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悠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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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这么早?”一开口就是抱怨“我以为我够早了,离我们约好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

    天刚刚亮,朝阳在云彩中载浮载沉,还未正式露脸。早起的鸟儿在枝头婉转鸣唱,追逐着早起的虫儿,早起的虫儿则忙着躲避。

    方为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早起的虫儿,黎曙天则是一头猛鹰,充满了侵略性。

    可也不见得老鹰是吃虫子的吧,简直不够塞它的牙缝。戏弄或许是有的。

    “刚好今天起得早。”其实是她刻意定好闹钟,打定主意一定要比他早到。从小土丘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她走出家门口,她还不愿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这样要逃走还来得及

    “鞋子好穿吗?”她今天穿了一套粉红色的休闲服,衣服袖子和长裤侧边都有着灰色的条纹,新买的鞋也是粉红色和灰色双色搭配。长发编成辫子,垂在背后;雪白的面颊轻染了层淡红,娇嫩的唇瓣浅笑嫣然。“你今天气色特别好,脸红红的,嘴唇也红红的。我从来没在你身上看过这么多色彩。”

    “刚刚跑步来的。鞋子很好穿,我已经穿着它走了一个礼拜的路了,都快变成旧鞋了。”

    “旧鞋最合脚,跑起来才轻松。该上路了吧,趁着阳光还不强,免得把你晒伤了。我带了防晒油,先擦一擦吧。”

    “一定要擦吗?我不喜欢脸上有那些油腻腻的东西。”

    “把你晒得脱皮,我可舍不得。乖,听话,我帮你擦。”他边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一管防晒油。

    “我自己来。”她连忙说着,可不打算让两人发展到肌肤相亲的程度。

    黎曙天轻轻推着她的肩膀,半强迫她在椅子上坐下。“你一定没带镜子的,对不对?我也没带。你知道防晒油没有抹匀的后果吗?不用到晚上,你就会变成黑白郎君——不对,可能更像大麦町。看过一一忠狗吧?一处白一处黑,到时看你怎么出去见人。”

    明知他说的全是鬼话,但不知怎的,方为若就是没办法继续反对,于是便任由他细细在脸上涂满了防晒油。他的手掌宽大又厚实,有点粗糙,指尖上有薄茧,动作却十分轻柔细腻,食指一次次的从她的额头轻抚到下巴,一处也不放过;似乎也没有任何轻薄的意思,只是觉得他好像很熟练,太熟练了

    “好了,把手给我。手背也要擦。”

    “喂,这用不着镜子的,我自己来。”

    黎曙天只好放下她的手,低声咕哝了句:“小器”

    方为若只当没听到,三两下便将双手涂好了防晒油。相较于他方才的细致,她的动作还真是草率得可以。

    “喂,这样不行的。这么美的一双手要好好爱护,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敷衍了事?”他不顾反对的又帮她的手重新上了一次防晒油。

    “我喜欢当大麦町不行吗?”

    “你喜欢大麦町,改天我送你一只小狈养,用不着把自己变成大麦町啊。”他一面说着,牵着她的手走下阶梯。

    “我还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儿慢跑。”

    “跟着我走就是了,不会让你迷路的。”

    方为若不大同意他这句话,她好像已经走进一座找不到出口的迷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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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路很安静,身边的人很吵。

    荒腔走板的歌声正断断续续的唱着一首台语歌——啊,向前走啊,什么拢不惊

    “喂,这首歌你可没话说了吧,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成名曲。向前走”黎曙天回头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明亮整齐的白牙。

    方为若低着头,紧抿着唇,硬忍住笑意,就是不肯如他所愿。

    “好听得让你说不出话了?”

    “我知道它一定是你的成名曲,”好半天,她终于回答“显然之前人家都还不知道你五音不全。”

    “啊,你伤了我脆弱的自尊心,好狠心的女人。”

    “谁叫你要一路茶毒我可怜的耳膜,活该。要再听一句真话吗?你的哀号都比你的歌声好听!哈哈!”她终于笑出声来,眉梢眼角全是止不住的笑意。

    “你应该多笑,你的笑容真美。”他盯着她弯弯的眉眼、上扬的唇,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

    “你的赞美真没创意,好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我所有的赞美都是真心真意,你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他握着她的手,低头严肃的望着她的眼。

    方为若被他看得有些慌乱。“你放手。”

    黎曙天继续盯着她三秒钟,终于松手,不愿因自己的操之过急而把她吓跑。“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旁边有大石头可以坐。”

    她点点头,其实一点也不觉得累。本来说是来慢跑的,但一路上根本没跑过半步,都是慢悠悠的走。缓缓上升的山路,没有石阶,长着短短的青草,走起来很舒服。并不是什么热门的去处,所以路上少有人烟,十分合她的心意。真是难得他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

    接过黎曙天递过来的矿泉水,她打开喝了一口才问道:“这儿你常来?”

    “来过两三次。”这不是他通常会呼朋引伴去爬的那种山。既没有可怕的棱线、陡峭的断崖,也没什么了不得的风景,一点都不刺激,且毫无挑战性;沿路也没有任何山产店,就只是环绕小山的一条小路。考虑到她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平素又缺少运动,才决定了这个地点。

    “我喜欢这里,谢谢。”

    “那我们以后可以常常来。饿了吧?我们就在这里午餐好了。只有饼干和水果而已。天气热,比较不怕吃坏肚子。”

    “我也不怎么挑食的。如果你先跟我提要来爬山,我会事先准备午餐的。”在这样一个好地方野餐,一定很惬意。

    黎曙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从背包掏出一包饼干拿给她。他是不想给她反对的机会。

    方为若咬了一口平凡无奇的饼干,又喝了口水。“这饼干满好吃的,虽然一点都不起眼。”

    “你一定是真的饿了。”黎曙天笑着说道。“晚上我请你吃饭,补偿一下。”

    “唉,坐地上好像比较舒服,这石头好硬。”柔软的草地看起来像绒毯似,他随意的席地而坐,看起来舒适又自在。

    “不怕脏就下来一起坐吧,草地有点湿湿的。”

    方为若坐在地上,背靠着大石头,双手抱膝,深深吸了一口微带草香的新鲜空气,慵懒得几乎要睡着了。“午睡一下,再继续走好了。”她微眯着眼说道。

    “这边比较宽,你可以躺下来睡一会儿。我背包里还有一件外套可以让你当被子盖。”可是地面湿气满重的,他想了想,干脆脱掉上衣,只留下一件无袖汗衫,把上衣当成睡垫,铺了一个克难的睡铺。“快过来,你早上起那么早,现在一定很困了。”

    方为若打了个呵欠,有点迟疑的说道:“你穿这样会着凉的。”

    黎曙天曲着手臂,做了一个卜派的动作。“看到没有?这叫二头肌。这种天气,就算光着上身我也不会有事。我还可以唱摇篮曲给你听。”

    方为若噗哧一笑“那我睡得着才怪。”

    “太不给面子了。你不晓得,我家那几个小朋友,不听我的摇篮曲都不肯乖乖睡觉的。你还嫌?”

    方为若又打了个呵欠,眼皮已经快要合上了。她终于在衣服睡铺上躺下,眼睛完全闭上之前,她含含糊糊的说了几句:“我要睡了喔,你不可以乘人之危,毛手毛脚”

    黎曙天有点好笑的望着她的睡颜,也跟着在她身边躺下。他真要做什么的话,又岂是她这几句话阻止得了的?

    阳光被厚厚的树影挡住,并没有惊扰到她的安睡。风柔柔的吹着,几缕发丝在她颊上拂动。她无识的伸手拨着,一只食指代替了她的,轻轻将发丝拨回耳后,然后继续在她颊上流连。虽然涂了防晒油,她的双颊仍呈现淡淡的粉红色,漆黑的长睫覆着她的眼睑,胸脯微微的起伏,双腿微曲的侧躺着,面对着他的方向,双手松松的抓着他的外套,毫无防备的熟睡着。

    黎曙天一点也睡不着,心中暗自咒骂着自己出的什么馊主意。这么近的躺在她身边,却什么也不能做,确实是非人的考验

    他的理智记着她不许毛手毛脚的警告,双手却是怎么也记不牢。原先在她颊上的手指慢慢移到她唇上徘徊轻抚。他低下头,唇离她的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得可以听见她蓦然加速的心跳,她的双眼忽然张开,将他逮个正着

    “你想做什么?”她的声音因为睡意犹存,显得有些低哑,不复平时的清亮。

    做一切你不许我做的事,小呆瓜。“我好像看到一只毛毛虫”这话也不算说谎,山里头的确到处都有毛毛虫。

    “在我脸上?”难怪她觉得有些痒。

    “变成蝴蝶飞走了,而且还是一只好漂亮的凤蝶。”他开玩笑的说道,生怕把她吓坏了。蝴蝶是满可爱的,不过若换成毛毛虫,大概没几个女生不害怕的。

    “这只好漂亮的凤蝶一定是突变种,只有你才看得到。你不会不知道,毛毛虫要先变成蛹,才能羽化成蝶吧?”

    他当然知道,他只是假设她不知道。“你不是念历史的吗?怎么连生物这门课你也这么清楚?”

    “这是普通常识好不好?只有白痴才不知道。”

    “看来你睡得很饱,又有精神骂人了。”

    “是你自己要找骂挨。你刚刚做了什么?”本来她并不怎么怀疑他的话的,她就躺在大树底下,有毛毛虫掉下来也不算稀奇,偏偏他要胡-什么蝴蝶飞走了的鬼话,可不就露出马脚了吗?

    “真的没有。”还没有。“我发誓!只是帮你把头发拨开而已。没骗你,你看你的辫子都松掉了。”

    她怀疑的看了他一眼,把发带一把扯下,随意用手指耙了几下。

    “来,我帮你重新编过,坐下。”他从背包里取出一柄发梳,招呼着。开玩笑!他不晓得帮小侄女编过几次头发了,哪有道理搞不定她这个大女孩。

    方为若讶异道:“你还真是训练有素哪。”他到底帮多少女人梳过头发啊?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七八岁的侄女,老爱缠着我。我还得陪着她玩芭比娃娃,帮娃娃梳头发的时候要敢粗手粗脚,她立刻替娃娃哭给我看。”

    “听起来你们一家人感情很好呢。”原本他们方家也是一家人感情很好的,只是如今只剩她一人

    “是啊,我家是一个大家庭,两个哥哥、一个姊姊都结婚了。哥哥姊姊都满会生的,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有七个小朋友了。过年的时候,吃团圆饭,足足可以摆两桌,那可真是闹翻天了。不过,你别怕,我家的大朋友都很好相处,小朋友个个天真活泼又可爱,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我我干嘛要喜欢他们啊,横竖又见不着面。”她别扭的说道。

    “早晚有一天总要见面的。”

    “难不成你家人都知道你”在她这边兼差?

    “他们不知道。”真要让家人知道他追女朋友追得这般狼狈,不被笑死才怪。“好了,我的手艺很不错吧?”他得意的把辫子用发带扎好,拉到她胸前要她验收。

    “你有一双巧手。”她心服口服的赞美道。

    “总算从你嘴里听到了一句好话。”他叹着气说道。“要喝水吗?”

    “你实在很体贴,很专”

    “很专业?下次留着上半句就可以了,好吗?”

    方为若点点头。那句话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莫要忘记他的身分。她打开盖子喝了口水,再把水瓶交回他手上,放回背包中。一个付费的男朋友最大的好处是,她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他当挑夫使用。“出发了吧。”

    “把帽子戴上。接下来的路向阳,又没有树荫。”他从背包里掏出一顶鸭舌帽让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脸,只露出下巴。

    “唉呀,这谁的帽子啊,好大的头!”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张清丽的脸蛋,然后干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鸭舌帽,让她格外有一种俏皮的风情。

    黎曙天把背包挂在肩上。“这样不行的,挡不住太阳。”他把帽子拿了下来,调整好松紧带,再帮她戴回去。“会不会太紧?”

    方为若摇摇头“不会。这帽子肯定是你的,对不对?这么大的头一定买不到合适的安全帽,得要用订作的。啊,顺便可以省下买雨衣的钱。”

    “头大才聪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喽?”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头大得过黑猩猩。喂,你没长头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头的。还有,帽子是特地洗过,又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你没闻到阳光的味道吗?”

    他的帽子有阳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阳光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有阳光的味道。方为若忽然发现,她开始迷恋起这种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货架上装瓶出售,她买得起

    “唉,我闻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阳光牌

    “来,你走这边,走我左后方。好,开步走,一二二一,听着我口哨前进”

    阳光从右前方照过来,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为她挡去了半数的骄阳,口哨声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阳光季节

    等他的口哨声告一段落,她才开口道:“你有两副声带吗?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样的声带?”

    “不,是听的人用的是不一样的两对耳朵。我来找找,你的另一对耳朵长在哪儿。”他故意拉开她的辫子,左找右找,仿佛真要找出一对隐形的耳朵似的,趁机嗅着她颈间的馨香。

    “喔,你肯割开喉咙让我也找找看吗?”她紧盯着他的喉结,一副跃跃欲试的口吻。“你的背包里头肯定有瑞士刀,对不对?”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点也没错。下次和你出门,我一定要记得穿副盔甲。”他装出害怕的样子,一手紧紧掩住自己的喉头。

    “我请到的是马戏团小丑吗?”

    “才不是。我可是乐团的主唱兼贝斯手兼钢琴手兼萨克斯风手兼鼓手——”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还兼唯一的听众?你好忙哦,不只有两副声带,还有八只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鱼。八只爪子好像是女人的专利吧,我可没那本事。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莱明说的,你别不信。七的电影你没看过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当七?啊,泌尿科医生一定特别喜欢他”也会特别喜欢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职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尤其自从爱滋病出现之后。“喂,你有定期健康检查吧?”

    黎曙天一时无法把七和健康检查联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庞德是乔装成医生的吗?”他疑惑问着。

    方为若担忧的望着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爱滋病还有什么什么花柳病之类的,好像没一样是好治的。

    “关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兴的说,还没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体一级棒。念书的时候还是游泳校队,从小就是健康宝宝,连伤风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语气。

    方为若也不想把话说白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传染病,气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职,大概也不至于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别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时间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风险。

    想想万一他真的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她不是还得赠送个挽联花篮什么的?像他这种职业,该提些什么字才恰当?痛失英才吗?真让人为难啊。所以她一定得尽力别让他和别的女人交往。

    “现任的七是谁?还是提摩西达顿吗?”心里有了决定之后,她又有了闲聊的心情。

    “早就不是啦!现在是皮尔斯布洛斯南,他是很帅没错,不过当然还是没有我帅。”

    “脸皮也没你厚。”她立刻回了一句。

    “这叫做自信,小方小姐。”

    “难怪你口哨吹得好,牛皮吹惯了嘛。”

    “再一次提醒你,请省略后半句。”他客客气气的说道。

    “你把一只耳朵遮起来不就好了?”

    “那多可惜!只能听见一半你美妙的声音了。”

    “我唱国歌给你听好了。你要不要把两只耳朵都遮起来?”

    “你就这么爱国吗?你不晓得现在唱国歌是很危险的吗?一半的人会拍手,一半的人要打你。”

    方为若可听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打我?”她迷惑的问。

    黎曙天看她的确是不了的模样,着着实实大吃一惊。“你从来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也不听广播的吗?有多久了?”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她说家里连电话线都没接上。显然她真的是像隐士一般在过日子。

    为什么?

    “五六年了吧。”自从她由加拿大回来的那一天起。“我本来就不爱看电视,后来电视坏了,懒得叫人来修。我也没订报纸,全都是些无聊的广告。我只要有雷射唱盘就够了,广播节目的主持人都很呱噪。”

    “你这样很危险的你晓不晓得?台风刮到你家门口了,你都还以为天下太平。”

    “我会上气象网站。”她理直气壮的答道。这也是她唯一光临的网站。

    “还有瓦斯管线破了,你都不晓得要逃命。大地震来了,你怎么办?”

    “发生大地震,不要人家通知,我也晓得。”他问得真是好笑。

    “唉,你啊,怎么这么叫人不放心。我猜你也从来不去投票的,对不对?”

    “这真的不是我的错啊。”方为若无奈的解释:“每次选举我都很认真的在研究选举公报,要找一个最理想的对象。可是,我用的是删去法。一出门,在电线杆上看到候选人的海报,很碍眼,他就被删掉了。走到十字路口,旗子遮住了红绿灯,妨碍交通,又被删掉了。我坐在家里头,广播车从巷子口经过,吵得要命,只好又删掉一个。到最后全都被删光了,我就没有人可以选了。我也很想当一个好公民的呀。”

    “说得也满有道理的。不过国歌你真的不可以随便乱唱,搭计程车的时候尤其记得别和司机乱哈拉,特别是那种有插旗子的。好吧,你既然那么爱唱国歌,我就当你唯一的听众吧。”

    “才不要咧,我怕你拍完手,又打我一拳。”

    “我怎么舍得呀,我是这么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我只知道你这人巧言令色,每天早上拿蜂蜜当白开水喝。”她跟着随口哼了两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只怕全都是虚情假意

    “咦!你的歌声好听得很啊,还说什么藏拙,太谦虚了吧?”

    “随便什么人都比你歌声美妙,随便什么人都比你谦虚。”

    “随便什么人都没你说话恶毒。”他笑嘻嘻的应道。

    “谁让你今天只请我喝开水,我当然说不出好话啊。”

    “嘿,我还以为你喝的是辣椒水呢。”他低声回了句。

    “不知怎的,你特别容易激出我的劣根性。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这个也要我反省?!”他不满的喊着“女人!”

    “又是香喷喷?又是如花似玉?让你又爱又怜?”

    “你真是读历史系的?不是法律系?死的都让你说成活的。”

    “回去翻翻三国演义吧,诸葛亮舌战群儒。这也是个历史人物。”

    “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把你带坏了?”

    “不知怎么搞的,今天话特别多。”她也自觉好笑的摇摇头。

    “不是你今天话特别多,是你到今天才露出马脚。第一次见面,你冷冷淡淡的,我还以为是小龙女跑出古墓逛大街呢。”

    “这都得要怪你,我以前是很有气质的。”

    “你自己要找个人来斗嘴,哪能怪我?”

    “唉,说得口都渴了。喂,我要喝水。”

    黎曙天正拿着水瓶往口中灌,顿时尴尬的停住了。“呃,我的水喝光了,你这瓶也被我喝得只剩两口了。”他拿出面纸把瓶口擦了擦,然后递给她。

    方为若接过来,犹豫了两秒钟,便咕噜咕噜的把水喝光。她实在是渴极了。回想起今日种种,她不由得心惊。第二次约会,她让他牵她的手,当着他的面席地而睡,又让他帮她梳发——她一直认为这是夫妻间才会有的行为莫怪会有许多女人为了男人成为火山孝女,这个黎曙天,功力果然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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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都不说话了?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在生我的气?”车子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他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水被你喝光了,再说下去,我不是要渴死了吗?”

    “对不起,下次我会多准备一些饮料的。前面有一家便利商店,你想喝什么?我去买。”

    “辣椒水。他们有卖吗?”

    “你真的在生我的气,”他苦笑道“真只为了我把你的水喝光了?”

    “我是这么小器的人吗?”

    “你的名字也不叫做大方啊。”

    “别麻烦了,吃饭去吧。”

    “我还不晓得你喜欢西餐中菜还是日本料理?”

    方为若低头打量了一眼两人的衣着,不仅休闲,还沾了泥土和草汁。“除了路边摊,大概没有餐厅会让我们进门吧。”

    “说的也是,只好去夜市吃了。”他说得忐忑,心想:小方绝对不会喜欢在夜市和人挤在一起吃东西的。

    方为若沉默了半晌,终于说道:“去我家吧,我随便煮煮。”

    黎曙天喜出望外,忙不迭的点头。“好极了,你住鲍园附近?”

    “从公园的小丘上可以看见一栋平房和很大的院子,就是我家。”

    黎曙天回想了一下。“你早上指的不是这个方向吧?原来是故意误导我,真怕我上门打劫?”

    她担心的已经不是这个问题了。“还记得怎么走的吧?”

    “我方向感好得很,从来不会找不到路。”

    找不到路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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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面是幽静的巷弄,九重葛伸出高高的墙头,满满的开着花,几乎没有露出一点空隙,似乎从来未曾修剪过。大门斑驳古旧,门缝底下没有泄漏出任何一丝灯光,这屋子乍看之下几乎像是古老的废墟。

    “就是这里?街道太窄,没办法停车。你要先下车吗?我把车子开到公园另一边去停好了。”

    “别麻烦了,我去开大门。”

    方为若先下车打开小门,再拉开门栓,使力的将大门往旁边推,无奈那大门怎么也不肯动一动。

    黎曙天见大半天毫无动静,也跟着下车进门。“卡住了,是不是?”

    “太久没开过了。”她觉得有点丢脸,她没有好好照顾爸妈留下来的房子。

    “你先去把灯打开,我看看是怎么回事。”他试推了几下,大门仍是文风不动。

    方为若跑到前廊底下,打开前院的大灯。在灯亮前,她其实没把握会不会连电灯都罢工了。

    “轨道被堵住了,清一清就好。给我一支扫把。”他转头吩咐道。

    方为若连忙从墙边抓来一支扫把。“我来扫吧。”

    “男朋友就是拿来做这些粗活的,你不晓得吗?”他开玩笑的说着,抓过扫把,把卡在轨道里的枯叶小石子清干净。放下扫把,再推了几下大门,终于把它拉开了。“轮子有点不顺,明天我再上点油,就很好推了。”

    “谢谢。”

    “不用谢,待会儿可是要吃你三大碗饭的。我让车子停在哪儿?”

    “屋子左边有一个车库。”

    黎曙天大致打量了一下前院。“你家满大的,就你一个人住?”

    “哎。你先把车子开进来吧,我去煮饭。”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这么大的院子,她平常就是面对一个冷冷清清的家吧?没有灯火,没有人迎接她,只有满园子森森的树影,她不会害怕吗?他把车子开进车库停好,一边皱眉想着。车库里头还停了一部宾士,车身上满是灰尘,似乎已经很久没开过了。看车型至少有七八年的车龄了。小方不会开车,她连手排自排都搞不清楚。走回前院,客厅的门半开着,里头的灯光泄了出来,屋子里有锅铲的声音,她的身影灵巧的在流理台前穿梭。

    “需要帮忙吗?”

    方为若听见问话,转头看了他一眼。“你你要不要先去洗个澡?浴室里有烘干机,衣服烘干了,马上就可以穿了。”

    “好。”他也觉得满身灰尘不大舒服。“真的不需要帮忙吗?今天走了这么多路,你一定也很累了。”可惜他唯一的拿手菜就是煮一碗泡面,再进阶一点,也只是打个生鸡蛋进去。

    “不用了,我很快就弄好了。”她边回答边将一把义大利面加进沸腾的滚水中。这样一餐会不会太寒酸了?好多年都没人和她一起用餐了照理该隆重点

    要不要把那个美丽的铜烛台拿出来?够时间让她去洗个澡、换件美丽的洋装吧。阿黎需要把衣服烘干,时间应该是够的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只不过是一顿晚餐和一个雇用来的男人——她名义上的男朋友而已

    趁着煮面条的空档,她在柜中找了又找,终于把烛台找了出来,插上艺术蜡烛点亮了。想了想,索性再从抽屉中翻出雪白的绣花桌巾铺上。去花园剪几朵玫瑰进来插吧,怕会来不及换衣服犹豫了下,她把面对花园窗口的窗帘拉开,这样也看得到的

    待厨房一切就绪,她匆匆跑进卧室洗了个战斗澡。要穿哪件洋装?那件鹅黄的?粉嫩的颜色,很有春天的气息

    站在全身镜前梳理着长发,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一个扮家家酒的小女孩。烛光晚餐、美丽的洋装、宜人的男伴只是扮家家酒

    黎曙天几乎是受宠若惊的盯着考究的餐桌布置。炉子的方向传来一阵浓郁的香味,是奶油加上他认不出来的香草的味道,闻得他饥肠辘辘。女主人呢?另一个方向飘过来淡淡的馨香。黎曙天转过身,只见方为若一身春装,长发湿湿亮亮的披在肩上,朝他走了过来。

    “好香。”他一脸陶醉的喃喃说道。

    “你先坐,我去把晚餐端过来。别介意,只有很简单的两三道菜。”

    “比五星级饭店还精致。你吃饭时都布置得这么漂亮吗?”

    “难得好玩嘛,偶尔为之。”

    “我想,就算你是吃泡面,也不会用保丽龙碗。”他接过一只印着野草莓图案的美丽磁盘放到桌上。同花色的磁碗放着洋芋沙拉,汤盘里盛了半满的玉米浓汤。都是再寻常不过的菜色,但在女主人的巧手之下,看起来却令人垂涎三尺。

    方为若笑道:“是不会。其实我从来没吃过泡面,我爸不许,他是个医生。还有,抱歉得很,没有米饭。我的菜园里只有马铃薯,没有种稻子。”

    “我最爱吃马铃薯了,还有义大利面。啊,我爱死玉米浓汤了!”

    “那你真的是太好养了。”

    “你自己种马铃薯?该不会连麦子都是自己种的吧?”

    “事实上是我找不到书教人怎么种麦子,我的菜园也不够大得可以种出一片金黄的麦浪。所以呢,面条是买来的,玉米也只是罐头的而已。”

    “你怎么看也不像个农夫。”

    “我的储藏室里还有斗笠和蓑衣”当古董收藏的“你要看吗?我外公外婆是种田的。他们种马铃薯,所以我这辈子吃马铃薯比吃米饭多得多。”

    “你的身材一点也不像。”

    “不像马铃薯?不见得你就是啃甘蔗长大的吧,才会长得这么高。”

    “喂,我的身材一点也不像甘蔗好吗?我可比甘蔗雄壮威武得多。”

    “那像冬瓜好了,个儿高又壮。”

    “不用了,我情愿像甘蔗算了。”

    “原来你不喜欢冬瓜啊,好可惜,本来我明天打算煮蛤蜊冬瓜汤的。”

    “我爱喝!你可以煮一大锅,我负责把它喝光!”

    “我有说明天要请你上门吗?”

    “怎么没有?刚刚说过明天要帮你的大门上油的,你没有反对,那不就是默认了吗?其实最好把门重新油漆过。还有,我记得你说家里的电视天线被台风吹坏了,对不对?我顺便把它修一修。你房子这么大,待整修的地方一定很多,我一个礼拜做一点,好不好?”他一次做一点点,就可以有好长一段时间,每个假日名正言顺的上她家门。

    “好啊!”她爽快的同意。另外算工资给他就是了,谁也不欠谁。怎么他明明是这么勤快的一个人,偏偏会去做那种工作?心里想着,不由得遗憾的摇了摇头,人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

    “喂,到底是听到的算数?还是看到的才算数?”最好当然是她嘴上同意,心里也同意。就算不同意,他还是要上门的。这叫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对,是跑得了尼姑跑不了庵。真是!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要是尼姑,他还有戏唱吗?

    “轻轻松松就找到了苦力,当然算数。对了,你有吃饱吗?胃口看起来很好。”

    “那是因为你煮的东西太好吃了。”黎曙天认真答道。

    “那就请回吧。”

    “我帮你洗碗。”

    “不用了,要干活明天有的是。”

    到了今晚,他的心算是定了一半。反正来日方长,她是绝计跑不掉的。“那我走了。等等,我先帮你把电话线接上。”

    “不用了。”

    黎曙天不理会她的反对,三两步奔进客厅,一眼就看到茶几上放了架古董式的电话,电话机上贴了电话号码。他默念了两次,确定记牢了才开口。“别再把电话线拉下来,晚一点我会打电话来查勤。要是打不通,我会半夜来敲你家大门,怕吵到你邻居的话,就乖乖听话,知道吗?”他一边弯下身子把线接上,一边软语威胁加恐吓。

    突然冒出一个人对她指挥这指挥那,方为若一时呆愣着没有反应。

    “我走了,再见。记得把门锁好。”

    “谁准你打电话给我的?你不可以随随便便打扰我”她反应太慢的对着他的背影喊着。黎曙天的两条长腿已经跨出大门

    她的抗议呢,就算听见了,他也只当是耳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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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机就搁在单人沙发旁边的茶几上。

    清洗好碗盘,把厨房打理干净后,她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想做,只是呆坐在沙发上,视线在壁钟和电话之间转来转去。时针转过了两圈,堂堂向第三圈迈进,屋中沉静依旧。然后,铃声像是忽然从沉睡中清醒,蓦然响了起来。一声,两声,她忍住不接,到了第十声,她终于把话筒拿了起来。他说了,电话打不通的话,他会半夜来敲她家的大门。打扰了邻居,就会被请到派出所去喝茶,到时候还得去保他出来,反而麻烦

    一声喂还来不及发出,电话那头便传来怪腔怪调的一连串声音“电话录音电话录音”

    “姓黎的,你别装神弄鬼了。小孩把戏,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

    “唉,小方方,你要是听不出来,接下来听到的就会是哭声了。”黎曙天笑嘻嘻的说“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跟你讲电话呀,你傻了吗?”他问的什么废话!

    “更正,你一分钟前在做些什么?”

    在等你的电话呀。“呃,我忘了。”

    “但是我知道你一分钟前在做什么。”

    方为若吓了一跳,反射性的把话筒拉开一尺远,彷佛真以为他能透过电话线看穿她的心思。

    “你在想:我今天多么快乐!我有一个全世界最英俊潇洒最幽默风趣的男朋友。认识他,我真是作梦也会笑醒。”

    “是作恶梦被吓醒吧。这个姓黎的家伙无恶不作,尤其喜欢半夜没事来敲人家的大门。”

    “不敲门,叫我翻墙进去吗?你种的那些发育过度的九重葛会把我刺得面目全非。”

    “原来你还晓得要害怕啊。你的厚脸皮没有养大你的胆子吗?”

    想追求她,没有一张厚脸皮,铁定会一事无成。黎曙天在心里叹着气。“你知道吗?你好像那个童话中的公主,住在荆棘城堡中的睡美人,被巫婆施了魔法,要沉睡一百年才会醒过来。那个超人王子非要有超人的耐心不可。”

    “即使王子有超人的耐心也不管用,我要真是那个懒骨头公主,可不高兴一个高龄一百三的老王子来把我吻醒,滚一边凉快去吧。好啦,睡美人要去睡美容觉啦,晚安。”

    “等等!”黎曙天急急喊道“别挂电话!才十点多你就要睡了?我还打算跟你聊到天亮呢。”

    “哪有那么多话好说?”她怀疑的问。

    “当然有。我们可以从你几岁起不会尿床开始聊。”

    “你要知道我几岁开始不尿床干嘛?”

    “这叫做聊天啊。你以为别人聊天都聊什么国家大事或是研究相对论吗?”

    “哦,明天不晓得会不会下雨”

    “也不用这么名副其实啦!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明天的天气。晴时多云,午后山区有雷阵雨,降雨机率百分之三十。未来一周都是晴朗炎热的天气”

    方为若真正想问的是:你之前伴游的都是什么样的女人?她好奇却又说不出口。“喔。”

    “小方,”黎曙天迟疑了一会儿才把他想知道的问出口:“你以前交过男朋友吗?”

    “晚安。”她迅速扔下一句,立即搁下话筒。

    另一头的黎曙天愣愣的盯着电话老半天。他是踩到地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