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飘飘的年代

丁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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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剑桥苦读的日子,日日埋首在浩如烟海的书海里,面对圣贤、大师,越学越心生惭愧。于是把在国内时种种不务正业的勾当统统抛到脑后,立志做一名不使康桥蒙羞的学者智者。

    然而,在一个清凉澄澈的夜晚,我整理电脑硬盘,不经意地点开了一首已经多年未听的校园民谣,久违的木吉他如清泉般汩汩流淌出来,老狼朴素地歌咏着永远的青青校园。一股暖意从丹田涌上胸口,直冲眼眶。我以为我已忘记,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

    我的高中时代清冽而奔狂。啃读大部头的西方哲学,争执李白杜甫孰强孰弱,比诗比文比填词谱曲。那时候真地不懂得人世艰难,一群少年肆意妄为,觉得天大地大,他人都虚度年华,唯有我们是在真真正正地拼了命生活。

    那时,我们每个周日夜里躲在被窝里听音乐台的“校园民谣”听到一首好歌便攥紧了拳头,全身被冷汗浸得湿透,等不及第二天清早跑去学校跟大家分享。

    那些个懒洋洋的冬日午后,我们像几只睡眼惺忪的小猫,趴在教室的窗前。稀薄的阳光洒进来,课桌上拖下短短长长的影子。最好的时光,几个人坐在阳光里头,有一搭无一搭地唱歌。大约是晶晶起的头吧,我们哼起那些个老掉牙的民谣。

    风儿你在轻轻的吹

    吹得那满园的花儿醉

    风儿你要轻轻的吹

    莫要吹落了我的红蔷薇

    罗大佑那首蔷薇花的歌,曾被我们翻来覆去地唱起。

    多少年后,我还记得我喜欢冬天。其实并不是现实里北京阴冷干燥的冬天,而是记忆深处高中时代那个光洁的剪影。阳光飘浮在身上,几个女孩子唱着歌谣,歌声既不哀伤,也不欢快,只是清净明澈。

    我们听老狼苍凉又略显单薄的歌,会默默流泪。这些个悲伤,并不是真的悲伤。是淡淡的愁,为着暮春落英深秋枯叶,为着对酒欢歌提剑行侠,为着少年无知无畏的大感动大喜悦。

    那时候我有一帮特别亲厚的朋友。

    晶晶个子娇小,身上却有股能量,只要她在,一切就都活了起来。我需要由人牵引,火焰才能迸发,而她本身就是一座火山,不停地喷发,快乐也喷,悲伤也喷。这种巨大的力量,真让我喜欢。小筠我是未见其人,先睹其字,挂在学校走廊里的随笔范文,她写的是中秋月光,文字柔若春水,笔迹游若惊龙。我看得呆了,又是爱慕又是惭愧,心想这一定是个晶莹剔透的女孩子。后来一见,果然温婉可人,荡漾着一脸无辜的笑容。韵子是台湾借读生,清清瘦瘦,傲骨嶙峋。因为喜爱古代汉字的骨架,我拜她作学写繁体字的师傅。芳儿是市井繁华中的娇憨女儿,可是弹起钢琴、拉起大提琴,便庄重虔诚,如宗教祭祀的女侍。

    高二的时候,我们爱上了话剧,于是开始了一段雷雨剧组的浩荡乾坤。晶晶性子爽直,挑头自荐演繁漪。小筠模样如邻家碧玉,活脱脱就是四凤。韵子目光凝沉幽静,总是含着淡淡忧愁,我拉着她的手惊喜万分,这该是侍萍啊!我抢着作了导演,可能是太有想俯仰全局、血脉贲张的欲望吧。周朴园、周萍父子则是请了年级里和我们最相亲近的两个执拗男孩来演。

    那个把月我们打着话剧的旗号,在学校里兴风作浪。因为语文老师的默许,我们得以在课后时间随意占领年级教室,作为排练场地。后来通过和校方商议,跑到学校会堂的大舞台上排练。会堂关了,还不过瘾,就干脆在花园里接着排。暮色垂下来,我们顶着月亮、顶着星空大喊大叫。现在想想,那个年代,连老师都是可爱的理想主义者,一沾学生的热情,自己也沸腾起来。

    演出当天,于我们几个是既豪迈又悲壮。所有披星戴月的辛苦,成败在此一举。现在想起来,那自然只是小孩子的游戏,演好了得人称许,演砸了也不过博人一笑。但那个时候,演出便是天大的事情,我们相互握手,竟有易水河畔、壮士一去不返的决绝。

    平日排练时蓬头垢面的半大孩子,那一日盛装而至。晶晶穿上妈妈多年前的银丝缎子旗袍,脚踏一双珍珠白色半高跟鞋,款款走来,把我们都震惊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身旁的朋友已长成了婷婷少女。为了要跟晶晶扮的繁漪拉开年龄和身份的差距,小筠着圆口绸衫,湖绿色麻布散脚裤,两条乌黑的辫子搭在胸前。而韵子则是盘扣领的黑色真丝宽衫和雪白长裤,一枚黑发夹斜斜别在耳际,并不是人艺舞台上那个更贴近劳苦大众的造型,但自有我心中侍萍的高风亮骨。

    演出的时候,我站在最后排,遥遥看着我们的戏轰轰烈烈。那已经不是曹禺的雷雨,那是我们酣畅淋漓的响雷暴雨。

    话剧演出很成功,观众们兴高采烈,但剧组的人却脸上带着郁郁。年纪小小的我们,竟忽而体察了曲终人散的凄凉。

    幸而那时候,我们的凄凉来得快,去得也快。剧组解散了,又风风火火地组建文学沙龙。围着我们最爱的胡老师,听她清风细雨地讲红楼梦,讲唐诗宋词。那些早已念得烂熟的句子“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关河梦断何处?尘暗旧貂裘”“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经她款款道来,才知道原来字面下含了那么多的千古惆怅。

    现在快乐都是一掷千金,是花钱在西餐厅、在ktv、在度假村买来的,那个时候不为什么,我们就可以很快乐。为着给文学沙龙取个名字,我们仰头望天,俯身看地,看云、看树、看飞鸟,最后看到一群小蚂蚁在草地上奔忙,便为文学沙龙定下“蚂蚁社”这个名字。

    “蚂蚁社”的固定活动就是结队去游书店。我们骑着自行车,奔扬在熙熙攘攘的马路上,只觉得天地世界,宇宙万物,都是我们的。我们的心空阔清明,还没有世俗的种种烦恼来打扰,所以那颗心便似乎格外大,大得简直可以装下整个世界,都还嫌不满足。

    “人们总说你是文静的,只当你是温柔的。他们永远不了解,你所以爱阳光,是钦慕那种光明;你所以爱雨水,使向往那份淋漓。”总以为张晓风这段话其实就是在说我们这一帮姑娘。谁能想到,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竟然也擅长翘课的伎俩?我们总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翘课翘得理直气壮,为了书市,为了划船,或者只是为了不能够错过的明媚青光。

    有一次,晶晶和我不顾化学老师的威严,跑去电影院看宁静演的红河谷,只因为西藏,是我们朝思暮想的圣地。那里的“天那么高,草原那么广阔,你想爱就可以爱,想怎么爱就怎么爱!”那里的人,纯真得近乎粗野。他们笑得太放肆了,可我几乎是在爱那放肆!爱那喜欢谁就拿一对大眼睛直把人盯死的藏族女子丹珠!

    我们忘记了化学实验课,忘记了一会儿还要回去写检讨书,我们只是目瞪口呆地对着大银幕,热泪满盈。我们并不是为主人公的爱情而哭,也不是为命运的磨难而哭,甚至不是为丹珠最后壮烈的死而哭。是蓝天、雪山、草原,是明亮清澄的目光,是回荡在山谷里的嘹亮歌声,是生命的本色让我们激情澎湃,只能够用同样晶莹的泪水来宣泄心中的感动。

    几乎是偷笑着想起,高二时有那么一天,我竟然拉着一向胆小的小筠逃了林老师的语文课,在海淀图书城游荡了整个上午。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原因,只是觉得与其坐在教室里肢解一篇鲁迅先生的杂文,倒不如安静地看上两三个小时闲书。我们手拉手走在浩气荡然的石砖路上,相视狡黠一笑。小筠宽宽大大的九分裤腿,露出藕白的小腿肚。那天究竟在书店读到什么好书我早已忘记,只记得暮春初夏微风清凉,纵容地拂过我们的眉间,把哪怕一丁点儿不安和忧愁都扫得干干净净。

    高三的时候,我们这帮文科班的姑娘竟丝毫也没有备考的样子。记忆中最痛快的一次是逃掉班主任的历史补习,一队飞骑直奔天安门广场,只为了一时兴起,要去看一次降旗。

    傍晚时雾降下来,华灯凄迷,和团雾交融连绵,降旗仪式也因而染上了虚幻的美感。我们几个在广场一角合影,天寒地冻,每个人都鼻头红红,笑容僵硬,凝固着结结实实的幸福。如今拿出照片来看,不禁觉得惊奇,那时候我们穿衣的色彩都很大胆热烈,松籽喜盈盈一团翠绿,小筠裹着厚重的橙红棉服,芳儿是大花的袄,我则披着枣红短外套,还扣一顶白线帽。那时的我们,竟真是懂得挥霍色彩啊。

    高中时代我们的友情透亮如水晶,不分彼此,不分薄厚。一人起兴,众人排山倒海般地纷纷响应。也有众口难调的时候,大家便真地起争执,针锋相对,争他个面红耳赤。过后再和好,谁也不计较,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一起的啊。

    然而爱情终于霹雳般地打下来,从此晶晶便有了比我们这几个家伙更贴心的人儿。当时我曾那么伤心,在新年前一天哭了整个下午。终于明白,我们的赤子时光告一段落。仿佛天地初开,我们由相拥相抱的一团火焰,分离成一个个独一无二的人形。这一瞬间让我生出遗世独立的孤单和仓皇,但必得经由这样一个过程,才是真实完整的人生。

    我记忆中的高中时代,都是俊美少年白衣飘飘,衣裳不染尘,脸庞也不染尘。这些记忆的碎片就像是明矾,沉淀下岁月风尘,保住心之纯净。它们是我最隐秘的宝贝,在这样一个孤独的夜里,偷偷拿出来磨搓,空气里回旋着叶蓓的歌声:

    还是走吧甩一甩头

    在这夜凉如水的路口

    那唱歌的少年

    已不在风里面你

    还在怀念

    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