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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宵一刻值千金。
邓凡将永远无法忘记和王心雨激情缠绵在一起的那一晚。
然而美好的事物总是很短暂,宛如昙花一现,刹那芳华,想留也留不住。
邓凡本来就机会留住王心雨的,要是他早点察觉到她的异常的话。
只可惜他还是读不懂王心雨的心,所以等他从床上醒来,惊觉王心雨已经不在枕边。
一开始,邓凡还以为王心雨只是去了厕所,至少还留在这间房子里面,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他看到床边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封信,上面还用一枚宝石戒指压着,正是邓凡送给王心雨的护身符!
邓凡立即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从床上坐起来,抄起桌上的信纸,只见白纸黑字,显然是王心雨的笔迹,原文如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我已经不在。
不要试图去找我,因为我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你永远也追不到的地方。
很感谢你这段日子来不离不弃的陪伴,我是个不祥之人,随时都会死去,本来是不应该有爱情的,不过我很幸运地遇上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你让我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
这些天,我感觉自己的心渐渐被你俘获了,那种感觉很微妙,也很美好。我们一起爬山,一起划船,一起放风筝,一起骑马,还一起看海上日出……这些难忘的回忆早扎根在我的心底,不管日月变迁,海枯石烂,我都不会忘记。你说得没错,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真的很感谢你带给我这些美好的回忆。在有限的生命里,曾经拥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我已经心满意足。
说句心里话,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就认定你是吊儿郎当的小无赖,不过后来我才逐渐发现你身上有许许多多别的男人不具备的优点,你不是色狼,而是一匹有血性的狼,你一身正气,胸襟宽广,热情博爱,这些都是你的特质。当然你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你也有缺点,不过相比你的优点,可以说瑕不掩瑜。
我知道你爱我,你甚至冒着生命危险给我喂药,不过你不必太担心,在病毒发作之前,我的唾沫应该是没有毒的。然而我知道我们在一起不会有结果的,与其两个人一起面对悲剧,不如由我一个人去独自面对吧!我是一个没有未来的女人,而你前途无量,所以我不值得你去爱。放在信上的戒指是你送给我的护身符,现在把它还给你,希望你能找到比我更合适戴这枚戒指的女主人。
最后,再次提醒你一句,不要试图去找我,有时间不如多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你是属于大家的邓凡,而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爱你的王心雨
文章到了这里就结束了,全文是用工整的钢笔字写的,最后几行内容中有几个字有些模糊,似乎是被王心雨从眼中滴落的泪水融化了墨迹。
看完信后,邓凡再也不能淡定,急急忙忙地穿好衣服,然后就出屋去了。
他手里紧紧握着那枚宝石戒指,毕竟这是王心雨唯一留下来的物品,只要这枚戒指在,至少能给他一点点安慰。
龙门并不大,但要想一天之内找遍每个角落也并不现实,所以邓凡只挑那些和王心雨曾经去过的地方去找寻。结果也和预料的一样,一天下来,完全没有发现王心雨的行踪,甚至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邓凡其实也知道他这么做是多此一举,因为一个人要是刻意避着,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是找不到的,更何况王心雨可能早已经离开了龙门,甚至可能离开了人世。邓凡不甘心,更不相信王心雨已经死了,所以他会一直找下去,即便走到天涯海角,他也要找下去。
人难免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甚至会遇到灭顶之灾,不过不管个人命运如何,世界还是在运作,并不会因某个人的悲剧而停顿。
自从邓凡离开文都后,文都一家武氏兄弟经营的馄饨店也还在运作。
这家小吃店的老板其实是邓凡,虽然他从来没有从中分到一杯羹。
此时夜已经很深,馄饨店也准备打烊了。
“像老大这样的人才是真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公然和整个政府对抗。”武大一边收拾店面一边说。
“可不是吗?政府派出那么多兵力都没逮到他,真的是天上地下都出动了。老大真是高深莫测!”武二也附和着说。
武三闻言也忍不住道:“不知那王大小姐到底犯了什么事,为什么政府要缉捕她?”
“反正肯定是摊上了大事,不然也不会如此兴师动众,还全城戒严,当年围捕恐怖分子头目屠城也没那么轰动。”武大说。
“那个屠城不是被抓了吗?”武二道,“擒住他的不就是我们老大吗?”
“是的。”武大点头,“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估计连街边的小孩都知道。”
武二闻言叹了口气,道:“估计老大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不管他去到哪里,相信都会让人尊敬的。”武大道。
“是啊,是老大给了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不然我们几兄弟现在可能正在牢房里吃着公家饭。”老二道。
正说之间,忽然从外面飘进来一个黑衣人,真的没有发出一点脚步声,就像是没有腿的鬼魂出现在店内。
这男人居然留着一头长发,直垂到肩上,头上还戴了一顶高帽,也是黑色的,还刻意把帽沿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
“我们已经打烊了,明天再来吧!”武三率先发现了这个黑衣人,以为他是客人,所以向他缓缓走了过去说道。
“邓凡在哪里?”黑衣人双手插在上衣的口袋里,幽幽的问了一句。
“你说什么?”武三听不太清,以为自己听错了。
“邓凡在哪里?”黑衣人提高嗓音又重复了一次。
这次,武氏三兄弟都听得很清楚。
可是,没有人回答,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去。
武大觉得有点不对劲,慢慢走近黑衣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警惕地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打听这个?”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黑衣人冷冷的说,“只要你们把邓凡的行踪说出来,这些钱就是你们的。”说完从左边的口袋掏出一叠钞票,居然全是美金,少说也有十万之多!
武大向来见钱眼开,可这一次他只是匆匆瞥了那叠钞票一眼,随即道:“我不知道。”
“你是真不知还是不肯说?”黑衣人问。
“不知就是不知。”武大说着把钱推回黑衣人身边,道:“就算知道,我也不会出卖老大。”
“看来你们是真的不知道。”黑衣人道,“既然这样,留着你们也没用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武大忽然目露凶光,瞪着黑衣人道:“想吓唬我吗?老子是吓大的!你再不走,老子打断你的腿!”
黑衣人二话不说,慢慢伸出右手,手里霍然握着一把手枪,还是带消音器的那种。
武氏三兄弟一看黑衣人亮出了枪,立即吓得瞠目结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逃命而不是拼命。
武大和武三离黑衣人最近,也最有可能将黑衣人制服。
但他们还是没有枪快。
眨眼之间,黑衣人一连开了两枪,分别打在武大和武三身上。
两兄弟的表情立即痛苦地扭曲,不一会就倒了下去。
剩下的武二见势不妙,拔腿想往外逃,但还是慢了半拍,最终没来得及跨出门口就被黑衣人一枪射倒了。
黑衣人解决掉武氏三兄弟后,把钱和枪从容地收回口袋,不屑多看三具尸体一眼,拔步走了出去。他从杀人到离开,做得非常果断利索,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而是老手中的老手了。
由于是深夜,街上没有多少行人,加上馄饨店的铁门已经关了一半,所以黑衣人从行凶到逃离的过程并没有人看到,即便看到也不会有人认出他的样貌的。
人生总是有很多变数,但已经发生的事再也不能倒退,所以人生并没有那么多如果。
如果苏小贝那晚坐地铁回家的时候手机没有被盗,如果王心雨早留给她一笔钱,她就不用为妈妈的手术费犯愁了。
因为手机丢了,苏小贝也没有脑记过邓凡的电话,所以没有办法联系上邓凡,邓凡自然也联系不上苏小贝。
一切都已经发生,一切都成为现实,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所以,苏小贝只能靠自己。
为了帮妈妈筹高额的手术费,她不得不主动辍学,仿效古人的方法,在街边立了一个卖身救母的招牌。
招牌上写着:急求五十万给妈妈治病,希望有钱人伸出援手,小女甘愿做牛做马报答大恩。
苏小贝就跪在招牌旁边,微微垂着头,依然娇俏的脸蛋上没有任何光泽,像是蒙上了一层死灰。
这也不奇怪,毕竟一个沦落到在街头卖身的女子,即便昔日再风光,再乐观,此时脸上一样会失去光泽的。
因为是白天,而去这条街上的行人并不少,所以很快就有一群人围着苏小贝,有的对苏小贝指指点点,有的在交头接耳,也有摇头叹息,啧啧称奇人也不在少数。
“她那么年轻,又长的那么标志,落魄到这地步真是可惜。”有人这样说。
“她应该还是学生吧?家里没其他亲人了吗?为什么要卖身救母?”
“真的是个孝子,可惜我没钱,不然就帮帮她了。”有人摇头叹息道。
“看她长得水灵,应该不会是骗子吧?”也有人表示质疑。
总之众说纷纭,多数都是看热闹的,并没有人站出来向苏小贝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