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烟火

曹筱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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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锦苏是在七年前的那个秋天认识陆鸿生的。

    那时的锦苏正值青春年华,姣好的容貌,独特的气质,才情出众,写得一手毛笔小楷,是众多男子心目中倾慕思恋的女子。大学毕业后,她在父亲创办的初等学校教音乐。那天籁般纯美的声音深得学生们喜爱。一群十来岁的孩子,并不畏惧她是校长的女儿,亲切地唤她锦苏姐。为此父亲很是为她担心,怕她对学生管教太松,日后难以驯服,惹得自个生气。她撒娇似地向父亲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小米牙,清秀又淡雅的模样。

    秋高气爽,天气转凉未寒时,她带学生们出去郊游,走近大自然,呼吸野外的新鲜空气。锦苏教学生们识别各色野生植物,与他们一起放风筝,爬山,唱歌,野餐。一天光阴一晃而过,回到学校时,天已擦黑,玩了一天,疲累的学生们一一被家长接走。最后只剩下一个叫陆小宝的男孩,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没精打采的样子。锦苏走过去,问一句:陆小宝,你的家人怎么还不来接你回家?老师,我头痛。陆小宝脸色苍白、声音软细道。上前一摸额头,原来是发烧了。一看手表,已是晚上七点半,父亲已经提前回了家,来不及多想,锦苏推来脚踏车,背起陆小宝向医院急急骑去。

    小宝的父亲赶到时,已是晚上九点一刻。这个人就是陆鸿生。很是俊朗的一个男子。高大的身材,得体的西装,三十五岁模样,整个人散发着儒雅气质。

    对不起,老师。我叫陆鸿生,是小宝的爸爸。因一直在公司开会,将接孩子的事忘了。真是抱歉。话说着,陆鸿生的额头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来。锦苏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呆怔地忘记了说话。她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眼前这个男人,在梦里,在前生,还是在哪儿,她记不清了,总之,仿佛是早已熟识了的。

    没关系。小宝已经打过退烧针,应该无大碍了。良久,锦苏接过话茬道。

    晚上回到家,头昏沉着,眼前迷糊地晃动着一个人的虚影,一个男人。他牵着她的手,在一片绿色森林里向前奔走,她跑得轻盈且快捷,仿佛一只即将飞向高空的鸟。他告诉她说,她便是他今生想要珍惜的女子。她满眼含泪地笑,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惊醒来,已是次日清晨。锦苏回忆起前夜的梦,喃喃地念着:陆鸿生。陆鸿生。

    再次见到陆鸿生,在一家环境幽雅的西餐厅里。付帐时,锦苏意外发现自己竟忘了带钱夹,正窘困不已,一声熟悉的男中音传进耳朵:阮小姐!掉头看,正是陆鸿生。请再来一份同样的牛排。鸿生略扬手臂对侍应道。今天我请客,一来表示我的歉意,二来感谢你那天及时将小宝送去医院。鸿生掉转头,以温暖的目光看着她,笑道。锦苏亦轻浅地笑了。算是应下。

    算起来,那顿餐对锦苏来说吃得有点伤感。他应该是个有妻室的人罢,儿子小宝都这么大了。那么自己这样将他放在心底有何用。想起前夜之梦,锦苏忽然觉得自己有多荒诞。席间,陆鸿生见锦苏一言不发,以为她哪里不舒服。善意问一句:阮小姐,你,没事吧?哦,没事。可能昨夜没睡好的缘故。锦苏轻轻一笑,嘴角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然而陆鸿生还是察觉了。小宝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说他的锦苏老师人长得漂亮,气质优雅,待人温柔,且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小楷,有一副甜美的歌喉。原本我以为他的“锦苏老师”会是个中年女子,真没想到,原来如此年轻美丽。鸿生坐在对面,温和叙来。锦苏安静地听着,猜不出他所说的是小宝的原话,还是在借小宝之口夸她。可是不管怎样,这番溢美之词令锦苏觉得内心温暖许多。她宁愿相信这是他编来取悦她的话,而不是小宝告诉他的。小宝是个乖巧的孩子,十分讨人喜欢。锦苏道。是啊,这么多年,让他一直和我这个不称职的爸爸一起生活真是委屈他了。鸿生轻叹口气,深感亏歉道。他妈妈呢?锦苏努力自然地问。我和他妈妈早在五年前就离婚了,她去了法国,再也没有回来。鸿生说完低下头去,用勺子搅动杯中的苏打水。锦苏忽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明亮的灯光下,一根白发在他发际清晰闪现,那一瞬间她真有一种想要伸手去触抚的冲动,手臂刚一抬起,却又轻轻地放了下来。锦苏觉得,鸿生此时此刻的伤感是她无法用言语去抚慰的。他们之间隔着近十年时光,他和他妻子离婚那会,她应该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年少孩子。如今,她长大了,他却已历经人世沧桑。锦苏埋头兀自凄凉地笑了一下,有一滴泪滑落杯沿,冷凉地映着她年轻光洁的脸。她哀哀地想到四个字:相见恨晚。

    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的人世烟火,七年的感情冷暖,不过说散便散了。现在我几乎忘记了她的脸。锦苏,你说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活在这世间的人真的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因为爱情获得了长久的幸福,有的人却获得了又注定要失去,痛苦一生。锦苏,你知道吗?看到你的那一刻,我真的以为她从法国回来了,你和她长得太像了。可是我知道,你不可能是她。她大你几乎整整十岁。鸿生喝了两杯红酒,脸色微红,目光忧伤又低落。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要放眼未来。人总得勇敢地活下去。锦苏安慰他。却因了他的一句“你不可能是她”而险些落下泪来。显然,他依然将他的前妻放在心底,即便她与那个女子长得很像又如何——她不可能是她。

    又接连喝了几杯,不一会,鸿生趴在桌面,没有言语,大概是醉了。

    夜已深。她送他回家。因为是周末,小宝去奶奶家了。她从他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将他扶进卧室。鸿生一路说着胡话。她为他盖好被子,熄了灯,正准备离开。一只大手冷不防将她拉住,锦苏一个趔趄没站稳,一下子跌倒在他身上。珍妮,我爱你。不要离开我。我求求你。他霸道地吻上她的唇,锦苏缓缓地闭上眼睛,眼角有一滴泪悄然滑落。一束清冽的月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窗,一直照到床沿来。锦苏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自愿的。不用猜也知道,珍妮是鸿生前妻的名字。

    次日醒来,鸿生忆起前夜,才知自己做了怎样对不起锦苏的事。他满心慌乱地飞车去学校,锦苏不在。正落拓地开车向回走,不料在湖边遇见坐在圆石上暗自发呆的锦苏。

    锦苏。鸿生走上前,轻声唤道。

    昨晚,我

    不,不要说。我是自愿的。锦苏打断他的话。

    锦苏,你愿意嫁给一个大你十二岁的男人吗?你知道么,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便深深地记住了你。你和她是不一样的,你忧伤又坚强,美丽又伤感,孩子气又冷静,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疼惜。如果可以,我愿意和你共度一世,尝遍这人间所有幸福的烟火滋味。鸿生极认真道。

    锦苏轻轻地将头靠在他肩膀,近乎哽咽地应了一字:好。她相信珍妮的影子终会散去的,总有一天,她要做他惟一存放在心里的阮锦苏。只是阮锦苏,没有任何别人。

    他们结婚的事,锦苏的父亲起先有点反对,后来见鸿生虽年纪大了些,倒是个儒雅之人,家底也殷实,加上锦苏一再坚持,只得同意。小宝听说要有新妈妈,而且是自己喜爱的老师,举双手赞成。

    婚礼很简约,是锦苏的意思。

    婚后,鸿生果然待她不错,处处体贴照顾,有时锦苏会心生一种错觉,觉得在他的宠爱下,自己还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只有当小宝放学回来,热情地跳到她腿上,亲切地叫她妈妈时,锦苏才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大人了,心里会漫上无边的幸福感。

    时间一恍便过去七年。七年间,鸿生再未在睡梦中叫过珍妮的名字。锦苏渐渐相信,鸿生便是她今生可以共度白头的男子。他们是彼此的惟一,各自将对方在心底安放。直到有一天,锦苏提出想要个孩子。鸿生的脸色立即变得很难看,他觉得有小宝便够了,不想再要第二个孩子。锦苏忍着泪,不和他吵。从那天后,彼此将近一个星期无话。

    那是个月光冷凉的晚上,锦苏胃痛得厉害,半夜起来倒水吃药。就在她决定次日和鸿生讲和时,她再次清晰地听见他在睡梦中一遍遍叫着珍妮的名字。药丸掉在地上,水杯被打碎。泪水无声地潸然落下。恍然忆起七年前,鸿生对她说的一句话来: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的人世烟火,七年的感情冷暖,不过说散便散了。那是他和他前妻珍妮的七年。锦苏突然间觉得累极了,整个人因胃痛得厉害,跌倒在桌角,不知什么时候竟迷糊地疼睡着了。她再次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男子,带着她向前奔跑,只是,只是,她再也看不清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