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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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他之前,她几乎已经绝望了,不仅仅是对爱情,还有生活。

    她是那种典型的文艺女青年,一身的文青气质。所谓文艺女青年不是指读过多少书,看了多少电影,或者去过多少地方,而是那种把精神生活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随时可以从现实世界中逃掉的人。

    她当时就常常想逃掉,从她生活着的小城里。

    这是那种近乎千城一面的南方小城,有着你能够想像得到的棕榈树、艳阳天和长长的海岸线,初到这里的人总是感叹着说这里环境真漂亮,气候真宜人。就像她刚来那会儿,还特意跑到脏乎乎的海滩上疯跑了一阵。

    可是生活得久了,就会无比厌倦。小城的一切都是一成不变的,她讨厌到了冬天也不会落叶的树们,讨厌一年四季开得兴兴头头的花们,讨厌不管什么时候都穿着短袖趿拉着拖鞋的人们,在这里,看不到四季的流转,一年短似一天。

    她讨厌这里的一成不变,是因为从这一成不变中,折射出自己的一成不变来。

    除了厌倦,还有孤独,越来越深重的孤独,无人理解无处诉说的孤独。

    现实中她做一份非常普通的工作,和文艺压根不搭边。同事们都说她爱独来独往,对此她心里苦笑着自嘲,谁他妈的喜欢孤独啊,还不是因为不想失望而已。让她跟他们去聊什么,聊油价又涨了孩子该上哪间幼儿园吗,久了她会疯掉,那么聊耶茨聊萨冈聊存在主义吧,换成他们疯掉。

    小城里当然也有一些所谓爱好文艺的人,她去参加过类似的聚会,没两次就烦透了,那些人的互相吹捧勾心斗角让她叹为观止,在他们看来,天下就是小城这么大块地方,没有人想过要钻出去看看天地有多么大。她还不如回去听同事们谈论油价和小孩呢。

    在她绝望的时候,居然遇见了他。

    那时她刚过了二十八岁的生日,这个年龄放在北京上海没什么,在小城就是一个足够尴尬的年纪了,熟悉不熟悉的人都在关心她的终身大事,在密不透风的关心里,她慢慢地也变得有点心虚了,渐渐会接受一些人安排的相亲。

    她和他,就是在相亲的饭局上认识的。两男两女的饭局,她是正主儿,他只是陪同者。结果那顿饭,她和他相谈甚欢,相亲男在一旁听得脸色发青。

    陪她来的女伴频频向她使眼色,她装作没看见,继续和他狂聊,在小城中第一次碰到既熟悉博尔赫斯也读过全套金庸,爱看候麦也爱周星驰的人,怎能轻易放过。

    他长得其实并不英俊,但胜在气场特别,任何有可能被艰深化的话题他都可以用来调侃,言笑自若的样子让她想起梁朝伟饰演的流氓医生,看似流氓的外表下其实埋藏着一颗文艺青年的心,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他的侧面还真有点像梁朝伟,只是眼神太过闪烁。

    吃完饭后,相亲男不甘心地提议去唱k,于是都去了。k歌房太过吵闹,他们不再交谈。同来的女孩子是个麦霸,抱着话筒唱个没完,都是些浅俗的歌。他跑到电脑前,点了一首歌,然后把话筒塞到她手里说,喏,你来唱唱这首。

    那首歌叫还是会寂寞,陈绮贞唱的,是她喜欢的歌手,小众得恰到好处。

    她接过话筒,对着屏幕漫不经心地唱着,心里却暗自一惊,像是被人识破了心事。在认识他之前,她觉得自己好孤独,现在才发现,那不是孤独,是寂寞。他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寂寞。

    那夜回到家已经很晚了,西天难得地挂着一轮半圆的月亮,幽幽地散发着青白色的光芒。她抱着双臂,在月光下伫立了一小会儿,感觉胸口那一块热热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她二十八岁了,还从来没有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想到这一点,她更紧地抱住了自己。

    手机在包里滴滴响,不出所料,是他发来的微信,他说,小陈挺靠谱的。小陈是那天晚上和她相亲的男人。

    她说,哦。

    他说,我已经结婚了。

    她还是说,哦。心里想,这个人真是够狡猾的,他先把情况挑明了,看她怎么反应。好比先点燃一盏油灯,看她会不会扑过去。她的样子呆得像只飞蛾吗?她生气地关掉了手机。

    他倒是没有穷追不舍,有一段时间,甚至完全没有了一点信息。

    然后过了一阵,突然有个人在qq上冒出来向她问好,她一看是他,当即有点懊恼,她生平最恨人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他发来一行字:你知道我最近干什么去了吗?

    她不作声。

    他发过来一行字,是她在各个论坛晃悠时用的id名。句末还附着一个调皮的笑脸。他的头像很可爱,居然是仿香港“栋笃笑”鼻祖黄子华的造型。

    他是怎么知道的?他总有办法会知道的。她还是不作声,这个时候,沉默更像是一种鼓励,鼓励他继续往下说。

    他说,这些天我一想到你,就去网上搜你的名字,然后把你能找到的文字都找来看,有的还看了不止一遍。

    顿了顿,他又说,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的人,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

    他发来一段她在论坛上写过的话,说,光是凭这段文字,就足以让我爱上你。

    胸口那一块又有热流在涌动,她的手在桌面上胡乱移动,慌乱中打翻了刚开封的牛奶。她抽出一张面巾纸急急去擦,不知怎么的,越擦越乱。

    坐在隔壁的同事问她,你怎么啦?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只觉得心中有股说不出的酸楚,茫茫然、无边无际的酸楚,酸楚中又隐隐夹着丝甜蜜的心悸,让她既想流泪又想微笑。

    你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就是这句话击中了她吧,对于她这样的文艺女青年来说,一句动人的情话往往比任何东西都更致命。更好的生活是什么?她也不知道,只知道不应该是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之大,她却困守一隅。

    那天加班到很晚,走出公司大楼时,看见他倚在车边,正满脸微笑地看着她,手里还夹着一支烟,烟的微光印在他脸上,明明灭灭,让他看上去有点恍惚。

    和她一起加班的女同事惊呼,呀,他开的车是名车啊。

    所有的车在她眼中都是一个样,只是那天晚上,他倚着的车在她看来简直就是神仙驾下的七彩祥云,她迎着他走过去,脚步有点飘,那种感觉就像漫步云端。

    她终究还是做了那只飞蛾,不管不顾地扑了上去。

    他开着车,专走僻静的小路,她也不问他去哪,只是坐在他身边,一颗心怦怦直跳。车子在无人的路上缓缓行驶,路两旁的榕树在空中交织成一处,月光透过枝叶撒下来,斑驳的光影在地上跳动。

    她从来不知道,她呆了这么多年的小城还有如此美的地方。去哪里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路上,他带着她。

    中间她接了一个电话,是个无关紧要的电话,她一只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搁在座位旁边,正在和电话里的人说着话,感觉没拿电话的那只手已经被轻轻握住。她挂了电话,他还是没有松开她的手,一径握着。

    她偷偷瞧他一眼,只见他脸色如常,想想挣扎也是无益,便任由他握着。从本质上来说,他和她其实都是腼腆的人,他们只适合这样不动声色地接近。

    不知开了多久,车子最后开进了一所学校。看门的门卫似乎和他很熟,他摇下车窗打了个招呼,门卫就让他把车开了进去。

    他们下了车,并肩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这时的月色更亮了,月光轻而柔地将他们笼罩,还有周边的一切。

    他指给她看,这里是操场,少年时的他曾经在深夜一个人在这里跑了整整五圈,那里是教学楼,可以说是他学生时代最厌恶的地方之一,还有那棵凤凰树,树干上还刻着他的名字呢。

    他拉她过去看,在月光下辨认了半天,终于在一处找到两个名字,一个是他的,一个看来是个女孩子的名字,刻得歪歪扭扭的,但是可以想象,当初的他们,刻下这两个名字时是如何虔诚。

    他看着她笑了,微微有点不好意思。就是这点不好意思,让她看到了潜伏在时光深处的那个少年,有一类人,不管长到多大年纪,身上总是潜伏着这种少年的青涩气质,他就是这样。

    他形容给她听,每年六月的时候,满树的凤凰花都开了,繁花灼灼照眼明,衬着红墙碧瓦的校舍,那正是整个学校最美的时分,也是离别的时节。

    他说,我多想让你看到那有多美,他说,多可惜,我成长的时候没有你陪着。

    她摇了摇头,意思是不必可惜,她说,可我现在陪着你啊。后面还有半句她咽下去了,我还可以一直陪着你,只要你愿意。

    后来想想,他们都是擅长说情话的人,情话最动人的部分往往是没说出口的那半句。

    他显然是个好听众,听懂了她的言外之意,看着她的眼里都是笑意。

    那晚他们在月光下聊到很晚,具体也不知道聊了什么,无非是喜欢的作家啦看过的电影啦这些文艺青年必聊的话题。他车上的广播一直开着,放着他钟爱的达明一派,全盛期的达明一派歌声飘渺空灵,她最爱的是那首半生缘。后来偶尔想起他的脸,总是伴随着半生缘的音调一起浮现。

    那天晚上聊了什么已经完全记不清了,那种喜悦至今却还记忆犹新。胡兰成初遇张爱玲时,两个人守在小屋里彻夜长谈,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说的就是这种喜悦吧。文艺青年就是这样,在没有恋爱之前,已经熟谙了恋爱的各种戏码,所谓恋爱,不过是找个机会将熟知戏码一一上演。

    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就像歌里面唱的那样,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都永不会减。

    回想刚刚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真是很快乐的啊,仿佛随着他的到来,天地间随之一新。他身上有着文艺青年的浪漫,却绝无一般文艺青年的酸腐之气,和那些立志要献身于文艺的理想派相比,他更像个票友,就是这种玩票的性质,给他增添了几分玩世不恭的魅力。

    他带她去看电影。不是去人头涌动的电影院,而是去一个朋友开的书吧。书吧的老板也是个传奇人物,五湖四海飘荡过后选择在小城定居,书吧的生意只赔不赚,他的生活却过得很惬意。

    书吧实行的是会员制,每周二会员们聚集在一起,看看电影,或者随便瞎聊。听他说,这里放的电影有一半倒是他带过来的,看什么电影无所谓,关键是和谁看。书吧的放映设备并不好,有时放到一半,影带会突然卡住,三三两两的男女们也不急,该干嘛干嘛。有对恋人曾趁此空档在角落里热吻,她假装不看那边,脸涨得通红,他偷偷在她颊上亲了一下。

    她就是在这里看完革命之路的。以前听朋友推荐也在家里看过,只看了一小段就走神看不下去了。这次守在他身边,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看得眼含热泪。

    电影中的弗兰克夫妇简直就是所有小城文艺青年的写照啊,他们口口声声想去巴黎,其实只为了逃离开庸常生活。

    巴黎对于她来说太遥远了,她平常总跟他说的是,我们去北京吧。租个房子,我卖唱,你收钱,我们会生活得更好。

    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笑着说,那你得好好练练歌艺了。

    他带她去各处觅食。她一度以吃货自诩,跟他在一起后,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食不厌精。

    他可以开很远的车,只为了带她去海边的渔村吃一碗云吞面。从来没有吃过那么鲜美的云吞面,每只小小云吞里面都包着一颗完整的虾仁,薄皮里只见晶莹透亮,面是地道的竹升面,据说是用鸭蛋和面揉制而成,过程中完全没有加水,吃进嘴里很有韧性。她连汤都喝光,他夸她有品味,因为汤是鸡汤氽虾壳煮出来的,它才是云吞面的精魂所在。

    她感冒的时候,他深夜来看她,随身带着一个保温桶,开盖后香气四溢。他让她猜粥里放了什么,她闭上眼睛,用鼻子细细辨认着各类香气的来源,鲜香味是鱼片,清香味是莲子,带一点刺激性的香味是葱花,居然还有油炸花生米的焦香味。

    花生米?她狐疑地问。

    他大笑,捏着她的鼻子说她比老鼠还灵敏。

    这一煲艇仔粥,是他去本地一间酒楼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买到的,然后再一勺勺喂进她的嘴里。她吃得心满意足,宁愿这样一直感冒下去。

    他们还去短途旅行过。

    去的是一个小岛。要坐两个小时的船,有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和奇形怪状的礁石,海水蓝得让人忧郁,海边的沙子粗砺无比。

    他们手牵着手在沙滩上走,没走两步,她的脚心被不知什么碎片扎破了,他执意要背她,她伏在他背上,忽然有点窘,手脚感觉不知往哪放。

    在此之前,他和她的交往基本上是纯精神的,他们光顾着精神上的交流,连亲吻和拥抱都觉得多余,更遑论欢爱。她不无悲哀地发现,他的声音远不如他的文字动人,他的身体更是让她无比陌生。

    孤男寡女,共处一岛,自然不可能矫情地开两间房。于是有了拥抱,有了亲吻,她去洗澡的时候,发现来月经了,支支吾吾地告诉了他,他看起来不是很失望,还有点隐隐松了口气的神情。

    来日方长嘛。

    那时候他们都这么想。

    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故事结束得像开始一样仓促。

    小城很小,他们又都是不那么拘于形迹的人,慢慢的,他和她的交往成了小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她不知道他家里的人是否听说过,她曾经设想过,如果有一天,有个女人突然来找她怎么办。内心深处她并不害怕,可能是因为她从没动过占有他的心思。可是那个女人一直沉默着,倒让她隐隐多了种敬重。

    他们后来分开,并不是因为舆论压力,也不是因为家人干涉,那多俗套。

    身边有朋友也劝过她,说你清清白白一个人,犯不着和这么个人纠缠。末了又说,不过如果真能守得云开见月明,那还真不错,他家里听说有好几套房子。

    好几套房子?

    她一味苦笑。他家境不错她是知道的,可是那和她有什么关系?但在旁人眼里,她和那就些为了车房嫁人的女人有什么区别,她还不如她们呢。

    他倒是对这些风言风语置若罔闻,照样很招摇地开着车来接她。

    她故意问他,你这样整天在外面混,她从来不说你的吗?

    他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却装糊涂说,你都不说,哪轮得到别人来说。

    他总是这样嬉皮笑脸的,可是她忽然觉得厌倦。她算是看出来了,他并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爱她,即使是爱,也很有限。而她呢,她是真的爱他,还是仅仅爱上了恋爱本身这件事?她看着他想,人还是不能在太寂寞的时候恋爱啊。

    他还在想方设法逗她开心,说要带她去吃私房菜,那是蔡澜盛赞过的私房菜,老板一天只招待五桌人,一般人想吃也吃不到。

    他这是在炫耀他不是一般人吗?她突然讨厌极了这种所谓得意洋洋的低调,他骨子里其实十分俗气,她早该看出来了。她自己何尝不同样俗气,她迷恋他,也许只不过是迷恋他提供的五光十色的生活幻象。

    她跟他抬杠,闹着要去吃火锅。

    他很轻蔑地表示,火锅多脏啊,把什么奇形怪状的东西都放进去一锅煮。

    她促狭地指出,上周他们还专门去吃了海底捞。

    他反驳说,海底捞不同于一般的火锅。

    好吧,那是高大上的火锅。她讥讽他。

    他惊奇地看着她,像是第一次发现她如此刻薄,他不知道,他自己在她眼中也一样。

    那次争吵之后,她慢慢地疏远了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qq也不说话。

    他是被宠惯了的人,对她的热情还没有退,哪里受得了这个,每天给她发几十条短信,给她写长得要死的电子邮件。然后有一天,把她堵在了小区的门口。

    你为什么不回我短信。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好像一个孩子。

    理由当然很简单,可是她没办法那么残忍,只好解释说她很忙。

    他继续追问,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是不是一定要我离开她你才愿意接受我?

    不不不。她惊奇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这个年过三十依然满身孩子气的男人,她怎么会为了这么个长不大的大男孩,差点落到千夫所指的地步。即便是在最迷恋他的时候,她也只不过想陪着他谈谈情、跳跳舞、看看星星,来一场凌空虚蹈的恋爱,她从没想过要去照顾一个大男孩一辈子,那多累啊。

    她存心跟他开个玩笑,装作很幽怨地说,既然你这样说,不如先回去离了婚再来找我吧。

    他果然支吾起来,听着他推脱的借口,她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越笑越大声,连眼泪都笑了出来。他一脸愕然地看着她,很久后才悻悻离去。

    他其实并不爱她,她也并不爱他,他们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和寂寞对抗,可是,谁能敌得过这天长地久的寂寞呢。

    之后也断续听到过他的消息,或者说是绯闻。小城太小,寂寞的人太多,总有人需要用一场又一场恋爱来逃避寂寞。他,就是这样的人吧。

    她并不特别伤感,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安于寂寞了。她只是很好奇,跟别人在一起的他,也会带人去吃云吞面,也会推荐人听陈绮贞,也会将那些动人的情话再说一遍么。

    很久很久以后,有天她写了点东西,自觉妙不可言,恰好看到他在线,于是给他传了离线文件。

    他一直没有回应。

    几天后她忍不住问他,我发给你的文章,看了么。

    良久,他回了一行字,抱歉,最近实在太忙。

    她想她还是太过天真了,居然相信有个人会持久地爱她,仅仅是因为她“灵魂的美丽”他曾经说过,从来都是女孩子追他宠他,她是他情史上的唯一一次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