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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霍君……”
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过于凌人,尤其是那双幽黑冷酷的眸子,仿佛两汪冰雪寒潭,叫人不寒而栗。
实际上,自从搬进来住的这段日子里,日暮葵并没有和霍熠琛说过几句话,她再有能耐也不会分身术,每天霸占着林希从而减少他们两人的接触,但是这样一来,她也抽不出时间接近霍熠琛,就连私人手机号码都是霍熠琛的父亲给日暮葵的。
没错,有关于霍熠琛的一切,都给了那位日暮小姐。
当自己迅速浏览完一遍后就将沾血的文件散落进了大海内,连同那位日暮小姐一起。
“林希呢?”
霍熠琛薄唇微启,却没有和日暮葵说话,而是冲稍远处的陈妈讲话。
明明自己一个大活人就站在面前,但却被对方看做空气,日暮葵内心冷哼,自己就跟老鼠大婶一样不受人欢迎呢,哪怕穿上豪华的新衣,换上漂亮的皮囊,一只依靠臭下水道的垃圾度日的灰耗子永远是灰耗子。
陈妈连忙回答“少夫人她刚才走了。”
“为什么?”
“这个……我也没弄太清楚。”
陈妈垂头,年纪大的人总是格外小心谨慎,在事情没有弄清楚前不敢断然下结论。
日暮葵自然而然地接过话茬,水眸清澈,像模像样地解释道“对啊对啊,我和陈妈都不知道为什么林桑会突然离开了,不过我看林桑离开的时候板着张脸,超级凶的,可能是因为工作不顺利吧。”
霍熠琛终于正眼瞧了一眼日暮葵,阴沉的眸子像是覆盖上了一层稀薄的冰渣,片刻后,他将目光定格在了对方黝黑顺亮的头发上,那里别着一枚粉色猪的发夹,小猪的头由价格不菲的粉色宝石打造,再由两颗小巧精致的黑珍珠点缀成眼睛,端的是迷你可爱,记得有天晚上某个一脸兴奋的小女人神秘兮兮地让自己猜她今天和昨天比又没有什么不同,观察力敏锐的自己当然一眼就瞅到了女人头上别着的发夹,但却故意气她比昨天更老了,于是果不其然,雀跃的小女人顿时气得腮帮子都鼓了起来,用手指着发夹说我今天特意买的诶,粉色小猪造型的发夹,我还以为你会夸我戴上去会更可爱了呢!
可爱么?她不是一直都挺可爱?
那日之后,林希再也没有戴过这个发夹,可能认清了粉色小猪造型确实和她的气质不符,但是今天,却被日暮葵戴在了耳垂处用来别住碎发。
方才还温暖的客厅现如今仿佛置身于冰冷的北极。
见男人紧紧地盯着自己的头发,日暮葵扯了扯嘴角,心理素质极强的她绽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霍君,你干嘛那么看人家啦。”
男人没有开口,清冷的眸子始终锁定粉色的发夹。
“霍君喜欢这个发夹吗?因为我刚才全身都淋湿了,洗了下头发后我嫌耳边的头发太碍事了,所以借用了一下林桑的发夹嘛,她应该不会介意的吧,毕竟林桑不是什么小家子气的人嘛。”
旁边的陈妈点了点头,证实了日暮葵的话。
“都是我不好,一把年纪了还逞强去浇花,结果不小心浇到了日暮小姐的身上。”
日暮葵笑了笑“陈妈不要在自责啦,不就是被浇了一下嘛,完全没有问题的。”
听到这话,陈妈才稍稍放宽心,本来日暮葵淋湿后,她是想赔罪,亲自去帮日暮葵拿换洗衣服,可日暮葵却说她带来的几件和服碰巧全洗了,就剩下刚才被淋湿的那一件,来这里住的一段时间内她又没有买衣服,所以陈妈犯了难,更不好意思让客人换上其他女佣的衣服,还是日暮小姐急中生智要借一件男士衬衫,她正好有一件打底裤,女生穿男衬衫是一种时尚流行,至于当陈妈问及为什么不借一件少夫人的衣服时,对方解释女人通常都有些小心眼,尤其是衣服首饰方面,自己的衣服才不会轻易借给别人穿,她怕给林希留下不好的印象,男人嘛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陈妈想了想觉得可行,但是又不敢直接把少爷的衣服借给日暮葵,最后是由日暮葵去了少爷的书房后,说少爷他同意了,她才放心地把少爷的衣服借给对方。
至于少夫人为什么要生气,陈妈隐隐约约觉得是自己把衣服借给了日暮小姐的原因,但是又不敢下绝对的定论。
日暮葵微微歪头看向霍熠琛,刚沐浴完的她有一种清新轻盈,小猪造型的发夹搭配上她灿烂温暖的笑容,可谓是一个元气少女。
她就是用这幅面孔骗了许多精英男士,就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聪明沉着的男人往往都喜欢笨一些,阳光一些的女孩子,因为这样可以从女人的身上获取满足感,换种说法来讲,大概是自己站在了金字塔顶尖,人生已经到达了索然无趣的境界,内心里经常会无助地呐喊,啊,我好冷,好孤单,没有人理解我,所以用这些宛如含苞待放的鲜花般的女人来抚平他们空虚的心灵。
没错,就像之前乖乖上钩的男人,霍熠琛也不会是一个例外。
日暮葵眉梢稍稍扬起,见男人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后,笑容中逐渐夹杂上了一丝胜利的意味。
啪!
耳垂处传来火辣辣的烧痛,像被滚烫的热油烧了一层,日暮葵惊诧地张大眸子,霍熠琛并没有按照她所写的剧本来,反而一把扯下小猪发夹,他的动作又快又狠,不光扯下来了一撮头发,甚至连带着自己的耳环都脱落下来,在地上骨碌碌地滚落好几周。
“霍、霍君……”
突如其来的一下子令日暮葵呆愣住了,不断运转的大脑同样出现了一瞬的死机。
她不是怕疼,是被拽懵了。
拿到了小猪发夹,霍熠琛又与日暮葵拉开距离,抬眼,极其厌恶地瞥了日暮葵一下“林希的东西谁都不许碰。”
之后他把注意力放到了陈妈身上“擅自把我和妻子的东西借用给外人,陈妈,你最好给我一个交代。”
陈妈大惊失色,冷汗刷刷地流下,照顾伺候霍熠琛这么多年,对方从来没有用过如此严厉的口吻跟自己说过话,少爷今日是真的动怒了。
“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少爷,类似今天的错误我不会再犯,我自愿放弃三个月的工资,如果少爷还不满意的话,那就请辞退我吧。”
霍熠琛冷哼。
陈妈暗地里松了口气,证明少爷不会辞退自己,只要放弃三个月工资就够了。
“还有你的衣服。”充斥阴霾的目光移到了日暮葵身上的衣服,他皱了皱眉,眼底的鄙夷昭然若揭“陈妈,让她马上脱下来,然后烧了。”
日暮葵脸色一变。
陈妈吓得眉尖一跳“什、什么?”
“我表述得不够清楚吗?”
“不不,表述得很清楚,我知道了,我会照做的。”
“收起你无聊的小心思,我父亲交代的是让你暂住两个月,如果再让我发现,我不介意用我的私人轮船送你这位大小姐回家,当然,我可不会像那个糟老头子一般对你客气,日暮小姐若是缺一条胳膊少一条腿恐怕以后也不好嫁出去吧。”
男人深深地剜了一眼日暮葵,就仿佛毒蛇躬起身子紧紧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散发着浓烈的危险气息。
等霍熠琛重新上楼后,陈妈一边嘟囔这叫什么事啊一边朝日暮葵投去略带埋怨的眼神,不过现在的日暮葵懒得把陈妈放在心上。
借衣服时她钻了语言的空子才让霍熠琛同意,接着利用了陈妈对自己的愧疚心,叫对方亲自帮自己拿一件衣服,后来的发展正如自己所料,女人当然会对自己的衣服首饰格外在意,但是最在意的还是自己的男人,她像个没事儿人似的穿着霍熠琛的衣服,林希必然会生气发火,可是她生气有什么用呢?陈妈是最有力的证人。
不过她料错了霍熠琛这颗棋子。
伸出手去抚了抚耳垂处,她冷冷一笑,看来最近几天得安分点,她可不想变成一个小尼姑,要不然尼姑再年轻漂亮也难入先生的法眼。
一个礼拜后,备受关注的金影奖终于来临。
当银色高跟鞋脚尖触碰到红地毯的那一刻起,成吨的压力骤然压在了林希的肩膀上,紧张又忐忑。
她一边不易被人察觉地用力吸气,一边在心里不断给自己打气。
没事的,不就走个红地毯嘛?按理来说你又不是第一次走金影奖的红地毯,放松,看镜头,你可不能被新人踩下去,没关系的,今天天气不错,裙摆刚刚好,鞋子不磨脚,你可以的。
林希的嘴角翘起一丝弧度,她今日穿着一袭黑色束腰长裙,脖颈细嫩白皙,钻石耳环随着走路而烨烨生辉,就像一只高贵典雅的黑天鹅,而且裙子的材料她托人费了一些心思,虽然看上去是黑色,但强光的照映下会显示出五彩斑斓的颜色,宛若银河,仙气袅袅。
阔别两年,重新走在了金影奖的红地毯上,林希发现多了不少自己以前从没见过的身影,娱乐圈总是这样,年轻有实力的新人一波接着一波,最终留下来的却依然寥寥。
记得上次走红地毯时,与自己竞争的还有方冉、赵梦然等等,可惜两年的时光下来,有些人早已被大众遗忘,新旧交替,娱乐圈最后还是掌控在有实力的人手中,林希突然无比庆幸自己存留了下来。
主办方给每个明星定了时间规定,走红地毯的时间不许超过三分钟,但是许多明星在一通闪耀的镁光下都支撑不到三分钟,走到最后脸都快笑僵了,经常选择提前进场,至于那些没见过这种阵仗的新人更不用说了,他们大多缺少经验,因此有许多都避不可免地出洋相。
然而明星走红毯的现场直播中,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
与其余人相比,她从容不迫,轻盈优雅的气质仿若三月里和煦的春风,叫人一看便移不开目光。
“这、这不是林希嘛?”
“哇!她好美好有气质啊!”
“我靠,我还以为这些明星只有在滤镜下才美呢,直播居然也这么好看,她怎么保持的?”
“啊啊啊!林希女神!”
“别人都太紧张了,只有林希足够淡定,唉,新人还是需要磨砺啊,跟老人比还是差了点。”
“没有哦,我们家林希女神虽然戏演得好,但是出道晚,算不上娱乐圈里的老人。”
“表现优异就足够了,起码有代表作,看看最近几年的小鲜肉拍的都是什么垃圾。”
自从拍到了林希后,直播的弹幕有关于林希的话题就没停过,就算已经轮到下一位明星上场也没有停止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