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叶芊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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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光临两个字梗在喉中,金珊珊讶异地张大嘴。

    “嘴巴张那么大,灰尘好吃吗?”向修华一副存心来找碴的模样。

    “灰尘还不是你带进来的!”金珊珊撇了撇嘴唇,反击中带着抹妖嗔。

    幸好她迟交电话费,派小青搭公车前往电信总局去缴费,好让他们两人得以独处。

    四目相交,从他眸中仿佛看到两颗冰块;他还没有爱上她,这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他来她店里做什么?

    算算日子,五天没见,感觉却像过了五十年那般漫长。

    她忙着和商店街的老板们开会,研商要不要参加柏克莱招商大会?会议的结果令人气馁,大部分的老板都决定不战而降,只剩下她和周姐,以及早餐店的张太太坚持奋战到底。

    这是当然的,谁会把早餐店开在十一点才开门营业的商业大楼里?再说,女人逛街都会打扮得美美的,有谁见过一头油条的女人跑到商业大楼洗头?至于她自己,向来注重个人风格,要她在制式的装潢下放几个柜子卖衣服,她宁可拿头撞墙。

    这年头走狗特别多,他八成是从哪里得到消息,所以专程跑来说服她投降。

    她会让他知道,她不只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坚定的意志,我不服输的个性!

    越难驯服的女人,男人越喜欢,这是她在男人圈中周旋多年的收获。

    “你来干什么,大老板?”金珊珊很想跟他一样冷冰冰,可是却浑身发烫。

    “你花了多少钱找人调查我?”向修华蹙着眉,看她像在看廉价的妓女。

    “一百二十块。”金珊珊气不过地抓起桌上的周刊,随手一扔。

    向修华来不及反应,被打得正着的脸颊通红。“你疯了!”

    “如果我疯了,会用这个!”金珊珊亮出修指甲的刀。

    “你想杀我,就不会花钱调查我。”向修华又骄傲又自大。

    金珊珊冷哼了一声。“看清楚,打你的那本周刊以你为封面。”

    “可恶!说好了不拍照,没想到他们居然失信?!”向修华恼羞成怒。

    “去打官司,反正你最喜欢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金珊珊指出。

    “我是来买衣服的,如果你想赚我的钱,最好把嘴巴闭紧!”向修华反击。

    金珊珊毒舌地说:“瞎子,我这里卖的是女装,除非你有变装癖。”

    “我来买女装送我未婚妻,有何不对?”向修华挑了挑眉。

    “要买寿衣是不是?”金珊珊挑置地找了件白色洋装。

    “我猜你早上从不刷牙!”向修华指桑骂槐。

    金珊珊指尖夹着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不洗澡!”一个口臭,一个体臭,相形之下,毫无疑问地,是她略胜一筹。

    这不算什么,口舌之争,输了也不会要人命,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激怒的男人。

    其实,他原本是来巡视工地的,正好路过她的店,被风格创新的橱窗设计吸引住目光,双腿一时不听使唤,走进来瞧瞧店内的布置。

    他不得不承认,他看过无数的店,她的店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灯光、色系和展示方式,通通配合得天衣无缝。

    若不是碍于一见面就吵架,他会很有礼貌地问她从哪里找来的设计师?

    更仔细地打量后,他发现这里摆列的衣服不多不杂,重点是裙裤和上衣的协调性,再加上一些别出心裁的小饰物搭配,感觉独树一帜,充分展现出她对服装确实有过人之处,比那些完全依赖名牌维生的千金小姐,有主见、有眼光多了。

    由于住在巴黎的阿姨,是知名华裔服装设计师,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女装也颇有研究。

    凭着直觉,一出手正好挑中被她视为非卖品的女装;这件女装是她的心肝宝贝,秉持女为悦己者容的心态,她一直舍不得穿,只为了等待有缘人出现。

    “包起来!”向修华一副有钱便是大爷的模样,权威式地命令她。

    “包你的死人头!”一想到他要买这件女装去送未婚妻,妒火在金珊珊眸中燃烧,让她心如刀割般痛不可遏。

    “难怪你生意不好。”这种毒舌想赚大钱,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绝无可能。

    “滚出去!”金珊珊从来没有这么怨恨过一个人,但此刻这种感觉却很强烈。

    “跟财神爷过不去,你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向修华冷嘲热讽。

    “你耳聋了是不是?要我拿扫把来请你出去吗?”金珊珊怒声威胁。

    向修华变本加厉地挑置道:“原来你大姨妈来的时候,你就会变成疯狗。”

    “可恶!”金珊珊快步跑到店后,半天没找到扫把,只好拿马桶刷权充武器。

    “我走就是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向修华刚背过身,马后炮响起——

    “夹着尾巴的小狈!”金珊珊落井下石,心里一阵痛快。

    “我的皮鞋呢?”向修华回过身,一脸铁青色。

    “被垃圾车带走了。”金珊珊沉着以对。

    “算你便宜,赔一万块就好。”向修华得理不饶人。

    “自己去垃圾山找。”金珊珊才不鸟他,他能拿她怎样?

    “你”向修华握紧拳头,泛白的指骨,显示他有打人的冲动。

    说时迟那时快,金珊珊的救星,一头汗水的小青正好进门。“我回来了!”

    空气中,弥漫了一股比门外的大太阳还要炽烈的气氛,小青困惑地聚拢双眉,视线在两人之间流转。

    她从没见过这么速配的俊男美女,简直像在演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只不过跟电视上相亲相爱的画面相距甚远——他紧握拳头,她拿马桶刷,对峙的场面,连她看了都感到毛骨惊然。

    她该怎么办?是要赶快夺门而出,还是站在他们中间当和事佬?坦白说,她没理由为了那么点薪水鞠躬尽瘁,更何况店里已经二十天没进帐了,她肯定不会付额外的医药费!

    逃吧!她心中的天使催促着她,如果被开除,还有遣散资可拿。

    就在她的脚底毛还没长满的一瞬间,他先她一步走出去。

    她敢对天发誓,她在金珊珊眼中看到一丝稍纵即逝的失望。

    这是怎么一回事?第一春还没开始,第二春就来了?!四季运行,还有春夏秋冬的过程,她比大自然更神奇!

    只要是俊男,一个也不放过的女人就叫狐狸精。

    “他是谁?”小青有强烈的好奇心。

    “猪头!”金珊珊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好英俊的猪头!”小青眸中流露爱慕之意。

    “喜欢吃猪头,你不会去菜市场买?!”金珊珊气炸了。

    “对了,你拿马桶刷干么?”小青急忙转移话题,明哲保身。

    “知道你要回来,交给你去刷马桶。”金珊珊把马桶刷塞到她手上。

    “一个人喝闷酒?”上次生日派对的主人秦烨是开pub的,看到金珊珊独自坐在吧台;不禁好奇问道。

    “你来得正好,替我出酒钱。”金珊珊坐在高脚椅上,双腿荡秋千。

    “没问题,不过喝酒伤身,我会心疼的。”秦烨揩油地一手搭在她肩上。

    “你别乘机吃豆腐,老娘还没醉。”金珊珊抖动肩膀,仿佛他手上充满细菌。

    看她闷闷不乐的,秦烨收起挂在嘴角的邪笑,一脸正经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金珊珊想了一下,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我们是不是好朋友?”

    “要借钱,明说就是了。”秦烨对她的心思了若指掌,不过她一向不拘小节,今晚却判若两人,显然事情比牛粪更大条!

    两人从派对上认识到现在,一直以好朋友的方式相处,事实却不然。

    虽然他常嚷着说要打破好朋友的界线,变成她的男朋友,而她总是当听笑话般一笑置之;其实他是真心的,他知道她明白他的心意,但她善于伪装,不是故意装傻,就是岔开话题,让他苦无机会将两人的感情向上升华。

    在圈内,她打扮大胆,行为大胆,尤其对男人勾肩搭背的挑逗,从未有过拒绝的表示,使她成为名副其实的狐狸精。

    只有他知道她有个习惯,就是在派对结束之后,从不接受男人的邀约,独自回家,这就足以证明她守身如玉。

    以她前凸后翘的条件,不少公子哥儿,甚至德高望重的企业家,纷纷在她面前签下天价的支票包养她,可是她都无动于衷,情愿自食其力辛苦地经营那家小沙龙,这点不但赢得他的尊重,更是完全掳获了他的心。

    听她诉说自己的难处,他的脸上逐渐浮现担忧的表情

    “最近真是衰尾到家!”说完之后,金珊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有长尾巴?!让我瞧瞧!”秦烨手不老实地放在她腿上,企图前进。

    金珊珊毫不客气地拧他的手。“秦烨,借我钱不代表你能对我毛手毛脚!”

    “你什么时候变成贞节烈女?”秦烨收回手,其实他的用意是测试大于轻薄。

    “没错,老娘今晚不做狐狸精,要当圣女贞德。”金珊珊气呼呼地说道。

    “你是吃错药?还是”秦烨痛苦地鼓起勇气。“恋爱了?”

    “我现在真想吃错药,一死百了。”金珊珊顾左右而言他。

    秦烨自告奋勇地说:“没那么严重,要是没钱花用,找我准没错!”

    “还有他,他才是我的心头大患!”金珊珊指出。

    “他对你怎么了?”秦烨的心沉人大海底。

    “目前没有,不过以后很难说”金珊珊忧心忡忡的小心解释,她担忧他不挥手段,逼迫她关门大吉,却绝口不提自己对他的感觉。

    她喜欢秦烨,但并不爱他。秦烨是个好男人,她看过不少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都以他那独到的幽默,在不伤害那些女人的自尊心之下,回绝艳遇。

    感情是无法勉强的,她希望他能跟她一样了解这一点,但从他越来越冰冷的眼神看来,她的担忧又多了一项——她将失去他的友情。

    在不久的将来,没有他的支持,她感觉自己就像漂流在大海上的落难者,连一根浮木都不在身边早知道他这么敏锐,她就不会笨到来他店里,找他当诉苦的听众。

    不管怎样,就算他怀疑她心有所属,她也死都不会承认!至少现在不行。

    一股悲凉在她的心底荡漾。她是个差劲的狐狸精,明明对他没意思,却还死抓着他不放;她利用他的多情,不仅因为他是她参加派对的免费人场券,更因为他是她遇到麻烦时的挡箭牌,她真是差劲

    “你说他是不是该死?”金珊珊故意以愤世嫉俗的语气问。

    “需不需要我出钱买杀手?”秦烨冰冷的眼眸,透出一道曙光。

    金珊珊一副贪财的嘴脸。“除非你先立遗嘱,死后这间店归我所有。”

    “你真够狠毒,一石两鸟之计,亏你想得到!”秦烨大失所望地抱怨道。

    “好朋友,我怎么舍得让你替我背黑锅?”金珊珊没想到他会信以为真。

    “我看你是舍不得他死!”秦烨宁可她骗他以身相许,也比开玩笑来得好。

    “除了死,你帮我想别的办法对付他。”金珊珊一脸正经。

    秦烨毫不犹豫地说:“我的建议是,少惹他为妙。”

    “看不出来你一个大男人的胆子比老鼠还小!”金珊珊不满。

    “我是担心你被他玩弄,因为你看起来一副迫不及待想献身的表情。”

    “这是什么话?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怎么可以把我说得像妓女似的?!”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为了一个男人,他们的友情顿时变成出现裂痕的镜子。

    两人负气地抿唇,眼中怒火熊熊,谁也不愿意先开口。

    他自认没错,她是不认错,但她心虚,而且她知道求他原谅,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她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她无力应付多一个敌人的局面,她该如何是好?

    如果是以前,每次他心情不好,她会扑到他怀里,像只小猫撒娇,不然就是搔他的胳肢窝,逗他发笑;可是现在不同以前,她的身体有如千斤重的石块,移都移不动。

    她明白以后她都不会再放浪形骸,为了那个男人。

    幸好僵持的气氛并不长,夜越深,陆续而来的夜猫子也越多,看着酒保应付不来,金珊珊逮着机会若无其事地说:“你去招呼客人。”

    “在我眼中,只看到你。”秦烨板着脸,但眼眸流露出软化的温柔。

    “不喝了,明早还要开门做生意。”金珊珊起身告辞。

    “我送你回去。”秦烨不死心地尾随在她身后。

    “我自己叫车回家,你替我记车牌就好。”

    “美人!”一条庞大的黑影挡住去路。

    “你想干什么?”金珊珊吓得胃部一阵绞痛。

    “问候你妈的好吗?”原来他是上个星期被她羞辱过的工人。

    “很好,麻烦你让路!”危险像掐在她脖子上的无形手,使她喘不过气。

    “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美人。”他没给她回答的时间就捂住她的嘴。

    虽然她拼了命地挣扎,但他却更用力地拉扯她的头发,几乎快把她头皮揪下。

    已经是深夜一点了,商店街早就打烊,再加上对面是工地,根本不会有人发神经来这种乌漆抹黑的地方散步,除非是居心不良的**!

    她知道自己陷入绝望的困境,泪水像从上窝窜出来的蚂蚁,在一刹那爬满了她的脸颊。

    她被他拖到工地里,高跟鞋掉在入口处,失身的阴影笼罩着心头。

    砰地一声,她被他粗暴地摔在地上,他的身体毫不留情地压在她的身上。

    一边闪躲朝她脸上袭来的臭嘴,一边夹紧双腿避开他的臭手,令她疲于应付。

    就在她以为天地神灵都弃她于不顾的时候,两道亮光突然射了进来,她听到工地外有紧急煞车的声音,趁他分心,她狠狠地朝捂着她嘴的臭手一口咬下去,他立刻往她的肚子回敬一拳痛击,她的胃差点从喉咙跳出来。

    “你在干什么?”车灯的光亮,照着拎高跟鞋而来的向修华。

    “老子在跟女朋友**,不关你的事、”工人死赖在她身上不起来。

    “放她走!我认识她,她根本就不是你的女朋友!”向修华直截了当地说。

    “你老母没教你,多管闲事会让你惹祸上身吗?”工人拿起一旁的木棍要胁。

    “你老母才没教好你,强暴是要坐牢的。”向修华也随手捡了根木棒,充当武器。

    “想要英雄救美,我看你是活不耐烦了!”工人大喝,起身朝他攻击过去。

    乒乒乓乓一阵子,从木棍互击的声音中,显示出战况非常激烈。

    工人是靠劳力吃饭,胳臂自然比平常人结实,幸好向修华酷爱户外运动,力气虽不如工人威猛,但身手矫健。他一个低身,躲开致命一击,反过来朝工人的膝盖打过去,一声惨绝人轮的哀叫,工人摔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

    这个时候,在一旁观战的金珊珊浑身颤抖,衣裙又脏又被撕裂;虽然获救让她松了一口气,但惊惧的泪水仍在眸中打转,使眼睛看起来水亮动人。

    混乱的思绪,随着打斗结束而回复运作。

    实在是太巧了!他的及时出现,简直比劳力士表走得还要准是!一想到那男人是他的工人,她很难不去怀疑这是一出经过精心安排的戏码。

    天知道他右手救了她,左手是不是会给那个工人一笔钱?

    “你还好吧?”向修华蹲下身,将高跟鞋套进她脚里。

    “都是你害的!”金珊珊愤怒地咆哮。

    “搞清楚,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向修华脸沉了下来。

    “他是你的工人,谁知道这是不是你的计谋?”金珊珊不吐不快。

    “他不再是我的工人了,这样总行了吧?!”向修华伸手作势要扶她起来。

    “拿开你的毛手!”金珊珊不领情地拍开他的手自个儿吃力地撑起身子。

    向修华悻悻然地说:“算了,你惊魂未定,我不跟你计较。”

    “是我不跟你计较,不然你和你的走狗都要去坐牢。”金珊珊冷哼一声。

    “这么晚了,你一个女人四处游荡,遇到这种事是活该。”向修华讥讽道。

    金珊珊气呼呼地反击道:“你那么想吃牢饭,我会让你如愿以偿,你就等着接法院传票吧!”

    看见她嘴唇浮肿,脸上泪痕斑斑,衣裙和发丝都沾满泥土,手腕上留有明显的勒痕,在这么一个饱受惊吓的情况之下,还跟她唇枪舌剑,实在太残忍了!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安慰,而不是吵架。

    他是不怎么喜欢她,甚至认为她会碰到歹徒,不是偶然,而是跟她穿着太辣、半夜游荡脱不了关系,但他现在并不想落井下石。

    如果她的大脑能跟她的胸部一样伟大,她就会自我反省,改掉狐狸精的行径,也就能远离恶运降临她身上

    奇怪!他怎么一直想着她的胸部和身体?他是怎么了?

    从被撕裂的裙摆望过去,隐约可见到她所穿的性感丁字裤,真够呛的!

    说句良心话,他长相英俊,身材高大,出手阔绰,各种肤色的美女都对他有好感,他所交过最辣的女朋友,私底下比她更性感,可是却没有一个女人像她现在这样,让他仿佛回到青少年,有一股想哄她钻进车子后座亲热的冲动——

    来到店外通往楼上的铁门前,前方的背影猛然回过身。

    “你跟在我**后面想干什么?”金珊珊质问。

    “要我送你回家吗?”向修华示好地微笑。

    “我家在楼上。”金珊珊掏出钥匙圈。

    “对不起,我以为你住在别的地方。”向修华歉然,笑容不减反增。

    看到阳光般的笑容,她终于知道爱情小说里的男主角,并不完全是虚构的。此刻,她很怀疑世上有哪个女人,对他的魅力能够无动于衷?

    尽管他是个嘴巴比眼镜蛇还毒,手段比刽子手还狠,对女人比负心汉还薄情的超级大沙猪,但光是这一个笑容就足以让她心猿意马,忘记他所有的缺点。

    严格说起来,当初如果她不理那个工人就不会发生今晚的事,这明显是个报复事件,跟他毫无关系,分明是她自己祸从口出。

    若不是他突然出现,明天早上工地就会躺了一具冰冷女尸,她应该立即道谢,可是她却说不出口。

    没来由地,手心又湿又热,陡地一个滑溜,钥匙圈掉在脚边。

    ‘你看你,吓得连钥匙都拿不稳。”向修华捡起钥匙圈。“我来帮你开门。”

    “钥匙还我!”金珊珊抗议。可是在铁门打开后,见他率性地往楼上走去,她反而呆立原地。

    “你住几楼?”向修华故意放慢脚步,等她回过神,跟上楼来。

    “二楼,不过我不会请你进去。”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的房间一定很乱!”向修华半信半疑地椰榆。

    “比你的猪窝干净!”金珊珊快步冲上楼。

    “我不信。”向修华有点挑衅地说,指尖旋弄钥匙圈。

    “赌一百万。”钱从天上掉下来,焉有不要的道理?

    “你存折里有那么多钱吗?”向修华挑了挑眉尾。

    “我输了,这家店就送给你。”金珊珊自忖胜券在握。

    “一言为定。”简直像是回到他家似的,第一把钥匙就顺利打开了门。

    进了门后,金珊珊充满自信地环胸问道;“如何?”

    “我赢了”向修华四下打量,郑重宣布。

    “球员兼裁判,不公平。”金珊珊直呼上当中计。

    向修华不怕一较高下地说:“不信的话,你可以去参观我的猪窝!”

    “你当我是猪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勾引我!”金珊珊心头小鹿乱撞。

    “没这回事,我只是想证明我赢得光明磊落。”向修华走到窗前,拉拢窗帘。

    金珊珊多疑地说:“我懂了,你不怀好心,想直接在我家逼我以身相许!”

    “我只想确定你安全到家,而且门窗都有关好。”向修华强调。

    黄鼠狼给鸡拜年时,八成跟他现在的表情一样的慈悲为怀。

    她本来打算反讽回去,但眼角余光瞄到玄关处的镜面,当下被镜中的疯婆娘吓到!头发乱糟糟的,口红像血流到下巴,衣服凌乱不堪,她从没有这么狼狈过,而且还在他——心爱的男人面前。

    真想去买童军绳,不是要上吊,而是要学会打结,以便到无人之处野外求生!

    这明明是个对她人身攻击的大好机会,但他却为她保留面子,一点也没有嘲笑她的意图,显然他并不像她想像中的十恶不赦。

    她强抑着感动的泪水,心里却涌上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舒畅感。

    看他还不想走似的,有点做作又有点好心地检查窗户有没有关紧,她的心思变得比她的头发还要乱。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她期望发生什么事他终究要臣服在她脚下,决定权在她手上,为此地感到飘飘然。

    “我该告辞了!”向修华朝她走近,冷不防地冒出一句。

    “哦!”金珊珊失望的连说声再见的力气都没有。

    向修华鼓励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早点睡,忘掉不愉快。”

    “我也想,不过你刚才应该把他杀了!”金珊珊余悸犹存地喃喃。

    向修华避重就轻地说:“你没被侵犯到,而且我也不想背负杀人罪。”

    “我担心他会再来你也看到了,我房间没有装铁窗。”金珊珊吹毛求疵地抱怨。

    “今晚去住饭店,明早找人来装铁窗。”向修华想到两全其美的好法子。

    金珊珊哀叹一声。‘金钱万能,没钱万万不能,你懂我的意思吧?”

    “你要我替你出住宿费?!”坦白说,吃角子老虎都不如她会咬钱。

    “你的确该负道义上的责任。”金珊珊眉开眼笑。

    向修华武断地说:“你吃虾子时,一定连壳一起吃!”

    “那要看虾子是怎么料理你在暗示什么?”金珊珊察觉有异。

    “说你有吃人不吐骨头的坏毛病。”向修华简单扼要地指出。

    “你欠揍!”金珊珊突袭般粉拳一出,却被他逮个正着。

    强壮修长的手臂,忽然一缩,将她拉进怀里!原本他只是单纯想吓唬她,可是头却不听使唤地俯低如果奥运有接吻比赛,这个吻毫无疑问的可以拿到激世金牌。

    颤抖的娇躯紧紧依附着坚毅的铁躯,仿佛是她在主宰他的热情和渴望。

    一波波的蠕动,从水乳传来,像是深水炸弹炸开他的心防,他情不自禁地移动双手,自她的背脊游走到她的胸前。捧着浑圆的水乳,他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兴奋,双腿之间立刻硬了起来,眼看就要冲破西装裤的束缚

    这实在是太美妙的一吻,但他的理智却机车地警告他,只要吻过很多男人,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像狐狸精一样吻技炉火纯青。

    早在两千年前,孟姜女要是有幸认识她,根本不需要用眼泪,光靠吻就可以吻倒万里长城,连毫无知觉的土石砖块都会被她软化。

    心一惊,愤怒地推开她,他气她不知羞耻,更气自己把持不住!

    “要去饭店了吗?”向修华看了眼手表,不耐烦地问。

    “你等我,我先换件衣服。”金珊珊赶紧跑进卧房,偷笑。

    向修华在门外徘徊踱步,疾声催促道:“快点!时间很晚了!”

    “我尽量。”笑靥如花的金珊珊拿起毒药,从头到脚喷洒一遍。

    “我明天一早要搭飞机去日本。”唇上残存的余温,害他心烦意乱。

    “去做什么?”看着满柜子的衣服,金珊珊一时不知该挑选哪件勾引他?

    “见我的未婚妻。”向修华迟疑了一下才说,但他不知这句话已经中伤了一阵天旋地转,幸亏她及时抓住衣柜门支撑,才没有再次摔成狗吃尿的模样。

    她被玩弄了!金珊珊踉踉跄跄地坐在床上。

    她早该听秦烨的话,可是就算她想抗拒,她的身体还是会背叛她;从来没有一个吻像他的吻这样迷人,让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即使快要窒息,她都不舍得推开他,喘一口气。

    他的热情,她感受得到,但没想到这会是一场来得快、去得也快的暴风雨,把她整个人翻转搅乱,然后消失无踪。

    一想到他在吻她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他的未婚妻,她的心跳就几乎要停止。她恨死他了,希望他的飞机掉到地狱里。

    不!她不要他死,她舍不得他死!希望老天爷没听到她刚才的希望。

    满眶的泪水,眼看就快要宣泄下来,但开门声突地响起,她用力地吸了吸鼻。

    眼泪是懦弱、伤心、难过的表现,她不能让他看轻她!

    虽然她有忍住不哭的决心,可是却掩饰不住脸上写满的妒字。

    “你怎么没声音了?”

    向修华狐疑地走向她,一探究竟。

    “我不太舒服,我不想出门了。”

    金珊珊意兴阑珊。

    “我有没有看错,你居然一副吃醋的表情?!”向修华捧腹哈哈大笑。

    金珊珊冷冷地说:“你可以滚了,我要睡了,就算歹徒来也无所谓。”

    “早说嘛!原来你只要是男人都行!”向修华捏着她的下巴,一番调侃。

    “不要碰我!”金珊珊以指尖划过他手背,把他偷腥的证据留给他未婚妻看。

    向修华浑然不察,反而还报复地捏源她。“我偏要,而且你刚才并没有拒绝。”

    “你真是忙碌,明早要投人未婚妻的怀抱,今晚还要偷香。”

    “你好香!”

    向修华注意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难道你敢否认你不是为了诱惑我而喷香水?”

    “我原本打算要去饭店,我有出门喷香水的习惯。”

    “你说谎的时候,胸部起伏特别大。”向修华色迷迷地看着她的胸部。

    “你跟那个工人一样无耻!”金珊珊破口大骂,拿起枕头护住胸部。

    “我走了、你不要偷哭。”向修华勾嘴邪笑,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鬼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金珊珊负气地捶打枕头发泄,泪珠同时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