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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从小学到中学乃至大学,十多年的求学生涯,有过多少个同桌,记也记不清了.然而,总有那么几个同桌,让你在岁月的长河中常忆常新,难以释怀,就像一个人在静谧的夜晚,无意中翻出多年前珍藏于书本中的那片红叶,压在箱底的那本日记、保存于相册中的那张发黄的照片,使你沉淀了多年的记忆之门豁然开启,一张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在你的脑海里不断闪现,一份来自遥远记忆的温馨与浪漫便在这夜的宁静中弥漫开来,也许还有一丝淡淡的忧伤。
芳
芳是我小学三年级时的同桌,长着一张圆圆的、胖嘟嘟的脸,常年留着齐耳短发。记忆中,芳是一个文静、胆小、容易害羞的女孩子。每次上课老师提问,她都会紧张得满脸通红,站起来时上半身子会不由自主地扭来扭去,回答问题声音小得像蚊子。
芳很勤快,每天上学,她总比我到得早,擦桌子的差使便让她给“承包”了。每天早上我来到教室时,她早已到了,桌面也已被她擦得干干净净。
爱在女孩子面前表现是男孩子的通病,而那时的我似乎比同班的其他男孩更爱表现,现在想来可能是因为我那时比一般男孩发育快,十岁的年纪,已长成一米五的傻大个,很早就有赢得“芳”心的自觉意识。课堂上我会把这个同学打一下,那个同学踢一脚,以向芳证明我勇敢,不怕老师;放学后,我常常会与几个狐朋狗友干尽“坏事”比如到学校附近的果园偷没长熟的酸苹果,到别人家的后园子偷杏子吃,第二天早上还不忘给芳拿几个来让她尝尝。但不论我做了什么“坏事”从来不怕向芳透露,因为芳的一个最大优点就是能替人保守秘密。
也许是因为芳的善良让我觉得她软弱可欺,有一次便不知轻重地欺负到芳的头上来了。事情是这样的:芳在班里写得一手好字,既清秀又工整,经常受到老师表扬。有一次,老师让她拿着作业本,在教室里转一圈,让大家参观一下她的字。待她转完一圈,要回到座位上时,我悄悄把腿伸了出去,只听“扑通”一声,芳跌倒在了地上,蹭了一脸土,门牙嗑出了血,作业本也被甩出一丈多远。
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当时就把我吓坏了。还算反应灵敏的我迅速把腿缩回去,同时等着芳的揭发与老师的体罚。可奇怪的是,等老师走过来,问芳是怎么回事时,芳竟没有吭声,只是默默得擦掉眼泪,把丢在地上的作业本拣起来,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老师以为是她自己不小心拌倒了,安慰了一番。我侥幸逃过一劫。
芳到了这个时候还为我保守秘密!看着芳一边擦着嘴边的血,一边不停地抹眼泪,我真是后悔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事后有好多天,芳不再理我。但芳是个大度的人,没多久,她便原谅了我。
与芳同桌不到一年,让我难忘的还有晚自习一起偷炒黄豆吃的那段美好时光。那年下半年,老师要求我们一周上两次晚自习。学校没电,我们每人都准备了一盏煤油灯。当时学校周边都是农田,我们班的教室北边种了几亩黄豆。正值秋天,黄豆已经成熟。这可乐坏了我们这些贪吃的小毛贼。乘着天黑没人看护,班里所有男生每次晚自习都要窜到地里大偷一气。偷来黄豆,大家便把黄豆放在用金属瓶盖做成的“炒锅”里,用细铁丝固定在煤油灯上炒着吃。我那时的主要任务是偷黄豆,芳的任务便是炒黄豆。那段日子,一到晚自习,整个教室便弥漫着炒黄豆的清香,大家一边吃着炒黄豆,一边叽叽咕咕说闲话,真是神仙日子。
芳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后来嫁给我初中时的一位邻村同窗敬。这让我羡慕不已,因为我相信像芳这样温柔、体贴、善良、勤劳的女孩子一定能给娶了她的男人带来福气。
云
记忆中,云是所有与我同桌过的女孩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圆脸、秀发、明眸、皓齿、细眉、翘鼻,肤色白净,身段窈窕,恰似红楼梦电视剧中的薛宝钗。你别以为云也会像薛宝钗那样温柔,相反,云是我见过的最惹不起的女孩之一,泼辣、任性、好斗。在我上小学期间,云多次与我同桌,但我俩从没合得来过,在一起总是打打闹闹无休止,正应了一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与云同桌,纠纷最多的要数桌面“边界”争端。与芳同桌时,你一个人占大半个桌面,芳也不会吭声。云就不同了,寸土不让,锱珠必较。为了与我“划清界线”云特意用铅笔在桌面画了条“三八线”并警告我不许越“雷池”半步。有一次,我耍了个心眼,乘云不在的时候,把她画的“三八线”擦掉,靠她那边重画了一条,很快就被云识破了,于是“红颜大怒”一脚踩到桌面上,两手插腰,双目圆睁,冷眉横对,向我兴师问罪。我当然不甘示弱,一场“战争”便不可避免“决战”结果是云用双手把我的脸给抓破了。
与云闹纠纷成了家常便饭,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但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云爱向老师打小报告,动不动就会把我的“劣迹”报告老师。有次我在家里翻箱倒柜找大人藏钱的地方,无意中发现一个纸包里包有十几个“袁大头”就悄悄拿了一个,到学校给了一个狗友让找个地方卖掉换两钱花。谁知竟让云给知道了,就报告了老师。老师又告诉了我父母,结果没换来一分钱,倒挨了父母一顿揍。
还有一次,班主任外出学习,让班长在下午及晚自习的时候维持纪律。群龙无首,班长又是个脾气好、身子单薄的女孩子,我们几个淘气包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下午的自习时间简直就要“大闹天宫”我兴冲冲地给大家玩起了自编的“魔术”:把一根火柴放在桌面上,然后用手帕盖住,装模作样揉一揉,再揭起手帕,火柴就不见了。然后再把手帕盖桌面上,揉一揉,再揭起来,火柴又出现了。其实是桌面上有个缝,桌子下面钻了个人,手帕盖住火柴后,我就把火柴“揉”到缝里,桌子下面的狗友用手接住,火柴要再现身,只需从缝里再塞上去就行了。晚自习我们更疯。那时候学校教室已经有了电灯,我们几个捣蛋鬼就“拉黑灯”灯一拉,教室一片漆黑,我们一伙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大喊大叫,在教室后面闭着眼睛打群架,要不就是乘黑给这个女生一拳,那个女生一脚,教室里便到处回响着女孩子们悲惨的哭叫声。
班主任学习一回来,办公室就挤满了告状的女孩子,我清楚地听见云在大声地向班主任揭发我的“劣迹”第二天早上第一节课,班主任就阴沉个脸走进来,把我们几个“劣迹斑斑”的家伙叫到前面来,二话没说,一人给了几个耳光,然后又是一阵拳打脚踢,让我们简直一点防备也没有。
后来,我考入省一所重点中学,云考入县一所普通中学。那所普通中学有几位我的初中同学,听他们讲,云在学校很活跃,人也风流,是男生们爱慕的一朵“校花”经常有男生向她递条子,云则与县里一名风流倜傥的社会青年谈起了恋爱,经常见她坐这位老兄的摩托车在县里招摇过市,学习自然大受影响。
然而,高三暑假那年,我回到家,母亲却告诉了我一件事,让我颇感惊奇:云的父母居然托人来家里向我父母提亲。母亲认为我考上了省重点,就等于一只脚已踏进了大学的门,将来人会到哪儿都难说,再定个媳妇反是累赘,就婉言谢绝了。母亲给我说了以后,我就觉得奇怪:云不是正跟别人谈恋爱么,她家怎么会托人向我家提亲?不过我当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此也没多想。
后来,我考入了外省一所重点大学,云却落榜了。后来听说云又补习了一年,还是没考上。再后来,听说云找了个对象,是本地的一个万元户。
大三那年春节,我回到家,母亲告诉我,云要出嫁了,日子定在正月初六。
正月初六那天,我正在家里看书,忽听一阵管乐声由远及近传来。母亲说:“送亲的队伍过来了,外面热闹得很,你也去看看吧”
不知为什么,我不想去看。
听管乐队正吹奏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天空不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冲天炮响,我心烦意乱,书一行也看不进去,脑子里不停地闪现出云骑在马上出嫁的模样。
后来有天夜里,我竟梦到云出嫁的情景,而骑在马上的新郎就是我。
娟娟
在我刚上学的那个年代,正是文革即将结束的时候。也许是那个时代的特征之一吧,学校经常会让我们排练一些文艺节目,或者到公社、大队参加汇演,或者到田间、地头为农民演出。
从上幼儿园开始,我在班里就算得上是一名文艺骨干。我还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参加大队文艺汇演,表演的节目是一个快板,其中有几句是:“我是小娃娃,从小爱庄稼,谁要来破坏,坚决斗争他”表演时配以文革味特浓的动作与表情,非常夸张,现在看了一定能把人笑死。后来我表演老头子的节目最多,因为小孩子演老头子,反差很大,让人觉得有趣。有次老师要排练一个节目,是白毛女中的一个片断,演的是喜儿坐在杨白劳面前,杨白劳一边充满慈爱地替喜儿扎红头绳,一边唱“人家的闺女有花戴,我家缺钱不能买,扯上二尺红头绳,为我喜儿扎起来”后面还有一大段喜儿的唱段及表现喜悦之情的独舞。
杨白劳的角色老师选择了我,喜儿的角色老师选择了娟娟——一个与我同桌时间最短但缘分却最长的小姑娘。
娟娟在家是老小,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娟娟父亲在西北一个大城市工作,母亲是农村户口,常年在家独自操劳,担负着养儿育女的重任。因为父亲在大城市的缘故,娟娟就显得与一般农村孩子不太一样,经常能穿到时髦的衣服,吃到农村很少见到的稀罕食品,这让我们煞是羡慕。
娟娟与我同岁,一同上的幼儿园。记忆中的娟娟瘦瘦的脸,瘦瘦的身子,大大的眼睛,头上总是扎着两个羊角小辫,喜欢穿粉红色上衣。娟娟舞跳得特别好,有一种天赋在里面。白毛女这个节目因为有一大段独舞,所以老师选中了她。
这个节目足足排练了近一个月,然后被学校选派到公社参加比赛。也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这个节目拿了个二等奖,算是为学校争了光,我俩一人得了一个带有彩色插页的塑料皮日记本,还有一个奖状。我们两人互相交换着欣赏日记本里的彩色插页,心里感到美滋滋的。
自此,我与娟娟就成了好朋友。放学后,我们常常在一起写作业,星期天会一起到地里给猪拔草。村里的大婶大妈见了,觉得我俩真像一对,就撺掇母亲向娟娟家提亲。当时我父亲是学校的公办教师,家里生活比一般人家要好些,两家也算门当户对,于是母亲就托人向娟娟妈提亲,没想到娟娟妈也有此意,两家一拍即合,娟娟便成了我未来的“媳妇”
那年,我俩刚满八岁。
自打与娟娟结了“娃娃亲”我俩的关系似乎应该更亲密、实际上开始疏远。因为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周围人便会拿我俩开心一番。更何况一想到将来两人会住到一块、生儿育女,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发展到后来,两人路上碰见,都低着头匆匆走过,不打招呼。这种现象在农村其实是个普遍现象,与城市的谈恋爱绝对是两码子事。
因为有这层“特殊”关系,老师一般是不会让我俩同桌的。然而,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是与娟娟同桌了几天。起因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在课堂上捣乱,被班主任揪着耳朵拉到讲台上站着。乘班主任不注意,我时不时在上面做个鬼脸,引得同学们在下面“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班主任一气之下,抡起巴掌就向我头上扇来。急中生智,我用握有笔尖的右手在头上挡了一下。只听“哎哟”一声,笔尖扎进了班主任的手掌里,流出了鲜红的血,疼得他跳了一下。
由于搞不清我是有意还是下意识那么做,班主任气急败坏地让我滚回座位上去。
第二天,班主任就调整了我的座位,让娟娟与我同桌,我坐里面,娟娟坐外面,娟娟的主要任务就是看管我。
也许是班主任觉得这样不妥,没过几天,又把我俩分开了。
在我们升入小学三年级的那年夏天,娟娟父亲回来了,说这次要把全家都带到城里去住。至于是哪个城市,我当时也不清楚,只知道离我们村很远很远。
在娟娟全家离开的头天晚上,娟娟父母领着娟娟来我家告别。大人们在房间说话,我和娟娟在院子里玩。
那晚的月亮很圆,院子里不时传来蛐蛐的叫声。
我问娟娟:“过年你回来不?”
娟娟歪着头想了想说:“不知道,得问我爸。”
“那地方离咱村远不?”
“听我爸说,得坐两天两夜的火车。”
听了这话,我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娟娟也低下头,用手不停地搓衣角。
那天晚上,大人们一直谈到深夜。
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天已大亮,顾不得洗脸,抬腿便朝门外跑去,母亲叫住了我。
“我去送娟娟。”
“天没亮他们就走了。”母亲说。
我禁不住啜泣起来,只怪母亲没有早点叫醒我。
其后的十多年,从小学到中学、大学,从农村到城市,从一个毛孩子到长大成人,我再也没有见过娟娟。然而,在我的记忆深处,娟娟总是能勾起我对那段渐行渐远的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
有一年,我出差到娟娟所在的那座城市。但我没有去找她,却在她住的附近特意逗留了几次,想着不定会碰见她,因为我挺相信“缘”但没有。也许已经碰见,只是已认不出,毕竟,在我的脑海里,娟娟永远是那个扎着羊角小辫、穿着粉红色上衣的活泼动人的小姑娘。