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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午,付怀秋从睡梦中清醒,甫睁眼,便瞧见庄敬那张憨厚中带着一丝倔强的脸庞。
他真的不算英俊,但不知怎地,她这样看着他,便觉得心里平静。
昨日那些挫折与痛苦恍然已成梦,今天,在他怀里的她重获了新生。
她忍不住又朝他胸膛偎近了几分,鼻间窜进他雄厚的男性气息,脸庞微微发烫。
芳心跳得越来越快,偏偏目光还离不开他的脸,彷佛只要瞧着他,人生中再多的困难也能迎刃而解。
然后,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的模样从小到大就没啥改变啊,虎头虎脑的,既不俊俏也不斯文,为什么现在会觉得他变好看了?而且愈瞧,她心里越发欢喜。
突然,她有股冲动,若能在这怀里待上一辈子,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她又不是神,要吃饭、要上茅厕、要做很多事,哪能如此相依相偎,永不分离?
除非他们活腻了,想坐在这椅子上活活饿死。
不过,能和他这样亲密久一点,她心里也觉得满足。
所以她假装自己没醒,继续赖着他,汲取他身上的温暖。
她不知道,其实庄敬早醒了,只是抱着她的感受太舒服,因此也学她装睡,希望能够将这份幸福延长得更久、更久一点。
因此她对他的依恋、她凝视他的温柔目光、她轻拥着他的腰,像只可爱的小猫在他怀里磨蹭她做的每一件事他都知道。
那一刻,他觉得她好可爱,甜美得令他陶醉。如果她知道自己对她的念头,一定会生气,但他确实心动了,差一点就要失控地吻上她的颊、亲上她的唇,肆意品尝她的滋味。
但想起她方经历过破家之祸,倘使他趁此机会轻薄她,指不准她要恨他一辈子,因此他在脑子快被欲火烧胡涂的时候,狠狠咬了一下舌头,巨痛像盆冰水,霎时间把什么**都冻结了。
可是他眉头一皱一皱的,这咬舌头还真他妈痛死了。
不明白世上怎有人能咬舌自尽?这么痛,干得出这种事的人,八成都喜欢吃苦受虐。
他胡思乱想着,藉此忘却舌上的疼痛,同时警惕自己,不要再对她妄起不轨念头。
如果他真喜欢她——是如果吗?他心里对她的怜惜只是假设,而非事实?
一思及此,他心跳如擂鼓。
恐怕不是吧?他对她那种从小就亲近,拿她当朋友、知己,比手足更让他乐于交往,较爹娘更能令他敞开心扉的感受,他对她只怕早早就有了友情之外的其他情愫。
倘使他爹没替他订下袁紫娟这门亲事,让他认知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个该对她负责任的姑娘,放任他与付怀秋继续纠缠下去,如今他们会是什么样子?
他想象着那些可能,心头居然满是欢喜。他和她,庄敬与付怀秋,光想到两人的名字并列在一起,他便激动得身子微微发颤。
原来真正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滋味啊,难怪徐青在得知袁紫娟主动跟他解除婚约时,要恭喜他了。
如果袁紫娟没取消婚约,他们照约定成亲、结为夫妇,她八成要为他的“不求上进”而怨叹一辈子;至于他,他会永远对她负责,但除了责任之外,他和紫娟的生活大概只剩下两件事——她骂人、然后他挨骂。
那种感受絶对不会像此时拥着付怀秋这般的甜蜜与欢喜。
徐青那小子,他真没白读那几千本书,哪怕他尚未娶妻生子,对于感情一事,他依旧有其独特的见解。
改天他要好好谢一谢徐青,至于现在就算手很麻、全身筋骨僵得发硬,他还是要继续拥着她,一直一直拥着,直到——
咕噜、咕噜,一阵腹鸣声响起,庄敬呆愣,这是谁的肚子饿了在叫?呃,好像是他的
完蛋,会不会吵醒她?她若醒来,他该如何跟她解释这尴尬的场面?假使她生气,那他他的头胀得快有十颗那么大了。
然后——
咕噜、咕噜,又是一阵腹鸣声响。
庄敬愣愣地眨眼,这一次彷佛、似乎、好像不是他的肚子在叫耶!莫非
他缓缓低下头,正准备看怀里的人儿是醒是睡,怱尔,她像只灵猫般从他的臂弯里窜出来,一边揉眼、一边打哈欠,一副刚睡醒的模样。
“唉呀,不小心睡过头了,这太阳都快落山了,那个我去把这一身装扮换掉。”她跑得好快,咻一下就不见人影了。
庄敬忍不住怀疑,她该不会学过轻功吧?
他回味着她刚才那番自说自话,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呵呵呵”知道她刚强、知道她冷静、知道她聪明,却从不晓得她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让他好生欢喜。
这一瞬,他只觉能得付怀秋为妻,絶对是他今生最美好的一件事。
也许她至今难以完全认知彼此身份的转变,不过,他告诉自己,无论多么辛苦,他也要赢得她的心,与她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夫妻。
想到就做!他快手快脚收拾干净大厅,然后进厨房,准备给她烧一顿美味的晚餐。
不是有句话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吗?这套用在女人身上应该也行得通吧?
不管,先做再说,如果她不喜欢他的手艺,那就再想其他办法哄她开心。
这几年在丁字号馆读书,他学问或许没有长进很多,但认识了五湖四海的朋友,各式各样的本事、手法却是学了很多,总有一样对她是管用的。
他就一招一招使在她身上,包管短时间内便能得到她的欢喜,然后蚕食她,让她一点一滴、从身体到心,彻底地爱上他。
想到这美妙的结果,他开心地吹起口哨,乐得走路都飘飘的,彷佛踏在云端。
付怀秋逃回新房的途中,远远地听见他的笑声,窘得面如火烧。
“该死,这次脸丢大了!”想到被他发现自己故意装睡,只想在他怀中多赖一点时间,她就尴尬得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我是白痴、傻瓜、笨蛋”她怎么会在他怀中沉迷到连时间都忘了,让自己肚子饿得大叫呢?
老天,她怎么还有脸见他?
她跑进新房里,将自己埋进大红鸳鸯被中,不想见人了。
黑漆漆又静谧的被窝里,她剧烈的心跳越发清晰起来。
那扑通、扑通声响传入耳里,每一下都让她越发脸红心跳。
自己为何如此依恋他?因为他救了她?因为他们打小就投契,最能理解自己那些无法对人说道的忧虑心思?因为他们不只是朋友、还是知己?因为
如果他们在朋友和知己的关系之上,更进一层的话,算是什么?
思及此,她的心怱地一停,然后再以奔雷般的速度狂跳了起来。
比朋友更好的关系是什么?情人见鬼了,他们都已经是夫妻了,还谈什么情人?
可在此之前,她对他的印象有这么好吗?
难道就因为他救了她,她便如此简单地喜欢上他?这也太荒唐了吧?
但若不喜欢他,她对他的依恋是什么?现在的脸红心跳又是什么?
可要说她喜欢他他们认识十几年,以前也没见她对他起什么怪心思,却在今日不对,她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那是好久、好久以前对了,就是他跟袁紫娟订亲的消息传遍京城,传入她耳朵的时候,不知怎地,她心头觉得很不舒服。接下来的时间,他再来找她玩,她都不理他,一次不见他、两次不见、三次不见,然后,不知从何时起,他便没再来寻她了。
为何那时候自己会做出那样幼稚的行为?一句解释都没有,就这样不理他了,这一点都不像她。
可当时她确实很生气啊,问题是,她为何生气?那亲事也不是他主动要求订的,以他当年不足十岁之龄,也没有拒絶的能力,从头到尾那门亲事都跟他无关,偏偏一向不懂迁怒的她,硬是将脾气发在他身上了。
如今想想自己真蠢,之所以恼怒他订亲,不就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喜爱的东西被抢了吗?
在那还不懂什么叫感情的岁月,那迷迷糊糊、只觉得和他在一起玩很开心的年纪里,她已经不知不觉把一缕名为“好感”的情丝系在他身上。
所以她气恼他和别人订亲,所以当他说出皇上恩赐他俩完婚时,她毫不觉得他是乘人之危,反而自然地跟他拜了堂,接受成为他的妻这项事实。
然后,一夜的同哭、同笑、斗气、拌嘴,她心里对他那份好感逐渐转为依恋,再变成喜欢。
她她想,她是有一点爱上他了。
老天,这纠葛了十几年、错综复杂的情绪,她居然到此刻才厘清,她的聪明机敏莫非全被狗吃了?
不,她在其他事情上还是很敏鋭的,否则她怎能准确预知皇上准备对付家下手,而事先请人打造出那柄自杀用的小刀。
独独对他,只要是有关他的事情,她就变得迟钝了。
她好不习惯这种事情,觉得好挫败。
老天是故意玩她吗?让她尽在他面前出大糗、做错事,他或许会念在童年情谊而对她多方包容,但要喜欢她她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可能。
她把自己换到他的立场来思量,若有个人什么话都没说就突然不理朋友了,朋友会不会生气?
接着,有一天,这朋友不计前嫌地救了自己,于是,她对他起了爱意,同时也希望他能喜欢自己这能行吗?
她反复思量再思量,都认为这种行为好蠢。
如果她是庄敬,一定觉得她脑子有问题。
那么,别说要他喜欢她了,恐怕躲避她都来不及。
“该死的,当年我怎会做出那般幼稚的行为?”她气死自己了。
所以,现下怎么办呢?她要如何做才能让他喜欢上自己?
她努力想着男人喜欢的姑娘模样。
容貌美丽,这一点她应该是符合了。
贤良淑德,思她可不可用聪明过人来替代?
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这个她不会做菜,也不会裁衣制鞋,不过简单的缝补还可以,他是否能将就一下?
三从四德,算了,女训、女诫她从小就没兴趣读,三从是哪三从她都不知道,更别提做到了
完蛋,她想了半天,怎么想都想不出自己能得他欢喜的理由,她她好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