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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天空有点阴,但我还是戴着墨镜,虽然在这阴暗的天气中,我完全可以摘下墨镜,但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对墨镜,我有了一种依赖,那是近乎亲情的庇护,戴着它我便安然了。市中心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已经脱光叶子,光秃秃的灰白身躯矗立在这座城市灰色的苍穹下,繁华与热闹之中便有了一种萧瑟的沧桑感。冬天终于降临到这座城市。
我下意识地低下头,看到脚上的皮鞋上已蒙上了一层灰,就像这座城市冬天里的天空。仅凭脚上的之双皮鞋,就可以断定,我现在的样子一定跟这座城市里大多数的已婚男人已没有什么两样了。已婚男人有了一个固定的伴侣后,已不再需要用亮丽的外形去吸引女人了,如果这个已婚男人的皮鞋天天都擦得锃亮,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他妻子的功劳,她想用自己的方式塑造自己的丈夫;要么就是这个男人春情勃发,移情别恋的念头在脑袋里翻江倒海般地作怪。
穿过市中心,就来到长江街。与市中心不同的是,长江街的冬天也到处是绿色,那是因为道路两旁的树木不是梧桐,而是四季常青的香樟树。天色黑下来了,初冬的黑夜总是漫长而寒冷的。而长江街就在黑夜降临时从睡梦中苏醒了,我决定到“夏娃河”去。
到达那里时,里面已经热闹起来了,包厢里不时传来男女混杂的笑声,大厅的客座也有几对不停地窃窃私语,作亲昵状。但我没有看到赛金花那肥胖的身躯,站在吧台上的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位姓张的服务生。我问他老板娘哪去了,他看了看四周,压低着嗓子说:“你好些日子没来了,还不知道吧?老板娘跟一个小白脸跑了。”
我一惊:“什么时候的事?那小白脸是谁呀?”
小张说:“就是大前天的事,那小白脸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你不认识的。开始呀,赛金花说那个人是她姨侄子,从厦门跑来玩两天,老板也没往深里想,谁想,大前天俩人没了影子,到处找也找不着,你知道的,老板一大半的钱都是被赛金花捏着的,这回惨了,都给卷走了。唉,女人就是女人,这世上最不可信就是女人!”
我“哦”了一声,走开了。此时,我不想发表议论,也不能发表议论。
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坐下,拨通李老大的手机。他一听是我,就说:“阿剑,你怎么都不来看我?”我说:“哪里?我也刚听说。你现在哪儿?我马上过去。”
我叫了辆出租车,按着他说的地址,赶到了李老大包的房。房间里遍地是酒瓶,有股浓烈的臭酒味,凝滞得让我都快喘不过气来。李老大敞着紫红的睡衣,瘦骨伶仃的胸脯清晰可见,整个人的关节都像脱臼似的,像根软面条似地躺在一张双人床上。
我猜他一定是刚吸了白粉,白粉已把他的躯体弄得形销骨蚀了。可是李老大说,吸白粉是有钱的象征。
这就是中国的有钱人,他们浮华的生活里,充斥着毒品、性和酒。还好的是他常常警告我千万别去吸毒。
李老大躺在那儿,飘飘然的,像一个脱离了肉体的鬼魅,生命在他仅仅是某种生存的仪式。真的没想到,赛金花的出走竟会对他打击这么大。但转而一想,这种打击是必然的,这跟感情没有任何关系,他早就不把赛金花当回事了,问题是赛金花卷走了他大半的钱,沾着我们这些“先生”血和泪的钱,卷了他的钱,就是要了他的命,对他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李老大慵懒地从床上爬起来,连打了几个哈气,睁着一双布满血丝而无神的眼睛瞪着我:“你怎么到现在才来?”
他的一双手伸向我,我轻轻握住这双青筋暴凸的手,感觉到冰一样的冷透过我的手心,因为恐惧,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他沙哑着声音说:“你抖什么?是不是我的样子很可怕?为什么不把我的手握紧一些,再紧一些。”我握紧了他的手,他微笑着又躺下了,他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上,此刻,我的手仿佛是他的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住了就不放了。
他粗重地喘着气,浓烈的口臭从他嘴里喷出来,在房间疑滞的空气里乱窜,房间里在飞速地发酵。
我想去打开窗子,可是我的手被李老大死人一样地拽着,动弹不得。
只听李老大用满含威胁的声音说:“叫我‘爹地’,叫呀!”我知道,他正在寻求平衡的支点,但是我还是说:“我没有‘爹地’,如果有,我就是我自己的‘爹地’。”
他狠狠地推开我。
谢天谢地,我的手终于逃离了他的手心,顿觉浑身一阵轻松,我简直是用飞的速度向窗户奔去,如果再不放进一些新鲜空气进来的话,我可真的要憋死了。
当我的手刚刚碰到窗子的那一瞬间,我又听见李老大的声音:“如果你想我死,就去开窗吧,良心都给狗吃了,我对你们那么好,居然个个都想我死。”
我蓦地停下了,一扭头,看见李老大跪在床上,恕发冲冠,手里拿着一只空酒瓶向我砸来。我一闪身,瓶子砸在墙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变成粉身碎骨的尸骸。
只见李老大无力地颓瘫在床上,哭起来。“我对你这么好,为什么不想喊我一声‘爹地’。”他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让我想起了我的养父,他在京戏问题上也是纠缠不清的。
在某些方面,他们都是疯子,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疯狂的一面,每一个人都需要心理医生,可是心理医生自己也就是疯子,于是这个世界也成了一个疯子。
我走过去,抚摸着他都有些板结的头发,就像抚摸那些需要男人滋润的我的女客人们。“我是好人吗?”李老大问。我知道他准会这么问,这个问题他对曾问过我很多次,也问过很多人。真弄不懂“好人”这个含糊的词对他有着怎样的意义。
不错,他对待某些人确实是好的,比如对我,在牢里,因为他有两次把事情做过了头,我替他背了黑锅,他就没有像打其他人那样打我,出来以后,他还是对我好,是因为他以为可以做我的“爹地”为他赚钱。在他的字典里,做任何事,甚至是笑一下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一场平等的交易。
可是,他对有些人简直到了心如蛇蝎的地步。记得同牢房里有一个强奸犯,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人的样子,又瘦又小又黑,一副猥琐的样子,谁也不会把“强奸”二字与他连在一起。他刚进去时,李老大指使另外两个小瘪三把他打得口鼻流血,然后扒光人家衣服,我记得那时候是冬天,直到把他冻得混身发紫都快晕了才罢手。
后来,他让那个强奸犯轮流侍候我们几个大小便,有好几次我连擦大便都不用自己动手。李老大就这么折磨着那个人,幸亏他后来离开了李老大的牢房,要不然真要被折磨死掉。
在李老大看来,男人之所以要强奸,是因为他从里到外的猥琐,没有女人喜欢他,他才挺而走险。从这一点上讲,李老大是很无知的。不过,凡夫俗子们都这么认为。
所以,在任何监狱里,强奸犯是最被人瞧不起的,自然也是最受欺负的弱势群体。
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讲,强奸并不是为了得到性的满足,他只是通过强奸证明自己可以控制和支配别人,从而得到社会上的认同。强奸犯的内心其实是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和支配欲,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他不可能实现这个欲望,所以他要强奸,通过强奸来实现这个欲望,这样,他的情绪才能保持在一个平衡的状态。
这是我在大学里从一本犯罪心理学上看到的。
我没有把这些说给李老大听,如果说了,相信李老大一定可以理解的,然而,如果真的说了,李老大会变得更加疯狂,连我自己都得搭上。
我何必要这么做,毕竟那个强奸犯与我毫无关系。人应该首先想到自己。
我对李老大说:“你是一个顶好顶好的人。”
他笑了,眼泪挂在脸上笑,很灿烂很滑稽的样子。“我当然是好人。不是好人,我会去替人坐牢吗?不是好,我每年会给老家的小学捐三万块钱吗?”
他在唠叨着自己是好人的种种理由。确实,他说的那些事他都做过,结果都是那么崇高和伟大。
可是,实现崇高和伟大结果的过程,以及隐藏在这崇高和伟大背后的目的,其实是很卑鄙的。
正因为只看重结果,所以当所谓的崇高和伟大产生时,我们看不到伴随而来很多的蚊蝇、恶臭、脓血,这个世界正在慢慢地腐烂,我们也习惯于这个腐烂。
李老大说完了他是好人的种种理由之后,开始用最恶毒最难听的话骂赛金花,咬牙切齿,恨不得就要把赛金花嚼得稀巴烂。
其实,我挺替赛金花鸣不平的,她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正常的女人,一个与丈夫共过患难的女人,一个与丈夫共同创业的女人,可是李老大把她当过自己的妻子吗?没有,从来就没有,赛金花充其量不过是他手下的一枚棋子而已,与他手下的那些“鸭子”没有什么区别。但这些我没有必要说,赛金花与我无关,她爱养小白脸就让她养吧,除了李老大,跟谁都没有关系,每个人都还这么过着“夏娃河”还照常开着。
时间在李老大冗长的骂声中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终于骂累了,我也累了,只觉得自己的膀胱胀得难受,我下了床。
李老大好像打了强心针似的“嚯”地从床弹起来,惊问:“你要到哪儿去?”我说:“撒尿。”李老大也下了床:“我也去。”原来撒尿是两个人的事。
看着李老大惊惶失措的样子,我的眼睛闪过很多人的身影,我那嗜好京戏的养父,那个为寻找儿子而背井离乡擦皮鞋的父亲,失去性能力的徐怀义,被姗姐包了的魏仔,被上司欺压的小官吏唐辉,很奇怪,他们都是些男人,我听见了他们的哭泣,听见了他们的叹息,听见了他们的骂声,骤然间,我发觉,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动物就是我们这些男人,累的时候,受伤的时候,想找一个肩膀靠一靠,喘口气,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作为一个男性的社会性别,我们生下来就是应该是个强者,是让女人来靠的。
这一生,我注定永远都在寻找着母亲的子宫,我只有睡在母亲的子宫,才能安然如初生的婴儿。其实,我应该明白的,我要找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找到。但是,我依然要寻找,一旦停止了寻找,我的生命就完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