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风且暴中心是悼

阿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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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时代曾经很迷红学,索隐派的,考据派的,只要有点意思,我都爱看。不期后来出了所谓大家刘心武,红楼揭秘,乔张作致,自以为窥其堂奥,怎知道“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几万重”简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无知者无畏。我从此对索隐派深恶痛绝。

    这一次,张爱玲的小团圆一出,几乎掀起一场风暴。又有善于索隐者跳将出来,不独对胡张之恋毫末毕查,还对书中一些人物展开人肉搜索。人肉搜索,虽然有趣,但大多有失厚道,且不理它。至于对胡张之恋的鉴照,虽不能完全中的,但其实相去不远矣。我在读小团圆中相关文字时,心下也时时想起胡兰成今生今世的一些片段和对话。那一场情事,在两个人的追述中,其实相差无几,甚而至于有的话语都惊人的一致。

    他看了她的文字,在杂志上评论说好,此后要了地址,自己来看她。爱情的起始,两个人都记得很清。只是,他那里用的是“震动”、“兵气”她这边说他“文笔学鲁迅学得非常像”这倒也符合各自性情。他原是才子习气,善于夸张,又要着意招人叫好,自不免取巧卖弄,贫薄了些。他在今生今世里说“张爱玲的顶天立地,世界都要起六种震动”“三国时东京最繁华,刘备到孙夫人房里竟然胆怯,张爱玲房里亦像这样的有兵气”她却是清静,理性,有几分便道几分,只说那篇书评的清样“有点舍不得寄回”浅浅见出点欣赏来。

    送照片一节也是如此,他说起登在杂志上的那张照片,翌日她就送了他。她说的是“他喜欢就送了他”语气中似是不经意,但还是用了心的,只不肯露出刻意的情态来。他也说“张爱玲是知道我喜欢”“我亦只端然地接受”但终究还是男人习好,忍不住要把照片背后她写的字展示出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虽然在文字里加了小心,但后来还是露了些“她红了脸低下头去,立刻想起旧小说里那句滥调”什么滥调呢?“怎么样也抬不起头来,有千斤重”如此,恋爱的气息已是浓浓的了。

    说到热恋,两个人的感受也有得比并。他说:“只觉坐立不安,心里满满的,想要啸歌,想要说话,连那电灯儿都要笑我的”“天下人要像我这样欢喜她,我亦没有见过。谁曾与张爱玲晤面说话,我都当它是件大事,想听听他们说她的人如何生得美,但他们竟连惯会的评头品足亦无。她的文章人人爱,好像看灯市,这亦不能不算是一种广大到相忘的知音,但我觉得他们总不起劲。我与他们一样面对着人世的美好,可是只有我惊动,要闻鸡起舞”她说:“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样平安过。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嘹亮的音乐,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她要它永远继续下去,让她在这金色的永生里再沉浸一会”

    这样罗列下来,我恍然看见一个一个的字,在阳光里流动,照眼的亮,一河欢喜。可是,我也逐渐看见了水底的泥沙,看见潜藏的危机,看见日益逼近的运命。她在她的文字里陶醉着,我在她的陶醉里清醒着。

    他三十八岁的人生几乎算得是饱满,家庭、学业、工作、爱情、名利,于他都不曾或缺。特别是女人的爱,从他的母亲、妻子到侄女,还有欢爱场里那些个。他是被娇宠惯了的,也是惯会风月的。元稹说自己“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也无非是一种姿态,语言和身体其实两相分离。胡兰成取次花丛,频频回顾,不但乐不思蜀,并且希望张爱玲同他一起分享这种乐趣。他这样做着,也这样说着,似乎很坦诚,也坦然到全无愧疚,一切理当如此似的。这个毫无心肝的大汉奸,即便是在政治背景“辋辋的威胁”下,也不忘欣赏逃亡路上的无边风月,且每次都像是真的爱,投入的爱,每一个也都像是爱到不能舍弃。即便是几十年后,垂垂老矣,也还在那边津津乐道,对每一桩情事如数家珍——生生勾我想起旧时文人品评“群芳谱”、“百艳图”来,又嫌这“群芳谱”、“百艳图”没得污了那些清洁女儿家,心里更加对他生出厌恶来。可叹上天偏将他造得“眉眼很清秀”又赋他才子手笔,聪明灵透,把个文字摆布得花团锦簇,不由人不赞赏,也不由人不疑惑:这样一个男人可不生就是女人的劫么?

    她二十三岁的人生,反倒是极度的不圆满,不,是极度的残缺。家庭,是冰冷的所在。“簪缨望族”四个字,只有高度,没有温度。父母,是只知生养,不会教养,眼里只有他们自己的利益和享受。父母都在爱,特别是母亲,满世界地爱着,欧洲到处有她的衣袂飘飘,可他们不会爱孩子,爱的只是自己。小小的她,心里以为只有女佣韩妈喜欢她,没有附加条件地喜欢“就光因为她活著而且往上长,不是一天到晚掂斤拨两看她将来有没有出息”后来才知道,她“不过是韩妈的事业”韩妈爱她不过是爱自己的事业。也因了父母一直以来的打击,她觉出自己的苍白,渺小,不漂亮,不乖巧,不善于交际,疏离于社会之种种,因而衣着怪异,言论偏激,行为乖张,自私冷漠。出生本就是一个劫,生而遭遇冷酷,遭遇沉沦,遭遇兵燹,那劫便一重重地袭来。其实,她的内心是敏感的,恐惧的,空虚的,连爱也不敢渴望的。爱,是她生命的缺口,也是她内心亟待激活的因子。而她是这样的聪明,凌厉,直截“即使对方是日神,她亦能在小地方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一般的人“只觉对她不可逼视”自然不可能有高层面的解读、对晤与交汇了。

    这么一来,她是注定要被他捕获然后伤害的,他也注定要进驻她的心灵然后留下永生的印记。他是太懂女人,太懂文字,所以也就真的懂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人皆以为这是他在评她,其实这是她说他的,声息里带着感激,宛然就是那爱里的情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这篇爱也正作于那一年。而小团圆里那句“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样平安过”以为是找到了温暖的归宿,就让人心酸,也为她欢喜,虽然明知结局已在不远处等着她,在“他逃亡到边远的小城的时候,她会千山万水的找了去,在昏黄的油灯影里重逢”的幻梦里等着毁灭她。

    “她不怪他在危难中抓住一切抓得住的,但是在顺境中也已经这样——也许还更甚——这一念根本不能想,只觉得心往下沉,又有点感到滑稽。”

    “等有一天他能出头露面了,等他回来三美团圆?有句英文谚语‘灵魂过了铁’,她这才知道是说什么。一直因为没尝过那滋味,甚至于不确定作何解释,也许应当译作‘铁进入了灵魂’,是说灵魂坚强起来了。还有‘灵魂的黑夜’,这些套语忽然都震心起来。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一醒过来它就在枕边,是只手表,走了一夜。”

    “她是最不多愁善感的人,抵抗力很强。事实是只有她母亲与之雍给她受过罪。那时候想死给她母亲看:‘你这才知道了吧?’对于之雍,自杀的念头也在那里,不过没让它露面,因为自己也知道太笨了。之雍能说服自己相信随便什么。她死了他自有一番解释,认为‘也很好’,就又一团祥和之气起来。”

    “她从来不想起之雍,不过有时候无缘无故的那痛苦又来了。威尔斯有篇科学小说摩若医生的岛,写一个外科医生能把牛马野兽改造成人,但是隔些时又会长回来,露出原形,要再浸在硫酸里,牲畜们称为‘痛苦之浴’,她总想起这四个字来。有时候也正是在洗澡,也许是泡在热水里的联想,浴缸里又没有书看,脑子里又不在想什麼,所以乘虚而入。这时候也都不想起之雍的名字,只认识那感觉,五中如沸,混身火烧火辣烫伤了一样,潮水一样的淹上来,总要淹个两三次才退。”

    你看,她是清醒的,也是痛苦的。她和他,曾经爱着,但其实是隔着。这样的爱情,我称它“终风且暴式”源自诗经?邶风里的那首终风: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悠悠我思。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愿言则嚏。

    曀曀其阴,虺虺其雷。寤言不寐,愿言则怀。

    他来,心里恼着他的谑浪放荡,悲伤痛苦。他不来,又想念他的柔顺温情,辗转难眠,止不住地猜想:我这样想他,他该会在那里打喷嚏吧?甜蜜和思念是真实的,忧伤和痛苦也是真实的,这样的情劫却只是女人的,男人那里依旧是“也很好”

    正因为这终风且暴式的爱情,所以直到小团圆的结尾,其实也几乎可算得她人生的结尾处,她终是难忘生命中短暂的欢乐,恨过之后依旧留下了的那一些。她梦见“青山上红棕色的小木屋,映着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着,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中出没,都是她的”我读着,叹息着:都是她的啊,她是想要孩子的啊,终究还是做着女人的梦啊!许多年前,在纽约,已经四个月的胎儿,她不要“肚子疼得翻江搅海”抽水马桶里的男胎“恐怖到极点”的描述。可这个梦里,她还是有孩子的,也还有着他“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醒来的她怎么说呢?“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读至此,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隔着薄薄的纸页,流给三十年前写下这些文字的那个女人。

    她说,小团圆“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千转百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寂寞的人生,短暂的爱恋,永生的金色,大概这就是留下的那一点什么吧。

    后记:不要说我这么解读,是忘记小团圆是小说了。这部小说,不但是自传体的,甚至曲笔都是毫无隐瞒的直。她以往小说中所有取自身边的人物,都在这里小小的团圆了一下,而那个“九莉”初看似乎陌生,越读越明白那就是张爱玲自己。她还是年轻时候的她,不善掩饰,不屑掩饰,虽然老来心境变化,也曾犹豫着要把小团圆销毁,但到底还是不舍。不舍得文字,不舍得过往。那是纪念,也是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