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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偶然有人提到乌龟,这不由让我想起儿时的一位伙伴韩冬。并非因为韩冬长得像乌龟,更不是他有妻子出墙之类的绯闻,而是因为韩冬从小喜欢养乌龟。他家的乌龟,不仅品种多样,而且来自全国各地,更有远一些的,甚至来自异国。
韩冬的父亲韩德彬先生是大集体厂的厂长,自己外出的机会多,属下外出的机会也不少,加上韩德彬先生只有这一位公子,所以,喜欢乌龟的韩冬自然就有了许许多多的乌龟。
乌龟其实是一种吉祥的动物,在中华民族有很高的地位,象征这长寿、安康。然而,它的一位叫做鳖的近亲的别名叫做王八。这与封建礼仪中的“忘八”(礼、义、廉、耻、孝、弟、忠、信)谐音,于是,乌龟,便变相地有一种骂男人的媳妇不受妇道的含义。这对乌龟显然是不公平的,但千百年来的习惯,是谁都无法更改的。
韩冬的喜欢乌龟,在我看来,是一种有着隐忍美德的体现。所以,尽管我不喜欢乌龟,我依然喜欢和韩冬在一起玩。
韩冬有着一个硕大的脑袋,看上去很聪明。他的眼睛不小,却总是眯着,看上去很和善。他的眼光总是不敢和人对视,偶尔对视上了,马上转到其他地方,然后呈现在你面前的,是一张通红的脸,应该说,他是个看上去很讨人喜欢的孩子。
他小的时候很内向,不喜欢和我们一起去弹玻璃球、玩啪几,而是喜欢一些车之类的玩具。所以,他的朋友很少。他和我在一个学校同一年级的不同班级,但他总是挨揍。以至于他的母亲严格限制他的朋友圈子,而我荣幸地被他母亲划到了好孩子的圈子,总被邀请到他家里玩。
他的家里总有一些希奇古怪的玩具,韩冬也总是把这些玩具向其他人显示,当别人想要的时候,他还不舍得给,也许,这就是他总挨揍的原因。
一次,他的父亲出差,给他带回来两只大概是少数民族籍贯的土著乌龟。他很高兴地向我显示了一番。而我对这乌龟是没有什么区分的,没觉得他与那几只留洋的乌龟和港奥台的会唱歌的乌龟有什么两样。晚上,他父亲的好朋友的孩子要来做客,恰巧那个孩子也是乌龟的粉丝加收藏者。韩冬害怕那个孩子会向他索要一只土著乌龟,于是让我帮他想个办法不让那个孩子要走乌龟。我说:你可以在乌龟后背上刻上你名字,他就不好意思要了。韩冬竟然真的去找刻刀。我哈哈大笑,他才感到这是个地道的馊主意。我又说:你把乌龟藏起来不让他看见不就可以了。他摇头。即使有被别人要走的危险,他也绝不能容忍别人不知道他的乌龟品种的全面性。他就是个如此爱显示的人。
大约是小学4、5年级,他的母亲感觉我们学校的氛围十分不好,学生素质低下,韩冬总挨打就是最好的证明,于是,韩冬转学了。转到了一个离他姥姥家不远的地方。
然而那个地方的学生素质依旧有些低下,所以,有时我晚上到韩冬家玩耍的时候,依然能听到他挨揍的消息。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依然不能很好地解释他为什么总挨揍,分析起来,第一是韩冬总显示一些好玩具,而引起了其他人的嫉妒心理;第二是别人一旦对玩具好奇的时候,韩冬很吝啬地不给人玩个够,让人眼馋而心痒;第三是韩冬天生一副害羞不敢直视别人的面向或许会满足那些成长发育中的孩子的征服欲望。
初中的韩冬成熟了许多,他不再挨揍了,因为他学会了用小的恩惠去贿赂当时学校比较刺头的孩子。而且,他总是和我说在学校一旦谁欺负他了就遭到惨痛的报复。看来,他接触、认识这个社会的程度,是我现在也难以赶上的。
高中的时候,韩冬喜欢上了音乐。他买了一个小号,没事就在阳台上吹奏。但是他的技艺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吹了半年,我也没发现他有音乐的天赋。那时我是吹箫的。每当他约我一起到火车道旁练习乐器的时候,我就刺激他:你自己去吧,我还是不去了。他说:为什么呢?我说:你去了,大家都知道你是练习,还可以理解,我如果去了,大家该以为我是显示自己呢。于是他哈哈大笑,并把我的话告诉他的父母,他父母也大笑。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学音乐的同学由于乐队缺小号手,竟然找韩冬去充数,还答应给他50元钱。我知道了这件事,用南郭先生的事情狠狠地讽刺了他一顿,并对韩冬说了很多做人要有真才实学的道理。韩冬也为自己而羞愧,但他还是去了。而且,他用这辈子赚到的第一笔酬劳买了一双布鞋送给我。当时,我是很感动的,也对自己批评他滥竽充数的做法产生了动摇。即使在今天,我也经常思考:滥竽充数赚到了钱和真才实学没人用你到底是怎样一个辩证关系。
韩冬还喜欢文学,尤其喜欢华丽的词语。我读过他一篇文章,可以说那些词语让我暗自鄙陋,可是我总感觉他本末倒之,于文章的内容上功夫不到。本来我俩的文章路子风格完全不同,而韩冬竟然很喜欢我的文章,我的很多高中大学时候的随笔,经常被他工整地摘抄到笔记本上,这对于一个平时爱写点东西的人无疑是一种莫大的鼓励,可以这样说:我能在今天还坚持写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与韩冬那工整地摘抄所带给我的信心是分不开的。
我经常拿我一些在常人看来有些迂腐的论点来批评韩冬,韩冬每次听到,必深以为然,即使有时我总批评他,他也丝毫不生气。比如:他考试总喜欢打小抄。我就讥讽他不靠真才实学,而他也同意我的观点,虽然还是照抄不误,但在嘴上必称其是一种及其无耻之行为。对我来讲,这已经足够。
考大学时,他自费上了一所司法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监狱工作。工作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只是在去年他结婚时候见了一面。有时候打电话给他想约见个面喝点,可是由于他工作忙一直没能如愿。我不知道小时候习惯于受欺负的他会不会到监狱中欺负犯人,也不知道结了婚后的他是否依然腼腆地脸红,更不知道如今的他,是否还喜欢有了好东西就到处显示。
生活就是这样的,很多儿时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发生,而转眼间就已经隔离得很远很远。同在一个城市下的朋友,分隔得如同陌生人一样。要不是谁提了那一嘴乌龟,也许我不会想起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