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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果果深爱刘嘉伦
你喜欢的颜色是黑和白。
你喜欢的装束是t恤搭牛仔。
你穿三十的裤头和中码的衣服。
你穿三十九码皮鞋,有时鞋码偏小,你要穿四十,可是,你买运动鞋总是要四十一,按照你的说法,要系鞋带的鞋总是把你的脚掌捆得透不过气,运动鞋要大一码运动起来才百无禁忌,你不怕大就是怕压脚,你不怕吵闹就怕安静,那样你会睡不着觉。
刘嘉伦,你有很多很多小的爱好和习惯,你吃寿司不要芥末,你爱吃辣椒却总是吃完以后喝凉茶因为你相信凉茶可以压制内火,将其浇熄于萌芽之态,你吃苹果雪梨葡萄要洗得很干净因为你不削皮不吐骨头,你爱吃福寿鱼因为它的没有细骨你可以很大口的吃还有它的名字都这么的富贵有积极向上的意义,你买t恤总爱一式两件黑白各一。
诸如此类,我可以数出很多念着很久,因为名唤杨果果的女人很爱你,刘嘉伦。
有多爱呢,这没办法形容,没有你我不会活不下去,离开你我只会伤心难过,会情不自禁地要去挽回你,你就像是我身上的一块肉,挖掉我不会死去却会痛彻入骨,你就像我的手我的脚,有你我才会完整。
有多爱呢,我把你喜欢的讨厌的都会记在心里,这样我就只做你喜欢的,避开你讨厌的,我狭窄的小心脏里装的全部都是你。
杨果果此生最重要的事就是爱你,多讨你一点欢心。
其实我的记性并不好,你的忌讳又是那么的多,你不喜欢别人随意摸你的头,你喜欢走在我的左边,你总是用右手牵着我过马路,你不喜欢女人穿太短裙子,也不喜欢衣服太暴露,所以,我总是穿着你宽大的t恤,然后套一条合身的牛仔裤。
我有一个笔记本,上边记了很多很多小笔记,后来我置办了手提,f盘里有一个文件夹,名叫新欢旧爱,双击打开,里面有两个子文件夹,一个是新欢,一个是旧爱。旧爱里放的是我记录的自己的事,新欢里,不用我说也会知道,那里肯定是你。
杨果果喜欢什么,杨果果爱什么?
你肯定什么不知道,因为这不重要。
你送过我两样东西,一件白色的t恤,那还是因为我们去新一佳的时候,指着那一套情侣装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你,我的头扬得高高的,那代表我很喜欢很想要,那个售货员妹妹笑容可掬拉着你不放手,你碍于颜面,只好付了款,可是你从未与我一起穿过这件衣服,你眉头一皱,嗓门突然高了三个八度,你别指望我们一起穿,那样子太傻b了,我不干。
可是我,杨果果是个很傻b的女人,傻b的女人就喜欢干傻b的事情,我真的很希望可以一起穿着这身衣服,招摇过市。
你送我的另外一样东西,是一双黑色的运动鞋,我不记得是怎样的情况下你买来,俗话说送情人不能送鞋,那样是送她走路,对了,走路是广东方言的说话,翻译成普通话就是会离开你去另外男人的怀抱,你是地道的广东人,你懂这个词的意思,不需要我这个半调子来给你解释。
你只是不屑,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离开你。
你只是觉得无所谓,我这样的女人,随手一抓就是一箩筐,你一丁点都不担心。
这双鞋子很牢很坚固,我穿着它蹦蹦跳跳,穿着他打球跑步,折腾了很多年旧了也没有破。就像我对你的爱,一直一直都在我的心间,不会厌倦不会过期不会发霉不会变质。
我很爱你却要离开你
后来,我离开了你。
那还是因为你。
你是对的,像我这样的爱你,如果不是你对不起我,我怎么舍得离开你。
起初,你背着我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与那个女人恋爱,我也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或者你是觉得这样做内心有愧,或者是你觉得我这么小的心眼会找你大吵大闹丢你的脸。
我虽然善良但有时候也会彪悍,你一定这么认为,我也许会将这些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会扫你颜面,给你带来你不想要的麻烦。
那么你,为什么不干脆与我摊牌分手算了,我这样的女人满地都是,随手一抓就有一把都比我好,而我这么爱你,怎么可能会像个泼妇那样拆你台面,让在你朋友面前出糗,你其实真的一丁点都不用担心。
就算我真的这么想,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知道你与她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你们成功苟合之后的第五个月,那个狐狸精穿时尚的吊带裙,八厘米的细高跟鞋,脸很白,眉很细,带出门去让男人赚足脸面。
我有点异讶你那转变的心性,你不再禁令你喜欢的女人包得严严实实。
她不像我,她很精致,像摆放在橱柜里的水晶,雅致美艳,她是所有男人喜欢得只想捧在手心好好的呵护。你可以带她参加聚会,享受别人赞赏的目光,听很多恭维奉承的话,你的女人这么漂亮高贵,令你脸生辉面有光。
她肯定不像我,你说什么就做什么,她可能只是做她喜欢做的事情,你不喜欢她也要去做,理得你喜欢或讨厌。
由此来看,你对她的感情不是我可以比拟。
但我也有我的好啊,我从来不打电话追踪你的行迹,我只会发个短信问你在哪里,天黑了你要不要回来吃晚饭,十足的居家妇女黄脸婆的样。
男人爱女人无非就是这样,可以撑台面,又希望下厨房。
在外,有人给你挣得荣光,在内,有人给你煮饭洗衣拖地板,各有各有用处,各有各的好,你两个都想要。
所以,你左右逢源,你耍点小心机,使点小伎俩。
可我还是发现了,我看到你的手搭在她纤细的腰上,还看到你带着她从茂业百货的四楼逛啊逛,逛到一楼,买了一身衣服之后还买了她钟爱的系带高跟凉鞋。
我看你还是不懂给情人买鞋的暗语,或者说你也不是太在乎她是留还是走,就像你不在乎我一样,就算我突然间消失你也不会在意的,只不过是少了一个保姆阿姨,你可以再请一个,也许比我做得更好更漂亮更干净。
后来她是真的离开了你,这不是我诅咒的结果,我发誓我没有说过半句你们要分开你们不得善终的话。
我这么爱你,我怎么舍得你受委屈,怎么舍得你受伤害呢。
我只会祝福我爱的你找到你真正的爱,获得永生的幸福。
所以,我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你,趁你出差不在家的日子,收拾了简单的衣物和我的日常用品。搬离的时候我还仔细的给你洗了衣服,我清理了一下,有六件短袖白t,六件短袖黑t,七件长袖黑t和五件长袖白t恤,其中不包括你穿走的两件黑色长袖与打包进行李袋的四件白t。
我把他们叠得整整齐齐,摆放在属于他们的位置。
关上而去的时候,我还是发了很久的愣,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把钥匙带走,我怕接替我位置的她不能照顾好你,所以,我想如果有机会我想回来看看你,帮你打扫房间帮你清洗厕所,帮你买菜做饭,给你烧你最爱的福寿鱼。
所以,最后我还是带走了钥匙。
我离开了依然放心不下你。
爱情里的女人是傻瓜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有好的结果才算完美。
我离开的时候,执着这一信念。
既然你有了爱的人,我离开了才会比较好,你不需要躲躲藏藏,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她入住,双宿双飞。
这是我这时这刻所期望的,虽然这么想的时候,我的心脏肺腑什么的纠结在一起,生生地把我呼吸系统都缠绕得只剩一条缝,我困难地张开嘴吸纳新鲜空气。
我依然在关注你,在你常去的部落格,我化身另一个人,灌以吨计的水,吐了无数个肥大的泡沫。
在这里,我发现你贴了很多很多臭美的相片。
你把自己拍得很好看,浓眉大眼,有时候笑着,左脸有浅浅酒窝,有时候你不刮胡须,看起来颓废又个性,你还是只穿黑或白的t恤,穿宽宽大大的牛仔。你摆些很随意却韵味深远的pose,配上你淡然的眼神,你依然是那个玩世不恭的样子。
你的部落格是只有你自己的江湖,这里从来不贴你喜欢的女孩的照片,而我,这个了解你的杨果果,突然发现这里的你在想念某个离开的人。
你写这样一句话:失去了之后才知道要珍惜。
我笑着看,看着看着就流下泪,流了泪以后就立刻想回去找你。
我以为你的心里还是有我的位置,虽然只是很小很窄的一个角落。这个发现让我突然间感激涕零,我认为那些付出是值得的,我终于在你的身上留下了一点什么。
可是,就在我匆忙要去收拾的时候,我发现已经丢失了打开我们曾经住的房间的钥匙。寻遍房间每个角落,装硬币的钱罐,收藏小物件的抽屉,无奈真的寻不回,然后在床前的小梳妆台上爬着,无声地哭,就在那里睡了一整夜。
醒来之后我又上了你的部落格,又看到那句话,觉得这也没什么。以前的你就是这样,酒足饭饱之后你也会搂着我的肩膀说,杨果果,你煮菜的功力还不赖啊。虽然次数屈指可数,但是我因为有了你的赞扬而尽心尽力。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你写那个完全是无心之举,你不过是偶尔发一下牢骚卖弄一下绉绉文艺。
你是谁啊,你是把爱情看得比白开水还淡的刘嘉伦,谁也别指望你会因为爱情变成伤春悲秋的文艺男青年。
不过一句话,谁都会讲,而且可以讲得很伤感,也可以很激情,还可以毫无感情。
你是最后一种,我后来才了解,当时那一秒,我只是浆糊入脑,一下子迷失了方向。当然,这样还是因为我太爱你。
只有被爱奴役的傻瓜才会傻傻分辨不清。
后来的你后来的我
后来,你和你的吊带衣妹妹分开。
这是很简单的事,也是非常自然之事。对你了解透彻如我的人一定知道你们之前的事情不会长久,不会拖泥带水。
你们之间只有九个月,时间真短,但是比我们长。我们之间的爱情短得让别人以为这场闹剧像电影放完了立刻就散场,散了场就什么也不是了。
我后来又看到你的吊带衣妹妹,还是在茂业,她拖着另一个男人,买昂贵的衣服,买贵价的鞋,她不像我,舍不得花钱,舍不得把钞票送给新鲜出炉的身外之物,我宁愿拿这些钱买有营养的菜,褒补身的汤。
你身不强体不壮,所以我不时煮骨头汤,还不间断地给买牛奶买钙片,你应当很喜欢这样,我看你吃的时候皱头舒展,心满意足。
吊带衣妹妹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笑得很灿烂,我看到她的时候,心里惴惴不安。你知道的,因为爱你,我担心你会因为她的离开受了伤。
是的,我那个时候很紧张,也很气急。这么一来,我反而忘记了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忘记了你的爱情其实很少长久,最长的也未超过一年,我也没有记住你对人的爱来得快也去的快,不像我,爱情之火总是慢慢燃烧渐浓渐烈。
我在回家的地铁上,怔怔之间才觉得我这么想其实很可笑。
所以我自嘲地笑了,如果那一个周日你乘坐了地铁一号钱下午四点二十六分的车,你在第六节车厢,你会看到一个笑得有点像傻瓜的女人,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泪流得飞快,她抽出一张心相印的带香气的纸,擦干了泪才擦鼻涕。
哭哭笑笑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声音。
很久以后,我都记得,这个下午,我哭了很久,下了地铁,回到家,包括后来吃饭睡觉,还挂着一些痕迹。
那个下午,我记起初遇你那个晴朗的周末,你穿了件深蓝的衣服,那是海洋的颜色,那样的深蓝在你的身上使你迷幻又神秘,我觉得你是这样神秘的人,所以有了一探究竟的想法。
从来没有对你说,你穿蓝色的衣服最好看,我最喜欢。
从来没有对你说,我爱你。
是的,没错,我其实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我的哑不是天生的,十岁那年我生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病,发了有生以来最高的高烧,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后来就不会说话了,但是我没有丧失听觉。
穿深蓝衣服的那天,你说了喜欢我,那是我此生听过最美丽的语言。
那一刻我被你唬得愣在原地,回过来神来后发现你身上的衣服恰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你的样子还有一点真诚。
我就跟着你走了,后来我就成为你的女朋友。
其实啊,我们非常不登对,我一点儿都不适合你。你出轨了我不怪你,你爱其他正常的女人我愿意退出,你不要我了我就会离你远远的不纠不缠。
后来,我知道我离开以后的你有点颓废,你和你的吊带妹妹吵了架,你发了脾气,她气了又气之后终于离开了你。
后来,我也找到了你房间的钥匙,原来就夹在我笔记本里。偷偷摸摸开门去看过,你一个人住,你的房间像杂物间丢得乱七八糟,我差点没忍住要替你收拾。
我还是忍住了,还把钥匙留了下来,放在衣橱以前我放衣裳的位置。有一个值得你带回家的女人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这个秘密。
后来,我还知道,你和你的第四任第五任都不是很愉快,你的朋友们说你的心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从来都不催你不骂你不拖你后腿只在家里等着你,你的朋友还说其实你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死要面子。
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我离开之后的第四个秋天,这个时候我已经很少很少想起你,也没有再对你死心踏地。
我对你的爱,是甜美的蛋糕,虽然置入雪柜,却还是无可奈何地过了保质期,从甜到酸到后来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我其实是个很长情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对你渐渐的淡了,我不凉薄,真的不。我呆在另一个人的身边,他对我很好,像我对你那样好。只是,他也有一点很小的毛病,他的耳朵听不见,我们通过网络相遇相知,后来就顺其自然的在一起。
我们两个这么登对,像天造地设那样,两边家里人也很满意,我自己也满意。从此,我享受着他的照顾,享受着温情,享受着属于我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我很好,好到我渐渐不记得当时爱着你的样子。
但我会永远记住你,我发誓,因为你是第一个说喜欢我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