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吴达口中的牛郎织女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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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百万天兵天将对阵亿万妖族,单单以数量来说,妖族似乎占据了优势,但是其实不然。当那些妖族嗷嗷大叫杀向数百万的天兵天将的时候,一阵阵巨大的擂鼓声,从数百万的天兵天将的阵型之中响起,然后仿佛是幻觉一般,肉眼可见,那些天兵天将的阵营,开始呈现几何的速度暴涨,短短一通擂鼓下来,天兵天将的数量,竟然也达到了数以亿计的数量!

    杀!面对着亿万的妖族,即使是巨灵神王震乾战败在先,这些来自仙界的天兵天将,在仙界中整整cāo练了五千年的战争机器,在这一刻完全爆发起来。

    妖族与仙族两具庞然大物对轰在一块!

    此时在还能处于天上的妖族,已经是上古遗留下来的刚刚苏醒的精英级别,还有一些现世成长起来的妖王,他们的实力,丝毫不会被那些天兵天将差到哪里去。哪怕是面对着肉身不死的天兵,面对着可以分身的天将,他们仍然在妖皇扶即的带领下,斗志激昂的冲杀。

    “放出噬魂妖虫,找到那些天将的真身,吃光他们的神魂,杀啊!”嗡嗡嗡!

    随着妖族的冲杀,一种状如蚊虫的妖物被释放出来,随着妖族的大军,冲入天兵天将的阵营之中。

    这种名为噬魂妖虫的小东西,只有拇指般大小,它们以灵魂为食物,特别是对于一些神魂级别的魂魄,更是美食中的美食。它们对于肉身没有太大的伤害,比普通的蚊虫厉害不到哪里去,但是它们却能在天将级别的分身之中,靠着特有的嗅觉,准确找到那具藏有神魂的真身!

    而且一旦神魂暴露在空中,失去了肉身的庇护,噬魂妖虫就能直接飞身上去,对寻常刀剑哪怕是大地神器都无法伤害的神魂,直接吞噬!

    噬魂妖虫,是神魂的天敌!它们和寻常的蚊虫一样,只需要一窝臭水,就能大量繁殖!在上古乃至远古的战争之中,这种噬魂妖虫被大量投入战争之中,起到非同寻常的作用。

    天将的分身并非无限,实力越是低微的天将,所能分化出来化身的数量和质量,就越小越没有战斗力,哪怕像陈庆之那样的第一天将,即使恢复了全部实力,也仅仅只能释放出一万个分身,就是已经是极限!

    而这分化出去的一万个分身,即使因为陈庆之有某些奇遇,分身仍然保留着天将一样的战斗力,但是却已经不能再分出哪怕一个分身了,他们肉身只能与天兵一样,即使被斩成了无数快,依然能快速恢复过来,但是这样的话,这具分身所包含的力量及就会被迅速消散,随着被伤害的加深和次数的增多,最后这具分身会完全奔溃,不再拥有一丝战斗力,变成一具植物人一般的活尸!

    寻常的天将,只能分出十具分身,实力强横一些的顶尖天将,能够分出一百具,就已经是极限。要是这些分身完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那将是一股恐怖的力量,但是如果这些分身刚刚被分化出去,真身的神魂就被人干掉了的话,那么这些分身立马就变成一具活尸!

    所以,当这些噬魂妖虫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仙族的天兵天将之中顿时引发一真骚乱,但是这阵骚乱没有持续多久,天穹之上突然飞来一朵巨大的火烧云。

    “是火云雀!”

    妖族一些眼见的妖怪一眼就看清楚了那朵火烧云的本体,那根本不是什么云,而是由无数只拳头大小的麻雀一般的火鸟组成的庞大鸟群。

    火云雀,这是仙族针对妖族噬魂妖虫而准备的一种仙兽,小小的躯体对于寻常的妖怪,没有过大的杀伤力,它们身巧玲珑,飞翔速度奇快,善于捕捉各种妖虫喂食,特别当它们完全发飙的时候,身上会烧出一团小小的神火,那些体型细小的噬魂妖虫被神火触碰到哪怕丝毫,都会直接被烧成灰烬!

    这种火云雀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跟噬魂妖虫一般,可以辨认天将级别的真身,仙族的士兵要想找到妖族那些天将级别的真身说在,还必须要靠着一些简易的道具。

    “锁魂仙葫!那是仙界一位名为葫芦翁的大能所创造的一种小道具,仙族的将士佩戴在身上自己容易看见的位置,比如窜在手链或者直接栓在兵器上,当锁魂仙葫靠近神魂的时候,仙葫就会散发出一道朦胧的绿光,借此辨认自己眼前的敌人,到底是不是拥有神魂的真身!而且,当神魂裸露在空中的时候,这种仙葫还能激发起来,吸收神魂!一个普通的锁魂仙葫,就能吸收上千条普通的神魂!”

    在隐匿起来的虎头城内,黄承承透过从法阵镜片中映射过来的空中景象,一一为圣道门不知情的众人解说着妖族与仙族两方的手段。这个击壤仙帝的管家,在无穷的岁月之中,不知道见识过阅读过多少的奇闻,她就像是一座移动的知识库,天文地理古事今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原来如此,开始我还纳闷,这些天兵天将参与大规模的军团式的战争,肉身不死分身不断,那该要怎么打,打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现在看来,有了这些小小的妖虫仙兽的辅助,再强大的天将,一旦真身被围殴,神魂被逼出来,也一样要身死道消啊。”

    沈风感叹的说道,随后转头看向自己身后的诸多圣道门人道“所以,不要以为自己踏入了天级之后,就可以随意去参加战争,能够避免战斗,我们就尽量避免,毕竟,我们哪怕是强盗,也是一群不喜欢动用武力而更趋向于斯文的强盗,我们之所以偶尔抢别人的东西,其实说白了,只是暂时借过来而已,迟早会还的不是吗?”

    一众无良门人深以为然的点头,唯独黄承承听得连连翻着白眼,深深鄙视着沈风越来越变得无耻的作风。

    伸手把黄承承抓过来,把她的胖嘟嘟的脸颊给揉得通红,沈风问冰珑道“刚刚那个美女所说的牛刚,难道是地牛?”

    冰珑点点头,融合了前世的妖神身躯,她已经恢复了大部分的记忆“正是地牛,那个女人,就是仙界大名鼎鼎的第一美女,至尊玉皇的大女儿,仙界的公主殿下至尊红颜!至尊玉皇与瑶池王母一共生有七个女儿,以彩虹的七种色彩分别命名,又以大女儿至尊红颜最为美艳,小女儿至尊紫薇最为娇弱,红颜为情所困,与地牛相恋却被王母所阻,曾被禁锢在仙界天河囚笼之中,那时候地牛每年只有一次机会得见红颜,还是通过喜鹊仙子的帮助,正是这段传说,在民间造就了牛郎织女的传奇。”

    “啊,这个典故我知道。”

    吴达被朱仪璋打得半死,此时整个人被朱仪璋夹在手臂上,如同一只宠物一般。他肉身的伤害早已经恢复,连一条疤痕都没有留下,但是一身衣服被打得稀巴烂,朱仪璋之所以夹着他,不是怕他逃跑,而是怕他那根东西走光了,丢脸。

    但是即使如此,吴达脸上仍然露出一副兴致勃勃的神情对大家道“那个牛郎之所以认识织女,完全就是因为那货是个偷窥狂,他大爷的偷看也就算了,还居然偷走人家的衣服,用帮主的话来说,那货一定是变态,他肯定是对那些衣物有着某种特殊的爱好啊,只可惜至尊红颜那个傻妞太傻,还对那货一往情深,实在是,一朵鲜花插入牛粪中,而且是倒插的那种,可惜啊可惜!”

    众人听得吴达的说话,明明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却硬生生被他说的如此的猥琐,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几分道理,当下不禁脸色各异,诺大一群人当中透露出一股诡异的气氛。

    就连冰珑冰山一般的神情都忍不住微微发红,随后干脆随手一甩,直接把吴达的嘴巴给冰封了起来,来一个耳不听为静。

    慕容清懿咯咯直笑道“那么这样说来,我也记起来了,至尊玉皇最小的女儿至尊紫薇,似乎跟那个陈庆之,也是有着非比寻常的暧昧吧,如果不是如此,陈庆之怎么会几次被当做妖族大战的前锋,不就是想着要让他战死吗。”

    沈风点点头道“倒是差点忘记了那个第一天将了,也罢,怎么说,也曾经是我们的人,原来他是暗恋至尊玉皇的小女儿,难怪最后还是投到至尊一族去了,原来都是为情所困呐!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真的是真真的真理啊。”

    沈风正待要把地球上关于爱情的无数诗词剽窃过来,用以表现自己的才学,突然老鼠尖叫声传来。

    “帮主不好了不好了,那个至尊始皇被十二大天王从天剑山之中挖了出来,此时正偷偷摸摸的飞向天上,不知道是不是要去仙界啊。”

    “仙界么?”

    沈风眼中闪过耀眼的职业光芒,然后不用他说,圣道门众人纷纷嘿嘿嘿的笑了起来,一股悍然的匪盗气息,荡然的飘扬而起,裹着隐形的虎头城,无声无息的飞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