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厚脸皮:被你带坏的

望晨莫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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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鸯煮好早饭,又炒了三道菜,熬了一锅汤,一边做,一边觉得好笑,想曾经,金刚狼那些大兵头,是她最最厌恶的,她总觉得,这些人都是助纣为虐的狗腿子,如今,她居然会为他们做早饭。

    出来找慕戎徵时,他正和他的下属在梧桐树下低低说话,神情很严肃,她站在台阶上望着,总觉得他这一次回来,有什么大事发生。

    可军中之事,好像不该是她过问的。

    也罢,那就不问。

    “可以吃饭了!”

    她跑过去叫了一声,杨归一和孟石头的表情也很凝重:直觉告诉她,他们这是遇上难题了,想他们这支队伍,身经百战的,立过多少战功,后来,这支队伍里除杨归一和孟石头,都升了军职,受到重用。他们都觉得头疼的事,那一定是相当难办的事。

    慕戎徵转过了头,看到她笑吟吟地,一脸的开心。如果他告诉她程姨出事了……不,这事,他暂时不能说。她会急坏的。

    “杨归一,孟石头,带兄弟们先去吃饭。”

    他下了一个命令。

    “是。”

    杨归一和孟石头领命去西厢房叫人。

    慕戎徵则迎向蔚鸯,一把牵起她的手,散去了刚刚那份肃然,眼神跟着变温和了,“陪我走走,有件事,你好像应该和我交代一下!”

    “什么事?”

    睇着那握着自己的大手,她笑着牵过来,以另一只手抚住了他包扎过的地方——以前只觉得一身军装的他,威严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现在,一点也不,纵然不笑的他,依旧严厉的可怕,可是他看向她时,眼底所流露的神情还是很不一样的。她能感觉得到。

    “听说,这园子你买了?”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话。

    哎呀,不好,泄密了。

    苏喆真是多嘴啊!

    说好的,这件事由她找合适的机会说的,不想,他一声不吭全给交代了。

    哼,真是叛徒。

    蔚鸯眨巴眨巴眼睛,这人是最讨厌撒谎的,所以……

    “对,我买下了,怎么样,这里挺漂亮吧!”

    转头四顾,她环视这个新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花园,有正房,有厢房,有厨房,有菜地,有一个小小的池塘,适合种荷花,养锦鱼,总之,处处都合她心意。

    “你不喜欢公馆?”

    他睇向她。

    “不是不喜欢。谁会不喜欢华宅呢?”

    蔚鸯瞄他,神情沉沉的,不会是生气了吧!

    这个人最不喜欢有人忤逆他的意志,凡事顺着他,捋他顺毛,一切好说,一旦触了他的逆鳞,那就麻烦大了,虽然,现在的他变温驯了很好,可谁能保证他会大发脾气。

    “既然喜欢,怎么背着我计划搬家?”

    那语气不阴不阳的。

    “这件事,我本来是想等你出完任务回来了再和你说的。戎徵……”

    她牵他手,微微笑着摇了摇,耐着性子解释道:

    “我是这么想的,那个公馆太大,太招摇,就像金屋似的,很容易遭人话柄。这里好,环境清幽,离学校又近,房子又便宜,我和我妈不回蔚园的话,住这里最合适不过。

    “以后,我不需要豪宅,也不需要车子接送。我的出身就该住这样的宅子。

    “如果有一天我挣到大钱了,想要换房子了,我会自己买……如果我挣不了,那住这里,也挺好。

    “戎徵,不是我不识趣,不接受你的好意,我只是觉得我的人生,该由我自己作主,在我没有嫁给你之前,我觉得我可以做我自己的主人,甚至于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我想做什么,只要有能力就去做。

    “但如果有一天,我嫁人了,你放心,做任何事之前我都会和我丈夫商量的。

    “戎徵,人与人是平等的,我有选择的权力,而旁人就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就算有朝一日,你拿捏了天下权柄,给人以尊重,以德服人,才能得到别人的拥护,你说是不是?”

    话说得特别得温软。

    这个人,就得和他软着来。

    “你不用紧张,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你怎么满口讨好的语气?”

    慕戎徵好笑得反问。他只是想和她聊聊家常。这么久没见了,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生活,以及想法,想知道她的一切,仅此而已。

    “不是讨好。只是在和你讲道理。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情侣之间,在面对分歧时,就应该把想法摊开来,好好地加以说明,达成共识。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呀……”

    他伸手捏她嫩嫩的脸颊,一派闲适:“就你歪理多。”

    “那你是同意了?”

    她抚着脸追问。

    “可这院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两个人往池塘那边走过去。

    “小才符合我们家的财力嘛!就现在而言,够我和我妈住了。杨妈苏冉姐住进来也绰绰有余。再说,这里我只是暂居,回头等我发达了,我会换房子的——我要靠我自己发家致富。绝不靠你。相信我,十年之后,我一定能凭着自己的能力住进最豪华的房子……”

    说着说着,她豪言壮语起来。

    其实,那不是难事的,光凭她的医术,将来就可以让自己过上很好的生活,何况,她还会试着投资。以后,她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但是现在得一步一步来——通过自己努力付出得来的才会备感珍惜,不管是人心,还是东西,皆如此。

    慕戎徵不觉翘了翘唇角,他该引以为傲,还是生气?这丫头,一心一意要自立自强?

    都说,这世上的女人,都似菟丝花,只能依附他人而生,而他的女孩,却想作展翅高飞的雄鹰,凭自己之力去征服天空,去捕获自己想要的食物。有此野心,很好。

    “你想住最豪华的房子?”

    他咬着这几个字重复了一句。

    “嗯!”

    “那你知道A国境内哪几处房子最豪华吗?”

    “哪几处?”

    话题好像扯远了,不过,她见他兴致盎然的样子,就顺着问了下去。

    慕戎徵突然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地图,铺在了石桌上,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道:“那三处最豪华的房子,分别在这,这,还有这……”

    蔚鸯看得分明,“你指的这三个地方,是三地的首府:东原平津市,南江瑞都,北江洛城。”

    慕戎徵点头,“对,就是三地首府,这三处都有一个华宅。

    “你看这里:在A国境内,东原地区平津市的总统府是郦氏皇朝的皇宫改名而来,可以说是整个A国最具权柄象征的地方,虽然东原现在落没了,但是,三百年传承的皇宫,依旧是国民心目当中最具权威的地方,那是权利的象征。

    “而南江瑞都的南宫新建不久,欧式风格,无论是造型,还是色彩,或是布局,是世界级的华府,宫中用度皆是当今世上最好的,这里是财富的象征。国民都知道三地最富莫过于南江,南江之富莫过于瑞都。南宫,代表的是财富和权利。

    “北江洛城的北大府,是北江的政治中心,新旧两种不同的建筑风格,是北大府一大特色,北江拥有最丰富的矿产资源,最美的山川景致,最险要的边塞,割地而治,那里绝对是一块易守难攻的风水宝地。

    “你刚刚说你要住最豪华的房子,这三处算是国内之最了,说说看,这三个地方,你最想要住哪处?”

    他抬头睇着,语气显得无比纵容。就好像,只要她想住,他就能让她住似的。

    “呵呵……”蔚鸯扑哧笑了,“我要住的可不是这种代表权利中心的屋子。”

    “我知道。我们现在只是在假设。”

    他想知道她对居住地的设想。

    蔚鸯摸了摸纤纤下巴,极卖他面子的想了想,“我觉是东原的总统府,一直是国民心目中的皇城,南宫和北大府最多只能代表是两个割据中心,如果将来有机会,我想去逛一逛总统府,那边的古老建筑是我们国家的一种文化象征。如果三地能一统,我更希望那个地方仍然是A国的政权中心。哎,我们怎么瞎扯上这种话题了。三地一统可不是短时间内有完成的。走了走了,吃饭去了,不说空头话了……”

    她拉着他往回走。

    慕戎徵凝神想了想:把政权集中到东原,这件事做起来,的确有点难。说来三地当中东原的武力其实是最弱的。势力最是分散,比把政权集中到南宫,要难多了。

    “慕戎徵,我搬来这里住,你不生气吧?”

    走了两步,她转头盯着他问,这一个一脸深思状,神情怪异。

    “不生气。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不会拘着你的。”

    把那些想法压下,他回过神,一团和气地应了一句。

    他的女孩,总是与众不同的,有主见有想法,挺好,虽然,有时她的不听话,有点让他头疼。可是,如果她事事顺着他,反而就没意思了。他就喜欢她独一无二的性子。

    “哎,我发现在你现在越来越好说话了。”

    这样的他,真是太招她喜欢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对你凶一点。”

    他顿时板起了脸。

    “不好不好,才不好。我喜欢你现在的你。叫我不喜欢都难。”

    说话间,她转身勾住了他的脖子,在他唇上落下一吻,双眼晶晶亮,含羞带俏的模样,真是太惹人心神荡漾了。

    “你也变得厚脸皮了!”

    他顿时笑弯了唇,眼神变得极柔,很是疼惜地直捏她鼻子,声音也变得温和了。

    “被你带坏的。”

    她直勾勾看着,心下越来越贪恋他的笑了。

    “好得不学,学坏的?”

    “这是坏的?你确定?”她指着他的胸,“那我以后就……”

    “我就喜欢坏坏的你。”

    他马上改口,主动的她,热情又淘气,别提有多勾魂了,他当然不能因为一时斗嘴,往后就失了这份闺房之乐。

    她吃吃而笑,抱紧他,心里被柔情蜜意填满了。

    慕戎徵痴痴睇着怀里人,唇角轻轻扬着,深吸一口气,忽然觉得连口气也变甜了。

    “蔚鸯!”

    “嗯。”

    “等一下,我得带人去办事。你待在这边哪也不要去。”

    “我昨天做了什么,你已经知道了吧!”

    “苏喆已经说了。”

    “昨天是周六,本来下午是放假的,不过,周一不是要考试嘛,所以,周六和周日都要补课,昨天我已经请了假,今天,等权伯伯来了,把阿珍带回去之后,我可能得去学校。”

    “不要去学校。”

    慕戎徵不准。

    对方既然知道她住在哪,就一定知道她在哪读书。去学校很危险。

    “为什么不能去?”

    蔚鸯推开他,总觉得他好奇怪。

    “你的好朋友权珍会不会去考试?”

    “她呀,应该会去。”

    具体得怎么去,她还没想好。

    “那她缺课这么久,现在直接去考试,是不是难度很大?”

    “嗯……”

    “你是她好朋友,是不是该帮忙补一天课?”

    “有道理。”

    “那就这样决定了。你呢,今天就在这里陪权珍复习。程姨那边,我会让人去通知,顺道让程姨帮你请个假。还有,回头,我让人往这边装个电话。这样联系方便点。”

    “还是你想得周到。不过装电话的事,我自己去通讯局申请。这件事不急,等我考完试再去办。”

    “嗯,听你的。”

    慕戎徵捏了捏她的脸孔。

    “去吃饭了没?”

    “再抱一会儿。”

    慕戎徵又把人抱进了怀——以前他最讨厌和女人搂搂抱抱了,总觉得那又什么好亲好抱的,亲的话,病从口入,太不讲卫生;抱的话,腻腻歪歪,太过肉麻,现在始明白,欲解相思,莫过于此。

    *

    餐厅那边。

    金刚狼们趴在窗口,正在偷看,一个个在窃窃私语。

    一个质疑:“这是我们的老大吗?”

    一个摸臂:“我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你们有没有?”

    一个应和:“是啊是啊,要是军部里追求过老大的看到这块金刚石也变成了绕指柔,那得多惊悚?”

    一人惊叹:“笑了笑了笑了,你们看到没,老大笑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一个结论:“这叫一物降一物。”

    苏冉过来关窗,“非礼勿视啊!吃饭吃饭!”

    池塘边上的男女,拥抱在一起,看上去太有幸福了,只是他们怎么都穿着作战军装呢?还一身重武器。

    她转过头,抱胸,瞅向这群她最熟悉的不过的金刚狼——曾经,她丈夫也是其中一员,所以,他们的习惯,她是最清楚不过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五十天在军营,休假出来时都会穿便服,不会配枪械,如果身上全副武装,这说明,他们在任务当中。

    “你们这是在执行什么任务?”

    苏冉看向杨归一,这人是副队长。

    “嫂子,部队时的事,不该问的不问,这是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

    杨归一很会堵她嘴。

    苏冉:“……”

    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欢天喜地的,心下有点郁闷:他们到底在执行什么任务啊,居然会连夜找到这里,事情肯定和蔚鸯有关,可那会是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