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为妾·卖女求财

柳倾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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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有那家境一般的上门来求娶,徐氏却又嫌弃人家给的聘礼不够多,担心女儿嫁过去之后会吃苦。

    就这么拖来拖去的,一直都没能给刘清淑找到一个合徐氏心意的夫家。

    直到有一天,胡明上门了。

    胡明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着幽州城里有名的冰人,二人身后跟着几十个小厮,抬着二十几只箱子。

    大红木箱子里,装的都是胡明给刘清淑的聘礼。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胡明当场命人将箱子打开,只见里面装得全都是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还有一些品质上乘的瓷器玉器。

    那冰人生了一张巧嘴,把年近四十、一身肥膘的胡明吹嘘的天上有地上无,简直比正当青春年少的双十儿郎还要抢手。

    动了心的徐氏当即便应下了这门亲事,半月之后,就由着胡明安排过来的一顶粉色小轿,把刘清淑从家里抬到了胡府。

    听邻家妇人讲完事情始末的沈月感到有些唏嘘。她没有想到,刘清淑为妾这事儿,竟然是徐氏做主的。

    在这之前,沈月对徐氏的印象一直不错。徐氏识文断字,年纪轻轻便守了活寡,却独自一人把儿子拉扯长大,还供刘青榆念书——说实话,这世间少有几个女子能做到这种地步。

    甚至在沈月的心里,她是有那么一点点敬佩徐氏的。

    可是这一丁点的好感,在今天全部土崩瓦解。沈月真是万万没想到,读书明理的徐氏,竟然会为了儿子的前程,而放弃女儿的幸福,主动把女儿送去大户人家为妾!

    徐氏这样做,和把刘清淑卖了又有什么区别?

    “徐氏瞧着挺面软心善的,没想到她竟然对自己的女儿那么狠心!”天宝愤愤地啐了一句。

    沈月心中无声叹气,天宝还真是少见多怪了。

    这世间女子千千万,绝对不止刘清淑一人有如此不公的遭遇。

    说不定就在他们说话的这会儿工夫,就有女孩子因为家中拮据、兄弟生病却无钱医治……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被至亲的父母家人抛弃。

    女孩儿是不值钱的草,是赔钱货,男孩儿才是家里的宝,是家里的顶梁柱——这种想法,在这个王朝已经根深蒂固。

    为了一点点钱,有的人随时都可以出卖女儿,尽管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他们的亲生骨肉。

    沈月从小跟随在母亲身边长大,这样的事情早就见识过了不止一次。

    每当身边发生这种荒唐事,沈月都会无比的庆幸和感激。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尽管家中清贫,可是母亲从未想过抛弃她,一直待她极好。

    和那些命途多舛的女孩子相比,沈月觉得自己实在是幸运了太多太多。

    想起已经过世的母亲,沈月的心情一时有些低落。肩膀上传来温热的触感,沈月一侧头,就看到李荣站在自己身边。

    他的大手只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像是为她掸去衣服上的灰尘一样,下一秒就不着痕迹的收回了。

    可是不知为何,沈月却觉得,肩膀被李荣碰到的那处仿佛被烙铁烫过了一般,火热滚烫,似有源源不断力量传递过来。

    那股突如其来的悲伤就这样被李荣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驱散。此时,沈月的心里一片平和,无波无澜。

    ——她知道,若是母亲在天有灵,看到她如今生活得顺遂自由,一定会感到安慰的。

    从悲伤情绪中脱离出来的沈月,很快就想起了另一件事。

    当初徐氏为了补贴家用,为了给刘青榆筹备进京赶考的盘缠,丝毫不犹豫的就把刘清淑许配给了胡明作小妾。这相当于是把刘清淑卖了出去。

    如果胡明只是风流成性,那刘清淑在胡家的处境可能还会好一点。可是现在看起来,胡明不仅贪色,性子也十分暴虐。

    沈月回想起刘清淑见到胡明时瑟瑟发抖、连喘气儿都不敢大声的模样,觉得刘清淑在胡家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虽然听起来很残忍,但确实是徐氏这个偏心的母亲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推进了火坑。

    沈月尝试着换位思考,如果她是刘清淑的话,她一定会对徐氏和刘青榆心怀怨恨,哪怕是在胡家吃尽了苦头,也绝对不会再回到刘家来。

    沈月承认,自己没有那么宽广的心胸。那么作为事件亲历者的刘清淑,就能做到对母亲和兄长不计前嫌了吗?

    沈月私心里以为,这不大可能。

    刘清淑被“卖”进胡家这几年,胡明伤害她多深,她对徐氏和刘青榆的亲情也就断得有多干净。

    所以她此番回到刘家,只怕不是吊唁凶长这么简单。不知道刘清淑又隐瞒了什么秘密。

    ……

    沈月一行三人刚走到小院儿门口,还没来得及开门进去,就被陈达派过来传信的衙役给堵了个正着。

    原来是衙役在城中搜捕到了与死者江复年吵架的男人。那男人如今被暂时关押在知府衙门的大牢里。

    陈达传消息过来,是希望沈月和李荣赶快过去提审嫌犯。因为按照律例,如果官府在十二个时辰之内,找不到能够证明嫌犯有罪的证据,那么嫌犯将会被无罪释放。

    如果那名男子真的是杀死江复年的凶手,那可一定不能把他放走!

    “看来我们还得去大牢一趟。”李荣有些苦笑的意味。方才他见沈月情绪似是有些低落,他还想趁着休息的时候安慰几句呢!这下也没机会了……

    “我就不和你们去大牢了。我有点担心刘清淑的情况,打算去胡家看看她。”

    “你要去胡家?”

    听到“胡家”两个字,李荣几乎是本能地皱眉。他可没忘记,之前胡明看向沈月时,那色眯眯的眼神。

    李荣对胡明没什么好印象,他担心自己不在沈月身边的时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胡明会做出一些蠢事来。

    “让天宝陪你去吧。”

    突然被自家公子点名的天宝再一次觉得生无可恋——说好的贴身侍卫呢?贴身跟着别人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让天宝跟着保护我,那岂不是大材小用了?”沈月笑着拒绝了李荣的提议,“我只是去胡家一趟而已,又不是去闯龙潭虎穴,一个人就行了。”

    听到沈月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自家公子的提议,这一刻,天宝居然觉得,沈姑娘比自家公子靠谱多了!

    担心逼得太紧,会让沈月产生逆反心理,李荣也就没再坚持。

    胡明既然能在幽州城的大小富户中占据一席之地,肯定不会是个草包。知道了沈月的身份之后,他应该就没有胆子胡来了。

    这样想着,李荣便放下心来。

    目送沈月离开之后,李荣和天宝便来到了知府衙门大牢。他们在里面见到了被陈达抓住的中年男子,据说是当时在客栈里与江复年发生争执的那个人。

    “你叫张成海是吧?我问你的问题,你都要如实回答我。若是有一句不尽不实的——看到这些刑具和墙上的血迹没?”

    李荣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名叫张成海的中年男子吓得浑身颤抖。天宝抱着胳膊在一旁看热闹,比他家公子更像少爷。

    张成海被李荣吓唬了一通,手软脚也软,哪里还敢有所隐瞒?不待李荣细细查问,他就把那日与江复年发生争执的事一五一十的交代了出去,半个字都不敢隐瞒。

    ……最后,李荣和天宝主仆二人审讯了他半晌,也只得出了一个“张成海”不是凶手的结论。

    首先,看起来膀大腰圆的张成海却只是一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

    习武之人因为常年锻炼,无论骨骼还是筋脉,都与寻常人有所不同。武功功底深厚的人,只需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对方到底是不是一个练家子。

    而张成海,显然只是一个身强体健的普通人。天宝不仅找借口摸了他的骨头,还查看了他的筋脉。

    然而张成海身上的种种体征,都表明他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另外一个原因,对于证明张成海的清白来说,也尤为重要,那就是张成海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江湖人士。

    那时他会与江复年发生摩擦争吵,并非像沈月和李荣假想的那般,是为了龙玉。说起来,他二人的争吵,完全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天宝通过自己的门路查访了一下,也确定了张成海并不是江湖中人。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张成海他拥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

    江复年的死亡时间,是知府衙门里的仵作根据尸体的情况推导出来的。

    在江复年被杀身亡的那段时间里,张成海又在做什么呢?他在胭脂巷里喝花酒,温香软玉在怀,左拥右抱的好不惬意。

    张成海在那段时间里的行踪,不仅青楼里的姑娘们能够作证,就连那些嫖客们,也都是他的不在场证明。

    这一回,张成海的嫌疑便彻底被洗清了。

    李荣和大牢的看门人打了声招呼,便把张成海给放了出去。

    张成海不是凶手,这一消息却着实让李荣和天宝有些失望。

    张成海无疑是李荣等人目前掌握的为数不多的线索中的最后一个。如果张成海不是凶手,那么线索到这里也就断开了。

    看来,只能看看沈月有新的线索了。

    ……

    另一边,沈月已经一路打听着,来到了胡宅。或者确切的说,是来到了刘清淑独自居住的小院儿。

    刘清淑的身边还有两个服侍她的侍女,看样子,这两个婢子应当都是刘清淑嫁过来之后,胡月为她安排的。

    可是如今看起来,这主仆三人感情极好,并没有因为中间隔着胡明而相看两厌。

    刘清淑所住的沁芳居面积并不大,但却被主仆三人打理得井井有条。

    溜着墙根栽了一圈儿凤仙花,有红的还有粉的。沈月知道,把凤仙花的花瓣挤压成汁,可以制成天然的指彩。涂在指甲上,颜色不可谓不鲜嫩。

    窗下则栽种了一圈儿月季花儿,姹紫嫣红,什么颜色都有。

    因着沈月幽州城第一女状师的身份,胡明多少有些忌惮。

    因此,当沈月表明来意,称自己想要见一见刘清淑的时候,胡月就二话没说,吩咐

    了一个家丁在前面带路。

    刘清淑带着沈月进了正屋,两个丫鬟便自动自觉地退了下去。沈月看在眼里,不由得暗暗点头。

    没想到这刘清淑看起来像只软柿子似的,谁都能欺负,御下却还蛮有一套的。

    “沈姑娘突然到访,妾身这里也没有什么好招待您的。这是妾身亲自摘的茶叶,请您尝一尝。”

    刘清淑声音清甜,语速不急不缓,单单是听她说话,都会觉得是一种享受。

    她为沈月斟茶的动作如行云流水,格外优美。随着她的动作,丝绸的衣袖滑落下去,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手腕来。

    眼尖的沈月一下子就看到了刘清淑手腕上的红痕。那一道红痕足足有两寸多长,高高的肿起来,看起来煞是可怖。

    沈月一把抓住刘清淑的手腕,“你受伤了?”

    “没什么大碍的。”刘清淑似乎并不愿接受别人的关心。她淡淡地抽回自己的手,漫不经心的把长袖拉下来,遮盖住了手腕处的那道红痕。

    沈月抿了抿嘴唇,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从大门口一路走到刘清淑所住的沁芳居,觉得胡府是真的大。尤其是有些地方,用假山和怪石围成一处小园子,自成一天地。

    九曲十八弯的回廊,再加上稀奇古怪的假山,还有那不下十几处名称各异的小院子——这些都让沈月对胡明这个人,有了更加详细的一些了解。

    她不禁暗暗咂舌,心道这胡明的妾室还真是够多,居然足足纳了十几房!

    在经过一处小花园的时候,沈月还看到了两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在争论些什么,吵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

    回想起那时看到的情形,沈月心中对于刘清淑便多了一种同情。

    她看起来性子十分恬淡,想来是不会与其他妾室争风吃醋的吧?

    既然如此,她手上的伤又是哪儿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