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艳福

白孔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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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艳福

    虽然喝得有些头昏脑胀,但是自己的房子自己了解,朱贵几乎每隔三两天就会回来住一晚,对这里地味道还是很清楚的。淡淡的幽香,虽然很好闻,但绝非属于这里的。

    推开房门,里面的香味儿更浓郁了。朱贵掏出火折子,想要点燃油灯看个究竟。然而他打了四五次,火折子只是冒出点点火星,就是烧不起了。

    看来,得想法设法研究火柴了。

    突然,在床铺方向传来一声细不可闻的呼吸声,似乎有个人正躺在朱贵的床上,正屏住呼吸,默默的等待朱贵靠近。

    刹那之间,一股热血涌上心头,朱贵终于想起来了,在下午的时候曾经和翠花有过约定,今天翠花就在床上等着自己呢。该死的酒!朱贵拼命打了自己一下。酒一喝起来,怎么就把这事情给忘记了呢?

    “翠花!”怀着激动的心情,朱贵向床边靠近。

    没有人回答,却有一双柔嫩无骨的手臂突然从被窝里面钻了出来,一下子缠住了朱贵的脖子。火热的樱唇,娇滴滴的喘息,不到一秒钟时间,被窝里那个女子就已经把全身的重量压在朱贵的脖子上了。

    朱贵来不及抗拒,他也不想抗拒,顺势扑到在床上。

    一声痛苦的呻吟传来,朱贵连忙停止了一切动作,生怕压坏了翠花。可是,脖子上那两条手臂的力量却突然猛增,压着朱贵俯下身去。热吻如同疾风骤雨一般,疯狂的落在朱贵的脸上,鼻子上,眼睛上和嘴唇上。翠花的狂热瞬间融化了朱贵的身体,也点燃了他的激情。朱贵渴望已久的激情终于在这一刻毫无阻隔的宣泄出来,他以更狂热的动作回应着翠花。

    两个人在床上纠缠着,不知不觉中被子已经掉在床下,衣服也一件件的掉落下来。当两具火热的毫无遮盖的身体坦诚相见的那一刻,两个人的动作突然停止了。急促的喘息声,激烈的心跳声交织在一起,两个人脸对着脸,夜色中只有一片朦胧。

    “翠花!”朱贵尝试着,右臂轻轻从翠花滑腻的后背向下滑动,一路摸索。

    “呜呜……”怀中的女孩羞愧难当,拼命往朱贵的怀里扎。

    此情此景,已经让朱贵难以自己,他猛然一翻身,整个身子都压了上去……美是难以形容的,快感是刻骨铭心的,激情的火焰狂暴的燃烧,包围了朱贵,也包围了怀里的女孩。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火山澎湃之后,一丝倦意袭上心头,晚上数斤女儿红美酒的力量开始发作,朱贵的脑袋昏沉沉的,竟然进入了梦乡。

    天明,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窗台,朱贵也缓缓睁开双眼。

    “翠花!”朱贵下意识的去摸,但是厚厚的棉被中空荡荡的,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

    难道自己做梦了?

    朱贵摇摇头,一下子坐起来。当朱贵发现自己竟然赤身裸体,连内裤都没有穿的时候,内心就泛起一丝甜蜜。这不是梦,这是真实的事情啊!

    回过头,朱贵的目光停留在床边的桌子上,他一下子楞住了。

    茶几上放着半张洁白的手帕,上面绣了一只戏水的鸳鸯,鸳鸯的脑袋向左侧倾斜,可以判断出在另外半张手帕上还有一只鸳鸯。在鸳鸯头顶大约一寸的地方,金黄色的丝线绣着两个娟秀的小字:荣华。

    让朱贵感到震惊的不是这半张手帕,也不是手帕上的图案和文字,而是上面星星点点的血迹。血迹如同梅花一样鲜艳欲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刺眼。

    朱贵一把抓过手帕,内心泛起阵阵狂澜!

    “翠花!”满足的笑容旋即映现。

    穿好衣服,朱贵把半张手帕小心翼翼的叠起来,放在贴身的上衣口袋里面,然后吹着口哨,心情愉快的离开竹楼。

    第一个要找的人是刘耀。自从昨天刘耀把吴如海带来之后,朱贵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他单独聊一聊,可是白天的时候刘耀一直和吴如海在一起,晚上自己又喝多了,因此一直没有机会问一问他心里是怎么打算的。

    隐约中,朱贵知道吴如海昨天晚上肯定是在赵老太爷家里住宿,而刘耀则住在陈敬山家里。

    走进陈敬山家的大门,迎面就看到刘耀正在天井中舞弄拳脚,朱贵关切的问道:“大哥,你的腿伤好了没有,别太累着?”

    刘耀收了拳脚,满意的说道:“无碍的,你那种药水太神奇了,我只用了两次好多了。你看,现在都长新肉了。”刘耀挽起裤管,给朱贵看。果然,腿上已经消肿,伤口也大多愈合结痂,的确没什么大问题了。

    朱贵问道:“大哥,此次去衡州,可曾见到桂王的管家?”

    “我正想找你说呢。”刘耀拉着朱贵,走到陈敬山家的偏房,说道:“管家倒是见到了,但是他不相信,因此也不肯来。要不是几年前我曾经帮助吴大掌柜的从土匪手里抢过一批货,吴大掌柜的也不会来。”

    难怪,以吴如海的性格,怎么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呢。

    朱贵担心的问道:“那怎么办?”

    “简单,你不是已经搞定吴大掌柜的了吗?”刘耀一脸轻松:“吴大掌柜的和陆鼎臣大管家本是同乡,关系过密,这一次王爷寿诞,所有货物都是从懋衡源采购的,有吴大掌柜的出面,我们的烟花表演定能成功进行。”

    “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周折。”朱贵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七天后,吴大掌柜的就会给我交齐五万两银子的代理费,到时候你那两千两给指挥使大人,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明朝末年,****频繁,朝廷用兵甚巨。然而卫所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破败不堪,逃兵无数,早就不能胜任作战需要。因此,卫所兵的职能已经转化成维持地方治安为主,而打击农民起义军和北方建奴入侵的主力,已经由募兵所取代。

    相对于卫所兵来说,募兵的成本更低,也更好管理,虽然战斗力稍微低了一点,但是大多数将领还是喜欢用募兵。同理,一个卫所兵如果不愿意上前线的话,可以通过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来帮助朝廷招募一个募兵。

    普通的募兵,饷银不过一个月一两银子,一般情况下出征一年就可以回乡休息。因此二十两银子代替一个卫所兵,上司们也会乐见其成。这一次衡北所被征调的是五十名卫所兵,因此他想尽方法要筹集一千两银子送礼。

    朱贵一开口就给两千两,绝对可以免除衡北所这一次兵役了。

    “兄弟,太多了吧?”刘耀大喜。

    “不多,不多。”朱贵说道:“给上司多送点,平日搞好关系,免得他总是找我们的麻烦。”

    “可是,这钱……”刘耀看了看门外,欲言又止。

    “这钱是你应该得的,你给我们找来这么大一个买家,才给你这么点中介费,兄弟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手呢。”朱贵哈哈大笑。

    “为自家兄弟办事,还要什么中介费?”虽然不好意思的连连摇头,但是刘耀已经默认了朱贵的提议。

    看到刘耀很高兴,朱贵问道:“大哥,你给我送来的七个教练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

    刘耀一愣:“怎么,我这七个老家伙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我是觉得他们太能干了,每个人都有一身不俗的本事。”朱贵连连摆手,笑了笑说道:“另外,他们太有意思了,脾气也很怪。不过我喜欢,有本事的人嘛,谁没点性格?”

    “其实,他们都是家父的部下。”说到这里,刘耀眼睛有些湿润:“当年家父刘振公是大明总督曹文昭手下的一名游击将军,我大哥刘辉是守备将军,崇祯八年和反贼张献忠战于凤翔,不幸全部殉国。家父临终之前,让他们七个往来投靠于我,现在已经七年了。”

    难怪江南七怪这么猛,原来都是经过大阵仗的人啊!

    由此可以看出,刘耀并不是嫡出长子,否则的话父亲是从三品游击将军,他怎么才捞了一个九品百户。

    “原来如此!”朱贵不由肃然起敬。

    “大宝,吃饭了!”房门一开,翠花走了进来,看到刘耀,连忙到了一个万福:“旗总大人早!”

    想起昨晚上旖ni的一幕,朱贵不由多看了翠花几眼,他发现今天的翠花和以往没什么两样,落落大方的站在那里,一点也没有新承雨露后的娇羞。

    “翠花,你的身子还好吧?”想起昨天晚上自己的疯狂,朱贵心疼的说道:“要多多休息,家里的事情就不要做了,过几天我给你请个丫鬟来。”

    “不要,不要!”翠花连连摇头:“我好好的,没病没灾,干嘛要请丫鬟?”

    刘耀哈哈大笑:“弟妹,这是我兄弟心疼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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