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朱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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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有没有人天生就长着一张狐狸精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答案是有,看沈乔就知道。

    巨大的水磨镜面上如实地映照出一张娇媚妖娆的脸蛋,弯弯的眉毛,随时都水光旖旎的晶亮眼眸,高挺的鼻子还有那鲜红欲滴的嘴唇,不厚不薄扁泽红润,嘴角天生的上扬弧度随时在邀人亲吻一般,再加上那天然卷曲的大波浪长发,沈乔美的肆意、美的狂野,简直是让人看上一眼,就会全身着火。

    这样的脸蛋,竟然还有一副不输西方肉弹美人的玲珑曲线,却又有着东方佳人纤巧轻盈的骨架。沈乔全身上下,彷佛都是依照男人心目中最完美的女神标准精心打造,每一分每一寸都透露着一个字,媚!

    女人看到她,就不由得心生芥蒂,男人一看到她,就想要拉她上床,所以,从小到大,她的好友,十根手指数下来还有得剩,当然,猪朋狗友除外。

    拿着梳子将自己自然卷的长发梳得又亮又柔,黑亮的发丝松松地披在肩后。

    “乔,你好了没?”身后大床上褐发碧眼的瑟琳不耐地催促道。真是受不了,从下午两点就开始打扮,到现在时针直逼六点大关,她还是没有弄好,是怎样,长得那么妖里妖气,还要细细打扮,把一干本来就不算差的女子都比到天边去了,活该她在学校没有什么朋友!

    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那个在镜前细细审视的女子,瑟琳不满地翻了个白眼。

    沈乔没有理会朋友的抱怨声,拎起挂在衣架上的衣服穿上,甜美的小碎花穿在她身上尤其可人,简单的白色和红色小花,一朵一朵在纯棉的衣料上绽放着,淡色的钩边为整件衣服增加了淑女的气质。

    这样的衣服、这样的装扮,在一向狂野不羁的沈乔身上,有着矛盾的融合,看起来该死的好看。

    穿好高跟羊皮长靴,将自己的长发撩好,沈乔朝坐在一旁的朋友一笑“走吧。”真是,勾人。

    瑟琳嘟了嘟嘴,起身拿过包包,嘴里还咕哝着“不是说东方女子都是含蓄如水的吗?怎么就生出你这样一个妖精来?”

    沈乔没有搭腔,只是笑着。对于瑟琳,这个她在这学校里面聊得比较来的同性朋友,她已经学会如何相处,瑟琳不会像其他的女生一样,看到她就一脸防备,生怕她抢了自己的男朋友,所以,虽然称不上好朋友,不过,也算是她的朋友。

    打开公寓的大门,一股冷空气直直灌入,十二月底的纽约,已经非常冷了。

    虽然近年来已经比较少会下雪,不过气温还是非常低。

    “克林真的不过来接你吗?”将手提袋的带子弄好,拉了拉身上这件露的比不露的地方要多上许多的紧身裙,瑟琳涂着深紫眼影的大眼朝她眨了眨,不敢相信那个多情种子会放过这种接送佳人的好机会,再次问道。

    “不必了,我们这边离得又不远,何必接来接去的,麻烦。”沈乔一边回答,一边在包包里面翻找着手机。

    老式的五层公寓,没有电梯,她们从三楼下来,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这一片住的基本上都是大学生,西方的、东方的,各种肤色各种语言应有尽有。美国就是一个这样的国度,世界大融炉,各种民族的人,只要来到这里,只要可以适应下来,它都会接纳你。

    沈乔喜欢这种的自由与个性,因此当初会来美国,跟她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

    跨出公寓,寒风吹得更加猛烈,她将被风吹乱的发丝顺好,一抬眸,就看见不远处昏黄灯柱下站着的男人。

    时入冬季,黑夜降临得很早,雕刻繁复的路灯下,他就静静地站在那里。

    一身纯黑的军式呢制大衣,将他的英伟之气表现得淋漓尽致,阳刚的脸庞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漆黑黝亮的瞳眸在看到她时,变得更亮、更专注。

    熟悉,而又有些陌生。

    不到一秒的怔愕之后,她笑了。

    快步跑过去,五吋高的鞋跟,在她多年的锻炼之下,一点困难都没有地奔向男子。

    他看着她,没有动。

    风很大,将她白色的围巾吹起来,在空中翻飞着,黑色的一字紧身裙下,嫩汪汪的大腿,光滑白皙。

    浓眉微皱,女孩子,是不是天生就比较不怕冷呢?

    像是过了一辈子一般,其实不过短短的几秒,她站在他的面前,因为奔跑而变得嫣红的脸颊,漂亮的嘴唇上弯,娇甜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程大哥。”

    脆生生、甜腻腻,像丝一般拉过他心底最柔软的那一处,既痒,又痛。

    “沈乔。”低低的男性嗓音,纯粹阳刚,就像他的人一样。

    “你怎么会来?”有点惊讶,也有些喜悦,没有想到今天会看到他。

    “来纽约出差,就顺便过来看看你。”

    这句话,三年来,说了总共三次,望着她颊畔调皮的发丝,手心有些发痒,想要将它顺回她的耳后。

    她笑了,甜甜的梨窝在嘴角边出现,有点稚气有点可爱“程大哥,你真好,每年都可以来这边出差,现在的检察官福利真不错,不过总是纽约,闷不闷?”

    程奕阳眼神闪了闪,没有说话。

    “你还没有吃饭吧?”她笑着,挽住他的手臂“走,我带你去吃饭。”每年暑假回家,与他见面的机会不算少,可是他是一个非常严肃正经的人,她与他一般不会有这种身体上的接触,可是,在异国看到熟悉的人,这份亲切感让她更为主动。

    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被遗忘在一旁的瑟琳就已经夸张地嚷了起来“乔,你要去哪里?你忘了,我们要去star吗?”

    她贪婪地望着那个东方男子,一直以为东方的男子一点都比不过西方男人的高大威猛,就算身高及得上,但也瘦瘦的,难看得要命,谁知道今天看到这人,才让她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真是上帝的杰作!至少一百八十五以上的身高,强壮而结实,那帅气的黑色大衣穿在他身上,没有空荡荡的感觉,反而将他衬得更为英气迫人。

    他的五官,不算英俊,但是非常的男性化,粗粗的浓眉,看起来就非常严肃认真;眼神锐利,高高的鼻梁还有薄厚适中的嘴唇,方正的下巴上有一道性感的要命的凹痕,全身上下,就完美的诠释了两个字,男人。

    这样的男子真是看到就让她全身上下的女性细胞疯狂叫嚣起来,正好是她最不能抗拒的类型,这么好的体格

    沈乔只消一眼,就明白朋友脑中所想的事情。来美国近十年,对于西方女子的性开放,她已经非常了解,不过,如果瑟琳想跟程奕阳有什么的话,呵呵,她有些坏坏的笑了,戏,肯定很精彩。

    “可是程大哥”

    “就带他一起过去嘛,反正开part当然是人越多越热闹。”瑟琳一把挤开沈乔,将手臂搭上程奕阳“你好,我是乔的好朋友,我叫瑟琳,很高兴认识你。”十分生硬的中文,从她嘴里吐出来。勉强跟乔学了大半年,才学会这种简单的问候,希望这个男人可以听得懂。

    “程奕阳。”他不动声色地抽出手臂,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你可以跟我说英文,我听得懂。”流利的英文,是地道的英国腔调。

    “噢,太好了。”发现他们可以沟通,瑟琳开心极了,她相信这是上帝给他们的机会,再次想要将手臂搭上去“你今晚要不要跟我们去参加圣诞part?”

    程奕阳转过身,看似不经意间再次闪过她的手臂,望着一旁笑得很开心的女人,这家伙,完全是在看热闹的样子。

    “沈乔?”看来是不能接着看戏了,否则,严肃正经的程大哥发脾气,她也害怕的,虽然她还从来都没有看他生气过。

    “程大哥要不要一起去?”感到有些许抱歉,他来美国出差,都想着过来看望她,可是她却在这之前答应了这个约会,不能反悔,只好询问他的意见,即使说实话,她很难想象程奕阳这样的男人,坐在吵闹喧哗的夜店里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而且他会答应吗?他这样的人,彷佛天生就是要一身正气地坐在办公桌前处理公务,坐在夜店里,会是怎样的情景?再说,他应该对那样的场所非常反感,会答应才怪。

    他定定地望着她,眼神复杂,半晌,几不可见地点了头。

    瑟琳的欢呼声,还有沈乔意味深长的笑容,在这圣诞节前夕,都被场突然而来的寒风给吹了开来。

    热闹欢快的音乐、熙熙攘攘的人群、迷茫的空气、无限量供应的酒液和食物,当然还有兴奋剂,这些都是派对的典型代表。

    程奕阳稳稳地坐在皮质沙发上,手里握着那杯威士忌,纯色的酒液在迷离的灯光下闪烁着。他就这样一个人坐在一旁,与周围热闹的气氛格格不入。

    美国的派对,光怪陆离,花样百出,也许他应该感到庆幸,沈乔虽然大胆但也是有分寸,她不会参加那种夸张到极点的派对,不会有事没事出来一堆**在大家面前晃。

    这只是在美国,一个再寻常普通不过的派对。

    黝黑的眸子,数不清第几次看到角落里,舞池边吸食大麻的人,嗑了药兴奋起来,手舞足蹈的,如果在台湾,看到这样的人,他一定会上前拉他们去警局,对他而言,正经稳当的人生,一向都是如此。

    可是,这是在美国,而且余光扫过那些人,举杯轻抿一口,他们都是成年人,他懒得管。

    黏人的瑟琳,在无数次放电失败后,另觅新目标去了。这样也好,虽然大胆,但是不缠人,他的耳根可以清静,至于沈乔

    他的眸光闪了闪,看向吧台边依偎在男人怀里的女子,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那是一个很帅的男子,昂贵的衣物衬托出不凡的气质,英俊的五官,开朗的笑容,以及,痴迷的眼神,他的手掌紧紧地扣在沈乔纤细如柳的腰肢上,徐徐地上下抚摸,漂亮的嘴唇在她的耳边游移着,似是亲吻也似低语。好像,他说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语,她仰着头,放肆地笑着,漆黑的秀发在男子的胸怀上披散着,淡蓝的灯光打在她那张美艳的脸蛋上,吸引了整间夜店里男人的目光。

    这是一个妖精,一个天生的妖精。

    不用说话,不用动作,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迷住天下所有的异性生物。

    她的围巾,已经除了下来,漂亮的棉质外套还穿在身上,挡住了如狼似虎的眼神。

    由于他们来得比较晚,进来时派对已经开始。据说,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为了庆祝平安夜,包下整个场子准备狂欢。其实在这里,想要开派对,什么理由都可以,平安夜,只不过是一个理由,让大家high上一番的好理由而已。

    沈乔一进来,就被那个帅的要命的男人搂进怀里,只来得及为他们简单介绍一下就再次被拉走了。

    他叫克林,是她的男朋友。

    程奕阳再次将酒杯斟满,慢慢地饮着,自制的人生里,他知道自己的酒量,不会失控。阳刚的面容隐在淡淡的阴影里,看不清楚表情,不过,他与这群疯狂而年轻的人,非常不一样,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疏离气息太过强烈,没有人敢上前搭讪,虽然这里很多女人都在注意着他,这样的东方男子,这样的气质,很难不惹人注目。

    克林很帅,是沈乔会喜欢的类型,看他们站在一起,多么登对,而克林他,很明显的,也深受她魅力的影响。沈乔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对于男人,有一种让人疯狂的吸引力,只要每年假期,她一回家,沈家的门就会被爱慕者敲破。

    而她,深深明白自己这种致命的吸引力,也享受着它。

    男人的手,从她的身体侧面滑过,往短裙下那嫩白的大腿而去。

    程奕阳握住酒杯,眼瞳紧缩。

    大掌准备往裙底抚去时,被纤细的手捉住拉了出来,她娇娇一笑,拿起吧台上的酒杯,一口气干掉。

    dj此时播放出一首舞曲,前奏缓慢而挑逗。

    她推开克林,随着音乐轻轻地摇摆着身子,慢慢地滑入舞池。扭腰,摆臀,身子慵懒而富有韵律,一举手一投足,都媚得滴水。大家的动作渐渐缓了下来,很明显,在为她让路。

    忽然,曲风变了,劲辣而明快的舞曲从音响里传出来,沈乔轻轻一跳,跃上领舞台,台下聚齐的众人尖叫着、哄闹着,一起唤着同一个名字“乔、乔、乔!”

    很明显,她是夜店女王,派对明星,大家都非常熟悉她。

    她刷地一下拉开身上的外套,甩下舞台,引来台下众人的疯狂抢夺。聚光灯打在她化着淡妆的容颜上,明媚的眼睛,像是会勾人。

    微微一笑,已经撩倒众生。

    她穿着一件紧身的小背心,其实一点都不露的,可是却性感地要命。细细地包裹着她傲人的胸部,带着波浪的小下襬却又有着女性独特的柔美,稍稍露出一截柔白妖娆的细腰,短短的裙下,挺翘的圆臀,每一个扭动都让台下尖叫不断。

    她真的、真的很会跳舞。

    弯腰、挺胸、扭臀,一踢脚一转身,随着舞曲,挑逗着所有人的神经。

    克林耐不住这样的勾引,也跟着上了领舞台,他们如同一对壁人般,跳起了魅惑的双人舞。一个妖娆的女人,公开地大胆地诱惑着自己的情人,她的腰,如柳条一般弹性十足,扭动着、摇摆着,在男人的身前招摇地起伏着,引得男人粗喘着上前,想要将她抓入怀里时,她又笑着闪了开来。

    随着舞曲,他们的身子贴得紧紧的,每一下扭动,都带着性的挑逗,看似每一寸都贴在一起,可是却又有着微微的距离,就是这样的若有似无,让所有的人都疯狂呐喊起来“乔、乔!”

    她是男人心目中的女神,所有人的梦想,这样的女人,如果得到,该是怎样的一种销魂?

    疯狂的音乐在大家的明显失控吼声中,画下最后一个音符。沈乔微喘着站在台上,立体而精致的五官带着几分慵懒,几分挑逗、几分高傲、几分勾人,如同一位最最骄傲的皇后,俯视着大家。而台下,全部都是她最忠心的臣民。

    拜倒在她天生的妩媚妖娆里。

    她饱满的胸部随着呼吸起伏,眼角含情带媚地望着自己的男友,是男人都耐不住这样的诱惑,克林一把拉过她,深深地吻了上去。

    他们在台上激烈地接吻,让台下所有人都癫狂了,场面失控,如同煮沸的热水一般,男男女女,到处都是激吻的情侣。

    所以说,沈乔即便是全校女生共同的敌人,但是,她却是一个天生的明星,生来就该被人捧在掌心上热烈崇拜。

    程奕阳望着台上那对吻得难分难舍的情侣,目光深沉。

    派对结束时,已经是深夜两点。

    节日的氛围,依然很浓。大街上行人来来往往,情绪高昂。

    克林名贵气派的跑车停在街边,沈乔喝得已经有点醉了,被男友抱在怀里,不舍得吻了又吻,嘴唇抵在她的唇边,喃喃低语“今晚去我那边?”

    她娇笑着,手儿扶在他宽厚的肩膀上,神智看来有些许不清醒。

    “沈乔。”一双坚定的手掌轻轻地在她肩上一拍。

    迷离的眸子望向那张男性化的脸庞“程大哥。”甜甜一笑。

    “你母亲托我带东西给你,你现在跟我去拿可以吗?”有礼地询问着。

    “今天这么晚了,明天去不可以吗?”克林望向他,知道这个是沈乔在台湾的朋友,一个,很奇怪的朋友。一整晚,他都是独自一个人坐在一旁,冷冷地望着众人,不与人交谈,也不跳舞。

    来参加派对却只是独坐,还有比这更奇怪的吗?

    程奕阳将大衣的袖口抚平,淡淡地道“明天我没有时间。”

    “那就后”

    “克林。”柔媚的嗓音响起来,几分娇甜、几分细腻“你回去吧。”

    “可是乔”他们的第一个平安夜,他想要跟她一起度过,他都计划好了

    “我要去拿东西。”转过身,有点站立不稳,不过,她的酒量算是还可以,微醺的滋味,还是不错的。

    “乔”

    “我坚持。”望着不甘愿的男友,她笑了,安抚般轻拍他的手“回去吧,路上小心。”

    即便不甘愿,但是知道沈乔说一不二的脾气,克林只好走了。

    “程大哥,我们走吧。”拦了出租车,直奔他下榻的酒店而去。

    刷卡进门之后,望着她被酒气醺红的脸蛋“我给你拿瓶水吧。”打开小冰箱,拿出一瓶汽泡水,拧开瓶盖后递给她。

    喃喃地道谢,干渴的喉咙正好需要,清凉而甜美的水液滋润了她的嗓子。将凉凉的瓶身抵在颊畔,舒服地直想叹气。

    “程大哥,我妈托你带什么给我?真希望是我喜欢吃的牛肉干,你知道在这边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亲手做的牛肉干了,一想到就想流口水。”眼眸闪闪,贪吃的样子,一点都不像美艳不可方物的沈乔。

    “食物过不了海关。”

    “对喔。”笑了笑,倒在床上,抓过抱枕搂住,柔软的床真是好舒服,让她觉得好困,眼皮有些沉重,睡意蒙眬“那是什么?”

    程奕阳打开行李箱,慢慢地翻找,半晌,才涩涩地开口“我好像,忘了带过来。”

    她揉了揉眼皮,打着呵欠,有些娇憨的稚气“唔,连你都会忘”话没有说完,就沉沉地睡了过去,对于他,她非常非常地放心。

    程奕阳阖上皮箱,望着她熟睡的容颜,睡着了,再娇、再媚,也像个孩子。

    黑亮的秀发,像丝绸一般柔柔地披散在洁白的床褥之上,长长的眼睫在眼下形成一片浓浓的阴影,鲜艳的嘴唇,微微地嘟起来,红润晕泽。她的皮肤,非常非常地好,细细的幼幼的,没有一点瑕疵,白嫩饱满好像轻轻一掐就可以掐出水来,粉粉的红染上颊畔,带来动人的好颜色。

    她的手掌,贴在脸颊旁,纤长的手指,让他想起以前形容女子的手,嫩若削葱,真的,很贴切。

    一片一片透明的指甲,修剪得干净漂亮,上面没有搽任何人工色彩,泛着健康的粉红,如同纯美的花瓣般,静静在指尖绽放。

    沈乔,即便睡着了,依然动人。

    他认真地望着她,眼眸沉沉。半晌,寂静的空间里响起一声淡淡的叹息声,他弯下腰,轻轻地为她脱下柔软的皮靴,抱起她往大床的中央放去,拉过柔软的羊毛毯,盖在她的身上,不留一丝空隙,关掉大灯,只留下浅浅的立灯,柔柔地照着。

    她转着头,脸蛋在松软的毛毯上轻轻磨挲,屋内打开的暖气,还有舒服而绵软的大床,让她嘴角勾起满意的弧度,睡得,更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