个藏人嫁了吧,尼采那个疯子!总觉得末一句象是发娇嗔。

    认识琉琉绝对是个意外。

    大二的某天上午,我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撞上琉琉,她坐在窗口靠近湖心亭的角落,那是哲学系的势力范围。此时正是夏天,湖面上星星点点红的白的荷花,翠绿的荷叶迎风摇摆,琉琉面前兀自摆着一本[查拉斯图如是说]。我吓一跳,这个女孩自己见过,校庆时见她跳的印度舞,一只小蛮腰风情万种,把所有人迷的七荤八素,艺术学院因此大出风头。

    她怎么跑到哲学系的地盘?[查拉斯图如是说]连自己主修哲学也看不太懂,外系孩子少有人敢乱碰。

    自己身上没有半点艺术细胞,所以很容易为人家的风采所倾倒,不由赞叹一句,要慧眼的男孩才识得你!

    随即,她在晚上的舞会里发现一名数学系男生,那是琉琉后来的男朋友,我们三个在同一天认识。

    许是这个缘故,琉琉毕业后没有跟任何人来往,却一直跟我保持联系,每次我俩见面,总不免要忆起那段岁月。不管她到什么地方,都记得寄了卡片回来报平安,几行字或者一句话,底色印着各式各色风花雪月的故事,不知那是不是命运的箴言,这些文字后来都一一应验。

    听到我大肆叱责的声音,门开了,欧卜奇正坐在我家的客厅里喝啤酒,我把家里的钥匙配了一副给他,这样当我在外地出差回来的时候,不管是凌晨还是午夜,或者风雨交加,总会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在家里等着我。

    然而事情到了后来,却变成常常是欧卜奇乘坐半夜的航班赶到我所在的城市。

    他事前从不提及要过来,偶尔会打电话说想我,或者说想念我温暖的床和枕上趴着的小狗,总之理由很多,没理由时他就开始想念我家楼下小笼包的味道,来去自由,随意得好象是这里的男主人,我也乐得由他操纵一切。

    宝贝,起来吃消夜。半夜里,床头的电话响了,他会讲自己正在我家的厨房里辛勤的忙碌着为食物加温,我侧耳细听,果真厨房那头有响动,是碗筷碰撞着的砰砰声。

    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先把睡衣穿穿好,否则我会忍不住先吃了你。

    大呼小叫着冲过去,我一头扑到他怀里,食物碰撒了一地,最后谁都没吃成。

    很甜蜜吧?这仅仅是我和欧卜奇在最初半年的情形。

    那半年是我们的蜜月期,常常通宵疯狂的玩乐,不吃不喝抵死缠绵,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从丰腴的变成清秀的,眼神里流淌着炼乳一样的甜蜜,琉琉在网上收到我的照片几乎不敢相信她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经视男人为野兽清纯得不知爱为何物的程唯一?

    爱情让女人从文明人退化成野蛮人,数学系的男生这么评价我。而且是以光速退化,琉琉加了一句。

    那时,她正在数学系男生的带领下徒步穿越沙漠,两个孩子背着巨大的行囊,谁都不愿意在对方的包裹里再加上一些重量,他们尽情地呼吸着满是尘粒的风暴气息,喉咙里也弥漫着烟尘,一路蹒跚着颠簸在黄色的迷阵里,两个人还有他们各自的影子,我的爱情成了最好的谈资。

    琉琉站在一株快要枯死的仙人掌旁边拍了照片寄给我,他们一度迷路,靠这种植物挣扎着熬出沙漠。

    照片下方写着一行字:万一你在沙漠中发现自己饿了或者渴了,只要切下一片这种仙人掌把它吃下去,所有的饥饿感和口渴感,马上就会消失,它的味道有些苦,但也不是特别苦。

    天晓得他们当时遇上了怎样艰难的情况,或许,还有抉择,琉琉从不说,但我能感觉到。

    能从那种魔鬼环境里顺利脱身,琉琉无疑是幸运的,对一对同生共死的恋人而言,这种考验甚至是幸福的,有的男女在同个屋檐下生活了一辈子,临到死也没办法互相鉴证彼此,如同我的父母。我就不相信把欧卜奇和我丢在那地狱里,我俩能平平安安地走出来,纵然出来的一个,必定也是喝了另一个的血吃了他的肉才活下来。

    我也定然是心甘情愿被奉献的那个。

    幸福变成可期许的概念,按照相对论的观点,它可以存在任何世界,包括我们现在还不能感知的世界,并且构成各异的形态,这就是传说中的见仁见智。

    之所以添上传说中三个字,因为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一个我们无法否认的事实:幸福只有一种构成。

    如果说我和欧卜奇之间曾经发生过爱情,这种爱情从一开始就是令人憧憬的神话,它的雏形往往从很多未知的情节中产生,探索未知的天性决定了我是一名过分好奇的孩子,所以我大学里选修玄虚的哲学,毕业后却干起了务实的销售,握着形而上的武器,我象塞万提斯笔下的西班牙斗士,注定要在风车怪兽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随着欧卜奇的业务发展,他把时间越来越多放在北方,如果有上帝许他愿望,他八成是企求能赐给他一双翅膀,好让他在天地间自由的翱翔,正巧电视里一架硕大的飞机张着翼呼啸往返,跟欧卜奇挺象的,除了身材,我调侃他可以为空中客车做代言人。

    在欧卜奇渐露锋芒的同时,我却逐渐从拓展型转向防守型,退到二线做一名安分守己的女人,不再跟公司里的对手针锋相对,也绝少和朋友天南海北的疯跑,我无法设想当欧卜奇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里,一身疲倦的出现在我的卧室里,满心期盼着热茶甜汤和温暖的拥抱时,却只能独自面对一张冰冷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