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宋雨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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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城外十里处,一左一右的盘据着千邺国的两大经商头子,左边是掌管全国三十八家钱庄及拥有私人募兵权的阎家堡,右边是拥有全国五十九家药行,每家药行还派有大夫驻诊免费替穷人看病的赫连山庄,两家算是对门,虽然这之间的距离得让一般人走上约莫半个时辰。

    据传,这两对门的堡主和庄主是死对头,平日井水不犯河水,从不往来,孰料两年多前,当今皇上金宿却突然赐婚,让赫连庄主的堂妹赫连千彤嫁给阎家堡堡主阎浩天,还生下一个听说非常可爱又聪明的小儿,取名阎爵。

    更听说,皇帝这一赐婚非但没让两家子更友好,反而仇上加仇,赫连家妹子连赫连山庄大门都不得再入一步,时至近日,赫连麒还故意迎娶曾经和阎家堡堡主阎浩天私交甚笃的牡丹楼头牌花娘朗明月为妻,此举更是大大添加平民百姓们闲嗑牙的话题。

    不过这种种传闻,似乎都跟这三位当事人无关。

    阎家堡荷花池边的凉亭里,专心画画的赫连千彤、抱着娃儿很得意当着爹的阎浩天,和没事就以绝佳轻功偷偷跑来串门子兼逗弄别人家娃儿的赫连庄主赫连麒,依然非常悠闲的过他们的日子。

    “妹子,怎么才几日不见,这小娃就变得更肉了一些?你偷偷从都城给他偷渡好吃的来吗?怎么没给哥带一些?”赫连麒今儿个纯粹闲嗑牙,倒没出手去跟人家正牌爹抢娃儿抱。

    千彤的画笔一顿,抬眸对赫连麒一笑。“怎么?昨日哥大婚,没吃饱吗?妹子听说皇帝送了很多外域来的美食和珍珠玛瑙,哥却不太赏脸,急着回房去陪新娘子了。”

    因为种种传言,昨儿,千彤和阎浩天并没有去参加赫连麒的成亲宴,只派人在日前送上大礼,贺这二十有八的美公子终于娶得美人归。

    关于赫连麒决定要娶朗明月一事,千彤并没有过问一二,就算知道自己夫君曾有一段时间夜夜上花楼,陪侍在一旁的就是那个朗明月,她也未曾对此事多置一词,因为夫君对她说过,他和朗明月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那位朗姑娘也是一个难得的好姑娘,她信他,就一切都信了,总不能因为自己那一丁点的嫉妒心,就坏了他人的好姻缘。

    “陪新娘子总比陪那些老奸商老奸臣好。”赫连麒的扇子在胸前有一搭没一搭地摇啊摇。

    “既然如此,怎么一整个早上都赖在这里?”阎浩天凉凉的说了一句,边抱着儿子放在肩上转着玩,娃儿格格笑,两只小胖手直抓着他的发,就怕不小心掉下来。

    “因为想娃儿,所以就过来了。”赫连麒始终笑睨着小娃儿,难得没上前逼那娃儿喊他爹。

    为了这个娃儿,他难得兴起了想成家的念头,想生一个自己的娃儿来玩,最好是个女娃,长大后嫁给阎爵,让阎爵喊他一声爹,为了这个愿望,他甚至还娶了妻。

    可如今看着这个娃儿,他脑袋里想的却是昨儿个在他床榻上哭得很无事又很美丽的朗明月

    阎浩天和千彤对视了一眼,都觉得今日的赫连麒十分古怪,怎么看都不像是新婚大喜的人。

    想着,阎浩天把娃儿从肩上抱下交给了早已搁下画笔的千彤。“你先抱爵儿赏花去,我一会儿再过去找你们。”

    千彤微笑的点点头,抱着娃儿走开,留下两个大男人谈心去。

    阎浩天亲自替赫连麒倒了一杯早先下人们泡好的茶送到他手里,撩袍在他身旁坐下。

    “怎么?后悔了?”阎浩天可以说是唯一知道他之所以娶朗明月为妻真正原因的人。

    老实说,他并不赞同他这种荒谬的决定,但站在朗明月的立场上去想,因为她爱赫连,这或许也是她唯一可以让赫连爱上她的机会,因此,他虽不赞同这门亲事,却也没多说什么。

    在那段他失去冬艳、每天都是朗明月陪伴他喝酒弹琴说话的颓废日子里,他同时也和朗明月建立起一份奇怪的情谊,明明是客人和花娘的关系,却又更像是朋友。

    对朗明月,他是感激也是关心的,尤其在无意之中得知她这么多年来一直爱着的男人是他的好哥儿们赫连麒之后,两人的关系也莫名的更进了一步。

    赫连麒唇角勾着笑,睨着他,良久才开了口:“你知道吗?她竟然是个处子。”

    阎浩天挑挑眉。“这个事实对你打击很大?”

    “这让我觉得自己在欺负她。”真是讨厌的感觉!

    “你本来就是,不管她是不是处子,在你明知她对你的情意却又故意作下这种决定的当下,你已经在欺负她了。”

    “她对我的情意?”赫连麒疑问的看着他。“谁说的?她告诉你她爱我?我怎么不知道?”

    阎浩天没好气的回视他。“你当真不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待在牡丹楼当你的线人,常常提供各式各样的消息给你却没有要求任何回报,你以为是为什么?当真以为她是喜欢沾惹是非之人吗?”

    他就不信,这比鬼还精明的赫连麒会真不知道朗明月对他的那番心意!他只是不想懂罢了!

    “你不会是在怪我吧?兄弟?”赫连麒好笑的提唇,一抹冷意在他的眼底扫过。“对我而言,这只是桩生意,你情我愿的生意,我想要个娃儿,她又不介意帮我生个娃儿,重要的是她条件一等一的好,人又温柔识大体,以后不会跟我纠缠不清,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才娶了她,这些不都是你早知道的事吗?

    “或许她是对我有点情意,那又如何?总不能每个爱我的姑娘我都得爱她们吧?再说,要不是她有一丁点喜欢我,怎可能答应替我生娃儿呢?也因为她对我的那一丁点喜欢,才能把这桩伟大的生意谈成啊,不是吗?”

    闻言,阎浩天看着他,突然间笑了笑。“你确定你真的不爱她?”

    “不爱。”赫连麒想也没想便答。要爱,这么多年来早爱了,何必等到现在?这一点,他几乎没有怀疑过。

    “既然如此,又何必心怀愧疚?你何时那么有同情心来着?”他们可是从小一块见长大、打到大玩到大的朋友,可是,老实说,他对这位仁弟还真是不甚了解呵,只能庆幸他是自己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闻言,赫连麒懒洋洋的瞅了阎浩天一眼,深深的黑眸尽处闪烁着一抹不知名的流光。

    他心软啊,不行喔?想到那张哭得泪眼汪汪又无辜的脸庞他又不是坏事干尽的大魔头,哪能没有一丁点的怜惜之心?

    是吧,就只是一丁点的怜爱之心罢了,他犯不着为此弄得自己七上八下的,像是做啥事都不对劲似的可笑。

    赫连麒仰头把桌前的茶一口饮尽,起身,挥挥扇。“我要走了。”

    没把那个朗明月不像朗明月的疑惑给说出来,是因为阎家大堡主的眼底除了他家的艳娘还是他家的艳娘,对朗明月的了解,说到底可能还不如他的一根手指头来得多。

    “要走了?今儿个还没见你抱爵儿呢。”

    “改日来再抱,顺便咬他一口。”想到那娃儿的肉感,赫连麒的嘴里竟泛起一股嗜吃的渴望。

    挥挥扇,他步出凉亭,不一会儿便消失在阎家堡。

    ***

    一个口口声声说要生娃儿的男人,却整整十天没再踏进新房一步,不只如此,他好像刻意避开她似的,每天早出晚归,管事刀叔说这阵子刚好是巡视全国五十九家药行的忙碌时刻,因此赫连庄主才会常常不在庄内。

    话是这样说,可莫寻不信,没有人会故意把成亲这样的大事安排在生意最繁忙的时候,何况是一个为了生娃儿而娶妻的男人?该是巴不得天天播种好等待果实的,不是吗?

    所以,铁定有鬼。

    至于是什么鬼她很难理解,也不想理解,这样不是挺好吗?对她绝对是件好事,可,她却莫名的闷闷不乐

    她的心情从害怕慌乱紧张到等待再等待,然后变成一点风吹草动就神经质的以为他下一刻便会推开房门走进来,再变成失落再失落,感觉像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所以他才不想再碰她

    可打从那一夜之后,他命人送上的药膳却日日未间断过,说是补气养身,一定要晴儿看着她喝下才成,晴儿都说他疼她,只有她知道,他为的是他未来的娃儿,不是她,铁定是要她把身子养好了才能替他生个好娃儿。

    莫寻摇摇头,阻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真是够了,她现在应该专心想的是,如果哪一天这个男人不要她时,她得拿什么来过活?如果她顺利怀了孩子生下娃儿,她便能拥有一栋可以做酒楼的大楼房外加黄金一万两,这样应该可以开间酒楼维生没问题,那如果她怀不上娃儿呢?如果这男人的精虫数不足,无法让身体一向很好的她顺利受孕呢?当她踏出赫连山庄大门的那一刻,她不就得准备饿死吗?

    不行,她可是聪明坚强又独立的二十一世纪新女性,哪有没男人养就饿死的道理?可,也因为她来自二十一世纪,琴棋书画可没一样会的,就算拿到钱开酒楼,恐怕生意也不会好,除非她开的酒楼跟古代的这些酒楼不一样,是独一无二的

    突然间,灵光一闪,莫寻的目光顿时闪亮亮,本来无精打采的身子也精神了一些。

    天啊,光想到她如果在古代开一间这样的店会引起多大的骚动和注目,她的心就更加蠢蠢欲动了。

    二十一世纪有很多的怨妇怨女,但,古代的怨妇怨女不是更多吗?在这种女人不太能出声,三妻四妾的古代社会里,怨妇怨女简直可以一把抓了所以,理所当然生意会更好吧?

    不是说独们生意最好赚吗?等她找到店面,再一边装潢一边找员工,快马加工全部弄好最快也要几个月的时间吧?这样,不但可以打发时间,也可以在她被自己老公给休掉前找到安身立命之处

    莫寻一边想一边拿着毛笔在纸上画画写写,越想越兴奋。

    她在美国攻读的是酒店经营管理,白天念书,晚上就到美国最热门的牛郎店去打工,因为有学长在那儿上班,所以把她带进去当柜台,工资高又轻松,只要记好帐收好钱就成,因为上门来的都是贵妇,压根儿不必担心有人来骚扰她,倒是那些牛郎公关们偶尔会逗逗她搂搂她,虽然也算烟花之地,倒是不会出什么太大的乱子。

    没想到,好不容易毕了业,还没找到正式的工作,就掉进海里莫名其妙穿越到这里来,真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写到后头,莫寻一手撑住头,另一手乱写乱画,想到好笑时就笑一笑,想到无奈处就皱眉叹气。

    裙摆被她撩到大腿上,露出她雪白的双脚,没穿鞋袜的脚丫子在桌子底下晃啊晃地,袖子也被她卷得老高,露出她白皙好看的手臂。

    不只如此,她的头发上什么缀饰也无,长发随便往头上绕啊绕用簪子固定住,露出她性感迷人的颈部线条随兴至极,却半点当家夫人的仪态也无,甚者,让人无法相信她竟曾经是千邺国最美最风情万种的名妓。

    一身白衣的赫连麒站在窗外许久,见到的就是她这番不羁的风景。

    难怪方才晴儿在外头一见他要走进这处院落时,紧张得想要跑进来,他不让她进,她还急得跪了下来,啧啧啧,一个丫头把主子侍候成这副模样,还真讨打,不过,更讨打的人应该是眼前这一位。

    坐没坐相、穿没穿相,简直就是无法形容的随便至极。

    可是,为什么他久久移不开目光?

    她那随兴的穿着打扮、随意又不庄重的坐姿、千变万化又生动的表情,活生生就是一幅鲜活又美丽的画,不优雅却迷人,那般的怡然自得。

    一直到她第二次把沾到墨笔的手不经意的往脸上抹了又抹,赫连麒这才迈开脚步跨进房——

    “啊!”一见到他,莫寻惊得连笔都掉到地上。

    赫连麒弯身将她掉在地上的笔捡起搁在桌上,似笑非笑的眸直勾勾地瞅着她,再次将她随便的穿着打扮给审视一番。

    “很热?”

    “是啊,这里没电扇没冷气怎能不热?”她小声的嘀咕着。

    电扇?冷气?她嘴里碎碎念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当真是古怪!赫连麒疑惑的眯了眼。

    意识到他眼底那爱笑不笑的神采,她忙把没穿袜的脚丫子放进绣花鞋里,伸手理了理裙摆再站起身。

    “你怎么来了?”又要找她生娃儿了吗?想着,她突然脸红红,手跟脚都不知往哪儿摆才好。

    “这是我的房。”他摇着扇,在桌几前坐下来,本想看看她就走,孰料,刚刚在外头被那幅风景给吸引住而踏进房,如今听她这一句像是不想再看见他似的问话,他倒不想走了。

    他没忘,自己娶她进门是为哪桩,之所以十来天没进房,其一,是怕上次不知她是处子而可能弄伤她的疼还未散去,其二,也是因为自己错估她是处子之身的事实让他一直耿耿于怀,再加上成亲那一日她种种异常的表现,让他每回想到她时都有点抑郁难当。

    他不爱失控的感觉,偏偏她却给了他这种感觉,捉摸不定,让他难得的感到烦躁不安。

    这些种种,他没一样愿意承认。

    莫寻见他好整以暇的坐下来,一副不打算离开的模样,绣花鞋不禁挪啊挪地,直想把自个儿给挪到外头去。

    想到他今儿个来的目的可能是要抱她,她就心跳加快,呼吸失速

    那一夜,她忘也忘不了,激情销魂到让她连自己都快要不认识自己,从来没想过**会是那样的,彻头彻尾的将自己奉送给对方,灵啊身地,全部都很难保留,是一种很可怕又很奇异的感觉。

    重点是,他对她而言根本还是个陌生人,他却对她做了那么多那么多亲密又露骨的事,羞得她根本不敢看他,一直到现在,他站在她面前,她还是完全无法大大方方的直视他

    他的手游移在她身上的触感,他的身体密密与她贴合的感觉,他吻她的火热与温柔、狂霸与怜惜

    呼。莫寻把手贴在热辣辣的小脸上,因为想到那些限制级的画面,让她整个人都很不自在的敏感着。

    “你在画什么?”赫连麒拿起她刚刚很认真在画的东西瞧着,里头有图也有字,却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嗄?画?她刚刚的创业大计?

    她大惊,冲上前要把他手上的纸给拿回来,他却不让,三番两次让她的手扑了空,最后她因为重心不稳而扑倒在他身上,他大掌一握,适巧落在她纤细的柳腰上,状似两人抱在一块儿的亲密。

    “快还给我啦!”她仰起小脸,也不知是气还是羞,红通通的。

    那红,很惹人起疑,赫连麒的心莫名一动,为她那不期然的羞涩与美丽。

    “瞧你急成这样,莫非你写的这些都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但它是我的东西,没经过我的同意你怎么可以擅自拿去瞧?”

    “你摆在桌上,不就是要让我瞧的吗?”

    “喂,赫连麒,你如果是个君子就不该这样强词夺理!”真是有够赖皮的男人!这样逗她很好玩似的!

    他笑。“我不爱当君子。”

    她眯了眼。“就知道你是小人!”

    “是啊,我就爱当小人,当小人多自在啊,要做什么就做什么,百无禁忌,乐得轻松逍遥。”扇子摇啊摇地,赫连麒对这样的骂名可一点都不以为意。

    瞧那副怡然自得的模样,像是怕人不知道他多爱当小人似的,看得莫寻真是好气又好笑。

    她索性不抢回那张纸了,回头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眼睛闪亮亮地望住他。“既然夫君做起事来百无禁忌,想必,自然也不会介意您的娘子出去抛头露面开酒楼做生意吧?”

    赫连麒手上的扇子顿了顿,再摇。“合约有看清楚吗?你必须在一年内有孕并生下我的孩子,我才会送上楼房和万两黄金。”

    莫寻点点头。“这个我知道,钱的事我会想办法,但那栋楼可以先买来借给我吗?只要有了身孕就成了吧?只要有孕,那栋楼就会是我的,那我先跟你借来用,你应该不会小气到不同意吧?”

    这是什么逻辑?

    赫连麒好气又好笑。“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就去找我以前的那些大官恩客们帮忙,他们应该都会很乐意投资我的,我不是都城第一名妓吗?以我的名义开的店,生意没有不好的道理,让他们当我的幕后金主铁定不吃亏,应该没有人会拒绝我才是。”更别提,她现在的身分还是赫连山庄庄主夫人呢。

    这十来天,够她从晴儿及那些每次都在背后说闲话的下人们口中听到有关自己的一堆八卦了,当然也同时知晓赫连山庄在千邺国里有多么的财大势大,就比那对门的阎家堡少那么一些。

    好笑的是,偏这两家死对头还有姻亲关系,而她,不,该说是朗明月这女人,竟也曾经“陪侍”过阎家堡堡主阎浩天很长的一段时间,在他甫丧妻的那半年里,朗明月是阎浩天唯一眷顾过的女人。

    她相信朗明月和阁浩天的关系匪浅既然如此,她应该可以借用一下阎家堡三十八家钱庄的财力,来帮她达到开店做生意的梦想才是。

    “你在威胁我吗?”听她这样说,赫连麒的骨子里翻滚着腾腾热气。

    “不是,我是在请求你,如果你答应了,我不是会更积极帮你生娃儿吗?你也不吃亏吧?”这一点,是她唯一可以说服他的理由,虽然她个人很不爱,但还是得常常拿来用才行。

    “朗明月。”他突然很轻很柔地唤着她的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的眼。

    “什么”那眸,太热,热到她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快要因此而融化。

    “我要的是我的娃儿,不是别人的娃儿,这一点,你务必要深深切切的记在心底否则,我会杀了你。”

    又轻又柔的一句话,却让听着的人一阵哆嗦。

    他的意思很清楚明白,就是警告她不准让他戴绿帽就对了。

    莫寻的脸一阵青又一阵白,咬紧牙根才没出手给他一个耳光,他根本就在看轻她的人格,因为她出身酒楼,就算他明知她嫁给他时还是处子之身,这么多年在花楼里从未失过身,可他还是看轻她!

    可恶

    讨厌

    又很欠扁

    她的心变冷了,脸更冷。“放心,我保证如果我怀了孕,孩子一定是你的,可以了吧?另外,除去我要帮你生下娃儿这一点,你和我之间没有其他的约束了吧?不管我在外头做什么你都不会过问也不干涉,对吗?只要不影响生孩子,任何事我都有自主权,对吧?”

    赫连麒看着突然变得尖锐又冷漠的朗明月,淡淡点了头。

    感觉,她像是亟欲跟他划清界线一般,就像那日他对她的要求——不准爱上他,她似乎已经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这样很好啊。如他所愿不是吗?

    却为何,他会觉得胸口像是鯾了一根刺似的,怎么也不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