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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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7年年底,发生了一件令英国读书界和评论界热情关注并引起极大轰动的事件,柯勒•贝尔(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埃利斯•贝尔(艾米莉•勃朗特)的小说呼啸山庄、阿克顿•贝尔(安妮•勃朗特)的小说艾格妮斯•格雷几乎同时出版了。当第二年人们了解到勃朗特三姐妹的真实身份之后,无不惊叹于在一个普通的牧师家庭竟然一下出现了三位女作家这样一个近乎奇迹的事实。从那时起,简•爱就一直被人们广泛喜爱和传播着。英国文学巨匠萨克雷在写给出版这部小说的出版公司编辑的信中说:“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敬,她的小说是我能花好多天来读的第一本英国小说。”

    为什么这本小说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究其原因,一是作者塑造了一位自由不羁、颇具独立意识、勇敢追求真爱的家庭女教师形象,这种形象这种意识在英国社会彼时显示出令人振奋的感染力;二是小说的语言非常优美,充满诗意,人物的心理描述细腻深刻,人物的对话激越犀利,蕴涵激情;三是其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虽然作者渗透了浪漫情调和笔法,但从凶残的里德太太,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牧师,贪婪的罗切斯特的父亲,爱慕虚荣的英格拉姆小姐等人物的刻画中对19世纪上流社会的虚伪和丑陋作出了深刻的揭露。但是,把它作为一部描述爱情的书去解读会更纯粹,更有意思。

    小说中主要的爱情总共有这么几个:罗切斯特和伯莎•梅森,罗切斯特和英格拉姆,罗切斯特和简,圣约翰和简。可以将其分作三类,第一类是两者之间都没有爱情的,如罗切斯特和英格拉姆,完全是一桩爱情交易。英格拉姆是富裕贵族的小姐,其成长环境滋养成轻浮、浅薄、嗜财如命的性格,深层埋藏着的是沉重的胆怯,安全感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提供,当爱情和贫穷摆在一起时候,爱情将是不可想象的,爱必须都建立金钱虚幻的基础上,以便维持其自以为是的高贵。罗切斯特放出风去,说自己的财产还不到传说中的三分之一,她便由热情变疏远了。再有就是圣约翰和简。圣约翰这个人物的原型是一个叫亨利•纳西的青年传教士,他第一个向夏洛蒂求婚,但受到婉拒。圣约翰和亨利•纳西一样,是无比虔诚的教徒,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献给了心目中的上帝。虽然这种信仰的坚贞令人肃然起敬,但却造成其为人严肃、刻板、无趣。而圣约翰要求简一起去印度传教的缘由只是在于所谓上帝的选拔,并无爱情的参与。在神圣的偏执面前,温软的爱情的最好的选择便是断然离开,让神圣去它应该去的艰苦地方,实践它的天国幻梦。还好,简做出了正确地抉择,要知道在圣徒似乎不可违扭的痴狂和霸道面前不丧失自己的坚持,该是多么的困难,无疑是她心中升腾的爱情之火为她指明了方向。

    第二类是只有一方有爱情,用现在的说法叫单恋。显然罗切斯特和伯莎•梅森属于这一类。对于后者这样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来说,去奢谈什么爱情无异于痴人说梦。罗切斯特和她的结合完全是一个骗局,他是一个完全的受害者。但是他的受害自己要付一部分责任,因为他确实爱过伯莎,尽管这爱有着想当然的成分,更象是欲望,显得不那么纯粹。姑且把他情感的真实萌动称之为爱吧。因爱而承受其痛,说起来可能不公平,但事实往往如此,受伤的人大多是付出感情的人,年轻的罗切斯特陷入到痛苦和绝望之中,冲动和幼稚让他面临的是一个疯女人成为自己妻子的事实,并且受到人道主义和良心的监督。最终他回到了欧洲,将伯莎关在三楼的屋子里。我不太了解英国当时的制度,对于婚姻的退出机制是如何规定的,当婚姻的一方丧失掉理智甚至多次企图杀害另一方时,法律难道不允许选择别的出路吗?罗切斯特已经做的够好的了。在这种无奈的境况面前,他只能到处游荡,寻花问柳,寻找所谓能够和他真正在一起生活的人。他在社会道德约束和个人情感抉择的双重逼迫下痛苦不堪,用声色犬马来麻醉自己。

    直到简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这就是第三类,即双方互相爱慕。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古老的象人类一样,并将永远的伴随人类的存在被讨论下去。简•爱提供了一份可资参考的样本。最有趣的地方大概是简的一去一回。当简获悉罗切斯特和她的结合将被认定为重婚之后,她感到自己被欺骗了。她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能从罗切斯特给她的华服珍珠上洞察他内心里对她身份的某种自卑感,同样觉察到罗切斯特的爱是野性的,充满了征服的味道,而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恐怕难以获得平等的地位。于是,她毅然决然的走了。但我觉得她的走是一团难以索解的谜。她从心里是知道罗切斯特真切的爱的,她自己的爱同样真切,然而她却走了,是不愿意做情妇违反重婚的法律,还是独立自主的性格对于不平等婚姻的恐惧和厌恶,甚至是对罗切斯特的一种惩罚和报复?先按下不表,看看她回来的情况。圣约翰布道般的表白唤醒了内心里罗切斯特的呼唤,于是简决心回桑菲尔德看看。小说的结尾大家都知道,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火灾解决掉了疯子伯莎,并将罗切斯特致盲以使得其地位和简相称,看起来他得到了欺骗简应有的惩罚,读者也会感到她和他之间比以前更平等。但是,假如简回来后看到的不是一片废墟,而是伯莎活的好好的,罗切斯特沉浸在对她的回忆中,那么她将如何选择呢?是冒重婚的罪名和罗切斯特结婚,还是仅仅看看他就走,继续坚持自己的原则?如果是后者,她回来的多么没有必要,对他们俩都是多了一次打击;如果是前者的话,她算不算放弃了自我呢?这种两难的境地也许更能考量爱情的力量,火灾恰恰削减了感染力。其实,在婚礼破坏的那一天,罗切斯特就曾经公然宣称“愿意做一名重婚者”相比之下,简把“规则”和“原则”看的太重了,虽然这是她的一贯作风,但她的回来――注意是在不知道罗切斯特目盲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认识到当初的选择有些不对了呢?我认为是的。从简和罗切斯特大量的语言和心理描写中,很容易可以感受到强烈的激情涌动着。既然相爱了,那便让爱炽热的燃烧吧,管它什么法律习俗舆论面子,勇敢的去爱吧!事实上,更理性的说,对于爱情的双方,必然有一个共同成长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经受误会痛苦甚至绝望的打击,但也便因此对爱是怎么一回事有了更深的了解。罗切斯特同样如此,有了分别的近一年的时间,他大概会比以前收回些粗暴,更能替简着想。至于到底怎么结尾好一点,那就见仁见智,不便明言了。

    小说曾被数次拍成电影,其中裁剪的最为干净妥当的爱情主题当属1970年拍摄的版本,george c。 scott和susannah york的精彩演绎让其他版本黯然失色。这里不得不提的还有一个特殊的版本,即当时在上海电影译制片厂工作的我国著名配音演员邱岳峰配音版。他的“嗓音瓮声瓮气,深沉锐利又带点沙哑,简直性感透顶。他随便说什么都充满戏剧性,这戏剧性忽而神性忽而魔性忽而十足人性”(陈丹青邱岳峰选自多余的素材)简•爱是他最成功的一部作品,是他的代表作。“他配的那个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多么有教养,多么有贵族气,对简又多么深情!哪里还有坏人或者小人物的痕迹!这个怪癖的英国绅士对简•爱表面粗暴,内心又把她视为知己。他极富教养又盛气凌人。老邱把人物这些相互矛盾的表现都配得丝丝入扣。”(苏秀,邱岳峰同事)这种精致的情感类的片子,还是挑选与之匹配的精致版本观看比较好。因为对于爱情的解读是不分国界和语言的,只有用尽心力和天赋的贴切和细致的东西才能表现出爱情曲径通幽和回味无穷的面貌。

    然而,令人感叹和哀伤的是,根据勃朗特三姐妹传中的描述,夏洛蒂和简具有非常相似的精神特质,但在现实中却没有罗切斯特给她带来期望中的爱情。简带着她精神自传的性质,但愿能提供给她些许安慰。而爱情,必将在世俗和神圣的挣扎中鲜活亮丽的存在着,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平衡。但是,简•爱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简•爱作为一位女性意识觉醒的代表,在人们追求爱的过程中,将会有更潜移默化的影响,哪怕仅仅是美的享受。

    记着,早晚有个傻瓜会找到你,你也不要迷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