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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是个警察,我和他交往的时候,我和勇还没有离婚。勇一点都不知道,甚至都不知道我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朋友。
认识欢,是一次警民联欢会,他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带着几个民警,他人长的很高,很胖,但是配上他的那身警服,异常显得英武。
我在晚会上唱了一首歌,在舞会开始以后,他就拼命地请我跳舞。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以后他常常给我打电话,有时候他开着车,带我去玩。
欢是个特会营造气氛的人,那时侯警察还可以参与经商,他就和朋友攒了个歌舞厅,而且开的有模有样,搞了一些大型文艺演出,94年的歌舞厅是个高消费的场所,一壶茶就要20块,每续一次水就是10块钱,给歌手鲜花也是要花钱卖的,唱一首歌或者点别人唱都是要花钱的,一个晚上没有个千八百的就甭想出来。
但是由于这个行业是新的,所以很吸引人,欢的舞厅天天人满为患,他常常带我去,然后就让我上去唱歌,他就拼命的送花。他还和我合唱在雨中我敲敲蒙上你的眼睛什么的,那段日子,我总觉得自己真地就象是一个歌星。天天被鲜花和掌声包围着,身边还有个警察保护着。
我就知道我和欢会发生点什么的,因为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两个人,同样喜欢浪漫和刺激。
我们碰撞出火花是早晚的事情。
我在单位加班赶个材料,当我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是欢。“美人,这么晚了还在用功啊。有时间吗?一个哥们新开个歌舞厅,音响好极了,过来给大家露一手。”
那段日子,唱歌唱的有点痴迷了,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欢是开着他们派出所的三轮摩托车来接我的,初秋的傍晚已有些许凉意,天还未全黑下来,四周的空气散发着幽静的气息,欢的车疾驰在通往郊区的小路上。两边的树林向后倒去,高大的梧桐树伫立着,茂密的树叶被微风吹拂着在我们的头上轻轻地略过,沙沙地作响。偶而滴落的水晶般的露珠落在我肌肤上,冰冰的爽极了。我轻轻地靠在滔的后背上,享受着片刻的宁静。
这是一座盖在城市和郊区交接处的一个别墅,有三层小楼,风格有些古典,每层都有一个长长的走廊,上面挂着一排红色的灯笼,象极了过去的风月场所,很俗气。由于是新开张,人特别的多,当我们神采飞扬地出现在他的朋友们的包房时,他的朋友先是要罚他喝酒,然后就都夸他有眼光,找的小蜜有气质,这时候我发现每一个男人的身边都有一个浓装艳抹的女孩。我真有些不高兴,欢却没有做什么解释,只是在一边笑着,样子很满足,好象我真是他的小蜜似的。
我只唱了一首歌,便以身体不舒服为理由,要离开,欢跟我走出来。
他拉住我的手说:“雪儿,你生气了?其实哥们儿们都这样,喜欢开玩笑,他们让我带个相好的来,我就想到了你,你千万别和他们一般见识,他们的素质太低。”
“没有,我还没有那么小气。”我嘴里反驳着。
“那你为什么撅着嘴呢?”他调皮地用手托起我的下巴“我看看能挂几个醋瓶子?”
“去你的。”我嗔到。
他看着我的脸,目光注视着我的眼睛,突然把我抱在怀里:“我就爱看你生气的样子,好美啊。”在他高大的身躯里,我觉得好温暖。
“走,我带你去我家里看看,我有好的音乐给你听,很好的啊。”他笑着,很阳光。
我没有拒绝。
他的家很大,有三室一厅,家具在九十年的时候也很时髦,特别是电视,他家竟然安了有线电视,能看到20多个频道,当年只要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家里才有啊。
我第一次看到这么豪华的家,我坐在沙发上有点不知所措,欢拿出一桶在当时也是新鲜玩意的空气清新剂,在我的周围喷了几下,那股淡淡地茉莉花的清香在空气中弥漫着,我真的要醉了
欢把大灯关了,只有几盏彩灯在这夜色中朦胧着,组合音响里飘着不知名的乐曲。他开始抱着我跳舞,我其实懂得他是什么意思,他用这无形的浪漫气氛制造成一条绳索,把我们两个的心思紧紧绑在了一起。绑得这么紧,如果不是由于我从自己身上挣脱出来的那种冲天的自由感,我想我是会窒息的。
夜正浓,缠绵的乐曲在空中盘旋着,我听见欢在向自己耳语,好像是一个不属于他自己的声音在说话,充满磁性的性感的声音: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轻波里依洄。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温存,我的迷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甜美是梦里的光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负心,我的伤悲。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黯淡是梦里的光辉。
是徐志摩的诗,在我向他贴近时,一种声音,细微的,含意不清的声音从我口里发出。但这是欢完全理解的声音,他的嘴唇贴向我的,他的肚皮紧贴着我,紧紧的。
终于,这所有的浪漫,所有的一切,都被我们的激情碾过,我们忘记了我有老公,他有老婆,我们甚至忘记了自己,所有的孤寂之感一下了溶解了,他越走越近,终于终于,他以最完美的姿势在我身上演奏着动人的旋律。
后来我才知道欢的老婆因为他是个警察而经常不回家,工资又低,不能忍受,而和别人去南方做生意赚大钱去了,我也理解了欢为什么要经商的原因。
后来我就真成了欢的小蜜,欢又高又胖,外型上象个警察。但他是个极其浪漫的人,和他做警察的身份真的不符,我想他更应该是个艺术家,他能让人在他所营造的气氛中迷醉,我不知道我爱过他没有,我想那一刻我是动情的。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了,我觉得一点都不真实,我有时候会问他:“你真的是警察吗?”
他嘿嘿一笑说:“我是带着执照的流氓。”然后他告诉我“你没有看见我们抓人的时候,我也打人的。”
不久,国家就下了文件,国家干部极其亲属子女不许参与经商,欢把歌舞厅兑给了哥们,专心做起了警察,后来国家又下了文件,着装的不能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欢就很少来找我,再后来听说他老婆从南方回来,欢就彻底地和我断绝了来往,我也没有去找过他。我们的故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从此以后,我还是喜欢在傍晚,勇不家在时候,我会手捧一杯清茶,靠在窗前,看外面的风景,我喜欢这夜的寂静笼罩着一切,银色的月光静静地流泻在窗子上,洁白的窗纱随着晚风忽远忽近地撩拨着人的心。偶而从街上传来的汽车声,给寂寥的夜晚添上了生机。看着露水打湿了青草,和着晚风微微地把这种混合着泥土的芬芳送了进来,这是我喜爱的香味;勇在家的时候,我就手捧一本好书,就着这浓浓的故事情节,陷入我的沉思中。勇不懂我,我也无暇与他沟通,他不知道我每天在想什么,在做什么,他似乎也不关心这些。我有时在想,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变化这么快,一切都没有定数。爱情如同吃快餐,来得快,去得也快。此刻的执着,可能造成彼时的离弃;今日的痴情,或许到了明天就是背叛。没有人敢承诺什么,除了那些还在花季的少年。把爱字说得那么轻轻巧巧的,又能够支持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