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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的帷帘挂在车顶钩角,露出里面成摞的布帛,蒙在最上面的是葛布,整排的线穗子随着车轱辘滚动一掀一掀的。头顶上明晃晃的日头,迎面吹来的风凉凉的,夹杂着红土沙砾的味道。一切都仿佛回到了来云南的路上,烈日、风沙,还有陌生的官道,道旁寸草不生的盐碱地。
其实像朝廷军队护送马帮这样的事,从古到今闻所未闻;纳西族的马队走货,一贯使用滇马驮运,山路虽崎岖难走,但为减少行程会尽量避开官道。像这样又是车又是军队,还专挑平坦道路的走货,简直是匪夷所思。但事情偏偏发生了,还是由堂堂的云南藩王亲自护送。
朱明月摩挲着胸前佩戴着的一串麝香,很特别的玩意儿,雕镂成花球的形状,别具奇巧,就像这无奇不有的云南。
滚滚的车轮掀起漫天的尘土,这时从前面跑来一个头戴厚巾的小校,跑到车前,仰着脖子道:“沈小姐,王爷让您过去一趟!”
靠着结实的车舆的少女,将黑缎面的包头往下扣了扣,遮住大半张脸:“烦劳告诉你家王爷,小女腿脚不济,没办法过去。”
驾车的是个身体壮硕的纳西族妇女,闻言拉了拉马缰,让马匹缓下几步。她驾车的手法相当稳,朱明月却坐在车辕边上,这下不得不伸手扶了她一下。不禁道:“阿曲阿伊,你这是要把我掀下去啊?”
戴着七星披肩的纳西族妇女咧开嘴笑,操着不甚标准的汉话口音道:“帕吉美,您是玉龙雪山上最美丽的一朵雪茶花,东巴神会保佑您的!”
“帕吉美”是纳西语,纳西族人对云英未嫁少女的称呼。朱明月也跟着笑了,然后就听那小校满脸为难地说道:“可是王爷说,如果小姐不听话,王爷不介意亲自来‘请’。”
亲自过来的意思,无非是让前面的马车停下来。现在整个队伍排成一字形赶路,一辆停驻,后面的就都要停。这样大家都会知道是因为她一个人,导致所有人不得不拦马驻车、等待重新开拔。朱明月于是抿了抿唇,朝那纳西族妇女道:“没办法,让我下去吧。”
阿曲阿伊攥着缰绳,朝着马匹高“喝”了一声,用胳膊将缰绳拉紧。等朱明月稳当当落了地,又扬鞭继续前行。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擎着黑色大纛的沐家先锋军。有少数骑兵断后,中间则是步兵,将马帮的队伍包围在中间。等朱明月提着裙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前面那辆车舆,已经满头是汗。
扶着车辕上了车,坐在对面的男子递了一盏凉茶给她。
朱明月摘掉头上的缎翎包头,接过来抿了几口,不由得喟叹道:“原来是普洱小金沱。”
黑茶的味道甘醇,汤色透红,显得鲜活可爱。而她喝的这道是生茶,又因年头久远,甚有浓香。
“茶商拿来孝敬黔宁王府的,自然都是最好的。车厢后面还有很多,你若喜欢喝,可以都抱走。”
对于一个素来饮酒、从不喝茶的人来说,再名贵的茶都是一种滋味,又涩又苦。
朱明月道:“原来朝廷军队并非是分毫不取,早知黔宁王府如此不拘小节,当初不如拿了茶运课额,直接将商队送去边藏,又何必路远迢迢赶赴巴蜀。”她说到此,放下手中茶杯,“何况沈家就是卖茶的。以后小女成为半个当家,还能缺这几口金沱?”
她此刻穿着纯正的彝家黑裙,外面还套了一件雪白的兔毛坎肩,衬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宛如银月堆雪。又因跑得额头细汗,脸颊红扑扑的,显得冰肌玉骨愈加剔透。
沐晟的视线落在她扎着的两根辫子上,不以为然地说道:“本王能扶持你上去,也能把你拉下来。你骄傲个什么劲!”
铜炉里熏着淡淡的草药香料,朱明月拄着梨花木案,扬眉看他,“王爷不知道吧,见缝插针一向是商人的拿手好戏。小女在沈家当家的位置上一日,便有一日威风,届时很多事木已成舟,王爷再想干涉,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不惜调遣沐家军一路护送马帮互市,也要为她“争取”沈家当家的名分。若传到坊间,定会以为云南藩王色令智昏、冲冠一怒为红颜。
沐晟却没看她。手中握着黄杨木做的茶杯,杏色的杯面打磨得很润,“你不用一直想着激怒本王,已经带你出来了,还能再把你送回去不成?一直负责伺候你的丫鬟呢?”
朱明月首先想的是红豆,然后想到是佩蓉,漫不经心道:“她不愿意来。”
沐晟“嗯”了一声,表示疑问。
朱明月摊了摊手,道:“小女已经跟她解释了很多次,此行只是护送马帮去藏边走货。可她始终声称自己不愿意跟着来送死,央求小女千万不要带着她。”
沐晟将那黄杨木茶杯放下,“这么说来,你跟你的丫鬟是一个想法,生怕半路有人劫杀,故而宁可去坐简陋的被服车,也不上本王的马车?”
这话乍听起来有些奇怪,朱明月却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一抹了然的嘲讽。
就算路上真出什么事,目标也一定是茶叶和粮草,没有人会去抢被服车。擒贼擒王,首先遭难的又肯定是最堂皇的车舆,也就是沐晟的这辆。到时候躲在被服车上的她则有时间逃命,不会被殃及误杀。
而被服车也有被服车的好处,军需被服怕潮、怕霉变,一定会保持绝对干爽,不能受雨淋,因此车辕车板严密厚实。驾车的纳西族妇女又是马帮出身,一手利落的赶车技艺,让她这一路上稳稳当当,不用担心遇到坑洼地被突然掀车。
何其聪明。
“怎么会有人来劫杀呢?”朱明月理了理额前的发丝,“王爷能出兵护送一次,两次,可能永远跟着?而马帮却不会因此而放弃走货的营生。既然如此,哪支匪寇会这么想不开,非要来跟朝廷军队硬碰硬。”
有能耐阻截商旅,并且行动迅速到不被附近的官衙察觉,必定有人暗中相帮。既然互市路上的这批货早晚都是囊中物,何必急在这一时。
从少女嫣红的唇瓣里,道出的话犀利而刻薄。沐晟却是一笑,笑得毫不在意,“所以,你觉得本王此行不仅没有意义,反而还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朱明月看了他一眼,点头。
“贪生怕死。”
沐晟一扬手,撞得案几上的茶盏直晃,发出清脆的声响。
“小女是怕死,但这世间又有谁是不怕死的?”
她在宫里做过多年策应,一直如履薄冰小心谨慎着,从不敢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就是因为她怕死,更怕酷刑。她无法承受失败的后果。
朱明月望着窗外倒退而过的景色,思绪也跟着渐渐飘远。
这时候,一把精致的腰刀“咣当”一声扔在了案几上。
朱明月回眸看来,却是那日城南酒楼巧遇李景隆时,他带上楼的那柄漂亮弯刀。
“这是龙雀,景颇尖刀。”
从窗口投射进来的阳光,在刀鞘和刀身上折射出不同的光彩。刀鞘是红漆绯色,刀身也是绯红的,刀柄上雕刻着繁复花纹,薄而锋利的雪刃,刀尖略微上翘,带着明亮的流光。
朱明月好奇地问:“为什么这刀是红色的?”
沐晟道:“它还有个名字,唐时又称‘宝钿’。”
最后两个字出口,让朱明月的眼睛亮了一下。她记得《周礼。考工记》有言,“造百辟宝刀,以重柔铤,其彩似丹霞,名曰宝钿。”
久仰其名。
朱明月非爱刀之人,望着桌案上绯色流光的利器,也觉得异常夺目。小心翼翼地拿在手里,温润的刀背,刀身凉凉的,隐约泛着寒光,似蕴藏着一股凛冽的杀意。
沐晟伸手扶住她的手肘,另一只手就着她的手握住刀柄,道:“这柄龙雀是滇藏之宝,刀柄加刻了黔宁王府印记,寻常人见到它,都不敢轻易碰刀的主人。一旦遇到危险,它可以救你一命。”
给她的?
“赏你的。”
男子含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