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先转上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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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又是雨天。

    小琰拎了把伞,穿了件印花吊带睡衣就咚咚地下了楼,去附近的菜场买菜。雨下得大,尽管拿了伞,裙子还是湿了一大块。

    菜场卖鸡的阿姨见到她,亲切极地唤,小琰啊,买只鸡吧,刚到,很新鲜的,说着,随手拎了一只起来,凑到她面前。

    小琰看了看,也没有看出啥,她根本就不懂得看她是好还是坏。她不若家至那般精明,一眼望过去,就知道健康不健康;家至买西瓜时,只需敲一敲,就知道西瓜的好坏,这些是小琰学不来的。

    刚想婉拒,又觉得诱惑。

    自从禽流感后,就再没尝过鸡的滋味。

    家至爱极了吃鸡,买只回去,改善一下生活,是个不错的主意。

    小琰决定就要了那只,磅了一磅,居然四斤二两,每斤四块五,十八块九,去零头,阿姨收了小琰十八块钱,未等小琰吩咐就将鸡扔给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叫他将鸡杀好收拾干净。望着阿姨利索的样子,小琰没来由地笑了笑,突然就想起年迈的母亲。

    母亲的也是这年纪,五十来岁,头发花白,但精神饱满,是闲不住的人,不停地,要做些什么来打发时间。一念及此,小琰记起,将近一个礼拜没打电话回家了,不知家里一切是否安好,呆会回去,得给家里挂个电话。

    小琰见鸡还没整好,先去买了两颗土豆,买了板栗,还有一把通菜,回过头来,那只鸡已经白白净净的了,阿姨笑咪咪地拿给小琰。

    给阿姨道谢,走了老远,还听见阿姨的声音,慢走啊,下次再来。

    二

    回到家时,家至已经起来。

    自个儿煮了一碗面条,一边吧唧吧唧地吃着,一边看电视。见小琰回来,赶紧放下碗,迎了过来,辛苦了,辛苦了。

    小琰白他一眼,将手里的菜扔在家至手里,去换了双鞋子。

    转过头。家至已经在厨房里开始忙乎。小琰过去看有什么可以帮手,家至将小琰轰了出来,去,这里没你事儿了,你去看电视。

    小琰也就不理会他,独自去看有什么好电视。

    翻来转去,都没有节目够吸引,最后选择了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挺无聊的,但是娱乐嘛,就是自娱自乐。

    看着看着,小琰就入了迷。发现有几个女生,长相不太出从,没有让人眼前一亮,但有才华,能弹会唱。

    她喜欢有才华的人,无论男或女。她觉得这样的人睿智,与他们交流会心情舒畅,轻松愉悦,她喜欢与他们为伴。

    而家至,是个普通的人,不太帅气,也不见得很有才华,也没有足够的钱给小琰买大房名车,可是只要他能办到,他一定满足小琰。他会做饭,拖地板,洗碗,尽管他不太愿意。家至是个适合生活的人。

    家至不时地过来瞧几眼,发表点意见。这个人咋这么像男的,声音都像。小琰鄙夷地瞧他一眼,你知道个啥呀,现在,流行。

    家至就再不插话,乖乖地去做饭。

    菜终于盛大出笼。

    小琰收拾了桌子,拿两双筷子,拿两个碗,盛饭,摆好。

    菜未上桌,先闻其香。两人坐定后,小琰大张旗鼓地开吃,每个菜都是喜欢的,她一会儿就吃完了一碗,家至给她

    小琰吃了满满两大碗饭,捧着圆鼓鼓的肚子赖在沙发上,动也不动。家至休息了片刻后,可怜兮兮地去收拾残羹剩肴。

    三

    小琰很平凡。

    二十有四。是个美好的年纪,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盘腿坐在沙发上,看那些时常将爱挂在嘴边的偶像剧。

    平凡的五官,近视二百七十五,戴蓝边框的眼镜,染了咖啡色的齐肩发,偶尔扎成两条小辫,像刚及二十的小女生。

    拥有爱她的男人,心满意足。

    家至也很平凡。

    二十有七,对于一个男子,也是如花年纪。

    家至在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月薪不高,但维持两人的生活绰绰有余。在市中心租一套月租近二千的房,和心爱的人朝夕相伴,也不觉有缺失。

    生活之美好,就是相爱的人,不仅能相知,且可天天相守。

    他们仿佛结了婚的夫妻,相敬如宾地过平淡如白开水的日子。

    生活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浸泡,生出温暖。

    感情日益增长。

    天气晴朗的周日,他们起个大早,去附近的公园。小琰紧紧地拽着家至的胳膊,慢慢地走一圈,看年老的奶奶跳扇子舞,老爷爷耍太极。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四

    偶尔,只是偶尔,小琰会想起承天。

    那个模样俊雅的帅气男子,莞尔一笑的模样。

    遇见承天的那年,刚满二十一,年青极了。

    可以有爱的念头。可以随意地穿一件便宜的t恤,落落大方地招摇过市。年青便可以选择,有选择的人就是自由的。

    自由地爱。无论是谁。

    那是一次很普通的商业聚会,小琰还是精心地将自己打扮得像个公主。她不喜欢这场合,可迫于公司压力,小琰还是细致装扮了自己。

    出发前,端详了又端详,这灰姑娘变成白天鹅了。

    满心欢喜。

    自然地,在聚会上,小琰是众人注目的焦点,承天也不例外。

    承天是对方公司的采购主管。

    风度翩翩地请小琰共舞。

    承天长得真好看,浓眉大眼,身材高挑,不胖不瘦。饱满的手,盈盈握住小琰的纤腰,随着音乐,旋转,再旋转。

    曲终人散时,已是凌晨。

    承天自然承担起护花使者的责任,送小琰回家。

    一路上,两个人拘谨地坐在出租车后排,没什么话。

    第二日早晨,回公司刚坐定。小琰接到承天的电话,问一些工作后,随意寒暄了十来分钟,电话里的承天,开朗了许多。

    他的声音真好听,好像电台里的dj,不紧不慢,有条不紊。

    小琰握着手机,安静地听,紧张地,大气不敢出。

    挂了电话,才发现,手心全是汗。

    承天独邀小琰外出就餐。

    小琰细心地化个清淡的妆,穿最得体的衣服,像个天使一样,赴承天的约。

    承天坐对面,定定地瞧她,小琰含羞地低了头,承天如梦初醒般,撇开眼,看屋外的风景。正是黄昏时分,阳光温柔。

    最后还是小琰先说了句,近来还好吗?好似许久未见的老友。

    气氛缓和,人轻松。两人落落大方地聊了许多,看见彼此眼里的欣赏。

    餐毕时,两人很自然地找了处安静的咖啡馆,叫了两杯绿茶,对坐到夜深。

    三个月后,两人牵了手。

    小琰赖在承天怀里,像猫一样,安静地微笑。

    二十出头的女孩,是花朵一样,绽放出耀眼的光。

    每次约会,小琰都将自己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个公主,褪却这身装扮,她是平凡的女子,毫不起眼,淹没于人群。

    其实她不喜欢化妆,不喜欢拘束的淑女装,也不喜欢碍手的晚礼服。

    因为承天喜欢,她愿意为他,束之高阁。

    承天是她所爱第一个男子,有她中意的眉眼,恰是她喜欢的身形,有她鼓劲的干净和气质,还有她着迷的着装。

    承天所在大公司,经常有聚会,她不喜,但她仍愿意随。

    只要承天喜欢。

    那些盛大的晚会,美女如云,个个扮得花枝招展,身姿妖娆。

    尽管小琰精心地将脸收拾得体,可依然不比她们的如花美貌,小琰本是普通的人,她所有的光鲜都只是伪装。

    承天却是引人注目的帅气男子,他自如地,在美女群里嬉戏。将小琰摆放在旁。他忽略了小琰那一道难过,无奈地皱眉,眼里有一丝失意。

    落寞地转个身,拿了清凉的果汁,一个人坐在隐蔽的解落,与寂寥为伴,偶尔抬眼,见承天换了个婀娜多姿的舞伴,像个高高在上的帝王,纳一干艳若桃李的嫔妃,今朝,明夕,日日欢愉。

    旖旎风光无限好。只她一人,暗淡了光辉,隐匿于隅间。

    二十一二的女子,平和如小琰,也会有难过,她渴望的,不过是一场一比一的男欢女爱。却要承受失去的危险。

    渐渐地,矛盾滋生,像湖畔的水草,一簇一簇,逐渐成团。

    偶尔争吵,小琰背过身,悄然落下泪。承天不知道,小琰心底的一抹黯然,如泉水涌出,激烈异常。

    终到曲终人散时分。

    二十二岁的小琰,离开了她爱的承天。这年头的爱情,如镜花水月,面目模糊,不得善终,让人心灰意懒。

    五

    小琰还年青,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选择。

    爱,或被爱。

    但是,爱是什么呢?

    承天像一个撒旦,仅是一个普通的眼神,说一两句平常的话,就可让小琰心乱。那一年多怯懦的爱隐约可见。

    偶尔想起,心不信地绞痛。爱恨的分明,由不得人选择,每一场盛大的爱情,结果总有些伤,避也避不了。

    随后的一年,小琰将自己封锁。

    她以为自己再无多余的爱,可以给他人。纵使有人千般好,也能得她心;纵使有人能给爱,也比不上承天分毫。

    直到,小琰遇见家至。

    小琰已到二十三,彼时,她不施任何粉黛,穿普通的衣服,不为任何男子动心,她不再相信爱情。

    家至是个普通男子,没有哗众取宠的外表,也不见多有才华,也没有太多的钱,可他一心一意对小琰,几年如一日,心细胸宽,无微不至。

    小琰像个欧巴桑一样,穿件普通的居家衣服,素面朝天,头发随意地绑在脑后,随家至一起去吃饭,过马路的时候,家至紧紧地牵着她的手,掌心温暖。

    这才是真实的生活,没有伪装,这样的生活切合小琰,轻松自如,她可以随意地耍小脾气,家至真心实意,对她百般好。

    小琰于是安下心,习惯这个朴实的男人,将她捧在掌心,然后爱上他。

    一日一月,一月一年。时光如细水,长流。

    她似骄傲的公主,而家至是普通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