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往事干杯

安可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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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最后的冬天,天空飘着白的雪。洛,我说,前面已经没有别的路。

    我要。我要我们在一起。

     

    左右手

    天寒地冻的时候我就喜欢懒懒的窝在沙发上看碟,喜欢重庆森林和大话西游。那时候并不知道,它们有多么经典。

    洛坐在地板上倚着墙壁看书,或者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上网。有时候也会坐下来陪我看,但是显然的,他淡定却不坚持。我不能接受没有结局的开始哪怕从一开始就已经无聊,但是洛可以走开,在影片的任意时刻。

    他说,什么样的结果无非都是两个,停留,或者继续。他对于可以预知的事物无所谓失去或者拥有。

    那段时间我在学习素描。画画是一件非常锻炼人的耐心的工作,一笔一划,倾情贯注。这是我选择素描的一个原因,另一个,我想也是出于喜欢,尽管自己是如此的缺乏耐心。

    我喜欢素描和油彩,灰或者浓烈,然后我选择了其中一个,因为它可以相对较快的完成。

    周末的时候我捧着很大筒的冰淇淋坐在画室里,旁边的画架后是朗然,正在画的是一只大张的眼睛。朗的神情专注,手指灵活而反应迟钝。

    我和朗然在初中结识,高中里开始交往,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过什么要好女性朋友,朗是唯一的陪伴。从小到大,对于情感,我都是自己在作判断。自己对自己负责。我的母亲认识朗,朗在初中是班长,负责家长会的接待并且无数次的被提名表扬。后来我们在一起,母亲知道后并不反对,如此,高中里我和朗很出名。“天造地设”便是如此,无须遮掩。

    我从高中开始便大筒大筒地吃冰淇淋,却能够维持一惯清痩的身材,让人惊异。

    我在洛的冰箱里塞满了冰淇淋和果冻,还有苹果,一年四季的苹果。洛说,迟早你会变成一只大苹果。我一边笑一边啃我的苹果,继续每天三到四个的消耗量。有时候苹果和冰淇淋让我没有多余的钱再去吃饭,于是朗不得不负担了我一部分的午餐和晚餐,八月仲夏的时候朗开始出去打工,赚了钱来养活我。他是说了要娶我的人,在久或者不久的将来。洛说然,你不该这样惯坏了她。

    我在洛的沙发上第四次地看了重庆森林,仍旧喜欢。我跑到洛的房间里上网,查电影里的那首歌,王菲放的那首,那时候的王菲还叫王靖文。结果我真的在网上找到了,歌曲的标题就是重庆森林里王菲总放的那首歌,掐头去尾的,我就把它下下来,在打扫房间的时候放得很大声。洛的房间不算整洁也不算凌乱,一些cd,衣服,单人床,书架和电脑桌。高兴的时候我会帮他擦地板。洛的地板上有很多处烟蒂烫伤的痕迹。

    应该怎样说洛?他是一个沉默而又隐蔽的男人,高,瘦,有伤痕。心思深沉,深不可测。

    夜里我和洛会坐在地板上聊天,说一些现在已经记不得了的闲话,说得高深莫测而又一无是处。洛是一个足以担当父亲这样的角色的男人,温暖厚重。与朗然,有相似,但有更多不同。

    风再起时

    朗就是别人常说的那种干净的男生。学习的时候有聪明的头脑,生活中却多是迟钝天真的反应。有很久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究竟,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

    我稀里糊涂的蒙到了朗所在的高中,人都说,大起大落,那么也会有大落大起,低谷过后是颠峰。朗是年级数一数二的学生,我是老师的眼中钉。而我们两个,占了最后班里仅有的两个省重点名额。在取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朗一直看我,说恭喜。我说同喜。最后他说,希望高中还能在同一个班里。结果他如愿以偿。

    我一直不是一个出众的人,任何方面。所以有两件事一直弄不明白,一是为什么老师总是能够从人群中揪出我来,另一个,就是朗然选择我的原因。在他和我说在一起之前,我几乎说不清他坐在教室的哪一个位置。

    那一场足球赛,我帮朗抱着衣服,之后他说,我们一起吧。

    朗高个子,我想我喜欢高个子的男生,朗的眼睛明亮性情温和身体健康成绩优异。那一天我抬头看他,不甚明了这一句话的含义。朗俯身在我耳边说,我在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有汗水顺着朗的脸颊和颈项流下来,足球赛的结果是我们班的胜利,想了一刻,我点头说好。

    那时候我并不了解男女朋友要做的事情,但是在一起,我想是一辈子,而我同意了。我的习惯很多而又常常破了又立,只有一样坚持,我从不轻易承担责任,而担起的责任,便是一辈子。于是我和朗然,我们从一开始,就注定要一辈子在一起,即使他离去,我必须也只能,守在这里。

    洛与朗有着许多的大不相同,比如洛吸烟,深沉,不定时。洛的眼神,深邃得让人陷落。

    如果是比较英俊,洛和朗都不能多胜世人几分,但洛的寂灭之感,让接近的人无法自拔,而朗的清爽温和,倒更是男友身上让人羡慕的一条。系里开始有人传说,我用不可告人的手法将这两人独占。我不住宿舍,倒也耳根清静,而朗对于流言,是他一贯的迟钝的若无其事。

    于是我继续,和洛住在一起。

    烟花烫

    我和洛住在一起。从上一个冬天开始。所以我固执地认为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冬天,不管这是否只是我一个人的坚持。

    去年冬天朗帮我搬行李过来的时候洛一直站在一旁冷冷的看着,仿佛他不是房东我也不是房客。洛问朗,把她放在这里你是否放心?朗说,我对你放心,洛就笑了。洛笑的很有感染力,大家都笑了,三个人在午夜十分推杯换盏直到小店撑不住打烊,宿舍已经关门,朗在洛这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回去上课。临走前警告我第二节之前一定要到。而我仍旧迟到。朗笑着说没关系。他的意思就是让我第三节时赶到。我在朗身旁坐下,心服口服。

    在洛家里的那一晚是我和朗唯一的一次同床共枕,早上在朗的怀里醒来,看着彼此和衣而睡,不由得发笑。那一天我和朗在床上笨拙的接吻,终于哑然失笑。19岁,我已经知道情侣之间应该做些什么,然而我和朗之间,单纯的好像一张白纸。不是刻意回避,而是彼此都没有为此设计一个开始。

    19岁,第一次和一个男人接吻,是应该的那个人,但是不知是否是对的时间。

    这个冬天来临的时候洛开始陪我看盗版碟,看了许多。一直看到天黑,不点灯,他从沙发上起来去关了电视,就有月光照进来,映在洛的脸上,黑暗中仍旧留给洛一条暗影,深沉而又森然。

    洛经常穿一件红黑格子的棉布衬衫,在房间里走动。夜里能听见他房间里传来地板悉琐的声响,我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出去,能够看见洛那边门缝里透出闪烁的光。贴耳在门上,洛在说话,他说,我爱你。

    洛正对着互联网那一端的某个人说我爱你,我摇晃着险些跌倒,狼狈而又小心翼翼地逃离现场。那一夜,辗转难眠。我独自审视着我的情感。我从不喜欢揣测别人的想法,但是近乎病态地要求自己在感情上真实。三年,我和朗,不曾明确地相爱,然而必须要一辈子地在一起。母亲说我这样太过任性,但是我不能够接受再一次的有始无终。母亲无奈地摇头。她的人生,只能是放人自由。

    这是朗,他爱我。那么,洛

    第二天早起,头昏脑胀。在沙发上看见正在吸烟的洛,在他微微挽起的袖口里,有忽隐忽现的伤痕。

    早。他微微颔首,放下袖子站起身,要吃早餐吗?第一次,洛这样问我。我说好。

    洛的左手臂上有烟头碾过的伤痕,我没有问,他也没有说。之后,洛仍旧穿一件红黑格子的长袖衬衫在夜里踱步,地板轻微的响动却足以让我惊醒过来。

    我爱你。这句话究竟该谁对谁说?

    沉默是金

    朗偶尔过来,一起看电视或者吃饭。接我去画画。朗说,你的画画得太急躁,丝毫不留余地。但是已经改变不了我。

    用一堂课的时间画完别人两三堂课的内容,剩下的时间用来吃冰淇淋和苹果。洛说我可以做得如冰淇淋一般华丽冷艳,也可以像苹果一样可爱。要看你自己如何选择。

    我的选择?如果能够,我不希望人生有转折。母亲说得对,一直,我都是任性且固执的小孩。朗让我们在一起,我问他,是一辈子么?看见朗点头,我也点头,好。

    说好的一辈子,不能走上不同的岔口。

    夜里,看着洛月光下凛冽的轮廓,我仍旧这样想,然后默默地说,洛,对不起,我已经没有别的路。

    洛,我说,我爱你。

    我看见洛缓缓转身,深邃的目光盯住我,有那么几秒,然后我们在月光下相拥,洛的身体冰冷而充满寒意。我想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并没有被任何事情冲昏了头脑,也不需要和一个吵闹平庸的女生商议,我的决定,我要负责。

    生活仍在继续,看不出改变。我和洛还是在同一张沙发上看电影,在夜里坐在地板上聊天。洛会拥抱我,此外,我们不再做其它。

    在寒冷伴着冰雪来袭的时候,岁末,我迎来自己二十岁的生日。我,朗和洛,一起庆祝了这个日子。二十岁,一生中能够有四个二十岁的人已是长寿,而我不并不期盼自己会活得那样久。

    我的生日,大家醉了。

    在两个男人醉倒的时候,我又一次冷静地审视自己。洛和朗,绝对是不同的两个男人,朗从不吸烟,偶尔饮酒,也只是为了喜庆。内心聪明外表木讷。而洛,一个彻头彻尾隐蔽深沉的男人。我让两个男人同睡在地板上,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里睡觉。一早醒来,两个男人都不见了。

    朗回来接我的时候,我正在看一部片子。洛和朗深夜爬起来出去喝酒,又一次醉倒在酒吧。我看着朗,这不像他一贯的风格,然后我又去看洛,我说洛,我去画画,你帮我把电影看完,告诉我结果。洛点头答应,有倦怠的神色。大家都累了。

    三个人的故事,疲惫,落寞,最后总要有人受伤。我不说,洛不说,朗也不说。这一场战争,我们都没有人来出谋划策。欺骗和隐瞒,伪装的高手,那一刻,无论内心有怎样的脆弱和艰涩,我依旧,等待着一个结局。

    那天回来,我问洛,结局是什么?

    程蝶衣死了。

    为什么死了。

    他说,不得不死。

    一辈子失去了你

    一起看电影,我喜欢梁朝伟,洛喜欢张国荣。所以回家的前一晚一起看了青光乍泄。

    关了电视,我说洛,我在等待一个结局。洛,我爱你。洛背对着我站在月光下,寂静,然后他走过来把脸埋进我的怀里,我抚摸他的脸颊,有潮湿的泪水。

    洛,对不起,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

    我和洛在月光下的地板上做ài,疼痛撕裂了这个夜晚,这是我最后,最后的挣扎和赌注。

    我们都已经,精疲力尽。

    那晚明亮如水的月光让我想起烟雾缭绕的音像店里一张张国荣电影的名字星月童话。而父亲的离去,已经足以让我不再相信童话。

    临走前,我和洛说,我在等待一个结果。

    再回来又是新的一年,洛不在家,消失一直持续到三月底。

    假期里看见又苍老了一分的母亲。心生厌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轻易地放走自己的男人,是自卑还是自以为是的宽容。

    假期无事,和朗混在一起,新年后去哈尔滨看了冰灯。回来的路上倚靠着朗的肩膀睡着,醒来时看见朗悠长地眼神望着我,仿佛隔了千山万水般地望着我,一瞬间的恐惧,害怕得发抖。冷么?朗换了一副表情问我,我轻轻地摇头。

    朗,是否,我会连你都对不起?不到最后,没有人给我一个答案。而到了最后,又是否会有一个答案?

    洛大四,聊天的时候他说并没有考研的打算,也就是说,现在可以看作是大家最后的一段日子。何去何从?

    三月末,洛终于出现。并请我和朗在附近一个稍上档次的酒店吃饭。同来吃饭的,还有一个陌生的女孩。洛说是一起实习认识的。我看看她,高挑,中上的容貌,温婉娴静。

    那一天是四月一号,洛走过来,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张国荣。张国荣自杀了,洛说,说的就好像是故意要被人识破的一句玩笑,让大家一笑了之。

    席间不记得都有说过什么,只记得那个女孩子温柔的笑,我在洛深邃的目光中坠入谷底。

    饭局并没有持续很久,十一点半,酒楼里只剩我们一个包房的人还没走,大家看着服务生疲惫的表情就笑着站起身,谁都没有醉。谁都不敢再放肆醉一场。

    那一晚,洛和她一起睡在洛的房间,我仍旧睡我的那间。夜里,没有听见地板的声响。而我还是被胃痛折磨得一晚没睡。后来我知道,张国荣是真的死了,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

    洛最终和这个叫莫默的女生登记结婚是在夏天。我看到了结婚证。洛的表情是呆滞的,她笑的很好看,难得有人照得这样好看。莫默来帮洛收拾行李的时候,特意到我的房间来看我,那时候我的脚踝扭伤了,扭的让人惊叹不已。

    洛拍婚纱照那天我从同学那里借来一双高跟鞋,是莫默说的想让我和他们一起照一张,说穿高跟鞋会更好看,于是我平生第一次穿起了那么高跟的鞋子,摇摇欲坠。朗有事不能来,我告诉洛,看见他温柔地笑了,没关系。一路小心翼翼地走路,也还平安无事,然而就在洛和莫默在镜头前接吻的刹那,我左脚的鞋跟突然断裂整个摄影棚里只听见我一个人在惨叫。

    洛打了电话叫朗来接我,莫默一直在旁边默默地看着我们。她是一个好女子,我说洛,你真的不可以对不起她。洛笑,你也不可以对不起朗。我知道。

    洛,这所有人,我最对你不起。

    要登机了,洛拖着行李。我忽然抓住他的衣袖,扬起脸,我说洛,谢谢你了。

    不用。洛很轻很轻地抱了我一下,他干爽的t恤就吸干了我所有的眼泪。

    我知道,这就是我所等待的今生我们的结局了。

    somebody forgive me

    当爱已成往事

    张国荣死了,死在2003年的4月1号。那一天洛的爱情也死了,或许没有,但是事实是最后它还是死了。

    2005年的4月1号,我和然的大学也行将结束。我们坐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沙发上,然向我求婚,我就笑了。我说现在提倡晚婚晚育,接着点了头。

    然,我说,你不在乎我的过去么?

    然笑,这么多年,你的每一丝每一毫我都清楚,我爱你。

    然后然抱了我,温暖而踏实。是的,我要我们一辈子在一起。

    洛走的时候把房子留给了我们,他说还会回来也说不定。洛洛拍拍我的头阻止我,并且微笑,我不会抢走你的谁,也抢不走你的谁。

    盛夏来临前的雨季,母亲和另一个男人结婚,她说父亲也有来参加,并且和她当初表现的一样的有风度,我在电话这边轻轻地笑了。

    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这一场超乎我承受能力之外的意外事件,它是不是也会走到同今天相同的结局?

    然而这已经不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我爱朗,至少在我听见洛沉寂的声音说出“朗,我爱你”的时候,我清楚的知道了这一点。我爱朗,这个聪明而不张扬的男子,纵容着我所有的选择,包括揭下陌生男子的招租启示。

    无论如何,最终,我们没有转折地走到了这里。而洛,正如他毫无征兆的出现一般,不露痕迹地消失在了茫茫人海,带着一个叫做莫默的女孩。

    上帝保佑你幸福。他甚至也保佑了我这样一个自私歹毒的女子。

    几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我喜欢的电影仍旧是重庆森林。而直到现在,都没有看过星月童话。那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一部片子了。

    有一晚,我无意间听见一首老歌唱:

    干杯,朋友

    就让那一切成流水

    把那往事

    把那往事当作一场宿醉

    一瞬间热泪盈眶。朗环抱我,轻声地,一遍遍地说,我爱你。

    宿醉之后,我们还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