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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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秦师颜大战一场,沈风其实只是在最后被焱凰枪震飞,并没有伤及根本,休息了两天,他就已经等不及,急冲冲的跑出来,要赶去苍茫城了。

    因为,听说周齐跟陈王的婚礼,就在三天后。

    虎头帮的帮众,已经全部被秦师颜收了作亲兵,不在呆在厨房里忙得天昏地暗,不见天日。

    王大胖子吃了个大亏,又看见秦师颜明显给虎头帮撑腰,半句都不敢多说,见到沈风躲鬼一样,远远的跑的贼快。就算平时跟虎头帮的人再次碰面,也是笑脸嘻嘻,坚决不提以前,换了他的话说,过去就是不堪回首。

    沈风经此一战,迅速在秦兵当中名声大噪,无论是武力值还是被秦师颜亲吻,在秦兵中都算得上是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也导致了,秦兵看着沈风的眼神,既充满了对强者的敬畏,又暗带着对沈风获得秦师颜青睐的羡慕,忌妒。

    “帮主,一路保重,最重要的,记得把三夫人带回来啊。”

    吴达等人嘻嘻哈哈站在苍茫关上,给沈风送别。李德书则拿出乾坤袋,交给沈风保管。秦师颜并没有来,好像是听说陈兵今天有异动,早早就带兵出去监视了。

    “行,你们要在这里好好修炼,别给我丢人。”

    沈风吩咐了一下,随后压低声音对众人说道“记得要保护四夫人。”

    众人嘿嘿一笑,一副不用说都明白的表情。

    “还有,要是有战事,别傻头傻脑的冲到前面,保命要紧,不活着,什么都是假的。千万别给什么荣誉感给坑了,至尊皇族没有给什么恩惠给我们,我们无需替他卖命。”

    沈风看着众人,半认真半玩笑的说道“要记住,我们可是靠栽树铺路,截道打劫为生的强盗!”

    挥别了众人,沈风一人一骑,仗剑驰马,独自上路。

    朝阳斜斜照在他的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一直延伸到无尽未知的远方,好像人生的前途,未仆却必须要走下去。

    苍茫城依旧是老样子,没有过分的繁华和萧条,一副平平淡淡。中间不断有人听说战事来临,跑了出去,结果发现外面一片风平浪静,又跑了回来。

    莫辛依然尽心尽责的做着守城官的职位,不过他现在已经不太留心捞城门费那么点油水,躲在一旁优哉游哉的喝茶,当初沈风抛给他的一大袋金子,他只要省一点,这辈子就算是打断腿都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三天后,陈王就要和大小姐完婚了,大家都认为陈王要统一南蛮神州了,都从乡下回来,这几天进城的人明显增多,相信不久,就要恢复以前的热闹了。只是,陈王和周家联手,那苍茫关那边的秦王,恐怕下场就不怎么好了。”

    “不过,我一个守城兵,cāo心人家做什么,有口饭吃就已经不错了。”莫辛自嘲的笑了笑“哎,要是再碰见上次那个财神,随便再赏我几斤黄金,那我就真的可以回去乡下,买几个俏丽的妻妾,买几亩地租出去,舒舒服服的做个小地主,好好过滋润的小日子。”

    莫辛正美滋滋的想着,突然城门那边传来一阵喧闹。

    “什么人敢闹事,这档子非常时期,可不能出什么差错,不然我人头随时要搬家,到时候,金山银山都是一场空。”

    莫辛暗骂两声,拿起自己的佩刀,走到城门处查看发生什么事情。

    “莫大人,这个刁民,身无官职,又不是军队里的人,身带长剑不说,居然还想带马进城,我上前喝退他,他还想动手,简直不知死活。”

    一个守城兵看见莫辛出来,手指城门口被几个士兵围住的年轻人,连忙禀报事情的起因。

    莫辛点头,现在临近陈周联姻的非常时期,周文早就下令,非官职人员,军队官兵,一律不能带武器,马匹进城。

    “喂,那个谁,你别在这里闹事了,不然等下周公子特派的将军,刘进刘都统到来,立马就要把你拉入大牢,你还是赶紧走吧。”

    莫辛来到那个年轻人的后面,拍着他肩膀道。

    沈风转过身,发现拍自己肩膀的人有点眼熟,随后一想,恍然大悟道“哦,原来是你啊,这事好办了,赶紧放我进去,回头绝对重重有赏。”

    沈风说着,伸手搂着莫辛的肩膀,一副死党旧识的模样。莫辛看清楚了沈风的模样,当场失声叫出来。

    “财神爷?!”

    沈风把莫辛拉到角落道“我要去见周齐,你赶紧放我进去,不然我等下就要硬闯了。”

    “这,这可不行,我来想想办法。”

    莫辛吓得要死,上次沈风带着虎头帮大闹苍茫城,把周齐得罪死了,后来周齐还亲自带兵去剿匪,差点没命回来。那段时期,周家的人个个都一副要吃人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都简直是噩梦。

    沈风之所以坚持要带马进去,原因无它,就因为他座下的那匹马,是秦师颜的坐骑,名唤火焰,品种精良,听说还有妖兽的血脉,全身火红,没有一根杂毛,万金难求。

    “废话少说了,给我拿着。”

    沈风从乾坤袋里抽出一块十斤重的金砖,直接丢到莫辛怀里。

    莫辛一看,眼都快要晃花了,他咬咬牙,随手把自己要上的一个官牌给了沈风。

    “从现在起,你就是守城官莫辛的直属部下。”

    沈风哈哈一笑,牵着火焰就进了苍茫城。

    正想着要到哪里落脚,突然一伙流里流气的人就吸引了沈风的目光。

    只见那个刘二,苍茫城的害虫,正带着十几个人流氓恶霸,骂骂咧咧的从沈风面前经过。

    刘二那厮此时已经身穿华衣锦服,初显富贵的模样,想必跟刘进有关,刚刚听莫辛说了,刘进都已经做了都统,身价自然不一样。

    “就是不知道他的银牙换了没有,要是没有的话,顺手带回去给老鼠也好。”

    沈风无良的打着刘进的主意,牵着火焰,在后面跟着刘二,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事,惹得这位刘大爷如此火大。

    想当初,就是刘二先打沈风的主意,然后刘进蹦出来,追着沈风满街乱跑,最后才引出了周齐这位金枝玉叶的大小姐。

    一路下来,刘二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沈风一看,居然是醉香楼。随后他就看到,刘二大手一挥,抽出乱七八糟的武器,带头冲了进去。

    “有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