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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光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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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在迷茫、清醒、振奋、总结、悲伤、愤恨、憧憬等某一种心情下开始文字。

    喜欢不知何时的开始,不经意的行文,随时可以停止的结尾或没完没了的继续。喜欢稚子,只是在迷茫、孤独、独白的内心世界里恣意的呼喊。喜欢稚子这个字眼。喜欢深情喑着:"栀子花开呀开,栀子花开呀开。"喜欢清醒后的总结稚子迷返,重新面对世界、面对生活、面对压力、面对未来。

    喜欢各种感觉交迭的我。

    喜欢写日记,几年如一日的写,希望死前的最后一刻也在写。喜欢半夜醒来,想到日记没写,如心中压石,不写则负罪一般。喜欢某一天因事忙,真的忘了,第二天补写的悔恨,不管什么事都不能在忘和为此所下的决心。喜欢别人的日记是心录,而我的是总结,每时、每刻不断的总结,如一定要做成什么,哪怕艰难困苦;计划写出的文字永远是实际能写出的几倍,到了晚上,到了日记上便开始总结今天写的怎么样,完成,或为什么没完成,明天将怎么办。喜欢,我是在日记上记住日期,喜欢别人把我说出的日期当成权威,喜欢在日记上回忆、看着自己走过的坎坷或快乐的路,从成熟变成稚子,又从稚子变的成熟。

    喜欢欲望和穿过欲望,喜欢这两个词的互相矛盾,目标似的欲望应该有的,世俗贪婪的欲望就应该穿过它。

    喜欢认生字,喜欢看书,喜欢遇到的字全部不认识。喜欢自己对生字、生词的有瘾,喜欢把它们记到专门的笔记本上,喜欢用字典去认识它们,喜用词典去理解它们,把它们熟知,变成自己的朋友后,在某一天,在我的文字最恰当处把它们印出。一天,一位好友对我说,你在用词方面太费心了,比如霈泪的霈字,有多少人认识,又有多少人理解她的意,能不能大众化一些。可以说,朋友的建议和我的追求、嗜好背道而驰。我向她解释说:"霈泪改成雨泪,全文之意境就失去一半。这就像把睿智改成聪明,把父亲改成爸爸。改是可以的,但全改之后作一比较,会发现大不如前,所以有时,除非在特定情况下不改比改好。"我又解释道:"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改过之后,不一定就是所谓的大众化了,我所看到的大众化范围更大,是所有的人都喜欢,适应不同年龄段人的审美、需要。"喜欢目标,对生字、生词、用词的嗜好的坚持,我对朋友的解释比以上三条要详的多,我需要争取她对我的理解,最后她对我说:"知道了"。我真的喜欢好朋友,尊重他们对我的建议,当然对我建议最多的是我的父亲,喜欢他们的支持,更需要他们的理解,哪怕是对我说在简单不过的三个字"知道了"。

    喜欢有这些就足够了。

    既然说到字,我就得说说我压抑之喜欢,喜欢鲁迅先生一生所用的一万多个词,他的创新,他的篇篇都是精品,后来在书上,看到了他故去的照片,80斤的体重,600万字的作品(因为先生不太写长篇,所以600万字绝对算的上丰产),太震撼了,我说不下去了。

    喜欢看书,喜欢书本是最好的老师和最亲密的致友,喜欢可以在书本上获知所需的一切,更可以感知情怀和敞开心扉,喜欢收获和提高。有些小说上的主人公是通过不断和人打斗,提升武力、经验,我觉得说的很到位。看书对我也同是如此。提升武力用到看书上便是学到的知识,经验便是不同的写法,这些对我都大有益处。喜欢大有益处。

    喜欢挑刺,如近期在某杂志上看过两篇文章。一,小说情债,看完后在本上写了我的感受,在文章倒数第三段,发现一个别字,成分被写成成发。二,散文家有小龟看过后,对全文的感觉妙趣横生、描写入微。不过,我个人觉得有两处不当,某一段我看了一遍,又看两遍,把感受化成了在下方用铅笔写的四个字"条理不清"。二处不当,作者描写时的用词,小龟的神态,用的词"憨态十足","憨态十足"可能我是个横看鼻子,竖挑眼的人吧,总感觉不当,"憨态十足"是比喻十分胖,动作缓慢的,如熊。要是说龟动作缓慢还说的过去,胖我却怎么也看不出来,可否改成"拙态十足"、"拙笨生趣"、"拙态可居"又会不会更好,此上乃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喜欢别人见我看他的文章就害怕,开玩笑。喜欢别人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这家伙怎么能看我的文章。"第二句是:"他又想挑什么刺。"喜欢挑刺这个字眼引起我的回忆,我记得,我曾经的一位数学老师,他在讲课之余,还给我们讲述数学的来理,对数学的看法,甚至教材上的某些不足,他说他总觉得课本上一处方法冗繁,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琢磨,他终于想出了更简便的方法,并毫无保留地教给了我们,作为学生、用者我对两种方法作了比较,感觉我的老师所教述的方法,的确更简便,问别的同学他们也同是如此认为。此事我一直记忆犹新,我不但学会了方法,更学会了后来由此演变出来的挑刺精神,说成挑刺的嗜好更为恰当,此事对我的触动很大,使我知道了没有什么是绝对正确,让时间去检验吧。总结成我的说法,先从挑刺开始。

    喜欢被挑刺,我看过某报上一则报道,说日本有一巨商在他未成功之前,他让成千上万的人,挑自己的缺点;然后,努力改正使自己更加完善。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精神,一般的人谁能受的了,结果他成功了,这就是他的成功之道。我笑了一下,用在我这里,便是爱被挑刺,而且是一个挑上瘾,挑出乐趣的人。前不久,在榕树下逸尘谷就遇到了一个一见如故的人,他的笔名叫山羊老师,他让我叫他山羊就行了,但我每次还是叫他山羊老师,这也算我的喜欢。我俩开始了针对霈泪的一番探讨,有观者见之而笑称:"你们这是在开学术研讨会"。不管怎么说我喜欢这样,我一在从申,我喜欢别人挑刺,评论哪怕是批评,我告诉自己只有听取别人旁观者清的指教,我才会提高,所以我谢谢如山羊老师和生活中许许多多给我建议的人。

    喜欢下篇文字的题目叫做"不喜欢"。因为有喜欢的,就会有不喜欢的,但我还是希望喜欢的多点,不喜欢的少之。

    喜欢说一句话:"有朝一日,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抛弃电脑。"不过现在不用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抛弃电脑的原因,电脑给我带来了太多的不适,太多的沉沦、太多的无聊,它出现在我生活、身边后,一切便失去了正常的节奏,它生出了我太多的欲望,我喜欢这样夸大的说,游戏,对于人是有毁灭的杀伤性,自信有超强自控力的我,也被延误了很多、宝贵的时间;qq很无聊,玩过之后,会让人感到更加的无聊和滋生出来的更多的内心空旷,可以想像坐在电脑对面都是些孤独的面孔,眼神和骨子里透出迷惘,我对着遇到的小孩,发自内心地说:"早点回家吧",对着,坐在她们身边的家长说:"管管吧",回应我的是冷漠,不尽的冷漠。所以我恨电脑,它夺去了太多的青春和人生最宝贵的年华,使太多的人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我只希望qq被正用。于是我删了所有的游戏,在用网络锁把它们锁起来,闭上眼睛胡打一阵密码,之后变成了,天晓得我打的密码是什么,鬼才能把那些东西在调回到我的电脑上。至于qq,我限定自己的使用范围,因为存在和朋友,同学必要的关系,也只被忍痛留下来。

    喜欢我的激进,但又不失为最好的解决方法。我的原则,与其面对欲望,不如根本就没有另我厌恶的那东西。

    喜欢现在自己营造的绿色上网,喜欢电脑上现在的绿色空间,喜欢可以如鱼一样在真正另人神往的文学网站上任意的畅游了。

    喜欢穿过欲望这四个字,而且越来越喜欢了,我的星期一之后第八个孩子(笔名)终于出世了。

    喜欢父亲、母亲,喜欢朋友、同学,喜欢书,喜欢我所喜欢的一切,喜欢将来的爱情,喜欢以其中一种为原型,写诗、散文、小说、文字。

    喜欢将来,将来会更好,因为我会奋斗、努力、实践,更因为我喜欢。

    2005年7月27是草毕,次日改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